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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要为杨伟光请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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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010 05: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出处: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14383.html

为什么我要为杨伟光请命?
作者/饶兆颖 Aug 02, 2010 12:54:25 pm

【律师说法/饶兆颖】杨伟光与我素昧平生,我之前也不曾为其他死囚请命,为什么独独为他奔走?

一个月前,杨伟光的律师拉维(Ravi)在电话里告诉我,杨伟光(右图)上诉失败后还没有提呈宽赦申请,律政部长新加坡律政部长山姆甘(K. Shanmugam)就急不及待表明新加玻当局不会让他逃出鬼门关,以免毒贩以后就专门利用像他这样的年轻人来运送毒品。


从法律的观点,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为什么新加坡当局不给杨伟光陈情的机会。这是不符合自然公正原则。也不符合新加坡自诩维护法治的立场。想到杨伟光跟拉维非亲非故,甚至是一个外国人,拉维却不辞劳苦为他奔走,打抱不平,我是马来西亚人,又是律师,实在不知道要如何袖手旁观?

这一个月来,我见了杨伟光的家人朋友,跟他哥哥聊天,也细读了他写给家人朋友的信件。我更坚定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

宁可死也不愿说谎

杨伟光18岁时贩毒,被捕。经过了法庭的审讯,最终被定罪,判处死刑。我不敢说他是无辜,但他的确是无知。当时他对生命充满怨恨:为什么不能像其他小孩一样,有美好的家庭?那是他心里最大的结。他爱他妈妈,心疼妈妈生病了。三年前为妈妈庆祝生日后,他就离家了。他坦承自己知道带的是毒品,却不知道其后果的严重性。

当然,有人会说,难道无知就可以推卸责任吗?



不。不是这样的。杨伟光他在法庭面前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在初审时,杨伟光甚至一度天真的要求代表律师改变供词,直接认罪。然而,一旦定罪,他就会面对强制性死刑,法官没有选择,不能考量其他任何因素来从轻发落。所以他不能认罪,以便完成整个审讯过程。

拉维说,初审法官朱汉德也认为杨伟光太无知,年龄也太小了,不忍判他死刑,而主动建议检控官修改控状。可惜,检控官却拒绝法官的建议。

一般惯例,因为是极刑,死囚都会上诉到底。杨伟光也不例外,但是却半途要求律师放弃上诉,因为他误以为上诉就是要否定罪名。他要承担法律的责任,宁可死,也不愿说谎。在我有限的知识里,这还是第一个要求放弃上诉的死囚。

后来听了拉维的解释,他知道上诉是针对刑罚,不是要推翻定罪,他才同意上诉,要求法院检验强制性死刑是否违宪,然而,他的上诉却以失败告终。

部长篡夺总统宽赦权

杨伟光的最后机会就是向新加坡总统寻求赦免。就如我国的最高元首,新加坡总统被宪法赋予赦免权。赦免与否,不再关系法律,而恰恰是要让人性做出判断,是否应该法外开恩,让死囚有第二次机会。其中的考量包括了死囚的年龄,背景,行为,悔意等。这正是因为法律无法考虑各人的复杂性,而死刑又是无可逆转的,所以才会有设立总统特赦这样的机制,來提供最后的转圜余地。

然而,在杨伟光还未提呈其赦免陈情书前,新加坡律政部长山姆甘却已公开表明立场说“杨伟光虽然年轻,可是如果放过他,那是传达了什么讯息”。这句话的意思是,杨伟光必须死,才能达到恐吓作用,确保不会有第二个杨伟光。真相是,过去处决了多少人仍然未能阻止伟光走这条路。我们要问:要传达反毒讯息,死人真的必然比活人有用?



