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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在新坛上公开我是“某人”的分身,请超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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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0 1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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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2-5-2010 03: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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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揭穿伪中立 于 12-5-2010 03:09 PM 编辑
我接受超版的说法,不过我有事情要询问:
下次,我在二号网友开的贴子里突然丢下几句“还好你不认识sarukun/takumi/kleenex/mitata。。。超版有何看法?
超版,回复我个问题完毕后就能关贴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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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0 03: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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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OPO 于 12-5-2010 04:02 PM 编辑
看你說這話的理由。
二號上面的話﹐是提醒有兩個重複帖。並不是人身攻擊。
你的例子﹐則有對人不對事﹐有人身攻擊之嫌。。
如果被投訴﹐會看情況﹐看主題﹐看哪裡說﹐來判斷是否處置。
話說回來﹐俺不覺得二號會投訴這個。。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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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0 03: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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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个帖子意思是 如果该内容在车坛发表的话,楼主的下场和那个网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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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2-5-2010 04: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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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揭穿伪中立 于 12-5-2010 04:35 PM 编辑
看你說這話的理由。
二號上面的話﹐是提醒有兩個重複帖。並不是人身攻擊。
你的例子﹐則有對人不對事﹐ ...
OPO 发表于 12-5-2010 03:32 PM
超版觉得是提醒,那是因为事情不是发生在你身上。
我之所以会开贴投诉,是因为二号的做法让新坛网友误会/认定我就是残龙的分身,对我的名誉造成很大的困扰/伤害。
“还好你不认识ABCD网友”虽然我的华语只有小六程度,词句里完全没有涉嫌谩骂的字眼,何以超版却会认为有“人身攻击”之嫌呢?
既然我给的例子超版能解读为“人身攻击”之嫌(我是不是也能反问会超版,这是超版你多想了啊);却又对我开贴投诉二号的帖子解读为“我自己多想”,矛盾极致。
我要说的都说了,就算说下去都是超版说了算,真的能关贴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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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不关我投诉的,只是有点好奇。
我记得超版之前明确的说辉文网友事件禁言一个月,可是上个礼拜我却在车坛看见辉文能发言了?
(过后发生了色么事情,我真的不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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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10 10: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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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樓主是在這裡(新加坡論壇) 發表。。==> 講的是論壇上發生的事情。
还好你不认识ABCD网友 ==> 講的是網友本身的私事。
網友認識不認識ABCD網友﹐應該跟論壇﹐跟主題不會扯上關係吧
或許﹐俺應該說“人身攻擊的可能性”﹐而不是“人身攻擊之嫌”。
畢竟還是要﹐如俺說的﹐要“看情況﹐看主題﹐看哪裡說﹐來判斷是否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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