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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时空] 《姐就是个传说》 作者 : 瑞者 ( 完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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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1 11: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hanel8 于 1-3-2011 03:40 PM 编辑

[穿越时空爱情类]
文案:
恶搞穿越神幻文,且看穿越版“花木兰”是如何练成的?
啥,老和尚你是来点化俺的,因为俺救了佛祖化身——小蚂蚁一只?
那俺也不客气了,且让俺来世再宅一回……喂喂,我不要去磨练啊……就算不能宅在家里,好歹给个父慈母爱衣食无忧呀……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青梅竹马 欢喜冤家 种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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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2-2011 1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章  恶报
  时下流行一个字:宅。
  什么叫宅?
  解释起来很麻烦,其实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不过是“米虫论”的又一种流行,是人都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不过当这种堕落成为流行时,就会诞生出很美好的词语来粉饰。
  不信?
  如果说一个人懒惰,看那个人生气不生气,这不是指着鼻子骂人家懒嘛。可是换个说法,说那个人是宅,男的就是宅男,女的就是宅女,相信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人肯定占大多数,甚至还可以美其名曰:这就是流行。
  魏小小就是这类人的典型代表。
  她宅,可是有宅的本钱,没本事宅的,那不叫宅,那叫堕落,叫颓废,没本钱宅还硬要宅下去,结果不外乎饿死或认命地出去找工作两种情况。
  魏家在某个产煤区,靠着煤发了大财,魏父到底挣了多少家产在外面包养了多少个女人,魏小小不知道,也不关心,她只知道,自己这个有了钱就变坏、整天充冤大头还自认潇洒风流挥金如土的父亲,在她成年时给她留下了一笔这辈子都花不完的钱,所以她不用出去工作,像许多小民百姓一样半辈子奔波到头也挣不来这笔钱的一个零头,因此她完全可以宅在家里直到死。
  大概魏父以为,给女儿留下足够的钱就叫做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了吧,从魏小小十八岁生日一过以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只偶尔从小报上看到零星的一点花边新闻,某魏姓大享与某明星出入频繁,某魏姓大享前情妇产子,亲生父亲疑似某某某……
  父亲的花边新闻多到数不清,魏小小不在乎,她的亲生母亲都不在乎了,她还在乎什么,再说了,她母亲的花边新闻也没比父亲少到哪里去,只不过一个玩女人,一个玩男人,这两个狗男女,那是一个锣儿对上一个锤儿,天生绝配。父亲至少还知道给她留下一大笔钱,母亲根本就完全忘记她这个女儿,只有偶尔看到自己走样的身材的时候,才记起要骂这个女儿几句。
  在这样的父母教导之下,魏小小觉得自己才成为一个宅女而不是成为太妹吸毒妹,简直就是上辈子烧了高香,祖坟上冒了青烟。
  魏小小这辈子没做过什么坏事,以她宅的性格,就是要做坏事,也就是在心里想想,完全不可能付诸实践;她也没有做过什么好事,当然,还在上小学时受思想品德教育,也曾经在下雨天帮助一只蚂蚁避雨,这点子小事不值一提,回想起来只当得幼稚两个字,就不算在好事里了。
  所以,当魏小小遭到恶报的时候,她很是费脑子地回想了一下,自己到底有没有做过要遭到死于非命这样的恶报的事。
  答案是没有。不过,执刀入屋的歹徒倒是在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时候,红着眼睛很好心地为她解释了一下。
  “要怪,就怪你爹害死那么多人,连抚恤金也不给……”
  魏小小恍然大悟,前几天看新闻,她父亲的煤矿塌方,据报道,没有人员伤亡。当然,谁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这就跟走在某个大城市的街头随便一块招牌掉下都能砸上几个人的道理一样,那么大一个煤矿,里面至少百来号人,突然塌下来,说是一个受伤死亡的人都没有,可能吗?
  “存折……在床下……密码……XXXXX……就当是抚恤金,你要……要……”
  一口气没接上来,她就断了气,临死还很欣慰,总算是做了一回好事,这算不算功德,如果算,来世让她还当个宅女,像米虫一样舒舒服服过一辈子。
  歹徒有没有为她的善心而忏悔她不知道,因为一道白光从天而降将魏小小的魂魄引走。这就是要进鬼门关了?魏小小赶紧闭上眼睛,她有点怕见到凶鬼恶鬼。
  凶鬼恶鬼没见到,头上顶着无数包包的大和尚到是有一个,身上穿金色袈裟,瑞光万道,显得很虚幻。只看得魏小小不由得惊叹一声:“经典!”
  啥经典?
  形象经典。不用通名报姓,就冲这造型,是个人都知道,这就是传说中以身饲鹰有只孔雀是妈有个金鹏是舅舅的如来佛祖。
  宅得太久了,她已经忘了怎么跟人打交道,何况眼前这个还不是人,因此她的言行举止包括打量的眼神都自由散漫到了我行我素毫无顾忌的地步。
  “阿弥佗佛……吾乃我佛化身之一,施主功德无量,与我佛有救命之恩,今奉我佛之法旨,特来点化施主……”
  “停停停……”魏小小是宅女一只,胆大包天,佛祖她都不怕,何况才一个化身,“老和尚,我啥时候救过你的真身?”
  佛祖化身拈花一笑,袈裟一抚,空气里凭空出现一副影像,那是小魏小小给蚂蚁挡雨时的情景。
  “此乃我佛又一化身。”
  魏小小直翻白眼儿,她知道佛祖化身亿万,但是用不用化身成一只蚂蚁来调戏人那么夸张呀。
  “老和尚,我也不用你报答救命之恩,就一件事儿,来世还让我宅在家里,舒舒服服过到死。”
  佛祖化身苦口婆心:“施主一身懒筋,我佛特来点化于你,须知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拉倒吧,我不求来世,只求今生,这辈子枉死,好歹下辈子要善终,老和尚,你还有化身在哪里,指点一下,我下辈子一定寻来,再救你一回。”魏小小嘻嘻哈哈道。
  “阿弥佗佛……阿弥佗佛……”佛祖化身连念几声,才道,“施主魔障已深,须在人世磨练一番,方能大彻大悟……去吧,我佛于极乐世界静待施主归来……”
  “喂喂……别呀,老和尚,咱们有话好说……就算不能宅在家里,好歹给个父慈母爱衣食无忧呀……”
  魏小小的声音渐渐远去。
  佛祖化身拈花微笑:“父慈母爱衣食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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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2-2011 11: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章 来处
  魏小小没有转世重生,大概是老和尚时间有限,没工夫等她慢慢长大再受磨练,所以她直接是穿越了,典型的灵魂穿越,穿到了一个她做梦也想不到的时代。
  不是当时,不是未来,而是过去。关键是,这个过去,不是她熟悉的秦汉三国唐宋明清,而是中国有史以来最混乱的一个时期。
  总体来说,秦汉三国那个英雄辈出的光辉时代已经过去了,而唐宋明清的盛世繁华还没有到来,夹在中间的,就是魏晋南北朝。
  对于魏晋南北朝,魏小小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魏孝文帝迁都,中学历史课上教过,其余的,她就莫宰羊了,印象中,好像还有个什么五胡乱华的重大历史事件,中原的汉人差一点点没死个精光,这直接让她认为,自己穿到一个乱世来了。
  人倒霉的时候,真的是喝凉水都塞牙缝,魏小小开始怀疑,自己救的那只蚂蚁,估计不是佛祖的化身,而是佛祖死对头的化身吧。
  老和尚忒不厚道,整人也没有这样整的。她心有戚戚焉,后悔整天宅在家里,没把人际关系学好好研究一下,当时要是知道奉承老和尚几句,也不至于这样惨呀,穿越就穿越呗,混个大唐盛世女权意识蓬勃发展的时代多好呀。
  当然,这点抱怨全都是魏小小自己想不通惹出来的,乱世是什么样子,她没见着,父慈母爱衣食无忧倒是真真切切地享受到了,在这一点上,老和尚确实没有亏待她。
  魏小小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叫做魏小花的小女孩儿,名字嘛,当然有点不那么好听,所以出身肯定就不是什么书香世家高门大户了,魏家,入的是军籍,也就是说,魏小花她曾祖爷爷,她爷爷,包括她爹,都是当兵的,最大的官是个千夫长,那是她祖爷爷,轮到她爹的时候,就只是个小小的什长了,说是军人世家,那还是抬举。
  在这个时代,军籍当然是很低很低的门户,比民籍还不如,而且由于很多军籍,都是罪犯在战场立功之后才产生的,所以军籍出身的人,很容易被套上有色眼镜,有点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的意思。
  不过魏小小不懂这个,她只想到,在乱世的时候,军籍显然比民籍要多些保障,比如说,她爹每年都能领到少量的军晌,现在是非战时,她爹还能管着县里一个粮仓,从县里又能领到一笔俸禄,多少有点现代社会政府机关合同工的待遇,不像民籍,很难在县里找到工作,当然,一旦找着了,地位也比较高,至少得是个正式工的待遇。这两笔收入已经能让魏家糊口了,但是真正让魏家衣食无忧的,还是曾祖爷爷凭战功挣下的三亩良田和五亩旱地。只靠租给佃农种,就让魏家成了县里小小的一户地主。
  衣食无忧是有了,接下来就要说到父慈母爱。魏什长人到中年才得到她这么一个宝贝疙瘩,自然是无比溺爱。说起来,魏小花能被生出来,还真不容易。
  魏什长二十岁上,就娶了刘氏女为妻,结果新婚没过三天,就被征召上了战场,一去整十年,回来时已经是从二十岁的小伙子变成了三十岁的中年人,刘氏苦守寒窑……咳,是苦守着不大不小一笔家产整整十年,为公婆送了终,又差点没被魏家旁系以无子为借口把家产夺走,她不惜毁面明志,吓得魏家旁系不敢动弹,终于等回了自己的丈夫。
  少年夫妻一别十年整,其中多少相思就不提了,要是魏什长再晚几年回来,估计这世上就又多了一个望夫石的传说了。
  这一团聚,自然是干柴烈火,隔年刘氏就生下一子,不料出生没三天就夭折了,次年又怀了,还是一个儿子,这回活得久一点,三个月后才没了,隔年刘氏再次怀上,才七个月,却落下个成形的男胎,这生一个死一个,魏什长慌了,想想自己在战场上杀人无数,怕是煞气缠身,便去拜了天师道,求得一道去煞的符水。
  那为他制符的方道师对他言道:“喝下符水,需得先生一女,方能以纯阴之气化解煞气,但恐女会早夭。”
  魏什长受了指点,再和刘氏行房,心里只念着要个女儿,果然,又隔一年,刘氏一举生下个女儿,魏父喜不自甚,亲自娶名为小花。
  咳,不能指望大字不识几个的魏什长能想出什么好名字,在他眼里,就希望这个女儿就跟野地里的花朵儿一般,容易养活,春天来了,那一开就是一大片。
  也许魏小花真的如那方道师所言,生来就是为了给她爹化解煞气的,打小就是个调皮的性子,不爱女红,便爱跟着她爹挥棒弄拳,结果六岁那一年,一不小心,小棒子舞着舞着,也不知怎地,那柴火棍一样的小棒子脱手飞出,撞在墙上又反弹回来,不偏不倚,正砸她自己额头上了,头破血流当场就昏迷不醒。
  魏什长急坏了,正要请大夫,结果刘氏一看女儿晕了,她也晕了。刚好,大夫一来,替母女同时诊治,最后是一喜一忧。
  喜的是,刘氏又怀上了。忧的是,女儿治不活了。
  魏什长这时方才记起当年那方道师的话,女儿这是化解完他身上的煞气,命不长了。怀着又喜又忧的心情,魏什长又去拜求当年那位方道师。
  方道师沉吟许久,才给了他一道符,言道:“此乃续命符,烧后以黄酒送服,能否续命,还看天意。”
  其实方道师也就是随便画个符安慰一下魏什长而已,在他看来,那女娃儿就是来给父母化劫的,如今劫尽了,她的命也就终了。但魏什长却如获至宝,赶紧回家,把符烧了,给魏小花服下。
  几天之后,魏小花醒了,魏什长与刘氏都大喜过望,却哪里知道,此时魏小花已经变成了魏小小。
  九个月后,刘氏产下一子,魏什长抱在怀里乐得直打转儿,拜了祖宗,然后给小儿子起个名字叫平安,因前头有三个早夭的兄长,因而小名儿便唤做四郎。
  也是魏小小运气,这九个月里,魏什长和刘氏都忙着安胎保胎,因而对她不免有些疏忽,却让她有足够的时间将自身的处境了解清楚,等魏什长和刘氏的心思再回到她身上的时候,她已经完全融合了魏小花的记忆,然后充分发挥了一个穿越者的前瞻远瞩。
  她在自家后院里挖了一个大坑,将魏家的存粮,搬了大半进去,还准备挖数条地道,考虑在每条地道的尽头再挖个大坑,一个当厕所,一个当卧室,一条留个出口,方便逃生。当然,这只是构想,她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在这九个月里,能挖个大坑就很了不起了,其他的工程,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完工的。可见宅归宅,真正行动起来,那行动力也是挺惊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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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2-2011 11: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3章 玩伴

  当魏什长发现的时候,她振振有辞:“万一打起战来,就躲进去,一家人过个一年半载,不是问题。”
  魏什长哭笑不得,大手一拍魏小小的脑袋,道:“打战时有阿爹挡在前面,你躲什么。”
  刘氏在边上看了,连忙瞪了魏什长一眼,揉揉魏小花的脑袋,道:“不要打小花的头,打傻了怎么办?”
  魏小花看看爹,又看看娘,从二人要笑不笑的眼神中,隐约察觉,自己似干了一件大蠢事。
  确实是有点蠢,蠢的原因在哪里?
  事后,魏小花找了玩伴李二牛、刘小鹿,旁敲侧击的打听了很久,才知道自个家所在的这个叫做章路县的地方,既不是兵家必争之地,也不是什么富庶之县,地方太偏,就连打战都懒得经过这里,县里太穷,连乱匪都懒得过来抢,而且山路难走,经商的人也不愿意过来,所以外面鲜少有人知道有这么一个小县城,也就是天子征战要招兵的时候,才会有张布告贴过来。
  自汉亡之后,天下大乱,哪儿都在打战,哪儿都有乱匪贼兵,偏就这个章路县一直平安无事,除了时不时山上下来几只野兽骚扰之外,是个人都瞧不上。所以她挖坑藏粮准备一个不对就长期当穴居人的想法是完全没有必要的,真要是打到这里来了,除非她能把坑挖到几十米深的地下,不然屁用也没有,知道什么叫刮地三尺不,这个成语不是凭空想像出来的,她的坑挖得太浅,一逮一个准,到时候就相当于自己挖坑埋个儿了。想要挖深,目前她还没那个技术水平。
  其实魏小花早就该想到的,就自家那三亩良田和五亩旱地,都能在县里混个小地主当当,章路县的经济状况就可想而知了。亏得是没有遭到兵灾,勉强还能让百姓有个安生,不然这个巴掌大的小县城,早就成人去城空了。
  弄清楚状况之后,魏小花就再没干过挖坑的蠢事,倒是撮土为香,对着西方拜了拜,算是感谢老和尚实现了她上辈子的愿望。乱世小桃源,父慈母爱,衣食无忧,还有个幼小的弟弟可以给她玩儿,对于上一辈子没有得到父爱母爱连兄弟姐妹都没有的她来说,没什么不满足的了。
  家人介绍完了,接下来就该说一下她的两个小玩伴了。
  李二牛何许人也?