更重要的是,部长这句话实质否决杨伟光向总统申请宽赦的权利,等同篡夺总统的权力,实已违宪。新加坡总检察官温长明甚至就此案公开表明,赦免死刑犯是内阁的决定,而这句话至今未被收回或反驳。

做决定的人在还没听到呈词前就做了决定,等如上诉法官在还没听审就说你的上诉被驳回,彻彻底底违反了自然公正原则!我们没有质疑总统的最后决定,我们质疑的是这个“未审先判”是否合宪合法?为什么杨伟光寻求宽赦的机会必需被急不及待地否决?拉维现在入禀法庭要求司法复核的正是这一点。

学佛与读书写字

法律以外,今天真正牵动我感情的是杨伟光人生所代表的意义。我到今天还没见到杨伟光,不知道他真正长得什么样;但从他家人,朋友和律师的描述,从他的信件中,我真诚感受到杨伟光生命的改变。杨伟光后援会里的朋友都有同感。



杨伟光自责、忏悔,愿意承担法律的责任。他知错了。在送给妹妹的生日卡里,他说“妳的生日。我送,我的经历给妳。我过去时,不接收(引者注:应为“受”),知(应为“智”)者的教道(应为“导”),于今会失败的缘因,就是这样的。”

失学的他在狱中接触了佛法,开始学习读书写字。他把学到的佛理,与他挚爱的家人和朋友分享。他告诉妈妈说他会努力学佛,并到很远的地方修行。他从事海产生意的姐夫被绑架失踪至今一年多了,他不断的用佛理安慰姐姐。“见了伟光后,我的心安定很多”,他姐姐对我说。

他的哥哥每星期风雨无阻的去看他,他鼓励哥哥要努力走自己的路。他妹妹杨伟风,今年才20岁,却承受着要带哥哥骨灰回家的痛苦。从一开始的怀疑、困扰、害怕面对镜头,到今天她的勇敢,都是因为伟光给了她力量。

在家人面前,伟光表现出平静和乐观。他不让家人担心,反而成了家人的支柱。

这都不是我的话,是他家人的话。

给悔改者第二次机会

伟光不是贪生怕死。他领悟到生命的无常。就算被宽赦了,也可能随时离开。他亲口告诉拉维,如果留住生命,他希望投入时间去辅导狱友并警惕公众毒品的祸害。他现在发愿抄一万篇《心经》,写上“远离毒海,珍惜生命”八字,希望一方面把功德徊向家人和众生,一方面提醒大家不要像他一样误入歧途。

一个有勇气承担错误,有决心改过自新的人,我们应该正面的看待他。

人谁无过?当我们犯错时,我们祈求的,不就是一个忏悔、原谅、恕罪的机会吗。所犯罪衍可能程度有别,但是,本质上,对不起过许许多多人的我们和伟光到底真的那么不同吗?

其实,这正是牵动和连接我们后援会的原因。杨伟光让我们从新思考,唤起内心深处不曾也不想碰的那一块:我们的过错、我们的悔改,我们曾有的第二次机会。

不是全面反对死刑

有人接下来会质疑:如果有下一个杨伟光,你会不会帮他?正如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主席廖国华所说,人本来就应该择善而固执 ,如果有下一个杨伟光,一个值得我们去关心的人,而我们又能做得到,为何不?



其实,这个社会里本来就有太多太多的群体需要我们的关心。庆幸的是,也有不少的团体和个人在各自关心的领域努力着。在我国,不少宗教和慈善团体都在关心死囚,而反对死刑的工作也由国际特赦组织等团体领导着。我个人反对死刑,,日后会加入这类运动。

然而,我们后援会不是什么专门反对死刑的组织,只是各地无数看了杨伟光的故事而想为他做点事的的小人物。死刑存废的争议很大,我们都知道,也尊重每个人对这事的看法和立场。“给生命第二次机会”不是全面针对死刑的反对运动。因为杨伟光悲惨的身世,因为他要赎罪,我们只是单纯的,希望把他的故事带出来,搜集更多的签名,让杨伟光有第二次机会。如此而已。真的如此而已。

一个签名,对杨伟光和他的家人,是如此的重要。

后援会希望能带给他家人最大的支持,成不成功,我们不知道,做了,就没有遗憾。如果说我们这只是满足自我感情的需要,也没关系;反正我们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为一个陌生人做这些事就好了。

备注:8月26日特赦大限

为了挽救这名年轻的生命,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及“人民之声”(SUARAM)率先成立了杨伟光后援会,声援杨伟光要求赦免死刑的联署运动,以便在8月26日的特赦大限前,呈交与新加坡总统纳丹。

有意要自行发动连署行动的个人或团体可以到隆雪华堂的网站下载请愿书表格,并在8月22日截止日期前邮寄给隆雪华堂或到相关网站签名。

给隆雪华堂或到相关网站签名。
【点击:请愿书表格下载网站】
【点击:“给予杨伟光第二次机会以增强新加坡反毒品贩运政策”联署网站】


饶兆颖为执业律师,是杨伟光后援会协调员。



想必各位网友也听闻了这个事件,纯粹想分享一下给新加坡网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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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010 09: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我没有铁石心肠么?
是我冷血么?
是我没有人性么?

