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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发养老金 中共被批断人后路伤天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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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9 05: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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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19 06: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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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6-4-2019 03: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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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法轮大法明慧网近期报导,原湖南岳阳市城陵矶粮食仓库职工、56岁的法轮功学员冷雪飞因修炼法轮功,二十年来,遭到中共非人迫害,曾多次被当局非法劳教和非法判刑。2018年6月,冷雪飞被岳阳市社保局停发了退休养老金。
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她,上面下发《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简称劳社厅复函)和湖南省的相关文件通知,称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已经领取了的要返还,没能力返还的,就停发养老金,直到还清为止。
辽宁省锦州市金城区的老年法轮功学员魏秀英,2009年9月被当局非法判刑七年。2014年4月中旬被保外就医。2016年11月,魏秀英养老金被停发,并被要求补交判刑7年的全部养老金13万余元。因魏秀英无力偿付,2018年3月30日,被凌海市社保分局以所谓“返还不当得利”为由告上凌海市金城法院,随后该法院一审做出民事判决,违法判令魏秀英败诉。魏秀英不得已提起上诉。
据悉,中国各地人社局执行的剥夺服刑人员养老金的主要依据是2001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文件)。这使许多被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在服刑期间,遭到单位开除后,成为无医疗保险、无工龄、无退休金、无住房基金、无工资的五无人员。
曾代理过法轮功学员案件的原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祝圣武对大纪元表示,法轮功学员和所谓的威胁共产党政权安全的人员是中共所针对的特定的“犯罪”人员,“对他们剥夺其养老待遇,有工作的剥夺工作,甚至还剥夺他家人的工作,对没有工作退休的,剥夺养老待遇,他们一直是采取这样的措施迫害法轮功”。
祝圣武说,养老是一个人的基本生存权,生存权是基本人权,剥夺人的基本人权,这个文件就是绝对的违法,“它违反了所有的法律”。
《宪法》第44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退休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的“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以上这些法律没有规定退休职工“服刑期间停发养老金”。
劳社厅函【2001】44号等文件规定的“享受基本养老金人员服刑期间不发给基本养老金”与上诉法律相抵触。而养老金本质上是退休人员的合法财产,
因“工龄归零”无法享受养老金与医保待遇的“千人公民起诉团”代表牟传珩对大纪元表示,“按照《立法法》和新的法律规定,地方规范性法律文件(部门规章及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权益,就是涉及到公民财产等,必须要有法律依据,这些规范文件不是法律依据,因此从法律角度讲,以劳社厅的复函和地方政府规章来剥夺公民的权益是重大且严重的违法,且是无效的”。
牟传珩说,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刑政诉讼法司法解释里也明确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来行使剥夺公民权益的行政行为是重大且严重的违法,“但现实的判决中,他们都按行政文件来减损公民权益,中共的法律就是这么不讲理,所以,现在的中国法律,法院是最不讲法的地方,有法不执行。”
http://www.epochtimes.com/gb/19/4/14/n11186697.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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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19 06: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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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111 发表于 16-4-2019 03:02 PM
综合法轮大法明慧网近期报导,原湖南岳阳市城陵矶粮食仓库职工、56岁的法轮功学员冷雪飞因修炼法轮功,二十年来,遭到中共非人迫害,曾多次被当局非法劳教和非法判刑。2018年6月,冷雪飞被岳阳市社保局停发了退休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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