  就是魏家的佃户之子,他比魏小花大三岁,今年正好十岁。
  说起来,李家先祖原来也是魏小花曾祖爷爷手下的一个小兵,可惜没能建功立业就战死了,颇有些出师未捷先身死的悲壮,魏小花曾祖爷爷怜惜李家只剩下老妇幼子,就收留了他们,把自家的田交给李家人来种,每年适量收一些租子意思意思。要说魏小花的曾祖爷爷好歹也是个千夫长,不该到头来只混到这么点田地,据说这其中还夹杂了一些说不清的恩怨,具体是怎么回事,魏小花自然是不知道的,她只知道,最终的结果反正是魏家失败之后举家迁到了章路县,手上就剩下那么几十亩田地,几个儿子分一分,每个儿子分到的不过几亩几分而已,亏得魏什长还是嫡系长孙,他手上的田地是最大的一块。至于曾祖爷爷手下一堆亲信小兵,唯一跟随而来的就是李家,这就是关键时候才见忠心呀。
  这么一算,魏家和李家也就是几辈子的交情了,所以李二牛和魏小花就是青梅竹马。
  说到青梅竹马,便要提两小无猜,可惜的是,原来的魏小花是个爱舞枪弄棒的,而李二牛呢,别看名字土得掉渣,人却是个聪慧的,打五岁的时候见到县太爷坐在衙门里审案,便立志要向县太爷学习,长大了也当个县太爷。
  偏巧,那一年,有一户刘姓人家迁进来,就住魏家左邻,那户主刘野柳原就是个读过几年私塾的,见李二牛小小年纪,相貌清秀,志向远大,一时来了兴致,便主动跑到李家,说要收下这个学生。
  这李父一想,家里干活有大儿子和三儿子,不缺二儿子这个劳动力,让他读书识字,将来真的出息了,他李家从此就可以摆脱佃户的身份,光大门楣,于是欣然同意。刘先生给李二牛另起了一个名字,叫做志高,不过魏小花可不管什么志高志低,她就觉着李二牛这个名字叫得顺口。
  所以,志向远大的李二牛和大字不识一个的魏小花,肯定是没有什么共同语言的,不要说两小无猜了,李二牛几乎是见了魏小花就绕道走。
  要说跟李二牛有共同语言能达到两小无猜的程度的,便是刘野柳的小女儿,刘小鹿是也。
  刘小鹿和魏小花同年,只比魏小花早十五天出生,两个一般大的女孩儿,自是处得好的,原来的魏小花爱捉些鸟雀给刘小鹿养着玩儿,而刘小鹿手巧,总是编些络子给她戴,两个女孩儿虽说性情截然相反,却意外地互补了。
  可惜原来的魏小花已经香消玉殒,新的魏小花却是个一根筋懒到底的宅女,坑她不挖了,转而就跑去跟着刘小鹿,还有李二牛一起听刘野柳讲课。
  魏什长看见了,一点也不乐意:“这年头读书有什么用处,不如随我学些拳脚,将来还能防身。”
  刘氏白了他一眼,却也闷闷不乐:“女孩儿家学认字学拳脚都没有什么用,不如随我学些针钱缝补,将来寻一户庶民,把她嫁出去。”这却是指望着让魏小花能消去军籍入民籍了。
  于是,魏小花就又多了一项要学习的内容。
  学这些对魏小花来说,没什么难的,成为宅女的第一要素是什么?不是懒,不是有钱,而是一个字:坐。想要当宅女,先得坐得住。像刘小鹿,她这辈子都没指望能成为宅女。练完字,洗笔洗手洗砚台还兼洗桌子,做完针线活儿,还不忘裁样子画鞋面儿,就没见她有闲下来的时候,不对,准确的说,就算是她闲下来了,也不忘去喂雀儿喂猫儿喂狗儿浇蒜儿浇葱儿浇花儿,最不可思议的是,她连野草也浇,还不让人拔了,直接导致刘家的屋脚墙根,不管什么时候都是一片欣欣向荣。
  哪儿像穿越后的魏小花呀,一旦坐下就不挪屁股了,字练完不用她洗笔洗手洗砚台洗桌子,自然有刘小鹿抢着干完,做完针线活儿,也不用挪动屁股,直接就趴床上小睡一会儿,醒了正好吃饭,吃完饭继续回床上坐着,或者翻翻从刘先生那里借来的书,或者干脆自己脑补,要不是她的字儿现在还认不全也不能见人,估计她都能写出东方版的一千零一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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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2-2011 11: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4章 狗血与王八
  对魏小花性情上的转变,几乎没人在意,都以为她是让那一棒子给打怕了,只有李二牛觉得有些不对,某天偷偷拿黑狗血抹在她的额头上,被魏小花拿着扫帚绕着李家的房子追杀了足足十八圈之后,才抹一把汗,自言自语了一句:“没中邪。”
  这事被刘小鹿知道了,小姑娘笑得前仰后合,却偷偷跑去对魏小花道:“牛哥儿平日虽瞧不上你,心里还是在意的,你以后别老拿白眼儿瞧他了。”
  “小屁孩一个,书读多了,把脑子给读傻了。”魏小花余怒未消,还在画鞋样的纸上画小人戳。
  其时,魏小花和刘小鹿都是刚过八岁生日,还都属于黄毛臭丫头的行列,李二牛已经十一岁,却算得上是小小少年,眉目如画了。
  “你现在骂他,隔几日,就该想他了。”刘小鹿捂着唇直笑。
  “为什么?”
  “昨儿我听爹说,他已经没什么可教牛哥儿的了,准备推荐牛哥儿拜在洛阳大儒郑先义老先生的
  门下,牛哥儿已经答应,眼下,就看魏伯伯肯不肯点头了。”
  李家在身份上,是魏家的佃户,所以李二牛想离家去求学,得魏什长点头。
  “这年头,学文有什么用,还不如跟我爹多学点拳脚。”在这一点上,魏小花跟魏什长的想法惊人的相似。
  其实李家三个男孩儿都跟魏什长学过拳脚功夫,只不过出于兴趣以及资质方面的原因,所以三个男孩儿的拳脚功夫跟他们的排行正好成反比。李大牛功夫最差,但是论农活儿,他自认第二,没人能认第一;九岁的李三牛年纪虽然最小,农活儿不行,认字也不行,到目前为止他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但是跟着魏什长学拳脚,那是得了最高级别的赞扬的。
  按魏什长的话说,就是这孩子天生就是舞棒挥拳的材料,一教就会,举一反三,虽然才学了三年,但是基础已经打得很扎实了,将来有机会上阵杀敌,一准儿是个千人斩。
  至于李二牛,魏什长的评价就不怎么好了,批评了许多次,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要根骨没根骨,要悟性没悟性,唯毅力尚可。
  但是换了刘野柳来评价,就完全反了过来。
  “此子悟性上乘,品性端正,胸怀远大,但缺名师与机遇,一朝得遇,前途将不可限量。”刘野柳如是说。
  按照魏小花的理解,李二牛同志,在本质上就是一个典型的学习好体育差劲的偏科生,而他弟弟李三牛是学习惨不忍睹但体育特别出众的特长生,他大哥李大牛则是文不成武不就但是有点小手艺。
  这仨兄弟怪有意思的,一人一个样,有文有武再加一个不文不武的。
  当然,在穿越版的魏小花眼里,这仨兄弟都还只是没长大的小屁孩,虽然她从生理年龄上比那仨兄弟小,但是心理年龄显然还是上辈子那个在家里宅了二十年的魏小小。所以,对魏小花来说,李二牛这个年纪的小孩子跑到外地去求学是很正常的事情,跟上住宿学校一样。
  再说了,她想一个小屁孩干什么呢,再过十年看长得英俊不英俊,要是没长歪了去,想来也是个小帅哥,那还值得她想一想。
  “牛哥儿可是有大出息的……”
  刘小鹿不太理解魏小花为什么对李二牛去洛阳求学的事情表现得这么淡然,忍不住对着她嘀嘀咕咕,似乎要把这个观念硬塞进魏小花的脑袋里。
  “他的出息就是往我额头上抹狗血。”魏小花的记恨心是非常强烈的,宅女不等于邋遢女,她还是非常爱干净的,哪个女孩儿能容忍别人往自己身上抹狗血。
  刘小鹿咯咯地笑了,手里画着的一支花样儿也走了样,她哎呀一声,连忙补了几笔,好不容易把花样儿补了回来,然后才道:“你就别气了,我问过牛哥儿,他是为你祛邪呢,以后你再不会被自己的棒子打着头了。”
  “迷信。”
  魏小花嘀咕一句,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开了,估计她爹是不会阻止李二牛去求学的,这小子没几天就要走了,她得赶紧想个法儿报复回来,不然真要应了那句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李二牛一走,她这个仇怕是只能十年后再报了。
  上辈子加上这辈子都没干过坏事儿的魏小花还真没想出好注意,干脆,就趁李二牛静思的时候,偷偷在他额头上画了只小王八。
  静思不是睡觉,而是一种读书的状态,就是让人面对墙壁摒去一切杂念,做到专心志致,心无杂念。刘野柳之所以这么看重李二牛,最开始的原因,就是因为李二牛第一次尝试静思的时候,只花了一柱香的时间,就进入了心无杂念的状态。
  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天赋,按照刘野柳的话来说,就是不管学什么,专心志致是成功的第一步,越容易做到心无杂念的人,学习的时候越是能够做到事半功倍。
  其实魏小花觉得这跟走神差不多,人都魂飞天外了,连她在额头上画王八都感觉不到,可见不但是走神了还走得非常厉害。她也能走神呀,这是宅女的基本功之一,发现□的时候会直接陷入脑补状态,哪怕一声雷在耳朵边上炸开了,她也不会知道。只不过不同的是,李二牛走神的时候,脑中是一片空白的,除了圣人教诲之外什么念头都没有,而她走神的时候,脑中直接补出一段喜怒哀乐酸甜苦辣俱全的人生。
  所以说,魏小花是有着写出东方版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基础的,只是现在没这个条件。
  这次报复的直接后果,导致李二牛走的时候都还黑着一张脸,虽说他年纪还小,但是想来,只要是性别为公的生物,没有哪一个会对脑门儿被画了一只王八还能一笑了之的。
  魏什长是跟着刘野柳和李二牛一起走的,还带上了李三牛。外面兵荒马乱,这一老一小在路上太危险,所以魏什长得一路护送,魏刘两家的女人和小孩就都托给了李老拐照应。至于李三牛,魏什长是带着他出去见世面的,顺便还磨练一下拳脚的意思。
  李老拐就是李二牛他爹,这老头儿小时候摔断了腿,没治好,瘸了一条腿,整天拄着根拐子,所以年轻的时候乡邻们管他叫李小拐,如今年纪大了,就成了李老拐。虽说拐了,可福气不浅,先是因为残疾逃过了当年那场征兵,后又是娶了个媳妇儿秦氏,是这章路县里有名的一朵花儿,没办法,当时县里适龄的年轻男人几乎都被征兵征走了,就剩下一个李老拐,秦氏她是没得挑,只得委屈嫁了。好在婚后夫妻和顺,渐渐地秦氏也就认命了。
  李二牛就长得特像他亲娘,要是像他爹,那魏小花对他的评价就不是“小小少年眉目如画”了,而是“人人都道黄连苦,他比黄连苦三分”。
  没错,李老拐天生就是一副苦瓜脸,遗传给李大牛的也是一副苦瓜脸,幸运的是,二牛三牛都长得像秦氏,也算是歪脖树上长出了两颗好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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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2-2011 11: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5章  吃喝二字
  走的时候,送行的人非常壮观,浩浩荡荡不下二三十人。刘家一个女人,魏家一个女人带两个孩子,李家老俩口带一个孩子,这都是直系亲属,还有十几户乡邻,都是抱着有朝一日李二牛学成出息好跟着沾光的想法来送行的,都是些穷人家,合力凑了两匹麻布、一篮鸡蛋外加几十斤风干的腊肉,给李二牛带了上路。按古话说,这就是拜师礼。
  在魏小花眼里,这大概就是古代最朴素的投资行为了,如果李二牛没能出人投地,这十几户乡邻的投资就算打了水漂,但是万一李二牛功成名就了,将来的回报也会非常可观。一匹布,一块腊肉,一斤鸡蛋,就有可能换回一辈子吃穿不尽。
  风险很高,但是利润也高,从古至今,这个道理似乎成了铁律。
  谁说古代中国是小农社会?看看,连这些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民,都懂得什么叫投资。
  本来,魏小花是不想出来送行的,她是个宅女,宅女的本性就是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奈何这次要走的人里面,有一个是她老爹,没办法了,既然这个爹跟上辈子那个爹不一样,是慈父,她也只好认命的做个孝女。
  魏小花自问不是什么好人,但是对她好的人,她懂得回报。
  长辈们在一边挥泪而别,小辈们自然也有话说。
  “牛哥儿,你要好好学呀,我等你回来。”这是刘小鹿在依依惜别。
  李二牛认真点头,眼神儿却在魏小花身上打转,有点恨恨地,似乎想扑上来咬一口,他额头上的王八印还没有全部洗干净呢,隐约还有一点影子,这时候又没有肥皂,墨汁沾在皮肤上本来就难洗,估计再洗个三五天才能全部洗净。
  魏小花假装没看见,拉着李三牛的手,殷殷叮嘱:“三牛哥,路上看到什么稀罕玩意儿,都带回来给我玩儿啊。”
  声音太嗲,吓得李三牛一哆嗦,甩了她的手,躲到李二牛身后咬耳朵:“二哥,我知道你为什么往小花儿身上抹狗血了,下回再多抹点。”
  李三牛天生中气足,声音洪亮,这咬耳朵的举止显然是不成功的,刘小鹿和魏小花都听得一清二楚,直把刘小鹿笑得站都站不直了。
  魏小花气得七窍生烟,眼珠儿一转,把李二牛拉到一边,咬着耳朵低声道:“听说外面有种东西叫五石散,吃了能让人飘飘欲仙,白天见圣人,你若得了机会,尝一尝,回来告诉我你到底见着圣人没有。”
  她这可真是坏了心眼,明知道五石散是毒品,偏还故意叫李二牛吃。不过话说回来,此毒品非彼毒品,魏小花上辈子在网上看人说过,五石散一般不致人死,只会让人像喝醉了酒一样,做出平时不会做的事情,比如说披头散发,大叫大喊,裸奔之类的。所以她故意让李二牛吃,却是打着让李二牛出丑的主意呢。
  可是李二牛是什么人,打小就是个聪慧的,一瞅魏小花的表情,当下就在心里发誓,打死他也不吃那什么五石散。
  总之,闲语休提,一行人送出七八里地,这才纷纷打道回家。
  别人且不说,刘小鹿一踏进家门,就收了笑脸,突然呜呜直哭,把她娘张氏吓了一跳,直问怎么了,刘小鹿却怎么问也不开口,待魏小花来了,两个小女孩儿关上门,躲到屋叽咕半天,然后魏小花才出来告诉张氏:“没啥大事儿,小鹿儿是怕李二牛这一去以后把她给忘了。”
  “这孩子……”张氏失笑,终于松下一口气,心里却琢磨开了,李家二娃儿瞧着是不错,只是出身着实低了些,我刘家虽是庶族,但到底是清白人家,没有与佃户联姻的道理。若是李家二娃儿真的有大出息,将来脱了贱籍,女儿心中又着实喜欢,也不是不可以考虑……
  思及此处,她又失笑,女儿才刚过八岁,懂得什么,许是舍不得玩伴而已,过几日自然便好了。
  家里少了男人,生活突然就变得困苦起来,张氏、刘氏和刘小鹿或许还没有太多的感觉,但是魏小花可就是切身体会了。
  为什么?
  因为她再也宅不下去了。
  魏什长在家的时候,打柴挑水都归他干,男人嘛,重活累活他不干谁干,天经地义,隔三差五的还能进山打只野兔野狍子什么的改善伙食。可是现在魏什长不在了,李老拐虽然答应了要照顾魏、刘两家的女人,但是他到底只是一个男人,还是残疾,加上自家,他一个男人得照顾三家人,怎么照顾得过来,光是进山打足三家人用的柴,就能耗去他大半天的时间,因此挑水的活儿,就只能女人自己来干了。
  眼看着母亲担着扁担挂着两只水桶吃力地去挑水,魏小花怎么还宅得住,哪怕她年纪还小,担不了多少重量,跟在母亲屁股后面,帮着托一托还是可以做到的。
  只是挑水还就算了,两个女人,就算是一天洗一回澡,连吃带喝,算上淘米洗衣,加起来两大缸水也就够了,母女俩来回跑四趟,就挑够一天的用水。
  真正让魏小花发愁的还是吃。
  人生在世,吃喝二字。这个时代显然是没有可乐、果汁、牛奶之类的饮品的,所以喝字就不用指望了,也就在吃上面还有些奢望,可是魏什长这一走,家里面直接就断了荦腥,因为没有男人进山打猎了,李老拐更靠不住,他跑得还没兔子快呢。原本家里还养了两只母鸡,可是刘氏舍不得杀了吃肉,因为要靠母鸡下蛋换了钱买盐巴。
  天天啃大白菜,啃得魏小花脸都白了,长得跟大白菜快一个样儿了。于是,魏什长走后的第二个月,魏小花就开始为吃食而搅尽脑汁。
  可她上辈子是个宅女,上山不行,下河不行,爬树掏鸟窝就更别提了,换做是以前的魏小花,估计掏几个鸟蛋不在话下,厨艺嘛,自然是不错的,别的不说,至少她懂的花样儿多呀,炖、煮、炒,炖可以加糖,也可以加盐,这就两种口味了,煮,也可以白水煮,五香煮,最好吃的莫过于茶叶蛋,炒的花样就更多了,还可以跟面粉和在一起烙烧饼,面粉吃腻了,还可以换糯米粉,糯米粉吃腻了,换玉米粉,哦,差点忘了,这时代还没玉米,可惜了,少了一种吃法。
  既然自己不行,魏小花又把主意打到别人身上,这个别人正是李大牛,没办法,李老拐腿脚不灵便,她总不能窜掇着残疾人去爬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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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2-2011 10: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6章 打虎英雄
  “大牛哥……”该嘴甜的时候,魏小花绝对是口里含蜜。
  李大牛被她叫得打了一哆嗦,搓搓手上的泥巴,从田里跳上来,一溜小跑来到魏小花面前,憨憨道:“小花儿啊,啥事?”
