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先说我遇到的情形: 2010年中,我的朋友K, 他向我前后借了RM80K。朋友K是借了拿去参加一些’快速致富‘的活动(Tignet Gold 的活动,放账等等。)。 当时是没有做律师字,只是他保证不会骗我钱,给我2%的利息,我要回母金时,可以在几个月就拿回等等。。 我跟他说:我对你外面赚多少,怎样赚,我没关系,只要你守信用.. 因为是几十年的朋友,我相信了他, 他也给我2%的利息。(就是10千给給两百元)。 前后拿了 一年左右,大约二十多千,。。他就对我说Tignet Gold倒了,利息不能给了。。至已母金必须在扣除之前所已经给的利息,再等Tignet Gold还回他钱时才给我。。 近半年,我只能呆等。。也为了这件事情和朋友K失和。。每次问到还钱事,就说钱还没收到,叫我等。 请问各位,有什么方法可以拿回我的钱吗?或者要怎么跟朋友K说。? 还有请问’将这件向警方备案‘有什么后果。。譬如说对报案者或对朋友K?警方会受理如此案件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