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國文財團的利益,與百姓的權益互相牴觸時,當權者的處理方式,為檢測一個社會的人權水平及文明程度,提供了最佳試題。 1979年開始醞釀的紅泥山埋毒,到2009年在網路上發酵的武吉公滿山埃採金,兩者相隔30年,卻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仿若歷史的輪迴。 兩起事件中正面對抗的雙方,同是由跨國企業與本地大財團,以及處於社會最低端無權無勢的小市民。 紅泥山反輻射運動,起源於日本財團與大馬朝聖基金局所合資創立的財團,獲准在霹靂州的紅泥山小鎮設廠提煉稀土,並徵用附近的地區作為輻射廢料的埋放地點。 武吉公滿反山埃採金的鬥爭,則因為一家於倫敦上市的本地企業與彭亨州政府發展機構合作創立的公司,獲得批文於此州武吉公滿新村內開採金礦,並在提煉過程中使用大量致命劇毒――山埃。 兩起事件中的財團,同樣獲得政府毫無保留的背書。 紅泥山的稀土提煉廠及輻射廢料處理方式,雖然被多位包括聯合國代表在內的外國專家評為“不符合國際安全標準”,埋放輻射廢料的地區更被檢測出超標的輻射指數;政府仍然堅持此埋毒區符合安全標準,可繼續埋毒。 武吉公滿的山埃採金作業,雖然被美國的環境化學顧問以及大馬的“環境之友”評為“未達到國際安全標準,極可能在未來數十年造成附近水源的嚴重污染”,政府依舊認定礦場“符合多項安全標準,山埃採金可以持續運作”。 兩個受影響地區的平民百姓,為了生存的權利,同樣展現出無畏無懼的抗爭毅力。 紅泥山居民所掀起的反輻射抗爭運動,是80年代公民社會運動的典範之一。居民們前仆後繼的毅力、配合社會多方的支援,經過十多年的鬥爭,總算通過社會的群眾壓力,逼使有關財團結束了稀土提煉廠的運作,宣佈公民社會的勝利。 武吉公滿村民也同樣積極地發起抗爭運動,他們能否取得如紅泥山居民當年的最終勝利,則有賴各方人士能否展現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公民社會動員力量,共同捍衛民權的最後防線。 相隔30年,不同的地點、不同的化學名稱,重演著同樣的歷史。場景可以從紅泥山、武吉公滿,轉移到全國任何一個角落。驀然回首,原來數十年來,我們一直在原地踏步。是否是時候進行一些改變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