  “大牛哥,我有事儿找你帮忙……”魏小花口里又多加了几斤蜜,“咱家后面的树上有个鸟窝,你帮我掏几只鸟蛋下来,成不?”
  李大牛的额头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凝出一颗大大的汗珠,遗传自李老拐的那张苦瓜脸,更苦了。
  “大牛哥,走啦走啦,不耽误你干活儿,就一会儿……”
  魏小花没注意到李大牛的脸色,死拉活拽地将拖到了她早就观察好的有鸟窝的那棵树下。事实证明,李大牛练拳没天赋,爬树也照样没天赋,折腾了半天,他连一米的高度都没爬上去,反而摔了好几次,估摸着屁股都快摔成十六瓣了。
  到最后,看着李大牛那张比黄连还苦百倍的脸,魏小花都不忍心再折腾他了,只得怏怏地放了人,为自己肚子里的馋虫叹息不已。
  李大牛如逢大赦,拔腿跑得比兔子还快。
  魏小花最后还是偷偷摸摸从刘小鹿喂养的野雀儿窝里,偷了几个比葡萄大不了多少的鸟蛋,放在火里烤了,一口一个连吃两个,最后三个她依依不舍地塞给母亲刘氏。结果刘氏不肯吃独食,给儿子魏平安吃了一个,给了张氏一个,秦氏一个,自己反而一口没吃上,气得魏小花干瞪眼,最后只能后悔自己不该嘴馋,早知道就只吃一个,留四个给刘氏了,这样至少刘氏还能尝到一个。
  于是张氏跟女儿刘小鹿一人一半分吃了,秦氏得的那个,落到了李大牛的肚子里。
  刘小鹿吃的时候,笑得小脸蛋儿都快开花了,直道好吃,哪儿知道这鸟蛋是魏小花从自己这里摸去的,还专门跑去跟魏小花说明儿再爬树多掏几个来,只吃一个不过瘾。等第二天抓了虫子喂雀儿的时候,才发现鸟蛋不见了,顿时醒悟过来,哭哭啼啼地来找魏小花算帐。
  魏小花哪儿有安抚小女孩的心情呀,一见刘小鹿那张哭得比小花猫还花的脸,头都大了,马上就发誓再也不掏鸟蛋了。
  刘小鹿得了保证,犹自哭哭啼啼:“不是不掏鸟蛋,是不许掏我家的鸟蛋。”感情这小女孩也嘴馋呢,只是实在舍不得自己喂养的雀儿被掏了蛋,那跟自己的儿子女儿被人炖了吃的感觉一样揪心。
  魏小花当场翻了白眼儿,说起来,她倒是想再去掏刘小鹿的鸟蛋,那也得有得掏呀,野雀儿又不是母鸡,一天下一只蛋。其实比起鸟蛋,她更想烤了那只野雀儿,只是看看刘小鹿那张脸,她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才掏了几只鸟蛋就哭成这样,真要是烤了鸟儿,这章路县还不得给她哭淹了。
  可是,玩伴的感情要顾及,她的五脏庙不能不顾及呀,于是魏小花又开始为吃什么而烦恼了,隔了几天,她就拔了刘小鹿家屋后墙上的野藤,编了一张四不像的藤网,跑到溪边准备捞鱼,一边往溪里撒网,一边还哀叹,没钱果然就没宅的权利呀。
  谁知道与溪里的鱼儿战斗了整整一天,魏小花终于深刻地认识到,这世上比泥鳅更滑溜的,就是这条山溪里的鱼。这鱼的学名叫什么,魏小花不知道,只在来挑水的时候,听她母亲管这种扁扁的不过手指头长短的小鱼叫寸头儿。
  母亲说,这鱼难抓,也不好吃,有股难闻的土腥味儿,但魏小花不信邪,不吃鱼肉,她喝鱼汤还不行吗,可惜别说鱼汤了,她连鱼边儿都摸不着。魏小花又没编过渔网,不过是照着印象里的样子,编了个四不像渔网,那孔有大有小,大的地方可以套进脑袋去,小的地方,也能伸进手指头,哪里网得住这寸头儿。
  就在魏小花站在溪边跳脚的时候,刘小鹿发现屋后篱笆墙上的野藤没了,又哭哭啼啼跑过来,魏小花听到哭回头一看不妙,马上就脚底抹油了,不敢回家,只看哪儿的路比较隐蔽就往哪儿跑,等她觉得跑得差不多了,刘小鹿应该追不过来的时候,才傻眼了。
  她迷路了。
  要说宅归宅,也许宅女里面有路痴,但是魏小花绝对不是路痴,她只是不认得路而已,因为宅性深重,自穿越以来,除了陪母亲挑水,到刘李两家串门,她就没出过大门半步,这会儿在慌不择路的情况下猛地一跑,迷路是自然的,事实上,她连东南西北都没搞清楚,偏偏今天又是个阴天,天上乌云密布,太阳在哪儿都瞧不见,让她想卖弄一下看太阳认方向的本领都没辙。
  正在魏小花念念叨叨嘀咕着“路在嘴上”,准备就近找一户人家问个路的时候,旁边小路上突然拐出几个人来,其中一个身着麻布短衣的少年张嘴便喊道:“前面那小娘子,某跟你问个路。”
  魏小花当场翻了白眼,她还想找人问路呢。可是打眼一看,那几个人都是极年轻的模样,其中还有一个小女孩儿,看模样也就比她大个二三岁,全都是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一看就是外面来的,魏小花就好奇了。章路县地处偏僻,平时可少有外来人。
  于是她便对麻衣少年回道:“小郎君可是打外乡来,投亲,还是路过?”
  麻衣少年见她小小年纪,问话却有条理,顿时乐了,咧嘴一笑,露出几颗白白的牙齿:“我等是从江东来的,听说参木合山里有老虎,便过来瞧瞧。小娘子可知客栈在何处?”
  参木合山就是章路县后面倚靠的那座山。
  魏小花盯着麻衣少年,眼珠子都快鼓出来了,道:“你们是来打虎的?”
  不是她瞧不起人,而是这几个人年纪都不大,而且还有个小女孩儿在,打虎,别是被虎打吧,真以为腰里面挂一把剑,背上扛根枪就能当英雄了,真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
  麻衣少年笑笑,又露一口白牙,道:“不,就是来瞧瞧,若是遇上了,斗一斗老虎也不妨事。”
  在麻衣少年灰扑扑的脸蛋上,魏小花只看到了初生牛犊不怕虎七个字。
  “县里贫瘠,并无客栈,若是小郎君们愿意付宿资,我愿意为你们介绍一处人家落脚。”魏小花肚子打了一阵小算盘,忍不住追问了一句,“小郎君可是姓武名松?”
  麻衣少年先是一喜,旋即又是惊讶,道:“宿资自是有的,呃……小娘子,某姓刘,小字寄奴儿,武松何许人也?”
  “打虎英雄呗。”魏小花一撇嘴,她当然知道眼前这个麻衣少年不可能是武松,只是在打虎这件事上,麻衣少年还真有几分武松喝醉了以后的神韵。
  麻衣少年更是愕然:“参木合山里的老虎已经被人打了?”旋即大为兴奋,“如此英雄人物,某定要见识见识,小娘子,那英雄现在何处?”
  “还在娘肚子里呢。”魏小花没好气地嘀咕,怕麻衣少年再追问,连忙道,“你们在这里稍等片刻,我一会儿就回来。”
  说着,一溜烟就跑去她早就瞄好的那户人家去问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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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2-2011 11: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章 套话
  魏什长在章路县里,还是有些名气的,魏小花的名气也没比她爹小到哪里去,没哪户人家的女儿,有她这么调皮捣蛋的,当然,这是指原来的魏小花,所以,当现在的魏小花跑去问路的时候,自然是一问就问到了。
  于是,她就带着麻衣少年一行人,七绕八拐的,跑错了两回死胡同之后,终于看到了从自家烟囱里冒出的炊烟。不过她没把人往自家领,而是带到旁边的李家去了。
  “李大伯,在家吗?”
  李老拐打柴回来没多久,正坐在屋里喝水,听到声音便出来了。
  “花小侄女,啥事?”
  “李大伯,这几位小郎君是外乡人,想找地方歇脚,你家不是正好有空房吗,我便把他们领来了。”
  “哦……”李老拐闻言,打量起麻衣少年一行人,“这个……地方简陋,怕几位小郎君不满意……”
  麻衣少年哈哈一笑,道:“我等兄弟又不是那锦衣玉食士家子弟,都是吃苦吃惯的,有个地方歇脚便成。老伯,这是宿资,还望莫要嫌少,赶明儿,我等兄弟进山再打几只野味送来。”
  麻衣少年拿出的钱币并不多,一把抓在手中,不过几十钱而已,不过提到打野味,李老拐却是一阵心动,又见这几人年纪都极轻,最年长的也不过二十四五岁的模样,还有个小女孩儿在,看着不像是歹人,当下便将几人请了进去。
  魏小花见没自己什么事了,转身便回自家去了,那麻衣少年见了,在后面叫了一声:“多谢小娘子了。”魏小花抬起手挥了挥,连头都没回,行止看着极是洒脱,看得那麻衣少年直笑呵,再次觉得这小女孩儿不同一般。
  李老拐家中虽然有空房,但也仅止两间而已,那是李二牛和李三牛原来的房间,他们两个都走了,自然就空下来了,这两间房安置那几个年轻人,勉强还成,可那小女孩儿就住不下了,干脆便安排到魏小花家中,就跟魏小花睡一个房间。
  先前一路上,那小女孩儿便一句话也没有说过,魏小花挺不高兴跟人合睡,横眉毛竖眼睛的,但看那小女孩默默无声的,也就不管了,反正不打扰她就行。
  所以,用过饭后,魏小花就自顾自地点了油灯,取了沙盘,拿根树枝练字。原来她是白天跟刘小鹿一起练字的,但是这几天尽为吃什么而发愁了,白天没时间,只好把练字挪到晚饭后。
  那小女孩无所事事,在陌生的床铺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就坐起来托着腮看魏小花练字。
  可以想见,小女孩是不识字的,这时代,普通百姓想认字,没点家底是很困难的,魏小花要不是碰上个刘野原肯免费教,她这辈子都别想学认字。所以看到魏小花在练字,小女孩心中非常惊讶,看着看着,终于忍不住开了口。
  “这字怎么念?”
  魏小花吃了一惊,放下树枝,道:“这个字念章,就是章路县的章。你的声音非常好听啊,像流水淌过山涧时发出的清响,为什么平时不说话?”
  小女孩得了夸奖,脸色微微发红,道:“寄奴儿表哥不让我随便说话,怕惹麻烦。”
  “寄奴儿?”魏小花想起来,是那个叫刘寄奴的麻衣少年,“他是你表哥,其他几个又是你什么人?”
  小女孩儿犹豫了一下,弱弱道:“我告诉你,你教我写寄奴儿表哥的名字,好不好?”
  “好。”魏小花答应得非常爽快。
  原来那小女孩儿姓简,叫简玉儿。另几个年轻人都是刘寄奴的朋友,两个姓何,是兄弟,屠户之子,一个姓卫,是个商人之子,在半路上认识的,还有两个比较年长的,是那姓卫花钱雇来的护卫,至于叫什么名字,小女孩儿就不知道了,只听那姓卫的年轻人喊他们赖大兄赖二兄。
  魏小花终于弄清楚了那些人的身份,也不食言,手把手地教简玉儿写刘寄奴三个字,学字的过程中,简玉儿的小脸蛋儿一直是红的,让魏小花不得不感叹,古代女孩儿就是早熟,她上辈子十一二岁的时候,还在跟同班的尖子男生争考试第一第二呢,哪儿有那么多花花心思。
  当然,打听身份和教字,并不是魏小花的最终目的,她的真正目的是打开简玉儿的话匣子,那麻衣少年说过,他们是打江东来的。江东是指哪些地方魏小花不知道,但她知道,三国演义里面,孙权占的那块地方,就被称为江东,想来应该就是长江一带,这让她想到江南繁华地,忍不住就有意无意地打探起那边的情形。
  可惜的是,简玉儿也没什么见识,说来说去,都是家里的一些芝麻绿豆大的事情,完全没给魏小花带来什么帮助。魏小花花了老大力气,却只得到一个非常悲催的答案,心里忍不住就想咒骂那脑袋上顶包包的老和尚。穿越就穿越,就不能把她往前再穿一点吗,同样是乱世,拜三国演义所赐,至少她对三国那个时期的天下大势知道得还多一点,万一仗打到眼前,她还知道往哪里跑会安全一点。
  可眼下这个时代,实在是乱得恐怕除了历史学家,再没人能弄得清楚了,到目前为止,魏小花连自己处在哪个国家都不知道,仅从魏什长口中得知,南方现在是晋朝,至于是东晋还是西晋,显然魏什长是不会知道的,因为东西晋是后人给分出来的。而北方,就是魏小花目前所处的地方,统治政权是哪个,连魏什长都弄不清楚,因为他当兵打仗那会儿,军队的标识就换了三回。
  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魏小花也没了练字的精神,洗洗脸脚,吹了油灯爬床上睡了。简玉儿刚刚学会写刘寄奴三个字,意犹未尽,还想练练,但是见魏小花已经吹了灯,她也只好爬上了床,翻来覆去睡不着,还在被窝里轻轻地描着那三个字。
  隔日起来,魏小花陪着母亲去挑水,回来经过李家篱笆墙外,便见那几个年轻人在院中说笑,高谈阔论的,她隐约听到“淝水……符坚……大败……”几个字眼,顿时心中一动,暗暗想到:难道他们说的是著名的淝水之战?
