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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滿意守驛者这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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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0 04: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不滿意守驛者这版主
看这里

http://cforum3.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906320&extra=&page=30



请守驛者来解释我到底那里灌水?

没辩法解释的话证明你不配当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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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0 05: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俺也覺得你灌水。。。
而且哪個樓水份很重。。

建議﹕如果不服﹐請好好的跟版主商量。。好像你這樣子挑釁法﹐俺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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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4-2010 07: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ipunk 于 15-4-2010 07:16 PM 编辑

谢谢你的回复
我没挑釁,我只是想听听解释
到底我那一句是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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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0 09: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ipunk


    如同OPO超版所说,你应该礼貌性的先向 守驿者 通过适当的方式询问, 如短讯
    酷哥美媚 这个版块是出现了严重的灌水问题
    而且你的回复确实是与主题无关,是可以作为灌水回帖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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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4-2010 12: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主题是“不要看~~★ 会吓人的肥婆~”
我回复“不会吓人啊”
跟主题有关啊

“lz别理他...论坛本来就是让大家共享的”《---这跟主题无关我被评分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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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10 01: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守驛者 于 16-4-2010 01:42 AM 编辑
很不滿意守驛者这版主
看这里



  

请守驛者来解释我到底那里灌水?

没辩法解释的话证明你不配 ...
ipunk 发表于 15-4-2010 04:05 PM


ipunk,晚上好~

既然您已经把自己的所作所为给prt scr了,我也无需多做。
但是发现您伪造证据。不管事先或事后,希望下次在指责他人时想想自己做错了什么。

首先,
您在有关帖子里发表了和主题主轴完全没有关系的内容,更何况这内容明显在挑战版主,视蓝梭罗版主的劝告为透明。。还唆使他人“不用理会版主的劝告”。事件后修改资料伪造证据,保护自己。但是我早已在您修改内容前已经存档了。

以下就是您无视版主,唆使他人,篡改内容的证据。




再来,
您在版主做出扣分后虽然内容回到主题,但是依然我行我素无悔过心的在言语上做出了伤害侮辱性的反应。
因为您经过第一次后依旧无心悔改,我才向您提出警告。
现在您来到了这里投诉我,不但没有虚心请问,而是把自己篡改后的证据拿出来。
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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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10 02: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半夜无聊逛cari既然在这火药味地方看到满搞笑的帖子。

唆使别人,修改证据。。好drama啊!!!
佩服你punkkia。
灌水被扣分,然后骂人没脑。
但但后面的骂人没脑你的id就可以byebye了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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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10 11: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篡改内容的证据后再上诉,
很厉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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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4-2010 11: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ipunk 于 16-4-2010 11:12 AM 编辑

什么伪造证据哦?我只是加了一句“论坛本来就是让大家共享的”喔。。
我是想说不想在被减分才跟语气重了点。。
原来你不喜欢我骂你才减分。。顶
还以为是灌水被扣分
做人要幽默感吗..真小气
你不喜欢你可以早点pm我改那句没脑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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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10 04: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还敢回来哦。。简直是我的偶像
人家都没理你了咯。。。

就算你随便骂一人没脑你的id都可以回甘榜了咯。
好像没有一个人认同你的话咯。

1.lz别理他,论坛本来就是让大家共享的。
2.lz别理他。

这两句看起来虽然慢相近的。但是你的意思谁知道?
第一句尚且可以接受,第二句看来你根本就好像是位版主咯,指使他人做不对的事。

punkkia。。。。保重!
如果是我。。。这个punk acc我不要算了,宁愿开一个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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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4-2010 05: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ipunk 于 16-4-2010 05:29 PM 编辑

回复 10# 千·寻

谢谢支持噢
不过我觉得你是一个很喜欢加油加醋人咯。。
acc要不要也不关你事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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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10 05: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千·寻

谢谢支持噢
不过我觉得你是一个很喜欢加油加醋人咯。。
acc要不要也不关你事咯


...
ipunk 发表于 16-4-2010 05:27 PM



我没有加醋。。
我只是好奇你还有什么话好说所以才过来的。。。kpo不是我的本性

是人都知道酷哥美眉被灌水灌到离谱,版主开刀杀人。。人死了下到地府却拿着假的证据给阎王说自己没错。
ps:我是给个比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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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10 06: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啦好啦。。大家少句。。笑笑沒煩惱。

有問題﹐想清楚板塊的尺寸﹐請多多跟版主溝通。
謝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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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10 06: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ok 咯。。我少说两个字。
但是但是。。。我所说的都是实话。

期待这帖子的结果是如何。
更期待yoke版主事件的结果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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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4-2010 06: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ipunk 于 16-4-2010 06:48 PM 编辑

回复 10# 千·寻
什么假的证据噢。。
1)我加这句“论坛本来就是让大家共享的”是为了看起来温和点
     但是又被某人说成伪造证据:@:@
2)我第一次去酷哥美眉回帖才回两句就被某人说灌水
    我能不气吗:@:@
Ps:我以后不玩cari了反正你们和版主们都那么”好相处“
     :@:@
反正也没人在乎Ps:别的forum版主比”某人“好多了<------看好是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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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10 1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加这句“论坛本来就是让大家共享的”是为了看起来温和点
     但是又被某人说成伪造证据:@:@
2)我第一次去酷哥美眉回帖才回两句就被某人说灌水
    我能不气吗:@:@
Ps:我以后不玩cari了反正你们和版主们都那么”好相处“
     :@:@
反正也没人在乎Ps:别的forum版主比”某人“好多了<------看好是某人



1.拜托啦你。。你原本不温和的一句话之后修改了变成温和的。这你也自己承认了。
就是说你的原意就是根本要藐视斑竹的,然后知道要上述就修改内容让内容温和些让自己容易应付。
这是你自己承认的,我没说什么。

2.你根本就是灌水啊,而且这个灌水内容是在藐视斑竹,汹涌他人做不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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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10 10: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主題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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