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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友 已经跟EX分开两年了。她的东西却还留在他家KL。他们分手后,她搬回去槟城。两年后,认识我并和我交往。有一天,我和我男友要去槟城玩。她要求我男友拿东西回去给她,但是没有说有重要文件在里头。因为我不喜欢(当时我和男友才在一起三个月而已)(为什么我不喜欢?因为他要单独和她见面,而且我认为丢下东西交给她就行,为何要为了她把我一个人弃于一旁。而且当时她没有说有重要文件在里头。)所以因为我的不喜欢,我男友没有打算在那个时候把东西还给她,他跟我说新年的时候才还给她。当时我答应了。(为什么?你们想说早点还给她早点解决,对。不过以我男友跟她的交情,我相信新年他们一定会约出来见面,既然给他们两次的见面机会,不如铲除掉这次见面的机会。而且新年我得回我婆婆家,他得跟他父母回槟城,眼不见为净。)
好了,我们去槟城了。结果我们在姓周桥游玩的时候,她打电话过来问我男友怎么没拿东西给她?她有重要文件在里头。然后她盖了电话。过了一下子,又打给我男友,说她要特地打给我男友来气我,原因是我不让我男友还东西给她。
第一,当初她没说有重要文件。我们到了槟城才知道她要拿回她的重要文件。
第二,她的东西既然重要,两年后了才要?
第三,她自己不会下来拿?
第四,我身为他现任女友,不给他见你有什么错?
现在,你们认为,这样是我的错?
本帖最后由 小沛 于 17-9-2012 06:03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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