  淝水之战,具体是怎么回事,魏小花已经全部还给历史老师了,但她深深记得,草木皆兵的成语就是这么来的,而且其中一方的领军人物姓谢,似乎跟大名鼎鼎的谢安有什么关系,谢安这个人她知道,东晋很有名的一个人,入幕之宾这个成语就是出他的口中,曾经让魏小花对着电脑脑补了很久。
  很好,至少魏小花现在知道,南方目前是东晋时期,至于北方,她还是一片茫然,北魏现在开始了吗?北魏孝文帝有没有上台呢?迁都洛阳了吗?如果已经迁了,这万一打起仗来,她往洛阳跑应该不会错吧,帝都总比别的地方安全。
  就在魏小花为将来的逃命大计而瞎琢磨的时候,她的肚子突然咕的一声叫,然后小脸皱成了团。
  算了,打不打仗的,现在不是她应该关心的,她要关心的是,那几个年轻人说话到底算不算话,今天会不会进山打些野味出来送给李老拐。反正魏李两家跟一家人也差不多了,送给李老拐,跟送给魏家没区别。
  可惜那几个年轻人大概谈兴正浓,半点没有准备进山打猎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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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2-2011 11: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8章 偷吃
  “玉儿姐姐,我娘做的焖兔肉,可香啦……”
  挑完水后,魏小花直接跟简玉儿卖弄起刘氏的手艺起来,打定主意要曲线救五脏庙。
  刘氏不经夸,笑骂道:“死丫头,娘什么时候做过焖兔肉……”
  你不会,我会呀,先前说过,魏小花上辈子的厨艺还是不错的,宅归宅,她从不虐待自己的肠胃。为了增加说服力,她还硬拉着过来串门的刘小鹿来作证。
  “小鹿,我娘的手艺很好很好的,是吧。”
  她一边说一边挤眉弄眼,刘小鹿虽然不知道她打的是什么主意,但在一起同行同玩同学同绣了这么久,基本的默契还是有的,因此连连点头应和,反正她也不能说刘氏的手艺不好不是,那太没教养了。
  简玉儿终于被说得心动,跑去找刘寄奴,很羞涩地表达了想吃兔肉的心情。看得出刘寄奴还是很宠这个表妹的,二话不说,招呼着几个年轻人就进了山。
  刘小鹿这才知道魏小花打的是什么主意,两个小女孩儿偷偷地一击掌,然后她才轻笑道:“小花儿,就你最鬼。”
  魏小花十分得意,道:“到时给你家也留一份,你可不能再跟我计较拔野藤的事情了。”
  “早不跟你计较了。”大概是想起昨天魏小花狼狈而逃的情景了,刘小鹿咯咯直笑。
  傍晚时分,刘寄奴一行人回来了,野兔没见到,倒是四、五百斤的大野猪,给抬了一只下来,看得魏小花眼都直了,一时间满脑子都是红烧猪蹄、冰糖肘子还有东坡肉、猪头肉,口水流了足有一大缸。
  刘寄奴别看年纪不大,人却是个慷慨的,一摆手,这只四、五百斤的大野猪就送给了李老拐,李老拐喜得苦瓜脸都快变成西(喜)瓜脸了,假惺惺地再三推辞,直到推辞不过,才一脸不好意思地收下了。剥皮割肉,忙了足足大半宿,到第二天,才终于把这只野猪打理干净,给刘魏两家各送了五十斤肉,自家留了五十斤,给县衙里送了一百斤,剩下的都分送给邻里了,连下脚料都没浪费。
  魏小花自告奋勇要煮肉,被刘氏啐了一口,笑骂道:“平日里就是一张嘴等着吃,何曾见你进过厨房,让烟熏了脸娘不心疼,倒心疼这好不容易得来的肉,白白糟踏了。”
  被亲娘给鄙视了,魏小花十分郁闷,趁刘氏不注意,偷偷割了一斤来肉,溜进了刘小鹿家中。
  刘小鹿见她跟做贼似的,诧异地问道:“你怀里藏什么了,这么鼓?”
  “嘘!”魏小花探头探脑,没见着张氏,才放心道,“带上你家的锅碗酱醋,还有盐巴,跟我来。”
  “你要做什么?”
  魏小花这会儿哪有工夫解释给她听,俗话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所以她已经把刘家的厨房当自家的一样,跑进去就挑起煮东坡肉要用到的调料来。
  刘小鹿素知她是个鬼点子多的,虽不知她要做什么,却也帮着拿锅拿碗,最后两个小女孩儿就带着这一堆的东西,溜到溪水边的一处林子里,捡了几块大石头,搭成了一个简易灶。
  “今儿个,让你瞧瞧我的手艺。”魏小花双眼发光,看着生肉她都能流口水。
  刘小鹿这才明白她要做什么,顿时提心吊胆起来,她的想法跟刘氏的完全一样,只怕这上好的野猪肉被魏小花白白糟蹋了。
  “哎呀,忘了拿柴了……”
  等到魏小花挽起袖子准备大干的时候,才发现居然没带柴。
  “我去拿。”刘小鹿跳了起来,转身就往回跑。
  魏小花大喊一声:“不许告诉我娘,不然我下次就烤了你的雀儿,拔光你家花儿。”
  这个威胁非常有效,刘小鹿马上就收了那点小心思,老老实实去拿柴了。
  却不料就在刘小鹿鬼鬼祟祟跑进自家去偷柴的时候,恰好被在墙角准备解手的麻衣少年瞅见了,麻衣少年没见过刘小鹿,只当是个小贼,心下还奇怪:看这地方民风挺淳朴的,怎么连个小娘子都当贼。
  待要上前逮贼,却又见刘小鹿抱着一堆干柴出来,慌乱之下还摔了一跤,麻衣少年顿时窃笑不已,瞅着还是个笨贼,值钱的不偷,连跑路都笨拙,他都不忍心抓了。见刘小鹿爬起来,抱着干柴一路小跑进了溪水边的林子,他便跟了过去,待见了魏小花,才知道自己是误会了,却忍不住躲在一边,打定主意要看这两个小娘子躲在林子里想干什么。
  “怎么这么慢?”
  这时魏小花已经在锅里装了水,就等柴来,等得心急,一见刘小鹿便禁不住抱怨。
  刘小鹿眼圈红红,放下柴,道:“路上摔了,你看,皮都破了。”
  她卷起裤腿,果然,膝盖上破了一层皮。
  魏小花往上面吐了两口口水,顺手一抹,再吹了吹,才道:“不疼不疼,我帮你把疼痛都吹走了。”
  “哎呀,好脏的,小花儿你真坏。”刘小鹿恼了,跑到溪边掬水要清洗。
  魏小花连忙把她拉了回来,道:“别用溪水,老脏的,口水好,能消毒,你要是嫌脏,一会儿这锅里的水滚了,你再洗。”
  溪水当然不脏,那时代又没环境污染,那溪水恐怕比上辈子的自来水还纯净几分,但是魏小花可拿不准里面有没有什么细菌微生物的,要清洗伤口,当然是用煮过的白开水好。
  “那多烫啊。”刘小鹿还有些不甘愿。
  魏小花给了她一个白眼:“你不会放凉了再洗。”
  刘小鹿眨巴眨巴眼睛,显然不明白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溪水就是凉的,拿来洗伤口不正好,干嘛还要煮热了再放凉了。
  魏小花手脚不停,拿火石点了火,将干柴都燃起来,又抽一片宽大的树叶,对着灶口不停地扇,知道她不明白,便随口解释道:“你想呀,那溪水从山里流出来,得经过多少地方,带了泥呀沙呀,还有枯叶什么的,都是脏的,你别看这水清得见底,其实脏的地方你瞧不见,用火把水烧开了,那些脏的就都烧没了,才能拿来喝,拿来洗伤口。”
  刘小鹿想了一会儿,点点头:“是呀,我娘说过,喝生水容易拉肚子,却原来是生水里面有脏东西呀。”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那水便烧开了,魏小花舀了一碗出来,放在一边等凉了好给刘小鹿洗伤口,然后便将猪肉放进锅里,煮了几分钟,又捞出来,将水倒了,然后在锅底铺上葱,放入姜块,将猪肉放进去,先后加入糖、黄酒、酱等调料,盖上锅盖便开始焖。
  “小花儿,怎么不放水?”刘小鹿在一边看着看着,觉得不对,她从没见过煮肉不放水的。
  魏小花得意了,道:“这叫东坡肉,不用放水,讲究的就是小火慢炖,直到把肉汁炖出来,到时候闻起来都香,更不用说吃了。”
  刘小鹿还在似疑似惊的时候,那锅中已经渐渐有肉香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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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2-2011 12: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9章  年度不受欢迎人物

  “好香好香……”
  麻衣少年从林子外钻了进来,把两个小女孩儿都吓了一跳,他却好像没察觉似的,一屁股坐在魏小花对面,笑眯眯道:“这不加水的煮肉方法,香味果然不同一般,该得我今日有口福了。”
  刘小鹿哎呀一声,低下头连忙把裤腿放下去,就再也不好意思抬头了。
  魏小花老大不乐意,却不好赶人,毕竟这猪肉是麻衣少年带着人上山打来的,只好恨恨地从喉咙里逼出“吃货”两个字。
  麻衣少年脸皮也厚,见魏小花不理他,偏要凑过来说话,道:“小娘子,上回你说的打虎英雄,不知住在何处,某欲去访他,还望小娘子赐教。”
  “我有说过吗?”魏小花装呆卖傻。
  麻衣少年急了,道:“某分明听到你说那打虎英雄姓武名松。”
  魏小花一撇脸,问刘小鹿:“咱们这里有叫武松的人吗?”
  刘小鹿茫然摇头,然后低下头窃笑,心知这麻衣少年是让魏小花给耍了,偏不说破,谁让他刚才吓她一跳的。
  魏小花丢给麻衣少年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然后笑问道:“小郎君莫非也想当打虎英雄?”
  麻衣少年明知被耍,却也不生气,只笑道:“某不打虎,也是英雄。”
  切,这口气大的,也不怕牛皮吹破。魏小花眼珠子一转,故意问他:“何为英雄?”
  “心怀天下是为英,气吞万里是为雄。”麻衣少年回答得倒也不含糊,腰背一挺,还存着几分稚气的脸上,居然透出几分英姿勃发,顾盼生辉。
  刘小鹿的文学素养比魏小花高了几分,听得这话,琢磨几分,竟学着她爹刘野柳读书读到精彩处时一样,脆生生地道了一声:“好。”
  一双圆溜溜的杏眼,竟炯炯有神地望向麻衣少年,很是乱崇拜了一把。
  “好个屁。”魏小花白了她一眼,这时候叫好,这不是在拆她的台嘛。
  麻衣少年笑盈盈地拱手道:“小娘子有何指教?”
  魏小花顿时喉咙一塞,她哪来的什么指教,眼珠子转呀转呀,转了不下怕几十圈,这才想起上辈子在网络上看到的几句不诗不词的话,当下便笑嘻嘻道:“心怀天下者,应为相,气吞万里者,应为将,这是贤人,是能人,却非英雄,英雄者——”
  她清了清喉咙,努力发出肃沉的语调:“杀一是为罪,屠万即称雄,屠得九百万,是为雄中雄。”前后还有好些句子,可惜她记不住,只记得这四句,好在这四句杀气凛然,血光四溢,拿来唬人也就够了。
  麻衣少年和刘小鹿都听得目瞪口呆。
  “这这这……太过嗜杀……有伤天和……”麻衣少年喃喃道。
  魏小花哼了一声,搅尽脑汁,终于又想起一人,便再加了一把劲,道:“我眼中,能称英雄者,唯冉……冉……唯发出屠胡令者一人尔。”
  却是她想不起来那个最终挽救了中华民族的大杀星的名字,只好说是发出屠胡令的那个人。上辈子在网上看到有人说过,如果不是这个屠胡令,中国早就跟埃及、印度一样,土地还是那块土地,但是上面的人,早就换了一茬儿又一茬儿了。
  麻衣少年这时却是一凛,肃然起敬:“原来小娘子说的是武悼天王冉闵,不错……不错,非此屠胡令,中原早灭亡矣,惜哉天王壮志未酬,竟遭横死,不然这天下早已平息干戈,唉,据闻天王被斩,天地为之大恸,寸草不长,蝗虫成灾,滴雨未下,大雪埋膝……英雄啊……屠得九百万,是为雄中雄……雄中雄……此誉非天王不能当之……大妙!大妙!大妙!”
  说到最后,一连三个大妙,麻衣少年竟欢喜得手舞足蹈,不能自己,好像疯魔一般。
  魏小花看得一头冷汗,完了,不会是被自己忽悠得走火入魔了吧。正在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拿块石头敲醒麻衣少年的时候,忽闻肉香扑鼻,魏小花连忙大叫一声:“肉熟了。”
  说着,掀开锅盖,原本隐隐的肉香,顿时四下发散。
  那麻衣少年被肉香一熏,竟停了动作,眼神直勾勾地望着那半熟的肉,蓦地大叫一声:“某欲食胡虏之肉。”
  说着,也不管烫不烫,伸手往锅里一捞,大半的肉块已经到了他的手中,又往口中一塞,胡乱嚼了几下,不等咽入肚中,便又往锅中捞了过来,不消片刻,一锅肉竟全数被他吞吃干净,方才长吁一声,高声道:“爽!某必为又一天王也。”
  “爽你个大头,还我肉来。”
  魏小花捡起一根柴,冲着麻衣少年没头没脑地抽了过去。事情发生得太突然,等她反应过来,肉早没了,这下子可真是把她气坏了,好不容易可以开荦了,没想到……没想到竟然会是这个结果。
  麻衣少年被抽了几下,蓦然清醒,抱头鼠窜:“莫打莫打,某……某明日上山,还你一只野猪……”
  魏小花“呸”了一声,扶着一棵树气喘吁吁:“狗屁的英雄,还不是被我抽得跟狗熊似的……”
  刘小鹿早被这一出闹剧给惊得目瞪口呆,跌坐在灶边,一会儿看看空空如也的锅里,一会儿看看爆跳如雷的魏小花,傻了。
  经此一事,麻衣少年顿时被魏小花列为年度最不受欢迎人物,即使麻衣少年领着人往山里跑了五六天,又给她抬回一只野猪来,也没让她有好脸色,不过经过刘小鹿和麻衣少年的共同宣传,她做的东坡肉,却是大受欢迎,那麻衣少年还嫌东坡肉名字难听,非要改称屠胡肉,听得魏小花直皱眉头,却得到麻衣少年那一群人的一致认同。
  魏小花也懒得理他们,关起门来,炖着东坡肉,吃个满口流油,心情也变得大好。
  刘氏吃了女儿做的肉,喜笑颜开,暗忖:只凭这一手,自家女儿便不愁嫁了。这么好的手艺,将来不知要便宜哪家的小子。
  魏小花并不知母亲的想法,这会儿她又多了两个学生,就是刘小鹿和简玉儿,两个小女孩儿都要学她做肉的手艺,魏小花并不藏私,除东坡肉外,还教了她们做糖醋排骨,猪肉炖粉条,原本连冰糖肘子也想教的,奈何家中只有粗糖,连细细的砂糖都没有,更不要说冰糖了,也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冰糖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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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2-2011 12: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0章  老虎凶猛

  麻衣少年等人在李家住了住了半年之久,几乎每隔两三日便要上山一趟,却一直不曾见过老虎的影子,兔子野鸡狍子之类的,倒是不少,野猪除了开始的那两只之外,后来就一直没猎到,大抵在这片范围内,也就两只野猪,被他们打了以后就再没有了。
  即便如此,这些野味对魏刘李三家人来说,也够吃许久,尤其是李大牛,十四五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得了肉食的营养,这半年里身高拔了足足一个头,力气也大了,帮着李老拐干农活更是轻松,只是还是没学会爬树。
  其次得益的是魏平安这个小不点儿,为了给他加营养,又得考虑到婴儿的消化系统不那么健全,所以魏小花用这些肉做成不同口味的肉粥,将肉炖得烂烂的,和粥搅成糊,只把魏平安养得又白又胖,还没到两岁呢,魏小花几乎快要抱不动他了。
  至于魏小花自己,她其实吃的肉并不多,不过是嘴馋罢了,连续吃了七天的野猪肉后,她早就不馋了,又回去啃她的大白菜了,大白菜啃腻了,才回来再吃点肉食。
  第三个得到好处的是简玉儿,因为麻衣少年极爱魏小花的手艺,她便努力从魏小花这里学了不少厨艺,有些即便一时因为材料缺乏而做不出,她也细心记下了,等以后有了材料再做给表哥吃。
  随着天气渐渐转寒,麻衣少年一行也开始整理行装,像是要走了。
  刘小鹿有点不舍,那群人里面,那个姓卫的商人之子,许是走过的地方多,见识不浅,与麻衣少年等人在一起谈天论地的时候,便属他的话最多,刘小鹿经常躲在屋角里偷听他们谈论,自觉长了许多见识,都是书上读不到的。
  魏小花却是恨不得敲鼓相送,原因不为别的,就为那麻衣少年的一句话。
  “此番趁兴来寻虎,却连根虎毛未见着,真是晦气。”
  话题是那何家兄弟中的弟弟何二郎挑起的,小伙子没见着老虎,没当成打虎英雄,很是丧气。
  “潘丞郎曾委托家父代为寻一张虎皮,可惜数度寻访都未能得手,本以为今次能得偿所愿,却仍是空手而归。”那卫姓商人之子亦是叹息。
  只有麻衣少年嘻嘻笑着,道:“谁说没有见着老虎,我却见着了,还是一只没长成的母老虎。”
  这话宅在家里努力练字的魏小花当然没听见,是听壁角的刘小鹿听见了,捂着嘴忍笑偷溜回来转达的。魏小花当场气得两眼发晕,要不是刘小鹿死死拖着她,她怕是当场就拿把扫帚去让那麻衣少年再见识一下没长成的母老虎的风采。
  虽然没有当场报复成,但是这话魏小花却是死死记在心里,当下字也不练了,只琢磨着用什么法子在麻衣少年走前,狠狠报复回来。
  还真让她给找着法子了,那麻衣少年就是个吃货,要算计他,还不简单,食物里面下点料就好。于是隔天麻衣少年就成了茅厕里的常客,拉得腿肚子都软了,一行人的行程,愣是晚了三天才上路。
  在明白了祸从口出病从口入的道理之后,麻衣少年仰天长叹一声:“老虎凶猛啊,不管是公的还是母的,长成的还是未长成的……”
  虽是如此,却在临走之前,麻衣少年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塞给魏小花一只木头雕成的簪子。
  “小娘子见识不同一般,某心甚喜,今某归去,欲投北府军,率虎狼之师,逐北地胡虏,请小娘子等某八年,若八年后,某未战死沙场,便来娶你,若某未来,你便另嫁吧。”
  麻衣少年说得一本正经,魏小花只听得目瞪口呆,偏那麻衣少年还不等她回答,仰天大笑三声,从容而去。
  “不对呀,我在汤里下的明明是大黄粉,怎么把他的脑子给吃坏了?”
