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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广告公司得奖之作涉嫌抄袭?21岁设计师愤怒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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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1: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创意始终来自于完美的抄袭》书中曾提及:“抄袭不可耻,能赚钱才是王道!抄要抄得完美,模仿也可以有自己的品味”,鼓励人们参考别人的想法,用别人的成功经验,创造自己的财富。但在设计行业里,设计同行肯定会告诉你,他们最怕的就是:“Idea被抄袭了!”






近日,一名来自欧洲国家的21岁设计师Tom Anders Watkins揭发了我国一家广告公司Dentsu Utama在一项广告设计比赛中的获奖作品,涉嫌抄袭。


据报道,Tom Anders Watkins是在近日发现2015年的灵鹿奖广告创意大赛(Kancil Awards)中赢得银奖的作品,与他过去的设计作品雷同,感到非常惊讶,因为他本身并没有提呈作品参赛。


“之后我才发现,得主是来自于马来西亚的一家广告公司Dentsu Utama。”






左边的作品,出自于21岁设计师Tom Anders Watkins的手笔,发表于2014年4月。【作品原址:https://www.behance.net/gallery/16129389/Animal-Logos-Vol-1】右边则是大马广告公司的得奖作品。






得奖作品名为《Cross River Gorilla》,对象是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不过,可以看到的是,有关作品中的主角大猩猩,还有背景,都只是是和Tom Anders Watkins的原作调转了方向。


“难道颠倒了别人的作品,再加上一点点的变化,这样的作品也敢说自己是设计师吗?这真的非常可笑!”


Tom Anders Watkins发现作品被抄袭后,曾在imgur上发帖抗议,谴责获奖的世界自然基金会(WWF)设计海报是抄袭他的作品,也在推特上尝试获取Dentsu的回应。不过,至今他仍未收到任何回复,但已经获得全球各地网友的支持,甚至要求他寻求知识产权律师起诉有关广告公司。


尽管如此,也有网友指出,Tom 要起诉有关广告公司窃取他的“想法”并不可能,唯一的途径只能将此事散播到各大媒体网站,取得大家的关注。



【佳礼记者 严纬芹 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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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1: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說真,看了之後我喜歡tom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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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1: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名字都是華人,華人,華人,華人,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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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抄袭和参考只介于一线之差,前者就直接copy and paste 然后这里随随便便加一撇那里加一撇就当成是自己的作品/成品,而参考是是看到一样东西的不足,看到原创者未发现的元素,然后加以改进,成为一个真正的作品。很明显这家公司是前者,让我联想到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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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y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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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1: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本就是flip过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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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2: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Dentsu里面的设计师进修了那么多年,就只会学到copy and paste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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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2: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真的很光明正大的抄袭, 没办法,原作设计师应该也告不了这大马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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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2: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一样啊,身体的大小,脚的设计,颜色。TOM 的鼻子和头的颜色感觉到是连体的。DENTSU 的鼻子颜色让人感觉到是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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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y + 1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主办这比赛通常都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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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 TOM 的 TWITTER https://twitter.com/TomAnders_/status/681759845020753920 TOM TAG 的户口  https://twitter.com/dentsuaegis lodon 公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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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oon_siang 于 31-12-2015 04:04 PM 编辑
jac|kiez: 抄袭和参考只介于一线之差,前者就直接copy and paste 然后这里随随便便加一撇那里加一撇就当成是自己的作品/成品,而参考是是看到一样东西的不足,看到原创者未 ...

小弟愚見,用圓弧只是種創作方式。

實際上這一類的創作方式並不少見:apple、twitter和許多有名的Logo都是用這個方式創建的。
我喜歡你怎麼definate“參考”這個概念。但這兩個作品看似相同,實際上恐怕完全由不一樣的出發點去設計,twitter留言上有人這麼分析:「Tom的只是純粹以圓形重疊來創造各類動物icon(他自己在作品裡已經闡明);而不同的是WWF的出發點是警惕人們:這些快滅絕的動物都是因為許多人們的各種獵殺,那些圓弧都是槍枝準星。創作方式是雷同但不能完全說抄襲創意。」

先不管有沒有抄襲成分(其實他們的系列當中只有ape形狀重疊,又,ape是WWF其中一張攝影作品代表動物),但在我看來倒是WWF的創意出發點要技高一籌些,這些準星創作動物形狀也有insight。還不能斷定是否抄襲前,最有可能的是兩者用同一張照片來作參考,才會成果相似。

我不是Dentsu Utama的人,也說不上對他們有好感,更妄想看熱鬧要是他們真的抄襲應該很夠力。但反觀twiter上的留言,我只是希望馬來西亞創作人不會也像一般圈外人那樣只能一味打擊落水狗而評斷前缺少客觀分析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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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y + 1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主办这比赛通常都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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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2: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hoon_siang 发表于 31-12-2015 06:23 AM
小弟愚見,用圓弧只是種創作方式。

實際上這一類的創意方式並不少見:apple、twitter和許多有名的Logo ...

没看你的解说,我如以上的网友,比较喜欢TOM的设计,看起来简洁有趣。

但是如你所说,我才发现那些圆形是瞄准器。

这样的话Dentsu的设计真的是层次高了很多。用在WWF也真的适当很多。

TOM的真的是用一种设计师通用的手法,在设计一个没有确切的主题方向。
Dentsu的真的是有含义在里面,这样的"抄袭",我觉得不成立或可以接受。

就好像当初Nokia告其他公司抄袭他的电话没有天线,是一样有点说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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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u1052 + 1 很明显你不是读设计的,无论你说什么90%相.
Lify + 1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主办这比赛通常都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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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错了! 不是抄袭, 是rebadge !! 懂什么叫 rebadge 吗?? 

proton 抄 honda 和 lancer, 然后大声根你说是 reba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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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3: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个idea是苹果公司的tom也没有什么好吵的。苹果的logo本来就是由很多个圆圈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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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y + 1 任何设计草稿本来就通过几何图形原型,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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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3: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tom 設計的東西曾經在哪裡發表過嗎?他的設計又想表達什麼?
這樣就說人家抄襲,不大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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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y + 1 你眼睛有問題?鬥雞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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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3: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hoon_siang 发表于 31-12-2015 02:23 PM
小弟愚見,用圓弧只是種創作方式。

實際上這一類的創意方式並不少見:apple、twitter和許多有名的Logo ...

高见高见~!!! Wow Wow W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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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3: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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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4: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学会美图秀秀把图片相反回来就可以得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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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4: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據大蛇丸客觀專業的分析,沒有抄襲啦,你看左右有倒反,一個頭向左邊,一個頭向右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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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4: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记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
Good Designer COPY
Great Designer STEAL

所以最厉害的还是偷,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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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2015 04: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anobird 于 1-1-2016 09:12 AM 编辑

apple 要告你们吗?





现在很多名宿/餐厅推出hello kitty,lilakuma,one piece的餐饮~食物,摆设统统都有动漫的样子~
有些甚至搞主题餐厅,不懂需要专利的吗?需要申请的吗?





Apple-and-Golden-Ratio-Golden-Rectangle-Fibonacci-Sequence-in-the-Design-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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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on_siang + 5 Design 101,可惜很多人不知道
Lify + 1 脑残,设计和食物不可混为一谈,你在鼓励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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