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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所谓的大马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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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伐木違約勝訴‧彭大臣未賠6300萬‧大成木業向澳使投訴 2010-03-15 19:08
(彭亨‧關丹)大成木業私人有限公司一年前在起訴彭亨州政府伐木違約訴訟案中勝訴後,其澳洲籍股東不滿彭亨州務大臣不曾執行過庭令,賠償6300萬令吉給這間公司,早前已透過大馬駐澳洲坎培拉大使反映問題。
大成木業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長賽益阿里今日(週一,3月15日)指出,關丹高庭於2009年4月20日發出執行令指示彭亨州務大臣須在14天內,繳付6300萬令吉的違約賠償給大成木業私人有限公司,然而,此案下判至今,州政府不曾執行過庭令,更申請暫緩執行賠償。
“本公司的澳籍股東,早前透過向大馬駐澳大使投訴這個問題,而駐澳大使也向首相反映,澳洲政府對此案表示關注,可能將影響外資在大馬投資的信心。其實,馬來西亞政府應該擁有與其他共和聯邦國家相同的法律立場,嚴格遵守法庭裁決。”
他說,由於彭亨州政府拖延及拒絕支付賠償,其欠款包括利息在內已增長至接近7000萬令吉。
听说这件案件已经审了超过8年, 就连大马最高法庭都已经判了这间公司胜诉, 为什么政府可以这样藐视庭令而迟迟不执行赔偿。。。一天是利息是RM8000来算的, 由当初的6300万到将近7000万了, 根本就是浪费我们纳税人的钱。。。难道马来西亚法律已经腐败到这种地步了吗? 对于这案件各位又有何看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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