  魏小花望着麻衣少年远去的背影,百思不得其解,大黄粉是通肠润便的,她用一张兔子皮才从县里唯一的药堂那里换来的,其实她本来是想要换巴豆的,奈何药堂里没有,那里的伙计说了,这大黄粉量多了,也可以让人拉肚子,可是拉肚子能拉坏脑子吗?
  看看手中的木簪,居然还挺精致,显是用了心思的,簪尾是朵芙蓉花,花蕊上趴着只小小的蝴蝶,典型的蝶恋花。不知是什么木头雕成的,透着一股隐隐约约的香气,闻着让人精神一爽,魏小花便有些舍不得扔了。
  女孩子没有不喜欢首饰的,虽然不值钱,但是这可是她这辈子收到的第一件首饰,之前她最好的首饰就是一根绑头发的红绳,就算是她的亲娘刘氏,也不过就只有几根木簪子而已,还没她手上这根精致。
  “不管了,到了我手里就是我的,反正我什么都没答应,一直是那个笨蛋自说自话。”
  为了名正言顺占有这根木簪,魏小花很快就完成了自我心理建设,心安理得的将木簪揣进了怀里,现在她还不能戴上,要等十五岁及笄之后,头上才能插簪子。
  可惜,她没仔细观察这根簪子,如果仔细看了,她就会发现,在那只小小的蝴蝶翅膀上,刻着米粒大小的四个字,左翅上是:刘裕,右翅上是:寄奴。而在蝴蝶的腹部上,还有四个更小的字:聘魏氏女。
  麻衣少年一行走后不久,天气骤寒,不过月余就下了几日大雪。刘氏抱着儿子倚门长叹:“夫郎节前不能归家了。”
  张氏心有戚戚焉,一同倚门望着白茫茫的大地出神。
  为什么不能归家?因为道路难行,尤其是大雪之后,更是出不了门。
  魏小花想安慰刘氏几句,不过要让一个宅女学会安慰人,实在是困难了点,好在托麻衣少年一行人的福,三家人储存的肉食不少,足以安然过冬。魏小花便化安慰为食物,变着法儿地给刘氏弄好吃的,打定主意要用美食来分化母亲的心思。
  于是这个新年就在女人们思夫思父的情绪中渡过了,待到来年开了春,魏什长和刘野柳终于带着李三牛回来,一看自家的女人不但没瘦反而白胖了略许,都挺郁闷。可见魏小花的计策是十分成功的。
  一家人团圆,如何亲热便不多说了,只说魏什长带回了一个消息,让魏小花终于弄明白自己究竟身处何时何地了。
  虽说是弄明白了,其实她更糊涂了,因为据魏什长说,因被大雪阻路,他们被困在盛乐,在二月里,亲眼见证了登国的诞生。
  魏小花瞪圆了眼睛,将自己所记得的上下五千年历史都找遍了,都没找出啥时候有个登国的出现,莫非是个混乱时期的小政权,没几年就被推翻的那种?
  这个疑问一直存在魏小花的心里,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很久以后,她才知道,登国不是国号,而是纪元,那一年,正好是登国元年,魏什长亲自经历的那一幕,正是北魏的起始,刚开始叫代国,就在魏什长一行匆匆离开盛乐赶回家中不久,代国的国号就改成了魏,可惜古代通讯不畅,所以魏小花才一直没弄清楚自己所处的国家。
  既然搞不清楚,魏小花也就不管了,反正她已经知道南方现在处于东晋时期,万一打起仗来,她往南跑总不会错吧,等到东晋也乱起来了,她就继续往南,陆地上不能待,往海上跑总没错,随便找个没人的小岛猫起来,管你陆地上打得晕天黑地还是血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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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2-2011 12: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1章 要当英雄

  刘野柳是个严肃的人,这位先生大概是当老师当出瘾来了,一回到家,不是跟妻子叙离别相思之情,而是第一时间检查刘小鹿和魏小花的课业。
  魏小花才不怕他查,反正她目前还在学练字,而且她这大半年宅在家里,没事干的时候,就是练字了,刘野柳一检查,发现她进步很大,免不了就夸奖了几句。而刘小鹿却倒了楣,她本来已经在学班昭的《女诫》,刘野柳走的时候,她已经学了一半,所以刘野柳就让她背这一半的内容。
  可是刘小鹿开始几天,还认真的在背,等到后来魏小花弄出个东坡肉,她的心思早转到去学厨艺上去了,把《女诫》忘得一干二净,勉强背了几句“妇有四德”云云,后面的就再也背不下去了,看着刘野柳那张严肃得过份的脸,小女孩儿吓得哇了一声大哭起来。
  就是这样,刘小鹿也没逃过被打手心的命运,看得魏小花背心寒毛倒竖,发誓只跟刘野柳学练字,打死也不念书,她宁可自己认了字以后,借了书慢慢看,背诵这种填鸭式的教育方式早已经被证明是落后的。
  刘小鹿这一挨打,张氏心疼了,找了借口把刘野柳叫进里屋,说了些什么魏小花不知道,反正刘野柳进了里屋后就大半天没出来,里屋的门还被叉上了。
  李三牛出去见识了一回世面以后,拳脚功夫大进,魏什长开始把魏家传下来的刀法教给他,可是这时候铁器不但贵重,而且还是管制物品,哪里能有刀给他练习,魏什长就削了把木刀给他。李三牛喜欢得不得了,天天在魏家的院子里把那把木刀舞得虎虎生风。
  正所谓艺高人胆大,这李三牛舞了一年的木刀,自觉已有了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勇,便怂恿魏小花和刘小鹿,要带她们进山打猎。自从他听说麻衣少年一行的事情之后,就在动这心思,好在这小子还算有几分自知之明,没说要进山打虎,只说也要打只野猪来改善伙食。
  魏小花宅性深重,懒得去,却奈不住李三牛连拖带拉,再加刘小鹿在边上添油加火,想来只在山外围转转,不会有什么猛兽,只好瞒着魏什长等人,三个少年少女往山里去了。
  想想三个没长大的少年男女进山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打着野猪了?遇上老虎了?还是摔下山崖了得到奇遇了?
  都不是,进了山还没走出一二里地呢,刘小鹿就一屁股坐地上了。
  “不走了不走了,我脚疼。”
  魏小花虽然没叫疼,但明显也没比刘小鹿好到哪儿去,宅女嘛,缺乏锻炼,能跑得远才怪。
  “起来起来,再往里走一点,我都闻着野猪的味儿了。”
  李三牛明显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可是少年的心思不好琢磨,其实他倒是不在乎能不能打着野猪,只不过是雄性赫尔蒙作怪,成心要在玩伴面前呈一把威风,当一回英雄,至少,不能被那麻衣少年给比下去。
  刘小鹿被催促着,勉强又走了百余米,实在走不动了,当即便哭着要回家。
  于是李三牛的一腔英雄气,被十岁女孩儿的眼泪给浇得连丝烟气儿都没剩下,垂头丧气地当牛做马,背着刘小鹿回家了。回了家也没好果子吃,被李老拐拿着拐子狠狠打了几下。
  “臭小子,毛还没长齐,就想飞了,告诉你,只要你老子我还没死,你就别想飞出去。”
  李三牛气呼呼地,被打也不躲,只跟他老子大眼瞪小眼,瞪到眼睛酸了也不眨一下,隔天,这小子就带着那把木刀跑了,还在房间的墙上,用酱汁歪歪扭扭留下一行字,刘野柳盯着墙壁认了半天,愣是一个字也没有认出来,只认出了那个落款是“三牛”两个字。
  最后还是魏小花抱着弟弟魏平安过来,俩姐弟齐心合力,一起给认出来。魏平安今年已经三岁了,很聪明,魏小花早在几个月就开始教他认字,小家伙字写得歪歪扭扭,跟李三牛很有一拼,所以这时候就分外心有灵犀。
  我去当英雄了,等我骑着大马回来。三牛。
  这就是李三牛的留言。
  又一个想当英雄想疯魔了的,魏小花十分鄙视这种个人英雄主义,可是李家却炸了窝了,一个才十一岁的半大孩子跑了出去想当英雄,家里人能不着急嘛,魏什长当天就追了出去,李老拐也想去,被魏什长推了回来。
  “你腿脚不便,就在家呆着,我带大牛去追。”
  就这样,李大牛也跟着去了。
  十天后,魏什长带着李大牛回来了,他们没有追到李三牛,这小子跟着魏什长见一回世面,野外生存能力大增,而且还懂得怎么躲开追踪。秦氏知道以后,当场哭晕了过去,李老拐坐在门槛上,哀声叹气。
  魏什长也没有办法,只得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孩子大了,有了志向,这是好事,虽然现在就出去闯年纪还小了些,但是三牛这娃儿并不笨,只是脾气倔了点,他已经将我一身功夫都学了去,又跟我见识过世面,等闲人欺负他不得,你也莫要太过担忧了。”
  李老拐恨恨道:“我是怕他死在外头没人收尸。”
  魏什长忽地一笑,道:“论长相,大牛最像你,可论脾气,三牛跟你小时候真是一模一样,你那时不也是非要逞英雄,拎跟棍子就想进山打虎,结果摔了下来,把脚给摔断了。”
  李老拐被揭了短,讷讷地说不出话来,魏什长又拍了拍他,转身回了家,晚些时候提了一壶自酿的米酒,让魏小花下厨弄了些下酒菜,便去了李家,哥俩儿坐在院里慢慢吃着喝着,直到天亮方各自散去。
  转眼又是一个冬天过去。
  魏小花开始每天在院子里跑步,做体操。这是吸取了上回跟李三牛进山的教训,虽然她没像刘小鹿那样哭出来,但是回家以后,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才缓过来,后来发现脚底居然长了水泡。
  这可不行,身子太弱了,将来逃命的时候岂不是跑不了多远,敌人还没杀上来,她自己就先倒下了。因此,锻炼身体的事情就被她提上了日程,也不求能跑个万米马拉松,至少,别才走了几里山路人就垮了。
  下半年,魏小花突然蹭蹭蹭地长起了个子,原来的衣服都穿不下了,刘氏咬牙,拿了攒了一个冬天的鸡蛋,换了几尺麻布,给她做了几套新衣。
  魏家有一个压箱底的铜镜,非常老旧了,那还是魏小花她曾祖爷爷那会儿传下来的,算是魏家最贵重的物品之一,另一样贵重物品是一把铜刀,早已经破得不成样子,但因是祖传之物,魏什长还是珍之重之地收藏着当做传家宝,只传儿子不传女儿。而那铜镜,自然就变成了传媳不传女的另一样传家宝。
  魏小花知道这一点的时候,生了老半天的气,感情这女儿真不值钱,什么好东西都轮不上。不过虽然轮不上她,但这并不妨碍她使用这面铜镜。十一岁的女孩儿,已经算得上是少女了,开始知道要漂亮了。魏小花当然并不是为了看自己漂亮不漂亮才去求刘氏让她照镜子的,其实她就是想知道自己是啥样子。
  想来不会太丑吧。
  这是魏小花根据刘氏的容貌来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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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2-2011 12: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2章  长大

  刘氏的五官很秀气,只是可惜脸上有块疤,破坏了她秀气的面容,魏小花开始的时候不知道,还以为是胎记,后来才知道,这疤就是刘氏在魏家旁系逼她改嫁试图拿走魏什长名下财产的时候,为了保住这点家底,刘氏当着魏氏族人的面,用剪刀划破了自己的脸,以明绝不改嫁之志。
  所以魏小花才不担心自己的容貌,她担心的是自己脸上那块疤,会不会也像刘氏那样破坏了整张脸孔。
  她的疤是哪儿来的?
  就是穿越那次,原来的魏小花被棒子打破了头,这时代可没有祛疤灵这样的护肤药,所以伤愈之后,魏小花脸上还是留了一块疤下来。
  本来,魏小花并不知道自己脸上有块疤,她以前又不照镜子,也没人跟她说,但是这次添了新衣裳以后,刘小鹿挺羡慕她,跑过来一边摸她的新衣服,一边嘀嘀咕咕:“我比你大半个月,怎么我还没长个子,你就先长开了呢?”
  魏小花心里明白,这是自己发育得比刘小鹿快,可是心里并不高兴,道:“我先长了个子,将来肯定比你矮。”
  刘小鹿吐吐舌头:“乱讲,我娘和你娘差不多高呢,将来我跟你也差不多高。”
  魏小花撇撇嘴,没说话,心里却道:你爹个子还比我爹高半个头呢。
  却在这时,刘小鹿踮着脚尖,扒着她的脸看了又看,道:“小花儿,个子长开了好,你这一长开,脸上的疤好像淡了些呢。”
  “什么?我脸上有疤?”
  魏小花听了,大惊失色,这才磨着刘氏,死活要照镜子。刘氏被磨得没有办法,只好把传家宝铜镜从箱子底下取了出来,费了好大的劲才将上面的绿色铜锈给弄掉一部分,又磨光亮了,这才照出魏小花的脸来。
  照过镜子以后,魏小花吊着的一颗心才终于放下来,还好还好,那块疤不在脸中央,而是在右额上,颜色确实如刘小鹿说的,很淡,还透着点粉色,随便梳个刘海就能挡住了,就算挡不住,这块疤也不算难看。
  “你啊,亏得当初挨了这一棒子,要不然,娘还不知要为你提心吊胆多久,这拳脚功夫,哪里是女孩儿家学的。”刘氏轻轻抚着这块疤,像是回忆起那时的时光。
  “是呀,亏得有这道疤……”魏小花喃喃自语,要不是这一棒子,自己哪儿能穿到这个父慈母爱的家中。
  想到这里,她紧紧抱住刘氏,久久不愿放手。
  刘氏愕然,旋即反手搂住女儿,笑道:“你这孩子,小的时候不见你朝娘撤娇,这时候反倒会了……”
  魏小花别扭了一下,才道:“我是谢娘给我做新衣裳呢。”
  刘氏笑了起来,又道:“如今是娘给你做,以后可以你自己做了,小花儿,再有四五年,你也能出阁了,打明儿起,你可不能再偷懒,刘先生的那些书少看点,要把做针线活儿的时间增加,娘再教你裁衣织布。”
  魏小花听了这些话,禁不住学着刘小鹿的模样,偷偷地吐起舌头来。
  几个月之后,刘小鹿也开始长个子,虽然发育得比魏小花晚了点,可是个子窜得飞快,第二年就追上了魏小花,不过胸前还没有鼓起,而魏小花的胸前,已经有了两个小荷尖了。
  这一年,两个女孩儿都是十三岁,虽然还没完全长成,但是一股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却是挡也挡不住了。
  李大牛十八岁,已经到了可以娶媳妇的年纪。李老拐和秦氏私下里在张罗,从县里挑了四五个年龄合适的少女去问李大牛的意见。
  李大牛红了脸,支支吾吾半天不作声,被逼急了,才结结巴巴道:“爹,娘,儿子想、想娶小花儿妹妹那样的小娘子。”
  李老拐和秦氏面面相觑。
  魏家和李家,不是不能联姻,虽然从来没有明说过,但是李老拐知道,魏什长看中的是自己的三儿子,要不怎么会尽心尽力地教李三牛拳脚功夫,甚至连不外传的魏家刀法都教给李三牛,那就是抱着把那孩子当半子看待的想法。
  虽然李三牛那个倔娃子一去两三年没有丝毫音信,但是李老拐是绝对不会恶意猜测自己的儿子已经遭到不测的,所以魏家那朵小花儿,还是得给李三牛留着。
  于是,在听到大儿子不切实际的想法之后,李老拐很不客气地一拍桌子,吼道:“死小子瞎说什么,小花儿还小,要嫁人得再等二三年,你爹我可等不起,早盼着抱孙子。”
  李大牛被他这么一吼,本来就没什么勇气,这一下子更是一泄如注,低着头闷声道:“儿子凭爹娘做主。”
  把儿子给吼服了,李老拐也很满意,拿眼神一瞅秦氏,秦氏会意,连忙柔声道:“大牛,你看赵家娘子如何?娘上个月去赵家串门子的时候见过,赵娘子刚刚及笄,模样儿端正,脾气柔顺,身子也好,一看就是个能干活的。”
  李大牛耷拉着脑袋,有气无力道:“娘说好,就好。”
  就这样,在当事人的非暴力不抵抗的情况下,李大牛的婚事就这么强行定下了。
  占卜请期,很快,不过两三个月,李家就又多了一张吃饭的嘴。
  李大牛娶妻这等大事,自然是要通知远在洛阳求学的李二牛的,于是李老拐只得厚着脸皮又来求魏什长帮忙送口信。魏什长答应得极其爽快,他在县里虽管着个粮仓,但章路县这种穷地方,哪里有存粮,那粮仓里空得连老鼠都不愿意来,所以想走是随时可以走的。
  魏小花知道以后,心里打起了小算盘,然后拉着魏什长的衣角,说什么也要跟着去。
  是什么原因让宅女不肯宅了呢?
