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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改名叫遭殃哥了。
中午被政党代表召去出席记者会。公道哥始终没出现。明天的各大报章应该会有报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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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12 10: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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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12 10: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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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12 1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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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12 11: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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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velhart 于 27-4-2012 11:43 PM 编辑
(吉隆坡27日訊)青年在網上撰文指責甲洞一家汽車冷氣服務公司,引起網民注意,該公司鑒于該文已造成其聲譽受損及影響營業額,欲追究此事,要青年道歉。
該青年先后在社交網站及公共論壇上撰文,講述他到該公司更換全套冷氣裝備后,該公司答應給予1年保用期,可是在冷氣出現問題到該公司修理時,對方要他支付更換零件的款項,令他不滿。
文中也提及對方態度不佳及擅自篡改收據,目前該貼在論壇的撰文已被管理員以貼文不符論壇規矩而屏蔽,可是社交網站的撰文仍存在,且已有300人分享轉貼。
生意額下降20%
該汽車冷氣服務公司主管龍程榮,今日與3名子女龍仕君、龍曉燕、龍曉媚及友人裴青山,向民政全國公共投訴及服務局主任劉開強投訴。
龍程榮指出,該青年于去年8月到該公司維修冷氣,當時更換4種零件,收費為580令吉,他們也給予1年保用期。
“隨后在今年4月9日,該青年上門指冷氣有問題,檢查后發現是冷氣管問題,不在上次更換的零件內,是必須收費,惟當時無法聯絡上他,我擔心通知到他時,員工又不得空,所以先更換零件。”
他說,這次收費為145令吉,該青年覺得仍在保用期內,他們應該要免費更換拒絕付款,更要他們拆下已換上去的零件,只肯付30令吉的勞工費。
“我覺得如此拆除很麻煩,便提議他只需付60令吉,帶著新零件離開,惟他不答應,我們唯有拆走新零件。”
豈料,他們在過后網上發現該青年在社交網站及論壇撰文,矛頭直指該公司,網民們也留言說將不會光顧他們,而且在貼文后,生意額也下降20%,讓
他們感到事態嚴重,希望澄清及要青年道歉。
沒指明青年拒道歉
業者要青年在報章、社交網站上刊登道歉啟事,而青年卻辯稱本身並無指明公司名字,堅持不肯道歉,雙方談判基本破裂。
劉開強週五安排青年與龍程榮等人見面,可是雙方無法達致共識,不歡而散。
在這次約半小時的會面上,青年堅持不道歉,更辯稱本身並無指名道姓,且照片也經過修改,並無直指該冷氣公司。
劉開強較后受訪時指出,青年聲稱在帖子上的店名或是取諧音、或是增刪一些字母,也只是形容前往該店的路線。
“他也說了在事發翌日就已經向消費者仲裁庭投訴索賠。”
他指出,雙方也在會上針對撰文內的700令吉修理費用與真實賬單有所出入而起爭執,場面一度瀰漫火藥味。
“最后雙方還是無法和解,各自採取行動。”
龍程榮:聲量大但沒開罵
龍程榮說,他承認他與該名青年對話時,聲量是大了,卻否認曾經罵過后者。
他指出,他當時可能是有一些脾氣,但是他不會罵顧客。
針對指他們篡改收據一事,他指出,他們只是因為該青年不接受他們的零件,所以才把所有不相關的項目刪除,該收據只是收30令吉的勞工費。
“我們的收據都有號碼,開出了不能隨便取消。”
他說,在這幾天內,他們收到許多來自供應商、顧客或朋友來電,連新加坡、東馬的都來問他們該文章的內容是怎么一回事,對他們造成困擾。
“還有一名客戶,因為覺得青年在論壇的文章過火,而註冊帳號為我們澄清。”
劉開強:應向仲裁庭投訴
劉開強說,若消費者不滿意商家的產品或服務,可以向消費者仲裁庭或貿消部投訴,由執法單位去仲裁。
“如今把事情在網絡上散發出去,破壞了商家形象,而且Bent貼文的論壇甚至連鄰國也會瀏覽。”
他指出,他會要求該名青年道歉,而且事主也可以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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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增加出处: http://www.chinapress.com.my/node/31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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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12 11: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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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讨论下比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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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12 11: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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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曝光...
(posted by mobi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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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12 12: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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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12 12: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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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次弄冷气,都是亲眼看的。因为有朋友说冷气是很容易弄手脚,尤其是冷气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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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12 01: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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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cari的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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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12 01: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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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如果零件还在保用期内,是不需要给钱免费更换。但是如果是别的零件坏,楼主必须给钱。如果店主在没通知车主私自装零件上去,车主是有权利叫他们拆回下来而不需要给拆装的工钱。这是基本常识大家都懂的。
还好楼主会删改一点他的店名才放上来,应该没什么事的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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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12 01: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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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以后如何安心去修别人的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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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12 02: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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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如果零件还在保用期内,是不需要给钱免费更换。但是如果是别的零件坏,楼主必须给钱。如果店主在没 ...
leong0406 发表于 28-4-2012 01:53 AM 
可是好象有照片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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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12 02: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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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12 03: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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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殃哥 加油~~
公道哥 也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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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12 04: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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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8-4-2012 04: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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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跟我在记者会的叙述有出入呢?
如果看到报纸有澄清启事的话,请那些先入为主的人大声道歉,别一味的不负责任的攻击我。记者会我都出来面对,怎么之前大大声答应我不会潜水的公道哥不出现呢?难道,他怕我咬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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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12 06: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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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en1676 于 28-4-2012 06:55 AM 编辑
在這次約半小時的會面上,青年堅持不道歉,更辯稱本身並無指名道姓,且照片也經過修改,並無直指該冷氣公司。 是不够胆认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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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12 09: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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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次約半小時的會面上,青年堅持不道歉,更辯稱本身並無指名道姓,且照片也經過修改,並無直指該冷氣公司 ...
yen1676 发表于 28-4-2012 06:53 AM 
赞同你的说法…如果是事实他就不怕认…很明显的他怕被告诽谤所以现在以没指名道姓来推脱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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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4-2012 10: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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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试看在你面子书上面写
“ 你 will bomb najix's car tomorrow “, 然后放一张那鸡哥的照片然后 ...
阿冰bin 发表于 28-4-2012 02:40 AM 
给你一个大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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