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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小孩遭性侵该怎么办? 先报案还是先验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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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揭发“本地恋童癖者”聊天群组的的大马社运人权份子Syed Azmi,近日又在面子书提及协助遭性侵女童验伤、报案的经过,希望借此让大家了解遇到类似事件时该如何处理。
Syed Azmi在帖文中提及,他在日前接到一通紧急来电,指一名6岁女童遭年仅9岁的男童性侵,事件疑似发生在几个星期前。
“她私处疼痛,经检查后发现有性侵的痕迹。令人伤心的是,她一直使用‘强奸’(rogol)这个词。除了治疗,接下来我们也会为她安排辅导。”
Syed Azmi在帖文中提及整个验伤过程,供网友们参考。
1. 必须先到警局报案,才到医院进行检验。
2. 可以到任何警察局或是直接到医院所设的警察办事处做出POL-59(要求医生为涉案者进行检验)投报,这样有助于医生为受侵犯者做更仔细的检查。
3. 每间政府医院都有一站式危机中心(OSCC),你只需要向医务人员说有小孩疑似遭虐待的案件就可以了。院方会进行登记,再将你带到恰当的房间。
4. 向院方登记后,有关小孩就会由院方负责看管。因此,所有的报告都必须在医院内完成。
5. 医生可以在没有警员陪同下,为受害者验伤。院方会先检查是否有外伤,再抽血检验。
6. 接下来,妇科医生必须在持有POL-59报案书和一名警员的陪同下,为受害者的私处验伤。必须一提的是,该名在场警员必须是来自性罪案、虐童及家暴调查组(D11)或性侵案调查局。若受害者是女童,则必须由女警员陪同。要是发现疑似鸡奸,将召来外科医生。
7. 验伤结束后会有儿科医生前来照顾受害者,确保其安全以及提供辅导等所需的行动。
8. 一切交由警方调查。
Syed Azmi提到,问题往往就出在妇科医生为受害者验伤时必须有警员在场,导致他们被迫等了六个小时。“据悉,只有特定的警员才可以陪同验伤,不懂是不是真的?”
Syed Azmi认为,除了等待妇科医生和警员的到来,应该允许任何一名医生进行检查。
“这是因为如果等待时间太久,只会造成小孩害怕,可能因此改变主意,不要验伤报案了。我们可以等,但我们只是觉得孩子需要得到及时的关注。”
无论如何,Syed Azmi大致上满意整个过程,也感谢所有医生、警察的细心和亲切。“可能只是迟了一点点,那是因为医院很忙,而且值夜班的医生也有其它紧急事件需要处理。”
“我喜欢我们的政府医院。我们不应该对它抗拒,其实只要多沟通,误会都可以解决。只要获得相应的资讯,等待其实不是大问题。”
截图取自:面子书
一名妇科医生也在贴文下方留言,解释为什么妇科医生非得在警员在场时才能进行检验,这是为了避免案件带上法庭后辩护律师和法庭质疑证据的真实度和完整度。
至于受害的6岁女童,Syed Azmi已经安排她暂时住到距离医院不远的地方,以方便进行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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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16 04:33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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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9-2016 11: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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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强奸6岁? 现在的小孩看来坏到不行。。。
未成年保护法看来要降低至9岁以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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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9-2016 02: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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