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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道总总会长破坏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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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12 02: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隆坡24日訊)星光嶺(Taman Sri Bintang)逾30名居民非議一名未加入保安計劃的居民,蓄意破坏區內保安系統,讓他們感到心痛和遺憾。 該區擁有78戶住家,已有60戶居民同意設立社區圍籬保安計劃,以維護治安日益敗坏的情況,並於上月15日正式落實。
多次商討不果
 在保安計劃下,該花園出入口被劃分成會員和非會員或外來者通道,未參與保安計劃仍可使用非會員或外來者通道自由出入,該通道也設有路拱,讓進入車輛放緩車速,方便保安人員認人。
 被指作出破壞行為的居民于本月20日下午4時50分,堅持使用會員通道進入住宅區,還親自移走欄杆,令該設備出現少許損壞。
 “他在同一天內3度堅持使用會員通道進入,不僅親自移走欄杆,更與保安員和居民對峙長達30分鐘,甚至先發制人向警方報案。”
 居民代表麥真圖今日在記者會上指出,居民若不同意圍籬保安計劃,當地設有非會員通道,讓未加入保安計劃的居民出入。
 他指出,有人蓄意破坏保安設施,居民曾多次與相關居民進行商討但不果。
 “該居民于本月20日下午硬闖會員通道后,晚上11時許也堅持這么做,依然要保安員開路但不果,他還前往警局報案,並第三度闖關。”
 他促請不同意保安計劃的居民合作,勿再搞破坏。
居民不清楚設立程序
陳和章:無權管制進出

被居民指責硬闖會員通道及破壞保安設施的馬來西亞道教總會總會長陳和章說,他不反對居民設立社區圍籬保安計劃,但居民似乎不清楚設立程序,他們和保安員完全沒權力管制居民進出。
 他指出,他們也沒權力私下在通道建設小路拱,為其他居民和出入者帶來不便,也牴觸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
 “這里非公寓組屋,雖可聘請保安員,但不應設立欄杆,也不應扣留外來者的駕照,。”
 他說,他已向吉隆坡市政局反映此事,希望當局採取行動。
 被詢及他未加入該社區圍籬計劃時,他認為應相信警方的能力,在住宅區設圍籬計劃,會讓部分居民對警方能力留下不良印象。
余保憑:不應破壞公物
甲洞社區服務中心主任余保憑說,即使不贊同社區計劃也不應該破坏公物。
 他指出,居民設立圍籬計劃是為保護自己家園,但是該名居民卻沒履行社會責任,更不應該與居民搞對立。
 “他可以不同意,也可以不支付任何費用,就是不應該破坏公物,此等行為讓人遺憾。”
 他說,涉及破壞公者是名全國性組織領袖,他將把對方破壞公物的錄影片段呈交給有關方面http://www.chinapress.com.my/node/364685

相信昨晚有看八度空间晚间新闻的人都有看到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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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12 1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貼會像我貼很快消失。

他在道總如此多年道德這門既然沒學到?把道教名譽搞碴是不是理事,會員可以把他拉下來?學習馬华版本,把會長拉下。這該不會發生,在馬位的沒道德,在道位的也。。。老師教少數要服縱多數這他也不懂,如何已德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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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10-2012 12: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weetangang 发表于 25-10-2012 11:23 PM
你的貼會像我貼很快消失。

他在道總如此多年道德這門既然沒學到?把道教名譽搞碴是不是理事,會員可以把 ...

不不不~那个总会长是错在他的行为,跟他的身份超级不搭(就算是普通人也不可以破坏公物 呵呵)
那个路障是居民委员会的错~要100%居民同意才可以建的哦~

这件事真是丢道教的脸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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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12 12: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行为个人担,事不关教门,无须借题发挥。。。

小弟小小意见,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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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10-2012 02: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杂家军 发表于 27-10-2012 12:21 AM
个人行为个人担,事不关教门,无须借题发挥。。。

小弟小小意见,得罪了。

可是他是一教之长道总会长就是代表道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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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12 04: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又不可這樣講,他是以那裏居民的身份來破壞公務,每各人都有幾個身份,又沒穿道服,有的話我無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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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12 1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性感宝贝 发表于 27-10-2012 02:53 PM
可是他是一教之长道总会长就是代表道教阿

事情并不发生在道教场地或交流会场,所以不能以此诋毁道教。

这只是一场民事纠纷。
请恕小弟(路过的)多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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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2 01: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setzuu 发表于 27-10-2012 04:24 PM
那你又不可這樣講,他是以那裏居民的身份來破壞公務,每各人都有幾個身份,又沒穿道服,有的話我無語了。

我看报纸称他为道长。

若他是道长,我想问的是道长是一个职业吗?
要穿起道服才是道长或要以行公职时才是道长,日常生活就不是道长吗?

我不知道能否做这样的比喻。
台湾某位寺院的主持被抓包和女人鬼混。
平时讲经时就要人不要执着情欲。。。。
他能不能说我有很多身份,我是和尚,也是中华民国的公民,也是男人。
我和女人鬼混是我身为中华民国公民的权利,我没有犯法。我教人不要鬼混是和尚的身份,抱女人时我是戴假发,穿俗服的,我是以民国公民的身份抱女人的。

没有贬低道长和道总的意识,只是觉得你的解释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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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2 09: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setzuu 发表于 27-10-2012 04:24 PM
那你又不可這樣講,他是以那裏居民的身份來破壞公務,每各人都有幾個身份,又沒穿道服,有的話我無語了。

要做法事,稱職了,才是道長;沒法事,沒稱職就是普通人,連普通人基本的道德修養都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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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2 11: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mahalwin 发表于 30-10-2012 12:44 AM
我看报纸称他为道长。

若他是道长,我想问的是道长是一个职业吗?

