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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他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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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4 03: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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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lik tapi benar ...
Perahu 你要被 hood 咯 ~~ 你懂多少的 apartment 是 蓝派和青派人一起合作的没有 ~~
然后 别 不懂装懂 。。。 在马来西亚 ,除了 service apartment 以外,都需要申请 strata title。
当该 公寓是卖为 民宅的话,那么一旦竣工和得到 CF 后,进行 分阶层地契 (没地地契咯)
而该地段将会由 居民公管公司代居民管理 (即土地税由管理公司先付,再和居民收该屋子的部分)
新加坡所谓 没地契的 就是 HDB 。。。 分配法就是 以该居民的能力,批准一间房子给他,
大多从 2 房 1 厅开始 。当该居民有能力和需要更大的空间的时候可以申请多房的 HDB (upgrade)
公屋毕竟不是你的,你等于付租金而已,也不可抵押的呢 ~ 当然最不能的就是 你住公屋,但却买房产投资。
这个是不准的,logic 来说,你若有钱买产业,还霸占公屋干嘛?
曾经有某某反对党的议员建议 马来西亚 1 马房屋计划,可以参考 HDB 的做法。当然国阵政府没有跟做(难道是还没有 jek?)
但根据 居者有其屋计划,每户有能力的家庭在计划下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屋为目标(有 geran 的)。
KL 巴生谷一带 ,很多都是没 geran 因为 没有去 弄 strata title 。这个就是问题起源。
吉兰丹很多土地是属于 马来保留地,因此无法让非土著购买拥有。因此 才以 leasehold 方式拥有 。。。
楼主不用担心,因为吉兰丹发展缓慢 。。。 99 年geran 到期 也未必有改变 。。。呵呵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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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14 01: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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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ahu兄,我觉得在你下什么定论之前,应该做下功课。丹州政府并没有赶华人住公寓,相反的华人还是可以地方在特定的购买排屋或者bungalow。你用“赶”这个字,未免有点不大妥当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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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14 02: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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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loha 发表于 12-2-2014 01:03 PM 
Perahu兄,我觉得在你下什么定论之前,应该做下功课。丹州政府并没有赶华人住公寓,相反的华人还是可以地方 ...
被 逼 选住公寓 。。。当然 ,近期 公寓也贵过地下屋了 (不是市中心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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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14 10: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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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好久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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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3-2-2014 11: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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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买有地住宅很困难,买公寓则很容易。有地住宅一屋难求,公寓准证就大量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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