  就是李大牛被逼出的那句话,也不知道怎么就让魏什长知道了,跟刘氏提起,恰被魏小花听到,然后她就发现,自己只要一出门,在院子里锻炼身体的时候,总能在篱笆墙外望见李大牛幽怨的眼,配上那张苦瓜脸,真是让人说不出的别扭。
  两家是近邻,躲是躲不开的,她又不可能整天关在屋里不出来透气,那就只有远避了,想来等她跟着魏什长送完口信回来,李大牛跟赵家娘子也鸾凤和鸣了,到那时候,夫妻好得跟蜜似的,应该就不会再有这种情况出现了。
  魏什长是极疼女儿的,虽然觉得这个要求有些过分,但魏小花嘴巴那么一瘪,委屈极了的模样,他就心软了,反过来居然还帮着魏小花说服强烈反对的刘氏,刘氏被他们父女俩弄得没办法,只得没好气道:“去吧去吧,女儿若在路上出事,仔细你的皮。”
  魏什长陪着笑,又拍着胸脯:“有我在,谁敢碰我女儿一根毫毛。”
  为这,又招了刘氏一个大大的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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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2-2011 01: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3章 上路



  对于魏小花能跟着去探望李二牛,刘小鹿是极其羡慕的,曾经很小心翼翼地向自己的父亲刘野柳表达了也想跟着去的心情,然后被刘野柳拿眼睛一瞪,一句“姑娘家乱跑什么”就将刘小鹿打击得眼泪旺旺,跑进房里哭了整整一宿,隔天从刘野柳的书房里偷了笔墨和纸,写了一封足足有十几页的信,用自己亲手绣的罗帕包好,交给了魏小花。
  “小花儿……呜呜……这个给牛哥儿……呜……你路上不许偷看……不许沾了水……不许弄丢了……不许……”
  一连多少个不许,还间杂着哭音,把魏小花听得头晕脑帐,要不是看刘小鹿顶着两个肿得桃子似的眼睛,十分楚楚可怜,她差点就落荒而逃。
  “好了,你别哭了,我保证不偷看,不沾了水,不弄丢了……”
  “我、我不放心,小花儿最粗心了……呜呜,你、你要给我保证……”
  这可得寸进尺了啊,魏小花横眉竖眼,她哪里粗心了,只不过是对有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不上心思而已。可是一对上刘小鹿的泪眼,她就什么脾气也没有了,算了,不跟小丫头一般见识。
  “我已经保证了,你还不放心吗?”
  “口头保证不算数,你把那只芙蓉簪子放在我这里,若你没把信和帕子平安交到牛哥儿手上,这簪子我就不还你了。”
  刘小鹿这下子可是一针见血,原本魏小花还真没把这信当一回事,不用偷看她也知道刘小鹿写的是什么,只想着万一弄丢了,大不了她重写一份给李二牛送去,可刘小鹿要了抵押,她可就真得上点心思了。这只木簪子魏小花可是极喜欢的,一直藏在身上,连刘氏都不知道,可偏就不小心被刘小鹿看到了,当时刘小鹿就想借过去把玩几天,魏小花愣是不肯,怕从她口中走了风声,还逼刘小鹿发誓保密。
  经不住刘小鹿再三要求,魏小花只得把木簪给了她,这才得了清静,回屋里收拾起行装,做好出发的准备。因女孩子路上不便,刘氏特地给她赶制了两套男装,把头发束起来,居然也似模似样。
  两天后,魏什长就带着魏小花上路了,临走前,魏小花抱了一下刘氏,又亲亲弟弟白嫩嫩的小脸蛋,笑嘻嘻地跟刘小鹿挥手告别,走出七八里地之后,才突然哇地一声哭了。
  魏什长被她吓了一跳,忙道:“咋了咋了?哭啥?”
  魏小花哭了一阵,渐渐回过气来,抹抹眼泪,极不好意思地垂下头,扭捏道:“没啥,就是想娘和弟弟了。”
  魏什长抹了抹被吓出来的冷汗,哈哈大笑,在魏小花脑袋上狠狠揉了一把,道:“不让你跟来,你非来,这才走出多远,就想家了,哈哈哈哈……”
  魏小花被笑得大羞,她上辈子从没想过那对无良父母,是因为明白想了也白想,所以干脆就不想,这辈子宅了这些年,突然这么一走,才体会到思亲的滋味,心里简直就是百感交集,一下子控制不住,这才哭了出来。
  除去这个小插曲,接下来一路倒也顺畅,魏什长拿着根木棍在前面开道,路上到处长满了野草,偶尔会从木棍拂过的地方窜出一条蛇来,原还以为女孩儿会害怕,结果魏什长还没回头,就听到魏小花在背后跳脚。
  “打死它打死它……我要做蛇羹吃。”
  她一边喊一边流口水,只把魏什长听得冷汗直冒,终于明白,自家女儿虽说不再舞拳弄棒了,但骨子里还是那个胆大调皮的性子,而且,还是个吃货。
  魏小花确实是个吃货,出行也没忘带着一包调料和一只陶锅,都背在魏什长的背上,可见在没出门前,她脑袋里就想着一路上要怎么吃了。
  可惜的是,这条受惊的蛇早已经窜得无影无踪了,逃过了一劫。之后一连半个来月,魏什长虽打到几只野兔野鸡啥的,但蛇终是没有再见到,让魏小花白流了些许口水,也只能图呼奈何。
  又走了差不多半个月,才终于见到了人烟,那也是一座县城,叫做石楼县。这一路上,父女俩个也曾经过好几个村庄,可惜的是,因为战乱,那里早已经没了人烟,破落得不成样子。
  这石楼县看上去比章路县大很多,也热闹一些,魏什长带着魏小花投了宿,还感叹道:“看来这个登国还是不错的,上次经过这里,还没这么热闹呢。”
  旁边一个伙计端着热水经过,闻言笑道:“哪里是什么登国,如今是魏国了。”
  魏小花听得心中一动,这就是北魏了吧,连忙追问:“大哥,可知魏王是什么人?”
  偏那伙计走得极快,已经去远了,没有听到她的问话,却被魏什长拍了一下脑袋,道:“你管魏王做什么,去去去,给你爹弄点小菜下酒,唉,吃了你做的菜后,嘴都刁了。”
  魏小花嘴巴一瘪,嘀咕了一句什么,魏什长没听清楚,也不想知道,整理路上打来的野兔皮,开始盘算着能换几壶酒了。
  魏氏父女在石楼县只休息了一晚,隔天启程,恰见有支庞大的商队也正好离开县城,魏什长跑过去打听了一番,得知他们也是前往洛阳贩货,顿时大喜,好说歹说,顺便演示了一下自己得意的魏家刀法,表明可以充当护卫之职,才终于说得商队头领点头同意带上他父女俩个一同上路。
  虽然跟着商队走多了许多限制,但是对于魏什长的做法,魏小花是举双手双脚赞同,别的不说,这商队光是护卫就有四百五号人,一般的乱匪都不敢打这样的大型商队的主意,路上行走,安全性顿时就提高了百分之二百。
  商队里面,像魏氏父女这样半路加进来的人也不少,多数是一些孔武有力的男人,万一遇上事情,也能形成一股战力,老弱病残商队肯定是不收留的,带着也是累赘,还拖慢行进的速度,像魏什长这样带着孩子还肯被商队留下的,一般都是手上有绝活,比如说魏什长的武功确实是相当不错,而且还有当兵的经验,这样的人留在商队里面,一个可以当几个使,即使带着孩子,也是可以接受的。
  本以为进了商队以后,应该就可以一路高枕无忧的到达洛阳了。可惜,事实告诉魏小花,她放心得太早了。
  进入商队的第五天,魏小花第一次见识到古代的战争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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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2-2011 01: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4章 被扣

  那是两支绞杀在一处的军队,不,准确的说,是一面倒的屠杀。屠杀起始的地点,就在距离商队十余里的正前方,商队的探子紧急回报,头领二话不说,当即命令整个商队就地隐蔽。没有哪个商队敢正面冲进战场的,护卫队的四五百号人,还不够人家骑兵的一个冲锋。
  不管是乱匪,还是军队,商队头领都不敢小视,有的时候,军队也可以充当盗匪。
  幸亏左近就有一片密林,就在商队刚刚藏好之后,那两支军队就杀到了这里,或许,应该说是战败的一方,边杀边逃,从密林的前方经过,后面的胜方紧追不舍,千余匹战马一掠而过,留下的是漫天的尘土和一地的尸体。
  血腥味在空气中弥漫。
  魏小花捂着眼睛,吐了个晕天黑地。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死人,而且前一刻还是活生生的,甚至在魏什长用手捂着她的眼睛的时候,她还好奇地透过指缝往外看。
  一柄长枪将一个人捅了个对穿,从马背上拖了下来,她看到,血如泉涌,溅上了半空,然后洒落如雨。
  只这一幕,便让她紧紧闭上了眼,再也不敢往外看。
  双方追追逃逃远去后,商队不敢久留,出了密林,紧急赶路,那些尸体就这样随着尘土和血腥味留在了原地,没有人敢去碰一下。
  “死的是匈奴人。”魏什长低声呢喃,他当兵的时候,也曾经和匈奴人打过仗,认得那失败一方的装束。
  “另一方呢?”魏小花强忍着胸腹间的不适追问。
  她不能怕,不能怕,这是乱世,这样的场面,不会只看见一次,既然已经生在了这个乱世,她就要努力适应,她不想有朝一日,自己也像那些抛于路边的尸体,没人收尸,最终腐烂于日光之下,或是变成鸟兽腹中之食。
  魏什长皱着眉,想了一下才道:“应该是鲜卑人。”
  其实鲜卑和匈奴有时候很难区分,所以魏什长也拿不准。
  都不是汉人啊……魏小花深深吸了一口气,脸色略略好看了一点,不管是匈奴人还是鲜卑人,她都没什么好感,历史课上学到的东西虽然大多数已经还给了老师,但是她始终记得五胡乱华四个字,不管这五胡里面有没有匈奴和鲜卑,反正他们都是胡人。
  心里暗暗记下匈奴人和鲜卑人的衣饰打扮,魏小花打定主意,以后见到这样打扮的人,有多远躲多远。
  可惜,这个念头刚在她脑中升起,便听到身后大地颤动,商队中已有人惊叫起来:“是刚才那支鲜卑骑兵,他们追过来了……”
  谁也没有料到,那支鲜卑骑兵会杀一个回马枪。顿时,商队大乱,再想躲起来,却已经来不及了。
  魏什长一拉魏小花,将她拖到身后,片刻之间,那支鲜卑骑兵的前锋就已经从商队的一侧疾驰而过,带起的尘土扬得魏小花满头满脸,呛到了鼻子里,忍不住连打几个喷嚏,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她才发现,刚刚疾驰而过的骑兵前锋已经绕到了商队的正前方,又打过转,从商队另一侧绕过来,与后队首尾围成一个圈,将整个商队都包围了。
  气氛非常紧张,魏小花甚至能感觉到,魏什长的掌心里,已经渗出了汗。
  嗒嗒嗒嗒……七八匹战马从唯一的缺口处缓慢走了过来,走在最前方的是匹披甲黑马,上面坐着一个同样全身盔甲的男人,头顶上戴的却不是头盔,而是一顶民族特色非常浓烈的尖顶圆帽,圆帽下露出的却是一张年轻得过分的脸孔,隆鼻深目,五官线条硬朗如雕刻,即使是以魏小花挑剔的眼光来看,也得承认这个年轻的将军相当英俊,一点也看不出刚刚血战了一场的样子。
  “谁是商队首领?”
  年轻的将军开了口,声音洪亮,像晴天里的一声雷,轰得魏小花耳朵嗡嗡作响。就在这样紧张的当口,她居然走神了,满脑子就在想,这胡人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不用扩音器声音也这么响,这要是跟人打架打到关键时候,猛的这么一喝,还不得有少林狮子吼的效果。
  “小人崔有实,拜见将军。”
  商队首领硬着头皮走上前,虽说面上还算镇定,可有眼尖的,已经瞧见他的小腿肚子在颤抖了。
  “你姓崔?”年轻将军若有所思。
  商队首领连忙打着揖,道:“小人乃平城崔家之人,这些货物,都是家主命小人送往洛阳,还望将军行个方便,他日家主必有重谢。”
  “平城崔家……”年轻将军抬着马鞭,用尾柄轻轻挠了一下下巴,才道:“留下一半货物,你可以走了。”
  商队首领脸色一变,犹豫了一下,试图再努力一把,又道:“将军,还请看在崔家的面上……”
  “留下一半货物,或者是脑袋。”年轻将军却没耐性听他罗嗦,马鞭一挥,在商队首领的身上留下了一道血痕。
  好凶残,魏小花躲在人群中,吓了一跳,马上就把对年轻将军英俊的评价转变成冷酷。
  商队首领不敢再辩,赶紧指挥手下分出一半货物,堆在一边。说起来,这商队首领也是有点小心思的,留下的货物里,尽捡体积大价值小的,体积小又贵重的货物,他都没动,因而分好货物以后,只从体积来看,两边竟是差不多大小。
  那年轻将军也不知是没察觉出他的小手段,还是根本不予计较,只看那一半的货物已经留下了,便一挥马鞭,震动空气发出一声脆响,骑兵们迅速分开,让出一条道来。
  整个商队迅速脱离了包围圈,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但是像魏什长这些半路搭伙的人,却被骑兵们拦下了,数一数,被拦下的人,也有近百个,一个个都非常惊恐地看着那年轻将军,有一个胆子大点的男人,走上前道:“我等都是普通百姓,不知将军为何要拦下?”