如以你說法,那不如改一改為五大宗教主席破壞公務更有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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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2 12: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某某的分身 发表于 30-10-2012 08:34 AM
要做法事,稱職了,才是道長;沒法事,沒稱職就是普通人,連普通人基本的道德修養都不需要?

在孩子面前是父親,在信徒面前是道長,在taman 是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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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2 12: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setzuu 发表于 30-10-2012 11:46 AM
如以你說法,那不如改一改為五大宗教主席破壞公務更有看頭。

也没有问题。

我们都知道这些office,这些职位不是那么容易做的。
作为一个全国宗教组织的领导人,又是全国非穆斯林宗教发言团体的主席,言行举止就是要小心。
这是无法以他以这个身份做,不是以道总会长身份做就能撇清的。
道教徒,道长的身份真的能这样做一个切割吗?
如果都能做这样的切割,社会不会管和尚,神父搞女人,更不会管一个道长破坏公物。
能上得了报纸,就说明了社会不接纳这种身份的切割。
我看到报纸说那个政治人物还要将他破坏公物的影片给五大宗教理事会的理事看,看似是羞辱他个人但是他是以道总会长的身份当该理事会的主席的,其实就是在羞辱道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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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2 03: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宗教师在“外”搞3稿4不能入宗教的数,
但他人道德有失的确令宗教“蒙羞”。

大人物虽以平民身份亲近人民,但人民还是把他当大人物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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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2 03: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ahalwin 发表于 30-10-2012 11:45 AM
也没有问题。

我们都知道这些office,这些职位不是那么容易做的。

那你是在怪會員囖?會長和理事是會員選的。
你也怪了五大的會員啦,他們同意讓他當他們的主席來帶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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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2 05: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setzuu 发表于 30-10-2012 12:35 PM
在孩子面前是父親,在信徒面前是道長,在taman 是居民

先聲明我不是針對陳先生,做什麼人生攻擊或詆毀宗教人士什麼的!

如果宗教可以和現實生活或道德觀念脫離,那麼以後宗教人士開性愛派對也不是一樁什麼大不了的事情?這個宗教的教導為這個社會帶來了什麼?我們是不是應該接受蔡CD去尋歡,垃圾去炸女郎?

如果你孩子說:我在你面前是受你道德教育的孩子,在社會面前我是一個十惡不赦的惡人,你是否應該感到很慶幸呢,秉持了“在孩子面前是父親,在信徒面前是道長,在taman 是居民”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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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2 05: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setzuu 发表于 30-10-2012 03:32 PM
那你是在怪會員囖?會長和理事是會員選的。
你也怪了五大的會員啦,他們同意讓他當他們的主席來帶領啊。 ...

不是怪谁或怪宗教,怪团体的问题。

是身为一个宗教领袖,一个宗教徒,根本就不能将自己的生活和这些身份切割。
这不同于A在工作是美术老师,回到家就不必摆起美术老师的款评论孩子的画作。
除非道教认为“道长”,“道教徒领袖”只是一份工作,否则怎么能切割呢?
就算那只是一份工作,他能背得起这个名称,就有责任照顾他的言行。 
没有理由你在台上以道长的身份推广道德,在台下以“居民”的身份破坏公物的。


我不是要小事化大或拿道总来做话题。 你给我佛总,CCM,NECF什么长老,法师,牧师,神父,主教,会督我都是这样说。
就算是专业团体,例如心理师。如果他们的行为没有犯法,没有危害个案但是令该行业蒙羞,专业团体也会要求这个心理师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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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12 05: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聲明我不是說陳先生着事件有問題,陳先生有他的立場。

每個宗教領袖出了一些見不得光的新聞的時候,其信徒就會盲目的為其庇護,那麼其他的宗教領袖鬧醜聞的時候,是不是不應該詆毀對方,甚至是不是應該覺得:小事一樁,我信仰的宗教也是j經常鬧醜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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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0-2012 12: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某某的分身 发表于 30-10-2012 04:01 PM
先聲明我不是針對陳先生,做什麼人生攻擊或詆毀宗教人士什麼的!

如果宗教可以和現實生活或道德觀念脫 ...

道有阴阳,人有好坏,他有问题是他的问题,就讲个人别把道总扯进来。道总总会长是名称如何破坏?
是标题要改,为何你们又不写五大宗教主席?
道教又没教他破坏,人要有IQ更要有EQ
本帖最后由 tsetzuu 于 30-10-2012 11:59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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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0-2012 12: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mahalwin 发表于 30-10-2012 04:22 PM
不是怪谁或怪宗教,怪团体的问题。

是身为一个宗教领袖,一个宗教徒,根本就不能将自己的生活和这些身 ...

你是道长也好,居民也好,破坏公物就是错,难道道长破坏就错,居民就不同吗?因为他是道长你们就大大的讨论,居民就看不到?你们如何的讲也别把道教扯进来,你们大大可讲他在道教里学不到道德教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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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0-2012 01: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某某的分身 发表于 30-10-2012 04:23 PM
先聲明我不是說陳先生着事件有問題,陳先生有他的立場。

每個宗教領袖出了一些見不得光的新聞的時候,其 ...

庇护是道教而不是领袖,人会下位会改变,教理改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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