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被造本体,是永生。但他的灵魂,是那死亡以及罪性。生命是绝对在神手中,在人对神言语“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的绝对信靠,及其默想察验之中。永生就是神的形象,神的形象以人在那永生里所领受到的永生之形象而【被神创造】,“我们原是神的工,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弗2:10节)“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弗2:8节)“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罗8:24节)——可是当亚当【轻看自己的生命】(参箴15:32节),也就是轻看【神的形象】,轻看永生,却贪图“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如神能知道”时候,结果反而被上帝赶出去了:也就是将自己心里的永生【赶了出去】,忍受自己的被咒诅与被审判,甚至忍受了自己所要重担的【终身劳苦与汗流满面】——这一切必须自己忍受,又是从神而来的审判,对于一个灵魂失去生命,自由与永生的【福音断裂】来说,岂不是形如【哀怨】的原始仇恨形态吗?——谁盼望面对死亡与虚空呢?这种【不愿意的】灵魂实底心声,作为一种遗憾而言,岂不是人灵魂深处最实质,最本真的仇恨属灵形象吗,一个与永恒生命断裂后的怒火?其实,当亚当在伊甸园里犯罪后,从他知道赤身露体,到他害怕听见神,躲避神的声音,隐藏自己,再到他诚实告白中所已经具有的【埋怨推托】——亚当的知道,他的羞愧,他的害怕,他的躲避,他的隐藏,以及他的埋怨性诚实,这一切一切不同表现的【共同不愿意】此心声,岂不就是见证了一个历史事实,一个属灵事实:恐惧就是恨,因为没人想看见自己的赤身露体,自己对神的害怕与躲避与隐藏,再也不想对着自己的赤身露体而坦诚面对自己赤身露体的事实性,恐惧性。然而,罪性本身就是赤身露体的,罪恶本身就是常使人在得好处时【赤身露体】,以至于从真理的亮光来说:罪恶,赤身露体,恐惧,恨,与躲避神,与隐藏自己——这六种为【同一回事的不同性格表现】,简称关于怨恨的不同灵里损伤(扭曲)表现形式。 也就是说:罪性就是恐惧 罪性就是逃避 罪性就是赤身露体 赤身露体的逃避 赤身露体的恐惧 以至于 赤身露体的怨恨 因为,罪恶就是【在恐惧中,怨恨的赤身露体】 罪性与仇恨,是对着永生神生命“恼怒”的一体两面 一切纠缠不清,灰色地带从这【一体两面】开始。
一般人谈理性,以及偶尔少数人谈智慧,到最后就会联想到【公正与城市】或谦虚等等道德意识,或道德形态,这种【偶然性】是否已经在揭示了一种【历史性的必然经历】(作为一种启示意义或启示形式):生命与道德是必然一起的,至少是相关的?可是,生命却已是往往与【生死】紧密面对的,那是否意味着我们可以用个人的道德或集体的道德,来决定个人的生死与集体的死呢?而箴言书所说的:【生死在舌头的权下】,是否就是在谈论这种【道德选择情况】呢?甚至,当一种生命威胁了另外一种的生命,我们到底应该采取生命的立场呢,还是道德的立场,甚至乎是个人的立场呢——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是很专业,尤其是当你很熟练该领域的专业判断时?从一系列的质问中,至少在跟自己对话中洞察了一种【看得明白的事实】即:生命从来就不是一种观念,或是一系列观念的“总和”,以至比道德本身的形式,事实,态度,内容,并行动上,更具有更大的【意识流】——因为生命往往“通达”的那灵界有相关性,却与【判断】没有直接或间接地相辅相成,甚至乎根本没有必要有这种那种的【人事关系】~道德,只能适用在复杂却想要简化的人事关系中,但对于【人的生命】,只不过是小孩子,甚至是智障儿童,或者【多余的流氓】。然而,可惜的是,社会的上上下下大大小小,每一个层面,每一种关系,每一件事,从思想形式到制度变化再到历史象征,都是由人的灵魂深处所发出的【不同观念结构】此种形态上,“Note”住的一套又是一套,相互关联相互对应的社会脉络——用灵界的语言来说“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太6:21节),不同人的心灵【那里出】不同的财宝,人的不同心灵也【哪里出】人的不同财宝。然后,不同人的心,及人的不同心,加上莫名其妙的财宝,以至于忧虑出(参太6:31—32节)“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和别人一样”(弗2:2后—3节),形成了“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弗2:2前节)——人的心+财宝+肉体+私欲+世界=“今世的风俗,空中掌权者的首领”。以至于就能够导出另外一个相关,先后顺序的【属灵奥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