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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睡著不等同魯莽”‧經理撞死人罰款免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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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05: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加坡11日訊)碩士經理撞死人,法官認為“開車睡著不等同魯莽”,在控方上訴後,他照舊逃過牢獄之災。

只差5分鐘就到家,擁有英國大學碩士學位的34歲經理黃俊川(譯音),卻在關鍵時刻睡著,撞飛一對正要到教堂做禮拜的老夫婦,釀成妻死夫傷慘禍,在初庭被判罰款9千500元了事。



控方認為刑罰過輕要被告坐牢,今早提出上訴,但遭高庭朱漢德法官駁回,維持原判。

這起車禍發生在前年11月8日清晨6時48分,地點是湯申路上段朝羅尼路方向的路段。

死者是76歲的莫曉潤,她當場不治。同齡丈夫黃松茂頭手受傷送院,不過,他在愛妻逝世一個月後,也因為癌症過世。

黃俊川原本面對按慣例要判坐牢的魯莽駕駛罪,但經審訊,初庭法官將控狀改為疏忽駕駛,判他罰款9千500元,及吊銷各級駕照3年。

魯莽比疏忽罪名嚴重

法官說,魯莽比疏忽的罪名嚴重,但兩者差別向來很難劃分。

他舉出初庭法官所說,“疲累”不足以構成魯莽,魯莽應含概其他因素,比如醉駕、超速和闖紅燈。

他說,答辯人雖然感到疲倦,卻真心相信自己可以撐多5分鐘(開回家)。他沒有超速,沒有觸犯交通法令,血液裡也沒有大量酒精,唯一對他不利的是他在開車時睡著。

雖然控方指他22小時沒睡覺,應有自覺不該開車,可是法官認為每個人需要的睡眠時間是很主觀的。

法官認為,答辯人的狀態或許是疏忽,但不足以構成魯莽,因此同意初庭法官的決定。

他也說,答辯人的罪責,是在不幸的時候開車時睡著,因此無須坐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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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07: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別人可以參考這案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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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08: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开了先例,路人以后要小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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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08: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今以后,只要沒喝酒,把人撞飛后說自己沒睡夠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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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4-2011 09: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我以为  不能驾车 就应该搭TEKSI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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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09: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新加坡很多这些驾车的撞死人都只是罚钱而已,那人命只是值那几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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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09: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新加坡很多这些驾车的撞死人都只是罚钱而已,那人命只是值那几千元...
binson 发表于 11-4-2011 09:04 PM


看你有沒有文憑先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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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09: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vvti_84 于 11-4-2011 09:21 PM 编辑

經理對國家生産總值有貢獻,所以撞死老人沒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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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09: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新加坡很多这些驾车的撞死人都只是罚钱而已,那人命只是值那几千元...
binson 发表于 11-4-2011 09:04 PM

坐牢得養你, 罚钱有收入...


你話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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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09: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cchiew 于 11-4-2011 09:37 PM 编辑

当天早上那对夫妇为了上教堂,冒险走在路边,据说因为路肩已经被车子占据了。

当时这事还在网络上有热烈的讨论。

司机是打了瞌睡,但两夫妇如果没在路上行走的话,也不会撞到他们。

要说责任,这些车子才需要负上最大的责任:





当时有关的新闻:

http://www.asiaone.com/Motoring/News/Story/A1Story20091113-179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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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09: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天早上那对夫妇为了上教堂,冒险走在路边,据说因为路肩已经被车子占据了。

当时这事还在网络上有热烈 ...
kcchiew 发表于 11-4-2011 09:36 PM

有關當局應該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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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4-2011 09: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kcchiew


不, 我看到有关当局没有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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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09: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新加坡很多这些驾车的撞死人都只是罚钱而已,那人命只是值那几千元...
binson 发表于 11-4-2011 09:04 PM



    撞死人,政府赚几千块,又不是赔给受害者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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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09: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讲到自己好像是没有违规parking 过一样,道德上零瑕疵。。。

没办法,政府人有义务维护司法判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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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09: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撞死人,政府赚几千块,又不是赔给受害者家属 。。
kkhh 发表于 11-4-2011 09:43 PM


报复‘仇人’又不用以命偿命的变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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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09: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cchiew 于 11-4-2011 09:55 PM 编辑
有關當局應該麻煩了。。
vvti_84 发表于 11-4-2011 09:39 PM



罚款也只不过几十块钱,又没扣分,谁会怕呢?




执法人员也不可能每晚都到那里开罚单,要是这样的话,我楼下那四格Loading Bay就不会有人停整个晚上了。(我开始的时候几乎每个星期都打电话投诉,现在只要他不开engine的话,就当没看到。  有时德士司机停在那儿睡觉,有两次我都下楼要他们离开,车声和烟味让人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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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09: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kcchiew


不, 我看到有关当局没有做工
atchek 发表于 11-4-2011 09:41 PM



他们应该站在那里抄牌吗?

(其实,你不会对那照片感到熟悉吗?一间房子有两辆车以上的停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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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09: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罚款也只不过几十块钱,又没扣分,谁会怕呢?




执法人员也不可能每晚都到那里开罚单,要是这 ...
kcchiew 发表于 11-4-2011 09:50 PM


可憐的那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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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09: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哇,有没有哦?电话费也是党津贴的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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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1 09: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讲到自己好像是没有违规parking 过一样,。。。

花沙尼 发表于 11-4-2011 09:45 PM



我胆子是小了点,那种停车法我肯定不会做。  所以到其他城市时,常会感到很辛苦;明明有位子,我就是不敢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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