第一,该楼主原本是跟我要那个policy的Term,所以才答应说给你一份。 第二,该楼主已经短消息给我说不需要了,所以我也没有scan 第三,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要公开发布,而是要求如果需要的请给电邮 第四,因为你的短消息里面已经清清楚楚讲明你不要给我email,所以我也没有要发布的必要 第五,在你当bz之前,我企图纠正很多人的不正确概念但到后来放弃了.总结来说,我不是网友们的父母。所以我都抱着"你相信就好,不相信就罢"的心态 第六,如果你真的是熟读多个金融机构的条规,就算我没有拿出证据但是如果我所讲的东西是属实是不需要再拿出书面证据。除非是你自己觉得有问题,但是BNM是不会处理你的所谓的“问题" 第七,最后,我就算是CFP的一员都好,我是不会在Cari金融区发布任何的意见了。我不想跟那些想在Cari 混保险饭的网友混作一谈。划清界限最好。 And sorry,我不认为在金融区里面是个能交流的地方。太多识少少办代表的伙子了。 So, kteng 版主你接受与否都好,在这个课题上我不会再进行任何的处理。随你要做怎样的Action 都好, Signing off. 平底糕 发表于 5-12-2010 10: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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