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5日讯)在古晋国会议席选举诉讼案中,获得胜诉的国会议员张健仁与败诉的许怀标互相追讨堂费。今日此案终于了结,法官判张健仁需赔偿对方5万3千零94令吉48仙,而许怀标则需赔偿对方40万2千456令吉43仙。
据悉,这起诉讼案是由于许怀标不满张健仁在竞选期间,散播负面宣传品影响选民的决定。他在2008年4月28日入禀高庭,要求高庭宣判古晋国会议席选举成绩无效。
被列为答辩人的张健仁在同年5月27日,向高庭入禀一份抗辩书,以撤销对方的起诉。案件在2008年5月29日开审后,第2天高庭便驳回张健仁撤销许怀标诉状书的申请。
后来,张健仁于同年7月1日,第2度提出撤销许怀标的申请,但同样被驳回。
原本胜诉的张健仁向败诉的许怀标索讨67万5241令吉32仙,而许怀标向张健仁追讨在2008年5月杪及7月初两度撤销其诉状被驳回的25万6746令吉。
许怀标起诉张健仁事件进程表
2008年3月8日
张健仁在3月8日第十二届全国大选中,以9千952张多数票大胜国阵(人联党)候选人沈耀荣,沈耀荣是人联党青年团团长。
2008年4月8日
现年64岁的选民许怀标,通过代表律师林光猛入禀选举起诉书,指责张健仁贿选,请求法院宣判选举无效。
2008年5月27日
张健仁经由律师团助理黄庆伟提呈抗辨书,以提交诉状书给答辩人时,没有依照程序为非常严重的错误,要求撤消诉方诉状;不过,法院较后驳回其申请,而且审讯日期也安排在7月1日。
2008年7月1日
张健仁再度要求撤消诉讼,仍遭法院驳回,审讯在7月2日展开。
2008年9月24日
许怀标要求高庭宣判古晋国会选区选举成绩无效的选举诉讼案,被古晋高庭驳回。高庭判许怀标败诉,让古晋区国会议员张健仁保住行动党在砂州唯一的国会议席,同时也保住哥打圣淘沙州议席。
2008年9月25日
申请人许怀标的律师团决定是否针对高庭的判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许怀标的代表律师林光猛表示,上诉的机率很高。
2009年1月15日
上诉案原本订在今年1月15日于布城的联邦法院听审,惟案件在最后一分钟,被通知展延,并交由古晋的联邦法院负责开庭审理。
2009年3月10日
案件于古晋法庭进行,由联邦法院副主簿官代为宣读联邦法院的最终判决。
2010年11月25日
在古晋国会议席选举诉讼案中,获得胜诉的国会议员张健仁与败诉的许怀标互相追讨堂费。今日此案终于了结,法官判张健仁需赔偿对方5万3千零94令吉48仙,而许怀标则需赔偿对方40万2千456令吉43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