仔细想想,这不是单一个案。
杨伟光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不能一句无知,就可以推搪一切。

试想想,假如下个月又有一个无知少年运毒而被判死刑。
大家又会怎么做?怎么想?
为什么杨伟光可以被宽恕,这个少年为什么不能?
当无知少年全都被宽恕,那会是怎么一个景象?

只能说很遗憾,我也同情他的遭遇。
但是有许多许多事情,是不能行差踏错的,走错了永远都回不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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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010 09: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一个犯错的人都希望会有悔改的机会,包括你我。如果又有无知青年重蹈覆辙而被判刑,那么这就不是严刑峻法能解决的问题,而是教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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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8-2010 05: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有些人天生是无知愚昧的
不幸的人欲需要幸福的人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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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8-2010 05: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人紅是非多 于 10-8-2010 05:58 PM 编辑
是我没有铁石心肠么?
是我冷血么?
是我没有人性么?

仔细想想,这不是单一个案。
杨伟光不是第一个 ...
san_83 发表于 2-8-2010 09:39 PM



    應該判死刑的是背後的大魚......
    判了楊偉光死刑...還有很多很多的"楊偉光" 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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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10 11: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一个反应是,犯了法就是犯了法,为什么要给机会?
难道法律不是用来遵守的吗?
年幼无知就可以任意妄为?出身不好就可以无法无天?
有悔改的心就一定要给机会吗?就不需要执行法律了吗?
小鱼不能放过,大鱼也要抓
如果说大鱼也表现出悔改的心+出身不好+家庭背景复杂+上有80老母下有妻小嗷嗷待哺
那我们也要特赦他吗?
犯了法,杀人放火奸淫掳掠之后,只要表现出有悔改的心就可以逃过了
那我们还要法律来干嘛?
那我们何必遵守?
那警察也不用了,反正犯人抓了,只要他有悔改的心就没有关系了
可以被特赦的

而且要传达反毒讯息,如果死人没用...那活人就比死人有用?
如果是这样,我们有那么多活人,为什么还是有人贩毒?为什么还是出现了"楊偉光"?

我们的过错、我们的悔改,我们曾有的第二次机会。
但是不是每一件事情都有第二次机会,是每一件事情都可以给第二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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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10 12: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你的文章中有提到,法官建议检察官修改控状。然而检察官并没有采纳,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检察官回断然拒绝呢。

杨伟光只是一个贩毒流程中的跑腿,我相信警方会调查他不是一两天的事情。
这里有个疑问,警方在调查杨伟光案件时,有没有要求他提供一些情报呢?如果有的话,杨伟光有没有说出什么呢?如果我没推断错误的话,警方有要求杨伟光提供情报,如他如何得到毒品,谁给他的?但是杨伟光并没有供出。

新加坡历年来处死了不少大马贩毒者(跑腿),但是所有被处死的案件都没有延伸有其他的毒贩案件。 这是很值得探讨的,难道警方不想侦破毒贩团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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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0 03: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他被捉了,判刑了,就要我们同情。
假如他没被捉,因走私毒品而发达了。他会分钱给我们吗?
直到自己带的是毒品,却不知后果?
问问小学生,可能他们都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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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0 03: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拿条生命来讨论,会不会太过了,(对反对的人)不需雪上加霜吧.

