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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阴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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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7-2014 01:3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印光大師:論中陰身

中陰者,即識神也。非識神化為中陰,即世俗所謂靈魂者,言中陰七日一死生,七七日必定投生等,不可泥執為定法。中陰之死生,乃即彼無明心中,所現之生滅相而言,不可呆作世人之生死相以論斷也。

中陰受生,疾則一彈指頃,即向三途六道中去。遲則或至七七,並過七七日等。初死之人,能令相識者,或見於晝夜,與人相接觸,或有言語談論。此不獨中陰為然,即已經受生善惡道中,亦能於相識親朋故人之前,一為現形。此雖本人意念所現,其權實操於主造化之神祇。欲以彰示人死神明不滅,及善惡果報不虛耳。

否則陽間人不知陰間事,則人死形既朽滅,神亦飄散之論,必至群相附和。而舉世之人,同陷於無因無果,無有來生後世之深坑,將見善者則亦不加惕厲以修德,惡者便欲窮凶極欲以造惡矣。天地鬼神,欲人明知此事,故有亡者現身於人世,陽人主刑於幽冥等。皆所以輔弼佛法,翼贊治道。其理甚微,其關係甚大。此種事,古今載籍甚多,然皆未明言其權之所自,併其事之關係之利益耳

死之已後,尚未受生於六道之中,名為中陰。若已受生於六道中,則不名中陰。其附人說苦樂事者,皆其神識作用耳。投生,必由神識與父母精血和合。是受胎時,即已神識住於胎中。生時,每有親見其人之入母室者,乃係有父母交媾時,代為受胎。迨其胎成,本識方來,代識隨去也。
圓澤之母,懷孕三年,殆即此種情事耳。此約常途通論。須知眾生業力不可思議,如淨業已成者,身未亡而神現淨土。惡業深重者,人臥病而神嬰罰於幽冥,命雖未盡,識已投生。迨至將生,方始全分心神附彼胎體。此理固亦非全無也。當以有代為受胎者,為常途多分耳。三界諸法,唯心所現。眾生雖迷,其業力不思議處,正是心力不思議處,亦是諸佛神通道力不思議處。

有空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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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7-2014 02: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凡夫 会说,此非正法,他讲的才是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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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7-2014 02: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then1980 发表于 18-7-2014 02:02 PM
凡夫 会说,此非正法,他讲的才是正法

开心就好。。。。。。。多往涅盘方面修就ok了,别的不必多想,想太多更复杂,学佛法越简单越有进步,越复杂化越退步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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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7-2014 02: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凡夫不能解 发表于 18-7-2014 02:51 PM
开心就好。。。。。。。多往涅盘方面修就ok了,别的不必多想,想太多更复杂,学佛法越简单越有进步,越复 ...

学佛真的是越简单越好,可以的话,简单到不要去否定他人的修法才是正真的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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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7-2014 03: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then1980 发表于 18-7-2014 02:53 PM
学佛真的是越简单越好,可以的话,简单到不要去否定他人的修法才是正真的简单

任何人都有自己修行的权利,无论自己修什么自己要负责。
因此,我从来没有反对他人修他们开心修的法门,我只是说不同法门的不同法义。
请问我反对过你的修行方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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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7-2014 03: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凡夫不能解 发表于 18-7-2014 03:08 PM
任何人都有自己修行的权利,无论自己修什么自己要负责。
因此,我从来没有反对他人修他们开心修的法门, ...

你可能老了,糊涂了,自己看看之前的帖子,你自己如何否定他人的法,然后自认自己说的就是正法,他人的是伪法。所以才惹怒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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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4 03: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then1980 发表于 18-7-2014 03:16 PM
你可能老了,糊涂了,自己看看之前的帖子,你自己如何否定他人的法,然后自认自己说的就是正法,他人的是 ...

如果我说的过火了,请息怒,你不妨自己再作仔细分析伪正佛法是有哪些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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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4 03:5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凡夫不能解 发表于 19-7-2014 03:14 PM
如果我说的过火了,请息怒,你不妨自己再作仔细分析伪正佛法是有哪些不同点。

毫无可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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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14 11: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then1980 发表于 19-7-2014 03:53 PM
毫无可药救。。。。。。

纠正思维不必用药物。。。。。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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