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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楊偉光生命第二次機會,Please Save Yong Vui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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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寶卿‧給楊偉光生命第二次機會
2010-08-18 19:09
今天距離8月26日,只有7天。
在這7天裡,每一分一秒,對沙巴青年楊偉光和他的家人來說,都是痛苦的煎熬。
除了他們,還有馬來西亞數以萬計的群眾,也都懷著慈悲的心,引頸企盼獅城能給他們帶來一線曙光。
楊偉光年輕的生命能否延續,楊偉光懺悔的心能否換取寶貴性命的機會,全掌控在新加坡總統的手裡。如果不獲得寬赦,8月26日之後,楊偉光將在這個世界消失。
新加坡對販毒實施嚴刑峻法,在《濫用毒品法令》下,非法販運超過30克的海洛因,唯一的刑罰是死刑。楊偉光販運47點27克海洛因,被判死刑乃依法處置,無可置喙。
然而,法律不外乎人情,楊偉光原定2009年12月4日正法,經辯護律師上訴求情後,在問吊前兩2天獲得暫緩執行死刑,法庭既已給他一次從鬼門關繞回來的機會,新加坡總統若能給予寬赦,不僅給了他生命第二次機會,也將使馬新兩國人民的關係更趨向友愛與親密。
毒品對社會帶來深重禍害,不容否認;然而,楊偉光販毒被控時只有19歲,站在法律的角度,年輕固然不能成為免罪或減刑的理由和根據,但是,從人道和生命價值的立場,讓一名因無知鑄下大錯而已經懺悔的年輕人有重生的機會,比較讓他為過錯而付出生命的代價,更能彰顯生命的價值和意義。
4萬多名馬來西亞人為拯救楊偉光年輕的生命,不分種族和宗教地響應了“萬人簽名救偉光”運動,而且也獲得38名國會議員的支持;外交部長阿尼法亦已通過外交途徑,請求新加坡總統寬赦楊偉光,這一切行動,顯示馬來西亞人不忍心看著只有22歲的生命,必須為無知被誘導而犯的錯誤,付出性命的代價。
馬新兩國半個世紀以來關係密切,祈望新加坡總統傾聽4萬多名馬來西亞人懇求的心聲,賜予楊偉光生命第二次機會,讓他在生命獲得延續後,有機會回饋社會,為反毒工作盡力。
星洲日報/情在人間‧作者:陳寶卿‧《星洲日報》主筆‧2010.08.18
http://search.sinchew-i.com/node/599120?k=給生命第二次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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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8-2010 10: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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