我没支持, 因为个人道德标准没达水准, 正负方都有理由,法理历来如此,我也没资格评论,不过。。。。我每当看到新闻时,我都有在为他祈祷。。。

各位试想想,当他是你家人时,你会讲出这类理论吗,就算罪有应得吧,他家人的感受呢? 虽然这是论坛,不过这是条生命啊! 请各位反对的,你们并没错,我也无意得罪,不过请三思啊,                “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有感而发,恕不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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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0 04: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uma 于 12-8-2010 04:05 PM 编辑
今天他被捉了,判刑了,就要我们同情。
假如他没被捉,因走私毒品而发达了。他会分钱给我们吗?
直到自己 ...
akeelim 发表于 12-8-2010 03:40 PM



这里的网友门为了这个课题争论了很久...
突然想起一首歌,挺贴切的... LMF - 对错


心灰意冷 做人已经做到心淡
付出 回报又得唔返
问题永远 缠晓住我 圉晓住我 烦扰住我
开心呢种感觉 好似永远被封锁

一路谂 一路谂 愈谂愈觉得唔妥
唔想再面对呢一个无用?我
就好似死刑即将降临 裁判团 一致通过
四周突然平静 只系听倒自已?心跳声
刽子手即将要行刑 呢一刻唔会有人为我见证
因为呢一个系错误?决定

这一分钟 脑袋空空
想放弃 心想到痛
看?背影 泪暗涌
过去背负枷锁千斤重
这一分钟 抉择忍痛
要拥有你 留低苦痛
决定了结束所有活动
哪个伴我冰冷身躯侍奉

个心好乱静系谂返起以前?片段
埋怒继续埋怒

愁更愁 忧更忧
妄想天荒地老后

天荒地老自寻烦恼
到头?又发觉身边乜都冇

幸福又似梦幻
跟爱飘走 凋谢了

乜都冇个个掉转都系得一个问号
人生路即将划上句号

我为你祈祷 求天神做证

唔会有人为我见证 一个伧咄?决定
对与错就由我去肯定

凄凉加上悲痛做反应

眨?眼 眨?眼 眨?眼就过
望?自己系咪 眨?眼 已经大个
唔好一时冲动做错 眨?眼就过
望返转头只会觉得自己好傻

眨?眼 眨?眼 眨?眼就过
问题终会有一日 晴天雨过
唔好一时冲动做错 眨?眼就过
望返转头只会觉得自己好傻


分享而已,表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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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0 04: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怜他,但是看了你们的回复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同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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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0 04: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作孽,尤可恕
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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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0 05: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冒的风险越高,回酬越高。。。所以很多年轻人宁愿走高风险的路。。。

这个乃是社会的悲哀,是资本主义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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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0 05: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不外人情。

我赞同:要传达反毒讯息,死人真的必然比活人有用?

即使死了一个他也根本起不到恐吓作用;
毕竟杀头生意有人做,亏本生意没人做。

往好的一方面向,让这个世界更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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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0 05: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辩论可以看得出一个人的极端~~ 这是教育还是个人问题? 那真的是自作孽,不可活了



*不发表意见不代表我没有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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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0 05: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國家讓我無資格去批判別國的法律..
既然事主已經誠心向佛, 我想佛祖自會替事主做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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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0 05: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罚他终身服务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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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0 07: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akeelim


不用问小学生, 他们都懂运毒是非法的。。有那样天真吗? 混了那么久。。没见过反毒海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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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0 09: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他是无知~但绝对不是无辜
生命的价值~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把尺
他的无知~以为贩毒最大的罪行只是坐牢
但他的无知~让更多的人染上毒瘾
他不是没有受过教育,只是学的不多
究根归底~都是现在的社会出现了问题~
所以同情他的人可以为他祈祷
但觉得他活该的人就原谅他吧~人谁无错~只是你做错的事情到底有多严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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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010 10: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还有十八岁的无知少年吗?还是跟毒品团体称兄道弟的人,是无知或是当我们白痴。
楼上说的也是,当他是你家人时,你会讲出这类理论吗,就算罪有应得吧,他家人的感受呢?
但是又有谁感受那些毒品受害者呢?这就是法律为什么贩毒要死刑,吸毒者可以悔改的理由。
他有错,他父母更错。他们的弱爱已经让自己的孩子和成千上万的孩子成为受害者了,还想别人放过他们的孩子!
我们只可以用无限的同情和怜惜他们两位老人家了。
只因自己没有认真教导孩子,以致现在白头人送黑头人。
无奈。。无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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