  “不必惊慌,只是需要人力来搬运这些货物。”年轻将军大手一挥,“尔等替某运货,某管尔等饱食,不愿者,自可离去。”
  留下的人面面相觑,虽说都听清楚了“自可离去”几个字,但是谁也不敢相信真的能就这么离去,正在不知所措间,那先前发话的男人已搬起一袋货物,有了人带头,剩下的人似乎有了主心骨,纷纷搬起货物。
  “爹……”
  见魏什长也弯腰扛货物,魏小花忍不住叫了一声。
  魏什长看了她一眼,道:“别怕,我看这将军不是嗜杀之人,等将货物送到,便会还我等自由。你且小心些,不要让人发觉女孩儿的身份。”
  魏小花一撇嘴,想起之前见到的那一场不依不饶的屠杀,暗道:这还不叫嗜杀?心中虽这样想着,到底不想节外生枝惹麻烦,只得捡重量轻一点体积大一点的货物也扛了一袋,跟在魏什长身后,一步挪一步地往前走。

  年轻将军见他们都很合作,极是满意,手里马鞭扬空一挥,发出“啪”的一声脆响,那些骑兵们如得命令,迅速结成两队,一队在前面开道,一队在后面压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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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2-2011 01: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5章 煮食

  这一走,便一直走到傍晚时分,那些鲜卑骑兵才停下来安营扎寨。临时被抓包的苦力们终于可以停下来喘口气了,一路急赶,都累得不轻,坐下来也没人有力气说话,只等鲜卑人送来了食物,便狼吞虎咽起来。
  “猪食。”
  魏小花啃着硬梆梆的面饼,对食物的质量十分不满。她现在正在发育中,对营养有着很高的需求,这种面饼没味道没营养,看上去还黑乎乎的,也不知道卫生不卫生,要不是肚子实在饿,她都啃不下去。
  “这已经很不错了,看得出,这些鲜卑骑兵都是精锐。”魏什长十分感叹,“我当兵那会儿,连这样的猪食也经常吃不上呀。”
  魏小花一听,可心疼这个爹了,三口两口把面饼啃完,很是乖巧地站到魏什长身后,道:“爹,你肩膀酸不酸,我给你揉揉。”
  魏什长顿时那个窝心呀,笑得见牙不见眼。旁边有人看见了,纷纷给他道喜,道是他生了个孝顺儿子,魏什长更是笑得合不拢嘴,一路的疲累那是一扫而光。
  却在这时,突然有个鲜卑骑兵过来,问这群临时苦力中,有谁懂厨艺。
  魏小花一缩脑袋,躲到魏什长身后,假装没听见,奈何却被旁边的人给推出来。
  把她推出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头一个扛起货物的那个男人。随着商队行走的这几天,魏小花的厨艺早已经被人知道,魏什长还豪爽地请那个男人共同享用美食过,早知道会被出卖,那些食物喂猪也不请这个男人吃。
  魏小花恨恨地站了出来,却不敢开口,怕一出声就泄漏了女儿身的秘密。
  魏什长紧张地护住她,对那鲜卑骑兵道:“我儿子年幼,哪会做什么吃食,不知要煮什么,我愿意效劳……”
  “将军要吃热食……”
  鲜卑骑兵看看魏小花,又看看魏什长,正要伸手指向魏什长,魏小花却突然挡到了前面,压着嗓音道:“我去,我的手艺比我爹好多了。”
  却是她听是给那年轻将军煮食物,这才赶紧站了出来。别人不知道,她还不清楚吗,魏什长会煮个屁热食,最多也就会烤个肉而已。那年轻将军看着并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若是做得不好吃,一刀把魏什长砍了也不是不可能的。
  最终,魏小花被带走了,魏什长再是担心,却也没有半点法子。
  魏小花跟在那鲜卑骑兵后面,说心里不害怕那是骗人的,她可是听说过,胡人饿了是要吃人肉的,还美其名曰两脚羊,可见汉人在他们心中,就处于食物的地位,哎呀我的妈耶,那个年轻将军不会是想吃人肉叉烧包了吧,要不然怎么跑到临时苦力堆里来找厨子,这哪里找的是厨子,根本就是找食来的,她可不信这些骑兵里面,就没有一个会煮菜做饭的。
  越想越觉得大有可能,魏小花的脸蛋一下子白得比刘野柳的纸还白,眼珠子四下乱转,可惜只见大营四面警戒森严,就她这小胳膊小腿儿,想跑没门儿。
  一时间,魏小花可真是六神无主,心里直念阿弥佗佛,这一念,她猛地想起来了,那该死的老和尚,把她往这乱世一扔,就不闻不问了,实在可恶,这次死了,再见到老和尚,她非得在老和尚的脑袋上再多敲几个包包不可。
  就在她暗自发狠的时候,大帐已经到了,那鲜卑骑兵通报了一声,便转回来,对她道:“将军让你进去。”
  魏小花一哆嗦,小腿肚子顿时发起软来,怎么也挪不动步,那鲜卑骑兵见她迟迟不动,不耐烦了,在后面推了她一把,直把她推得一个踉跄,从大帐入口扑了进去,以标准的五体投地姿势趴在那年轻将军的脚下。
  “如何这般多礼?”
  年轻将军心情似乎不错,不似白日那般冷酷,见她进来的姿势可笑,竟饶有兴致地戏谑了一句。
  魏小花恨得咬牙切齿,面上却只得诚惶诚恐,从地上爬起来,垂着头低低地应道:“将军威武,小民惧之。”
  年轻将军哈哈大笑,那声音震得整个大帐都在抖动,魏小花悄悄往入口挪了一小步,她怕下一刻大帐就会被震塌。
  “早听说你们汉人最擅美食,说说,你这汉家小子会做些什么?”
  只要不是人肉,她啥都能做。虽这样想着,魏小花可不敢直接说出口,怕下一刻自己就成人家毡板上的人肉馅了,只得小心翼翼道:“不知将军这里有些什么?”
  年轻将军微微一愕,却笑道:“你这口气还挺大的,莫不是某这里有什么,你便能做什么?”
  魏小花忽觉不妙,赶紧把头又往下垂了几分,压着嗓音道:“小民不敢,只是……”
  “来人,带他去伙房。”
  那年轻将军却不等她辩解,挥手让人把她带了下去,可是这行军大营又不是固定的军营,随军带的都是干粮,哪里来的伙房,结果鲜卑骑兵只是将她带到一个帐篷里,里面根本就是空空如野。
  魏小花傻眼了,什么都没有,她就是神仙,也变不出一席酒菜呀。
  正在她准备豁出去跳脚大骂的时候,帐篷外面突然有脚步声响起,吓得她赶紧闭嘴闪到一边,几个鲜卑骑兵进来,扔下两只鲜血淋漓的野雁就又走了。魏小花忍着恶心,上前看了看,其中一只野雁的翅膀还在微微晃动,看样子是刚刚从天上射下来的,还没死透。
  这真是……魏小花又憋了一肚子的火,却没地方发泄,只得央着守在帐篷外的那个鲜卑骑兵,将魏什长也唤了过来,那鲜卑骑兵先还不搭理她,待她说调料和锅都在魏什长身上,没有这些东西不好煮食,这才去了。
  魏什长来了,见女儿安全无恙,顿时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这放血拔毛清理内脏的活儿,自然就归他了,魏小花跑到外面,在鲜卑骑兵的监视下,捡了些柴火,看野地里绿油油一片,却是在野草堆中还零散的生长着一些野菜,最多的是马齿苋,然后是荠菜,连香菜居然也发现了两棵,她便顺手也摘回来。
  原是想来个野菜炖野雁的,可惜没有黄酒去腥,煮出来也未必好吃,魏小花很干脆的依照叫化鸡的做法,把盐巴抹在雁身上,肚子里塞了点香菜和酱汁,然后用几片树叶裹好,外面包上泥巴,放在火上烤。雁头雁翅雁脚还有内脏,被她拿来烧汤,里面又加了点荠菜。
  待到全部弄好,魏什长又被赶回了临时苦力堆中,而魏小花只能愁眉苦脸的,托着两团泥巴,拎着一锅汤,回到了大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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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2-2011 11: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6章 富贵雁

  年轻将军安坐帐中,只是手中多了一只酒囊,刚灌了一口,猛见魏小花拿着两团泥巴进来,那酒没咽入喉中,反而是噗的一声喷了出来。
  他怒极反笑,道:“好,好,看不出你这汉人瘦瘦小小,竟有胆量戏弄于某。”
  魏小花正被泥巴上的热度烫得够呛,又不敢放手扔地上,一听这话,忍不住怨气上来,白了那年轻将军一眼,忽又觉不对,赶紧低眉敛目,解释道:“将军,此乃叫……咳……叫富贵雁,泥巴内另有乾坤。”
  却是不敢用叫化雁的说法,以免这没见识的胡人又以为她拿乞丐的吃食来戏弄他。
  可年轻将军却将这个白眼看在眼底,不禁一怔,竟觉得这灰头土脸的汉家小子眼神儿透着一股女子的妩媚,忍不住打个寒颤,忽地又想起,曾听人提及南方汉人都有敷粉涂朱的习惯,颇有女子风气,怪不得这大好江山,凭空便丢了一半,实是汉家无男儿也。
  魏小花不知道他脑中在转动着什么想法,只赶紧将叫化雁外面那一团泥巴剥开,将里面烤得香气扑鼻的野雁小心翼翼放年轻将军面前,又用自己带来的碗舀了汤,然后便眼巴巴地瞧着。
  “这泥巴裹肉的做法,倒也新鲜……”
  年轻将军心思仍未从汉人习气上转回来,有些心不在焉,待到抓起烤熟的雁子,撕下一条腿咬了一口,方才眼前一亮。
  “确是别有风味。”
  本来不知道这个鲜卑人会不会适应叫化雁的口味,因为配料不足,而且以前是用烤箱,用泥巴她也是第一次,火侯也掌握不好,说实在的,对这偷工减料版的叫化雁,魏小花也没什么信心,直到这时她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其实背心已经汗湿了,想来她的小命是保住了吧。
  年轻将军一口肉一口酒,那汤却是理也不理,最后仍让魏小花带了回去,居然还腆着脸说是赏给她的,气得魏小花在心里把这年轻将军骂了一百遍,按她的脾气,这种嗟来之食应该倒掉才对,不过再想想,好歹也是自己辛苦做的,干脆就带回去孝敬了自己的老爹。
  打这以后,那年轻将军只要得空,便喊魏小花去做饭,相处了七八天后,她终于渐渐发现,这年轻将军也不是那么穷凶极恶,虽然杀人的时候是不带眨眼的,对那些手下也极其严厉,但是面对她这个不起眼的小子的时候,已经算是和颜悦色了,估摸着是确实喜欢她做的食物,连带的爱屋及乌了。
  大约半个月后,到了一个叫做盂县的地方,年轻将军把那些货物都卖了,换成了粮草,临时苦力营顿时得到了解放,纷纷散去。
  魏小花正兴高采烈祝贺自由,不料身后听到马蹄响,却是那年轻将军骑在马上,慢慢踱了过来,居高临下,瞥着她,道:“汉家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魏小花眉心一跳,魏什长上前,正要代答,却被她拉了一把,然后才道:“回将军,小民姓花,名木懒。”这时候要是报真名,那才是傻到底了。
  “花木懒……”年轻将军哈哈大笑,“某瞧你甚是勤快,不如便留在某军中,如何?”
  想得真美,让她给这胡人做一辈子饭菜,门儿都没有,长得再帅也不行。心中虽恨,却不敢表露,魏小花思量着怎么回答会宛转一点,又能脱身,一时间竟忘了反应。
  魏什长惊出一身冷汗,再次上前,答道:“小儿年幼,怕受不得军旅之苦,请将军海函。”
  年轻将军顿觉无趣,再看看魏小花确实一副风吹就倒的模样,若带在军中,只怕也是累赘,马上便没了心思,打马一转,扬尘而去。
  魏小花见这支鲜卑骑兵随之远去,胆量又都回来了,远远地对着年轻将军离去的方向挥拳踢脚,惹得魏什长一阵好笑,知她这大半月受了不少委屈,也不骂她失了姑娘家的姿态,任由她好一阵发泄。
  不料魏小花的花拳绣腿正挥得兴起,那年轻将军却突然停了下来,一转马头,又奔了回来。魏小花狠狠吓了一跳,不会吧,难道这胡人背后还长眼睛?她顿时往魏什长背后一缩,怎么也不肯出来了。
  “汉家懒小子,这个拿着,他日若改了主意,且到盛乐来寻某,记着,某名元翼。”
  年轻将军扔下一块铁片,复又远去,待走得无影无踪了,魏小花才捡起那铁片,发现似乎是从盔甲上扯下来的,上面刻着一个不知所云的图案,这刻痕还是新的,显然是刚刚才用刀刻上去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魏小花没当一回事,随手扔了,却被魏什长捡了回来,仔细收起。
  “爹,那胡人耍咱呢。”魏小花没好气道。
  魏什长摇摇头,道:“这位将军虽看着年少,但军纪严明,令行禁止,行阵扎营,颇有章法,这等威严人物,岂会与我等小民玩笑,且先收着,万一将来……”
  说到这里,魏什长长叹一声,他是当过兵的,自是知道这世道如何乱,眼下虽无大的战事,但像之前那样的小规模对战,仍是时有发生,章路县再偏远,也保不住有一天会遭殃,那时这铁片未必不代表着一条生路。
  魏小花见魏什长坚持,也就不再管他,父女俩略略整理了一下随身携带的物品,发现调料几乎已经用光的时候,她再次在心里把那年轻将军骂了个狗血淋头。当天,魏什长就把那铁片两头穿了个孔,系上绳子,让魏小花绑在胸口,说是路上万一再遇险,也能当护心镜防护住要害。
  如此这般,一来一回在耽搁了将近两个月的路程之后,魏氏父女终于否极泰来,连个挡道的小蟊贼都没遇到,一路平安地抵达了洛阳这座有着华夏第一王都之称的城市。
  走的时候还是秋天,可是现在,已经是春天了,父女俩个,竟走了将近半年之久。
  这个时期的洛阳并不是王都,但是这并不妨碍它在魏小花心中的地位,在她的眼里,洛阳这座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里,都透着一股王气,一股浩荡之气。
  好吧,这是她唯心了,其实现在的洛阳跟上辈子她见过的大城市比起来,还是差很多很多的,至少,走在大街上,她没有见家家户户种牡丹,后来一想,传说中洛阳开始种牡丹是在武则天的时候,现在当然是看不到的,早了好几百年呢。
  但是跟一路行来所见到石楼县、盂县等地一比较,洛阳就无愧它神都的称号,魏小花第一眼的印象就是两个字: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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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2-2011 11: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7章 童辩
  街道宽阔,行人如织,车马川流不息,偶过书肆,竟能听到朗朗书声。街头巷尾,随处可见艺人杂耍、商贩吆喝,甚至还有僧人在传经讲道,也有道人在舍粥布施,酒楼茶肆,僮子百戏,丝竹不绝。
  “爹,洛阳真是个好地方。”一路行来,魏小花看得两眼发光,想要搬到洛阳来居住的念头在心中蠢蠢欲动。
  这可是北魏后来的帝都呀,安全性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只可恨她实在搞不清楚,北魏孝文帝究竟是什么时候迁都的,准确的说,她连现在北魏的皇帝是谁都搞不清楚。没办法,谁让中学历史课本上,关于北魏,就记载了一个魏孝文帝迁都和汉化的事情,她能记住这些就不错了。
  “是呀是呀,好地方啊……”魏什长随口应着,手上却拉紧了魏小花,以免她看花了眼,走着走着就走丢了。
  “咦,这里的风景真好看啊!”
  原来这时父女俩已经走到河边,河堤两岸青草茵茵,遍植垂柳和桃李,此时春光明媚,花开正艳,河水粼粼,远处又有山峦起伏,实在是美不胜收。
  “这是洛水。”魏什长也被风景吸引,放慢了脚步,“顺着河堤往西走,过了桥,有片竹林,你二牛哥就在那里侍奉郑老先生。”
  “洛水……这里就是洛神赋的出处吧,洛水出美人呢……”
  魏小花忍不住停下脚步,沿着何畔来回的打量,此时正是踏青的好时节,大路上时常有载满人的牛车经过,还有更多的人跟魏氏父女俩一样,都是步行,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一眼扫过,她发现这里的人们的气质还真不一般,跟她一路上见过的许多人都不同,生活在洛阳这块土地上的人们,似乎更自信更闲逸一些。
  魏什长也不催她,反正天色还早,女儿喜欢这里的景色,多看一些时候也无妨。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呃……那个游龙……什么什么秋菊来着,又什么什么春松……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风什么回雪……”
  如诗如画的景色让魏小花诗性大发,很想对着洛水咏一下洛神赋,奈何她虽然在刘野柳那里看过洛神赋,可惜背诵不出来,勉强有几句还记得,也念得不连贯。
  旁边正好有一行人经过,听得她断断续续夹杂了好几个“什么”的诗赋,顿时哄笑起来,便有一戴高冠的男子喊道:“兀那小子,不懂吟赋,便莫要献丑了,打哪里来,还回哪里去,平白辱了这大好春色,污了我等耳朵。”
  一腔诗性没能发挥出来,就被人给鄙视了,魏小花极度郁闷,想发飙都没理由,她确实没把洛神赋念全,可那人说话也太气人了,什么叫辱了春色污了耳朵,她还没嫌那人污了她的眼呢,一副尖嘴猴腮的样子,怎么看怎么难看。
  待要反驳回去,却被魏什长捂住嘴给拖走了。
  “莫要惹这些士族子弟。”
  魏什长殷殷告诫,让魏小花又气闷了几分,这才想起,这时候似乎还没有科举制度,而是等级制度森严的门阀制度,士庶有别,讲究的就是龙生龙种,凤生凤种,老鼠生的就是老鼠种,上辈子在网络上看到有人提到贵族,说魏晋时期是中国唯一有贵族存在的时期,只不过这个时期的贵族不叫贵族,而叫士族,跟外国一样,这士族也有高低之分,最高等级的士族,就是古诗“旧时王谢堂前燕”里,以王、谢两家为代表的世家门阀,像她这样的比庶族还低一等的出身,确实惹不起那些士族子弟。
  怀着一肚子的闷气,终于走到了魏什长所说的那片竹林。竹林外竖着一块石碑,上书洛阳书斋四个大字,后面是一篇碑文,魏小花也没来得及细看,便跟着魏什长踏上从竹林中蜿蜒而出的一条青石小道,走入竹林深处,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竟建有数栋茅屋小楼,彼此间隔有一定的距离,却又遥相呼应,屋外鸡犬乱跑,屋内书声可闻。
  有几个童子在竹林里嬉戏,忽见魏氏父女俩个进来,便奔了过来,其中一个年纪稍大一些,看去约莫十一二岁梳着双髻的童子开口问道:“客人自何处来?”
