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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Selayang刑事法庭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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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2013 08: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於怕塞車,擔心有什麼耽誤,所以就比較早到達那裡,看看時間還沒有到,我就進去法庭裡面坐坐看。

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就如下面的案件:

(1) 有兩個被告,由於他們一起幹案,所以就一起審判。
         他們兩人的控狀是一起偷電單車,還有擁有被偷的電單車。當他們被法庭問道:你們可以被擔保,有沒有人保釋你們?
         他們就一起回答說:有。 然後就有兩個女人走向法官,一個比較年長的說是他的第一被告的老婆;寧外一個比較年輕的就說是第二被告的女友。
         法庭問:妳們可以還多少的保釋金?
         年長的老婆說道:剛剛生孩子,沒有工作,希望法庭可以減少保釋金。
         年輕的女友卻沒有回答。
         法庭再問多一次,她還是站著不出聲。
         法庭再三問她:你要做他的擔保人嗎?可以給多少保釋金?
         她還是站著不出聲。
         第二被告幫她回答說只可以拿出兩千,於是年輕的女友就點頭重複他的話。
         到最後法庭判兩千的保釋金。


(2) 有一個中年的女人,控狀是非法收萬字。
         當通譯員用馬來文讀她的控狀時問她明白嗎? 她卻點頭說:一點點。
         然後就問她到底認不認罪。 她卻點頭說:一點點啦。
         最後法庭就找了中文通譯員,就用兩句解釋給她聽。
         再問她認不認罪,她就點頭說:我有,但是........
         還沒有說完,就叫她安靜,法庭就宣讀她的判決。
         她就很不明白的點著頭跟著警察走了。
         

         看到以上的兩個案件都覺得她們很可憐: 一個什麼都不明白,就去擔保人;寧外一個明白一半,就認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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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2013 10: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衰边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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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2013 11: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大 你为什么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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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2-2013 02: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保釋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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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2-2013 07: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那裡都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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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2-2013 09: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viscount 发表于 7-2-2013 07:02 AM
我去那裡都不是重點。

你衰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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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3 10: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肤色的人比较喜欢偷东西? 什么肤色的人比较倾向收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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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2-2013 12: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idsmall 发表于 9-2-2013 10:03 AM
什么肤色的人比较喜欢偷东西? 什么肤色的人比较倾向收万字?

我沒有這方面的數據。

如果根據當天的案件來判斷:

偷東西的有馬來人與華人;而收萬字的是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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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3 11: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不是专在法庭跑新闻的记者。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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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13 04: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开放给公众进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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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3 12: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楼主是下一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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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2-2013 07: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bestliverpool 发表于 11-2-2013 11:25 AM
楼主是不是专在法庭跑新闻的记者。哈哈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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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2-2013 07: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舞猫猫 发表于 12-2-2013 04:11 PM
开放给公众进入的吗?

對的,每個公眾都可以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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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3 08: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viscount 发表于 13-2-2013 07:32 AM
不是

楼主,还是你是一名律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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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2013 04: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吃饱没事做去法庭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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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3 11: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law霸来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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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2-2013 01: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想分享心得而已,大家可以針對分享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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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3 03: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为什么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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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13 05: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ib哥已在2011年成立了YBGK,提供律师协助这些被告。一切费用由Jib哥包。

YBGK在2012年4月正式运作。

那几个被告连免费律师都不会用,那可以去吃咖喱饭咯。

最搞笑是case 2,连简单的认罪或不认罪都不会讲,该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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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2013 09: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GG大状 发表于 22-2-2013 05:55 PM
Jib哥已在2011年成立了YBGK,提供律师协助这些被告。一切费用由Jib哥包。

YBGK在2012年4月正式运作。

YBGK的律师们不是完全免费,是有条件的,如果你的收入达到某个程度还是有基本的收费。


还有很多人都不是很知道如何申请,因为国人的公民意识还是很低,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基本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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