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lreef 于 30-6-2012 05:32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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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美里29日讯】去年轰动一时的17岁黄于慧遭男同学企图强奸不果被杀害案件,未成年李姓少年因表面证据不足,获判无罪释放! 此案控方副检查司为来自古晋的马哈迪宾凯鲁及沙奇尔,共传召17名证人。由于控方证据不能证明李姓被告就是凶手,承审的高庭法官钟贤源于是在案件总决前,宣判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获准当庭释放。 据悉,该些证据包括塑料袋、死者与被告手机等证物,但经过化验的塑料袋并无被告指纹,以及被告手机虽曾发出信息指已杀人,却不能证明该封信息就是发自于被告。种种证物因漏洞太多,而使得被告逃过法律制裁。 该起案件发生于2011年3月24日,约上午11时,声称外出向朋友索取大马教育文凭成绩的少女黄于慧,从此一去不返,疑遭男性友人谋杀,弃尸偏僻沟渠内。 父陪嫌犯自首 隔天(25日)上午11时,是名金铺公子的被告在父亲陪同下前往中央警署自首,指他杀害一名少女,并把尸体弃在甘榜柏拉雅旧路。警方接获消息后,即刻派出多名干探,由美里警方刑事部主任再南助理警监率领,前往甘榜柏拉雅旧路寻找少女的尸体。女死者也被证实为17岁黄于慧,生前居住在默斯再也一带,有3名兄长(包括双胞胎哥哥)及1名弟弟。 据消息指出,没有家里钥匙的女死者是于去年3月24日致电予母亲说要前往市区购物广场,向1名女性朋友索取文凭成绩,并要求母亲回家开门让她出去。为母者目睹爱女登上一辆银色轿车离家。未料外出后的她,就没有再与家人联络,家人只好向警方报案。惟警方以失踪不超过24小时为由,不接受报案。 死者家人只好返家,直到25日上午9时许再前往警署投报,同时将死者生活照交予警方,希望警方协助寻人。不料,在警局逗留2个小时后,看见曾登门寻找死者的李男在父亲的陪同下前往警署自首。女死者家属因不可进入办公室聆听嫌犯提供的线索,他们在门外等候消息,并有不祥预感,怀疑少女已遇害。 警方于25日当天下午2时许,在被告引路下往弃尸地点,抵达了甘榜柏拉雅旧路,弃尸地点距离大路路口约400米,女死者的遗体被扔在泥沙路旁的小沟渠处。 窒息是死因 3月27日,来自吉隆坡的法医彻夜为黄于慧的遗体进行解剖,经过数小时的解剖后,法医证实死者的致命伤是颈部被掐导致死亡,即黄于慧是窒息身亡,同时并无遭性侵犯。 死者颈部被凶手狠狠掐住造成伤势,留下明显伤痕。至于另一道伤痕则是塑料胶袋造成。美里警区主任查玛鲁汀助理总监亦证实此事,并证实死者黄于慧因反抗凶手求爱,结果引来杀身之祸,被凶手在盛怒下掐颈致窒息身亡。 ********************************* 太多疑点 黄父对判决失望
天下父母有哪个会甘心自己的孩子遭遇如此不幸,凶手却没有得到任何惩罚,更欠孩子一个公道。 黄于慧父亲黄广文受访时表示,自己对于法律的漏洞感到失望,整个案件存有太多的疑点。在获悉无罪释放的答案后,他已经不知所措,只希望还孩子一个公道。 他披露,警方与副检查司似乎没有很好处理该案件,马来西亚需要有一个公正的法律,不是有钱或未成年就可以犯谋杀罪,否则社会很不安宁。 他说,也因为对方未成年,只有他的父母可以入庭听审,在外的他们对于里面所发生的一切,都一概不知情。 另外,联邦能源、绿色工艺及水务部长政治秘书拿督陈超耀也现身法庭,给予于慧家人慰问。 ******************************** 无法接受 无法接受
黄于慧家人对马来西亚法律大感失望,母亲更无法接受判决,顿时哭成泪人! 17岁黄于慧遭男同学企图强奸不果被杀害案件今早已完结,对于未成年被告获判无罪释放时,女死者家属根本不能接受这就是事实,直呼17岁都可以杀人,也不必付上任何代价。 死者家属及亲友团向媒体抱怨,代表控方的副检查司负责将案件带上法庭时,少与他们接触。因为被告是未成年关系,他们经常都是在法庭外守候,也不知里头案件进行的如何,更没有人向他们交待案情进展。 他们说,只有今天获准入庭聆听结词,才发现许多事项已被扭曲,副检查司在过程中也没有任何反对,引起他们极度不满。 死者家属不解,黄于慧在失踪1天1夜家人都苦寻不果,若凶手不是李姓被告,为何却在他自首后却能引路带着警方去寻找尸首。虽然被告已无罪释放,但警方是否应继续调查此案,尽快找出凶手,因被告的释放是证明案件还没结束,也意味着真正的凶手还未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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