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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8-2008 12: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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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开了两个,我是在说你第一个贴的日期。
你整理名单出来没有错,但是人家公司服务是这样,作为你又能怎样?
继续投诉下去?就算给你投诉到佳礼变成最后一名又如何?你还继续投诉?
与其有这样多的青春在这里投诉,不如做更有意义的东西。
别以为你提得出这么多版主没有做东西就了不起,网管/管理员不是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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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8-2008 12: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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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oroleaf 于 6-8-2008 12:04 AM 发表
我知道你开了两个,我是在说你第一个贴的日期。
你整理名单出来没有错,但是人家公司服务是这样,作为你又能怎样?
继续投诉下去?就算给你投诉到佳礼变成最后一名又如何?你还继续投诉?
与其有这样多的青春 ...
他们真的好象选择性处理问题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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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8-2008 12: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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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完了贴,才知道原来楼主申请过版主被拒绝。
lawbylawbsm, 我真不明白, 你真的那么得空麽? 好几个星期, 几个月都在检查版主是否有上线,人家版主没上线, 是否要你操心? 难道某版主没执行任务, 你会觉得正身都不舒服?
没错, 任何人都有权利投诉任何不满。 但是, 有没有必要连续这么久来纠缠关于这问题?像zoroleaf 所说, 管理员不是盲的, 他们要不要处理是他们权利。 身位路人甲乙的我们, 有需要这样蝉联这么久去投诉吗? 我只觉得,有投诉, 有批评, 是会员的权利没错。疑难是给人来投诉。但是没有必要去像你这样的做法去更新名单好几个月来投诉。版主不去管理, 你不会少两条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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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8-2008 01: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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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8-2008 01: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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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们好
很感谢lawbylawbsm网友这么热心,就连超坛做的工作也让你代劳,真不好意思,让你操心了。
版主们过久没有上线的确会引起某些版不方便,甚至无人管理,其实这个问题存在许久,不是我们不解决,而是我们需要考虑的还有很多。
今天既然我进来发言,我也一定会正视楼主所投诉的问题。不过我们还是需要时间处理与观察。
那么,我们来谈谈题外话。
有很多网友投诉,申请版主程序还是很黑暗?
那么我就用lawbylawbsm网友申请做为例子。
我也曾经在之前一个疑难帖子回复过大家申请不成功的原因。lawbylawbsm网友申请不成功是因为有某些版主反对而未能成功,然而却有网友说成好像版主们知道lawbylawbsm网友开主题批评他们,所以就不赞成。那么我想问,那些全部反对的版主就是朋党?因为他批评了我们的朋党,所以就反对他?如果是,我又想问,为何又会有版主肯推荐他?难道推荐他那个版主就不是我们的朋党?那么他该怎么立足在朋党版主群里面?
那么我们再来伸展一些问题,今天这个主题里面,五花八门的网友声讨版主朋党,说很像共产党,简直就是黑箱作业。那么我们的申请手续是不是一定要符合各位的要求?那么这么多网友都有自己意见,我们又该用哪套意见为标准?我只能说,大家心里面都有自己一套标准和僮憬。
每个申请的网友都会经过推荐,各版主的审核,才决定是否能成为版主。中间的申请时间里面,很多讨论都是保密的,这个不叫黑箱作业,而是我们必须要遵守的规则。可能当你申请不成功时候你会很气,不过我想告诉你,这个就是程序,没有人能够破坏,没有人能够改变。
jojohat网友
从我看你在疑难发言开始,我并没有看到你所提出的是有建设性的谈话,反之全部都是朋党,共残党,太阳在西边升起之类的。
网友批评版主有理,有网友们支持,很正常,有网友声缓版主,那个应该就是版主的朋党或者分身?那么照理该怎么去说?
那么疑难是一个什么地方?是专门讨论和批评版主,投诉版主的地方?疑难是大家讨论问题的地方,像jojohat网友这样的态度,我真的觉得很遗憾。如果今天这番话过后,你还是觉得你没有错,你可以继续大行其道。
2750三号网友
很高兴又看到你了,想起来,真的有一段时间没有看见你,可能你使用其他身份发言,我不知道。
其实我很想跟你说说看,你说其他版主不能怎样,因为这个事情只有超版和网管可以解决。
你以前也是版主,不过我觉得你的压力很大,可能你不认同管理内部原来就是非你所想像的。
在你当版主时候你觉得内部很腐败,内部很黑暗,所以不久之后,离开也是你唯一的出路。
其实人各有志,要离开也是没有办法的。不过我在想,如果以你当版主时候的情况来比较我还是一个版主的时代,那么我可能要去跳楼了。
一个人进入一个新空间,看到自己不喜欢的,不合心意的,需要做的不是埋怨和批评,是要找机会实现自己所想像的环境,自己的理想。如果只是批评,那么该怎么去进步?怎么去革新?版主有义务来疑难发言,相信这个你也懂的,如果今天你认为版主发言只是敷衍,那么我很难相信你就是我当初推荐上来的其中一位版主,不过你觉得今天你不是版主,你可以不必站在版主的立场,尽情来发言。
一个自己所希望的东西,不是一到来就是如你所意,没有尝试去改变,哪来资格去批评?
与其猜测,不如回来办公室走走,看看还是不是如你所说,小猫两三只。我只觉得用行动来说服别人的口的人才是让人最尊敬的。
那么其实我也不该讲太多,我还是给大家一些意见,任何地方都有他们自己的管理方法,如果这个管理方法大家不满意,我希望大家可以多多体谅。问题永远会有,有人投诉,也有人想着方法解决。
如果我以上的回复有任何得罪大家,请大家多多原谅。
回正题
lawbylawbsm网友,你这个主题我会先关闭,因为这里已经牵连很多无关主题的内容,而且火药味已经开始蔓延。
你所说的问题,我会在9月尾完全解决。
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短消息我,不过需要在9月开始,因为我明天会开始放假到9月才回来论坛。
感谢大家意见。
仁子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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