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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從具體的人(五蘊)說起
凡動物的組成,都不能離開物質和精神組合的五蘊。五蘊就是「色、受、想、行、識」。此五種怎麼都叫蘊?蘊是「聚集」的意思,就是說積聚許多相似而同性質同一系統的事物或心理,把它歸納成為一類,就叫做蘊。若作「品類」、「範疇」講,亦無不可。
《俱舍論》講:「諸有為法和合聚義,是蘊義。如契經中說: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色蘊。」
這段文,把它譯成語體是:「凡是由因緣(各種關聯)相互結構存在於現象界的事物──諸有為法,把它歸納分成一類一類的,就叫作蘊。」佛經上說:「凡宇宙間所有構成物質之元素及物體的物質現象,統統叫色。已經消逝壞滅了的物質,叫過去色;尚沒有發生成長到現在的物質,叫未來色;已經由未來移到擺在眼前可見的物質,叫現在色;屬於我們本身的物質(生理)叫內色;我們身外的物質叫外色;能用肉眼看得見的物質叫粗色;肉眼所不能見的,要假科學儀器(如放大鏡等)方可見到的物質(如原子核,極微等乃至紫外線)叫細色。這一切的一切,把它歸納(積聚)成為物質一類,總叫它為色蘊。」
其餘「受、想、行、識」四蘊,皆可以類推了。 (一)什麼叫色
1.色的標說──原子、物質、生理、物理。佛學中的「色」字,含義頗廣,它包括構成一切物質的元素(原子、佛學的四大極微,科學的一○三種元素)及一切物體現象在內。換言之,色是一切物質(與由物質影響人的行為心理的反應活動叫無表色也在內)的公名。如內而眼、耳、鼻、舌、身五根(五官器)及五種神經系統;外而色(青黃赤白光影明闇空一顯色等顯色、長短方圓粗細高下等形色、行住坐臥屈伸取捨等表色、無表色、定果色)、聲(八種)、香、味、觸五現實境的物理世界,都稱之為色。可見佛學講色,非一般人所指男女狹義之色,乃概括我們的身子和各種元素,以及身外的大宇都概括在內。這一切都叫色蘊。
2.色的定義──善變的物質。色是質礙義、變壞義。質是體質,礙是障礙,凡是有體質的東西,必互相發生阻礙。如香爐和框子,兩樣都有體質,而不能互相容攝。凡具有質礙的事物,同時又都具有變壞的意義。如香爐框子等,它本身無不在剎那剎那遷流演變,而無不循著破壞消滅之規律前進的。這是物質由生起、而發展、而變化、而消滅,所經程序的必然規律,凡是色法(物質),都不能超越這質礙變壞的原則的。物質的變壞有兩種:一為自然的變壞(見後一期無常中);二是人為的變壞。例如鋼,自身生鏽,是自身的自然變壞。鋼經約一千三百度的熱度,便變成為液體;至約一萬三千度以上,便變為氣體了。這是人為的變壞。 (二)什麼叫受 「受」是我們對外境接觸時,身心上生起一種領納的功能,而接受外面──客觀環境──一切事物的感覺心理作用,與心理學上的「感覺」、「感情」、「情緒」等相彷彿。我們接觸適意的、順的環境時,即生喜悅的情緒、愉快的感覺,名為「喜受」、「樂受」;接觸不適意的、違逆的環境時,生起憂悲的情緒、痛苦的感覺,名為「憂受」、「苦受」。離開上面那些苦樂憂喜愛惡哀怒等情緒之外,接觸那不苦不樂、不憂不喜的平凡境界,在生活上和精神上都激不起激昂奮鬥或狂歡等浪花情緒,過著無所謂的生活,名為「捨受」或「中庸受」。總之,凡屬情感方面的心理作用總名「受蘊」。 (三)什麼叫想 「想」是我們內心對外境接觸時,所想像的事物、道理,而生起一種認識的心理作用,與心理學上的「知覺」、「寫相」、「表象」相彷彿。凡我們思想上的概念,了解、聯想、分析、綜合,乃至由此而產生新的概念等,皆是想蘊的心理作用。 (四)什麼叫行 「行」是造作義。我們與外境接觸時,內心生起種種思慮、選擇、決斷,怎樣適應環境、改造、安排、處理周圍種種環境等心理活動皆名行,由此動身發語而成為行為,與心理學上的「意志」彷彿似之。行蘊,可說是一切活動心理中的參謀團。 (五)什麼叫識 「識」是明了分別義,是我們對外和對內「受想行」的總認識的統覺作用。也可說是全部心理活動中的統帥,主持認識的首長,精神的總樞紐。佛學及心理學中的「意識」或「潛意識」、「集團意識」,即是識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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