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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女友在澳门注册结婚,不过没有在马来西亚注册~他现在要离婚跟前男友一起~
请问应该执行什么程序,如果我不理会的话,会影响以后我再马来西亚结婚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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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1 10: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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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1 02: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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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楼主在澳门的婚姻是通过大马法律注册(如在大马大使馆注册),就如同在本地注册结婚,也就是JPN有记录。如果要再结婚,必须先解除先前的婚姻(到高庭办离婚)。
通过国外法律注册的合法婚姻,都会受大马承认。必须在结婚日子算起的六个月内,如还在国外就到大使馆登记;如回国就到JPN登记。
如果楼主通过国外法律注册,但没有在大马大使馆或本地的相关部门登记,在马来西亚就如同没结过婚,因为JPN没有记录。那再结婚就应该可以顺利注册,因为JPN不知道你在国外结婚,除非有人告密或JPN得来大马人在国外的一切记录。
楼主最好就解除在澳门的婚姻以免留下手尾,尤其是妻子不steady的。要担心的有分遗产问题(尤其是没有遗嘱的情况),还有就是前妻不知为什么理由反对你新的婚姻,搞到楼主被控犯了重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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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11 12: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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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楼主通过国外法律注册,但没有在大马大使馆或本地的相关部门登记,在马来西亚就如同没结过婚,因为JPN没有记录。那再结婚就应该可以顺利注册,因为JPN不知道你在国外结婚,除非有人告密或JPN得来大马人在国外的一切记录。
GG大状 发表于 10-2-2011 02:01 AM 
不要教坏人哦,即使JPN顺利让你结婚,但不要忘记在JPN注册时,是要填JPNKC02 表格,请注意表格D1部分(e)分项,是叫你self declare你是单身/还没有合法结婚,如果一旦被捉到发假宣言,是会被提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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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1-2-2011 05: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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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頭痛的原因~
不過還是謝謝大家的幫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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