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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390|回复: 6

我很认真地对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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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2-2010 08: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iaoR 于 3-2-2010 08:11 PM 编辑

我很不满意有个版主的偏袒,

那天某两队足球强队对碰,我无意间看了个帖,就去留言,但是那里的人几乎都是一伙的,就连版主也是!!!:@

讨论的东西多少会有点摩擦,就和对方fans有点争论,但是“他们”不爽我说的话,就骂我是狗,说我来这里吠!!:@

结果版主来了之后,直接把我的留言给删除了,还说我人声攻击!!好心!!我是“被人骂狗”的人哦!!做么把我直接变乞丐!!

还说我挑衅!!人家开帖不是来讨论的吗?如果开了帖又不能让人家留言,那么开来作么?

然后那些人都没事!!!  骂人无罪,被骂者就该罚?!!

版主给我的原因是“我的恢复无关主题”“挑衅”!!  我被骂了,难道不反驳吗?那为什么那些人又能无意义回复?

什么道理?!!  版主这样的态度有资格做版主吗?

还有。。。。。。。。。。我之后看回去那帖,其他人“无意义回复”和“挑衅”都没有事情!!!

请问这是什么意思?针对吗?偏袒吗?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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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2-2010 08: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繁星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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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2-2010 08: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繁星点点?
春秋 发表于 3-2-2010 08:22 PM



    不是。。。我是那个变成无袋乞丐那个!!!

这个是我的“再续前缘版”

我来讨回我的公道的!!!不爽那些人逍遥法外!!

我先出去喝个茶消火下!!回来再拼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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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2-2010 08: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口说无凭的。把案发的“令”放上来让大家看,比较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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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2-2010 10: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留言全部都被删除了。。。已经“毁尸灭迹”了

我要怎样? 根本就是不要让我有机会投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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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2-2010 10: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口说无凭的。把案发的“令”放上来让大家看,比较实际。
神凤 发表于 3-2-2010 08:30 PM



    你看繁星点点那里也就知道“那个人”的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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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2-2010 10: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根据规则开帖,先跟版主交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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