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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8-2010 10: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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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林绍胜
哈!没关系~好好休息吧!但认真的"评论"。。。欣赏你学术上的认真执着但待人处世 ...
WhoAmI 发表于 10-8-2010 09:44 PM
别人骂我太疯癫,我怜他人看不穿。
真正认识我的人都会喜欢我的。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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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8-2010 10: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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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凭你这个“女”字,你已经在贬低女性,很想知道你发表这帖后想得到的回向是什么
lyn_sunshine23 发表于 10-8-2010 02:38 PM
“女”字可有很多含义。
你看到“女”字便认为我在贬低女性:
一、你本身就是觉得“女”是低等的。
二、你先入为主以为我是要贬低别人,所以用“女”字。
三、本来我并没有贬意,但是你读成有贬意,那么问题就不在我了。
所以,是你在贬低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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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0-8-2010 10: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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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死亡嬰兒能得救嗎?
答:
聖經沒有明講,但是,依照多數改革宗神學家的看法,死亡嬰兒上天堂。
因為,最後審判時,不是審判人的原罪,而是審判本罪。
上帝不因為人的『原罪』審判人下地獄,而是照人自己犯出的『本罪』下地獄。
嬰兒有原罪,但還沒犯出本罪,他的死亡,是因為原罪而死,這部分已經結束。
而照上帝的慈愛原則,和祂對嬰幼兒的慈悲憐憫與喜愛,再加上上帝主權才是得救的最主要原因,人的自由意志只是上帝積極計畫引導這種揀選之下的必然產物而已,
所以我們認為即使嬰兒還無法使用自由意志決定信主,但上帝依然拯救,使死亡嬰兒上天堂。
总司令 发表于 10-8-2010 02:33 PM
那么基督徒不要去传教了,专专做婴儿杀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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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8-2010 10: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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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给我们每一个人选择的自由,上帝不会逼我们信主,蒙他拣选的他会安排机会让他们听见福音,那是上帝的荣耀,因为是上帝安排让他们听见福音,但是人还是可以选择不去信,那是人的选择。
lyn_sunshine23 发表于 10-8-2010 10:17 AM
既然有拣选,又如何有自由选择?上帝岂不自相矛盾?
当你说选择去相信时,你就是在否定上帝的拣选。
所以你那里还有相信上帝?
所以凭你说选择相信,你其实就是在否定上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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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10 11: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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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骂我太疯癫,我怜他人看不穿。
真正认识我的人都会喜欢我的。哈哈。
林绍胜 发表于 10-8-2010 10:12 PM
很自恋一下。
(希望你不会把它改为自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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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10 11: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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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自恋一下。
(希望你不会把它改为自怜)
sonatas 发表于 11-8-2010 11:11 AM
自爽,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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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10 0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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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自恋一下。
(希望你不会把它改为自怜)
sonatas 发表于 11-8-2010 11:11 AM
很同意你这句话,我觉得有人太只以为是,还怪别人不了解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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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10 02: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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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林绍胜 于 11-8-2010 03:04 PM 编辑
很同意你这句话,我觉得有人太只以为是,还怪别人不了解它
lyn_sunshine23 发表于 11-8-2010 02:44 PM
我也不了解你啊,那么你也太自以为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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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0 02: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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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了主.榮耀當然歸於神.
不信主,不一定是錯誤的.每個宗教都叫人行善.
唯有信耶穌,得著永生.
這個問題,倒回來說可以是亞當吃了禁果一樣.
神指引的道路 與 人的選擇.
人類永遠有一種想法就是選擇"甜"的
榮華富貴 與 神指引的道路
哪個艱難?
在人間人類會選擇榮華富貴
在聖靈上如果屬於"人類的思想"就會選擇神指引的道路因為哪是"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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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0 03: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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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责任,信不信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这是应该和本来的。
谈到荣耀,上帝本来很荣耀了,不因为基督徒信他才得到荣耀和不信的话上帝不荣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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