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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下器官捐赠書之前請先參考此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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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0-2012 08: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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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地各宗教对捐献器官的立场,请参考这个。![](static/image/smiley/default/smile.gif)
http://www.mybuddhist.net/cms/sh ... 2007-11-02/853.html
与宗教立场无冲突 公众应踊跃登记捐器官
发布时间:2007-10-24 来源:星洲日报 点击: 258
(芙蓉24日讯)捐献器官与宗教立场毫无冲突,公众人士受促踊跃登记成为捐献者,为延续他人性命尽力,让社会更温暖!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昨晚举办《爱心认捐器官运动》论坛,邀请佛教长老、基督教牧师及专科医生,从各角度讲解捐献器官的意义,并揭开器官移植的迷思。
森华堂主席周世扬指出,捐献器官让各民族更团结,他希望各华团领袖与该堂站在同一阵线,将器官捐献运动推广到各个角落。
尽快将捐献器官立法化
他表示将致函政府,要求尽快将捐献器官立法化,而医院也须研究如何系统化器官捐献事项,公众则受促响应器官捐献运动。
筹委会主席巫润平说,捐献器官可遗爱人间,希望捐献器官不久后能像捐血般普及化,让更多病人受惠。
马佛总森州分会主席释寂晃长老:鼓励捐器官帮人
人们必须互相依靠及协助才能生存,这是佛教所谓的终生恩,因此,我们必须知恩图报并行菩萨道,帮助他人,而捐献器官也能助人,感谢众生的帮助,更何况捐献器官对自己没害,却有利于社会。
脑死表示生命已停止,没有不能开刀的说法,捐献器官能延续他人生命,所以,我鼓励大家踊跃登记成为捐献者。
芙爱恩堂牧师王祖祥:施比受更有福
社会学认为世上有许多苦难,所以,我们应该帮助他人获得幸福,助人是基督的教导,人类的本分,也是上帝的旨意。
神学的角度认为灵与魂终会归天父,身体死后则成土,所以,若有人需要,就应捐出;此外,圣经则指出《施比受更有福》,捐血或器官都能够帮人,让人延长寿命,达到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
但是,人们不可为了赎罪、积功德或交易才捐献器官。
邻恩社区关怀中心牧师吴清贵:人死后复活所拥有是新的
圣经上指出,人死后复活,所拥有的一些都是新的,不会因为已捐出而不完整。
爱人如已是基督信仰的精神,死后将不再需要的器官捐出以帮助人们也符合圣经的教导及神学的立场。
希望基督徒支持及参与捐献器官运动。
芙专科医院外科专科医生李扬仁:脑死的人已没生命
许多人认为有心跳即是活着的观点是错误的,其实,脑死的病人已陷入深度昏迷,中枢神经及肺部丧失功能,须依靠仪器才能呼吸,所以,脑死的人已经没有生命。
当2名非移植部门的专科医生断定某人脑死后,所要捐献的器官必须在还有心跳时取出,否则,身体器官将不能再使用。
本帖最后由 白布飘扬 于 9-10-2012 08:48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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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0-2012 12: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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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12 06: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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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glong 发表于 9-10-2012 12:09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各有各说,到底捐是不捐?
也只能各憑因緣吧. 就看怎麼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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