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遇到了黑心发展商,屋子拿了钥匙,交了defect list,过了两个月了,还没弄好。。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 ...
^^Skyeng^^ 发表于 26-3-2012 07:04 PM 
^^Skyeng^^ - 我跟着星洲的方法以書面通知发展商维修defect问题,结果发展商在我寄出第二封Reminder Notice (如果还不修理,就找3rd party承包商, claim 5%)时,才甘愿把所有defects给修理好。
要对付这种发展商,这个方法最管用。
http://property.sinchew-i.com/node/1438
所謂的按程序提出要求,就是購屋者在領取新屋鎖匙後,將房屋存在的問題,以書面或是發展商辦公室提供的表格呈給辦公室的負責人,有關的負責人在接到表格或投訴文件的30天內需要將問題處理好。發展商將問題傳達給承包商,然後由承包商安排工人進行修補。 假如發展商在30天內沒行動,購屋者再給發展商14天時間,附上自己安排的承包商提供的修補費用,交給發展商的律師簽收,律師簽收表示他需按買賣合約的條例處理事情。14天期限一過,購屋者可以通知其承包商動工修補。 關於上房屋仲裁庭向發展商提出索償,購屋者可以登上房屋仲裁庭(Tribunal for Homebuyer Claims)的網址瞭解程序,其網址是http://www.kpkt.gov.my/tribunal,除了提供相關資訊,也備有表格供下載。 房屋仲裁庭坐落在房屋與地方政府部,其地址是:Level2,Block B,South Pusat Bandar Damansara,50782 Kuala Lumpur.(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