  魏什长弯下腰,恭恭敬敬地答道:“自北而来。”
  那童子又问道:“所为何来?”
  魏什长待要再答,却是魏小花见不得自家老爹对一个毛头小子必恭必敬的模样,上前一步,抢先答道:“为来而来。”
  童子一怔,疑惑道:“何为为来而来?”
  其实童子问的是你们干什么来了,魏小花回答的却是来就来了,暗里的意思却是你管我干什么来了,可是这童子偏不是普通人,自幼便跟在大儒身边,常听前来求学的学子清谈辩驳,听不出魏小花话里潜在的意思,只觉这个“为来而来”颇有禅意,又似另有深意,便犯了毛病,要跟魏小花辩上一辩。
  魏小花暗自翻了个白眼,觉得这童子有点蛮搅不清,便道:“缘在此地,随缘而来。”
  这是她退了一步,什么叫缘,人即为缘,缘在此地,就是人在此地,随缘而来,就是为了找这个人而来的。
  偏那童子仍要追根究底,又问道:“是何缘?”
  这下子魏小花可恼了,这还有完没完,本来就心情不好,这下子更不好了,当下便语带轻佻道:“佛说,前生五百次回眸,换今生一次擦肩而过的缘份,小郎君,你与我谈了这许久,可知前生究竟回了多少次眸?又需再回多少次眸,方能与小郎君秉烛夜谈?”
  童子瞠目结舌,这话里面,歧义可大了,甚至可以说有些暧昧,童子虽年幼,却是在洛阳这富贵地长大的,自知一些不同寻常的风月之事,听得魏小花话里话外,隐隐暗示,童子一下羞得脸色绯红,一时间竟不敢再语言,扭头就跑。
  其余童子似以他为首,见他跑了,也跟着一哄而散,竟无人再搭理魏氏父女,把魏父看得一愣一愣,他大老粗一个,自不懂女儿与那童子交锋时言语中的暧昧暗指,只怪责道:“你把童子吓跑了,何处再寻人去找你二牛哥。”
  魏小花不以为意,笑道:“就这几栋房子,一栋一栋喊过去便是。”
  魏什长大惊,唬道:“此乃圣地,不可失礼。”
  魏小花撇撇嘴,有些不太明白,魏什长明明是个武人,为什么偏偏对读书人这样敬重。
  正在这时,方才被羞跑了的童子,复又回来,身后却多了一个少年男子,约莫十七八岁的模样,身着青衣,气度如苍松翠柏,十分轩昂,颇为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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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2-2011 11: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8章 佛说

  “修之郎君,就是他,方才以语言欺我。”童子在魏小花面前站定,眼圈红红地告状。
  那青衣少年见这一大一小,都是庄户人打扮,风尘仆仆,十分惊异,仔细打量了魏小花几眼。魏什长却已经连忙鞠躬作揖,道:“小郎君见谅,小儿年幼不懂事……”
  “爹!”魏小花跺跺脚,“你不要说话,我来。”
  魏什长无奈地被魏小花推到身后,心里直感叹,这个女儿真是被他宠坏了呀,虽然忧心冲冲,怕魏小花无故得罪人,可是方才魏小花将那童子吓跑,却也让他隐隐得意,老魏家的女儿,就是强。
  “小弟花木懒,不知这位兄台有何见教?”
  魏小花很轻蔑地瞥了那童子一眼,骂不过人就找年纪大的来出头,不齿,不齿之极,她却不想,要是自己受了欺负,指不定就让全家人出面给她把场子找回来了。
  那童子被她看得脸上又是一阵涨红,气苦不已,却又有些羞愧,真是进不得,退不得,尴尬之极。
  青衣少年看在眼里,却也不恼,呵呵一笑,带着满心好奇,作揖道:“不敢说见教,只是请教花小郎君,方才所言‘佛说,前生五百次回眸,换今生一次擦肩而过的缘份’,究竟出自哪一卷佛经?”
  魏小花一愕,这是上辈子网络流行语,哪里能说得出出处,一时语塞,却难不倒她,眼珠子滴溜溜转了几下,便有了说辞,道:“此言不出自任何一卷佛经。”
  青衣少年大笑:“那怎可言为佛说。”
  童子听得双眼发光,炯炯有神地望着青衣少年,然后又得意看向魏小花,这下可驳倒你这外来的小子了吧。
  魏小花哈哈一笑,道:“确是佛说呀。”她戏谑地朝童子挑挑眼,才又道,“此乃我佛于梦中告知于我,未曾录入经中,自是不出自任何一卷佛经。”
  童子顿时气结,哼哼几声,不甘道:“狡辩,你有何德,佛祖竟青睐于你,与你梦中相见,传你佛谛。”
  其时洛阳崇佛,百姓也多有信佛,自北魏起,龙门石窟便已经开始开凿,所以魏小花所言,虽然毫无根据,可是却让人不得不信,因为当时哪有人敢拿佛祖开玩笑呀。
  我还救了佛祖化身呢,魏小花每每想起这点,便恨得牙痒,只是不好说出,很干脆的双掌一合什,道:“佛曰:不可说。”
  她还就耍无赖了,我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气死你,你能怎么着。
  童子气得跳脚,扯着那青衣少年的衣袖,道:“修之郎君,你看……你看他……”
  青衣少年见他俩个斗嘴斗得如小孩吵架一般,哭笑不得,却也没了辩论的心思,遂道:“花小郎君大有造化,竟得佛祖梦中指点,却不知今日到此,是否亦为佛祖之意?”
  其实他这就是在问魏小花来干什么了,偏也有些少年心性,你魏小花能拿佛祖说事,那我也拿佛祖说事,这下子你总不能用什么缘不缘回不回眸来搪塞了吧。
  魏小花哪里能如他的意,顺着杆子就往上爬,道:“不错,看来兄台亦有慧根,竟能猜透佛祖之意,那不妨再猜猜,佛祖究竟授我何意?”
  青衣少年瞠目结舌,半晌才规劝道:“花小郎君,此地信佛者众,冒传佛祖法喻,可是要犯众怒的。”
  拿犯众怒吓唬我,当我是吓大的呀。魏小花也恼了,在那胡人将军面前低头认小,那是人家手里有刀,你一个破书生,居然也敢恐吓她。
  这就是典型的欺善怕恶欺软怕硬了。
  魏小花不知反省自身,反强辞夺理:“子非吾,安知我不曾面谒佛祖,受其点化?”
  这个她可没说谎,她是见着佛祖化身了,还被点化,可惜她生来就是顽石一块,点化失败,所以被小心眼的老和尚给扔到这乱世来受苦来了。
  “佛祖说了,此地有一龙门,乃一法地,可供法身,你爱信不信,哼!”
  青衣少年再次瞠目,可魏小花懒得再理他,一拉魏什长,往那几栋小楼的方向跑去,一边跑一边喊道:“李二牛……李二牛……有人找……”
  魏什长唬得不清,一把捂住她的嘴,惊道:“不可失礼……不可失礼……”
  可已迟了,那几栋小楼的窗户内纷纷探出脑袋来,往他们所在的方向看来,更有人不悦地喝道:“何方竖子小儿,在此乱喊……”
  更有人道:“速速离去,莫扰我等聆听夫子教诲。”
  却在左近一栋小楼内,有一少年学子向夫子鞠躬告罪,匆匆奔出,一看见魏什长和魏小花,怔了一怔,方才黑着一张脸,走到近前,道:“魏大叔,请随小侄来。”
  说着,也不等魏什长有所反应,转身便急急向竹林外奔去,虽急,却也没有跑起来,只是快步疾走,显得极有风度,很有点魏小花上辈子看到的一项体育运动:竞走。当然,这姿势比竞走潇洒多了。
  魏小花怔怔地看着那少年学子,疑惑道:“爹,他是谁?”
  魏什长摸摸后脑勺,不大肯定道:“许是……你二牛哥吧……”
  俩父女怀着一肚子疑惑,跟在那少年学子身后走出了竹林,顺着一条羊肠小道,走了约摸半刻钟的时间,才看到了一间临着洛水搭建的草屋,屋前屋后都种着桃李,不远处的洛水岸边,垂柳依依,却是十分安静清雅的一个去处。
  “魏大叔,请坐。”
  少年学子掀开门口的竹帘,将魏氏父女请了进去。屋里收拾得挺干净,摆设简陋,地上铺着几块榻榻米似的竹席,中间摆着一张小案,上面放着只瓷瓶,里面插了一只桃花。
  “你是……牛哥儿?”
  魏什长迟迟没有入坐,只是打量着少年学子,有点不敢相认。
  少年学子无奈道:“魏大叔,我是李志高,牛哥儿的小名,就不要叫了。”
  “真的是牛哥儿啊……”魏什长这才放心地在榻榻米上坐下,笑道,“才只四年多不见,未料到你竟长这样高了,面相也变得认不出了。”
  李志高一拂衣摆,随之在魏什长对面坐下,口中却道:“魏大叔鬓角白了。”一边说着,眼角的余光却扫了扫魏小花。
  魏小花却死死盯着他,摇头晃脑,口中又吟起来:“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呃……那个游龙……什么什么秋菊来着,又什么什么春松……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风什么回雪……唉,洛水果然是出美人呀……一来就见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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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2-2-2011 01: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9章 长不大

  李志高额角迅速显露出一个不明显的十字青筋,微微跳了两下,道:“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魏小娘子,你若不会诵,就不要诵了,若让人听去,贻笑大方。”
  魏小花咯咯咯地笑趴在榻榻米上,刮着脸道:“不要脸,羞不羞,李二牛你是在夸你自己吗?这可曹植颂洛神的呢。”
  李志高这才知道自己被戏弄了,脸色一下子又青又黑,嘴唇蠕动了几下,不吭声了。
  原来,李志高小的时候,在魏小花眼里,也就当个眉目如画四个字而已,这一长大,可不了得,真应了男大十八变那句话,也不知是不是这洛水特别滋养人,身量抽高了不说,皮肤还白白嫩嫩,关键是五官一点也没有长歪了去,反而越长越迷人了,再加上他这几年刻苦研习经史子集,举手抬足自有一派儒雅,眉宇之间更是流露出文人独有的浩然正直之气,简直就像是从画里面走下来的神仙人物一般,若说之前的青衣少年如苍松翠柏,那他就便是山间一竿玉竹,高洁,秀雅,有君子之风。难怪魏什长先前不敢认他,魏小花更是忍不住要拿他的相貌开玩笑。
  “小花儿,莫闹。”魏什长见李志高脸色不好看,忙叱了她一句。
  魏小花这才在榻榻米上坐好,想想忽然觉得不对,又道:“李二牛,你怎么认出我来的?”
  她自觉自己这身男孩儿打扮还是挺成功的,这一路上都没人认出,怎么李家这个二牛一眼看出来了。
  李志高偷偷瞥了她一眼,垂下头,闷闷道:“你与小时候又无什么变化,自是一眼便能认出。”
  其实一眼能认出的是她额头那块疤,他还拿狗血抹过,自是印象深刻。
  “怎么可能?”魏小花摸摸自己的脸,却没想起额头上这块疤来,只想到她已经十三岁了,竟然说她跟八九岁的时候差不多模样,这是在讽刺她长不大呀,想到这里,她顿时大怒,“李二牛,我哪里没长大?”
  说着,还挺了挺胸,可惜胸前绑着铁片,看上去一片扁平,除了身量长高了些,别的地方,还真像一点也没长大的样子。
  好在李志高也没敢朝她胸前看,只是垂着的脸面上,涨红一片,嚅嚅了片刻,转而又对魏什长道:“魏大叔,家里可好?”
  魏什长顿时带了笑颜,道:“好,一切都好,你大哥成亲了,这是你大嫂给你缝的一件坎肩,我给你带了来。”
  正在魏什长从包裹里找那件坎肩的时候,魏小花突然想起来,自己怀里还揣着刘小鹿让她带的信呢,一路上怕丢,她一直贴身放着,赶紧拿了出来,塞到李志高手中。
  “这是小鹿托我带给你的,快快写张收条与我。”
  李志高拿着那封用罗帕包着信,指尖触着上面的体温,手一抖,直接将信扔在小案上了,头更是垂得几乎低到案底下去,看得魏小花一阵莫名其妙。
  “李二牛,又不是情书,只是家信,你做什么跟当贼似的,快快,写收条于我。”
  李志高落荒而逃,自去取了笔墨,磨蹭了半天,才写了一张收条给魏小花,极度慌乱之下,他竟忘了问她要收条做什么。
  魏小花得了收条,知道自己的木簪是保住了,心满意足之下,也就不管李志高了,任由魏什长拉着他,将这几年家中的事情一一说出。待说得口干舌燥时,李志高方觉自己失礼了,赶紧煮了茶奉上,魏什长润了喉咙,一时兴起,又把李三牛擅自跑出去的事情说出来。
  李志高听了,深觉忧虑,道:“小弟莽撞,实是不该。”
  “不必太过担心,三牛这孩子机灵,又得我真传,自保当无问题。”魏什长又把安慰李老拐的话照搬出来,“兴许几年之后,他真的骑匹大马回来,哈哈,我瞧这孩子是有大出息的。”
  李志高叹息了片刻,自知无用,索性便抛了开去,道:“魏大叔远道而来,且在侄儿这里多留几日,草屋简陋,尚有两间余房。”
  魏什长口信已经带到,并不想多留,但见魏小花的眼神儿总往外面瞄,又是兴奋又是喜欢,便应下来,道:“小花儿头一回出门,便多留几日罢。”
  李志高忍了又忍,终是说了一句:“世道不宁,女孩儿家实不该远离家中。”
  这便有些教训的意思了,魏什长大是尴尬,却不好说是自己太过宠溺女儿,只得一笑,说了句“不妨事”便不再言。
  魏小花更是根本就懒得理他。
  当晚,李志高去买了吃食酒水来招待魏什长,魏什长见有鱼有肉,大是惶恐,道:“你一人在外,还是省俭些为好,粗茶淡饭足矣。”
  李志高笑笑,道:“侄儿闲时,帮着白马寺里的僧人抄写经文,略有进项,这点酒肉,尚能招待。”
  魏什长遂放心大吃大喝,酒尽饭足后,自去休息不提。
  隔日一早,李志高前往书斋继续学习,魏什长用过早膳后,自在屋外的空地上练习魏家刀法,只有魏小花,因这半年确是累了,硬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洗浴过后,换了干净衣裳,走出屋时,仍是打着哈欠。
  “爹,我到河边走走。”
  跟魏什长说了一声,她便跑跑跳跳地奔向洛水河畔了。上辈子没机会到洛阳旅游,这辈子来了,怎么能不游个尽兴。
  “等等。”魏什长追上来,从身上摸出一串大钱,塞给她,道,“不许惹事,若饿了,自己买些吃的,天黑前定要回来。”
  这串大钱还是今早上李志高走前孝敬给他的,让魏什长吃好玩好,结果魏什长一转手就给了女儿,可见他宠女儿到了什么程度。
  魏小花摆摆手,道:“爹,我不用,这钱你拿着自去买酒吧。”
  说着,已经跑远了,魏什长看着她的背影,眉开眼笑,又是好一阵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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