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09|回复: 0
|
本地分公司结业了,我就无法向外国总公司索取赔偿吗
[复制链接]
|
|
我真的求助无门,所以希望可以得到大家的建议。
我的雇主没有给我maternity allowance。我已经去了劳工部寻求协助。他们认同我可以向雇主索取maternity allowance。可是问题是我的前公司在我怀孕期间已经结束营业.劳工部的职员要我自己找出前雇主的名字与地址以便让他们发出传票。
我的前雇主是一间美国外资公司.雇主不是马来西亚人,已经离开马来西亚.公司遣散职员时,我要求公司给付maternity allowance,所以我并没有签接受遣散理赔的同意书.当时董事长口头答应会考虑这事.同时我有去劳工部,劳工部说要等我孩子生了,maternity allowance才能生效.劳工部认同依照日期来看,公司确实是要给我maternity allowance的.
现在孩子生了,劳工部说他们只能发传票,负责人离开马来西亚了他们就无能为力了.除非我找出负责人的本地联络地址.我很不甘心,也很失望.难道我帮外国公司工作就得不到劳工部的保障吗?
我清楚知道总公司在美国依然存在,一共还有其他外国7间分行。我前公司于2009年7月才在MIDA更新注册执照为 Inc. Regional Office. 我去了SSM找不到公司注册的资料. MIDA则以我无权查director资料为理由,拒绝让我找公司注册人的资料.而我也清楚知道总公司依然以contract的方式聘请两名本地职员,也就是说过去支付我薪水的银行户口依然还有资金来往.
我的问题是,难道本地分公司结业了,美国总公司依然存在,我就无法索取我应该得到的赔偿吗?
现在我可以做什么来争取我的权益,谁可以帮帮我指点我怎么做?谢谢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