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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知道,这些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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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解释是借口 于 27-7-2010 05:27 PM 编辑
我朋友的问题如下。。。
男方(华人)在外和一个中国妹生了一个孩子,已经七岁了,还买了屋子给他们住,大老婆最近才知道,是因为有人通风报信说那个中国妹太嚣张了。。听说那个中国妹改名换姓,变成马来西亚人,要怎样做才能把她赶回中国?
男方没有和大老婆离婚,那个小孩出生纸可以跟男方姓吗?,至于财产,如果他做个遗嘱或者在未过世前想过名给他所有的孩子包括小妾都可以 吗?如果大老婆站出来,不接受过名给那个私生子,可以吗?还是说私生子还是有权利得到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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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0 02: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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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来西亚里,华人是没有法令允许纳妾的。可是丈夫绝对有这个权力立遗嘱给私生子,因为所有的产业都是属于他的,而且他绝对有这个权力。 一对合法的夫妻, 若其中一个人对对方不重,申请破产的话,就是说,若是丈夫对妻子不忠, 妻子绝对有权利拥有丈夫一半以上的产业。
至于搂住的问题:如何能够把这个中国女人赶回国? 首先必须考虑到这位北妹是合法入境的吗?如果只是旅游签证,就干脆报个警,然后交个移民厅, 他们自由打算。如果要更够里的话, 就干脆和这个男人离婚。反正都到这个地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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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0-7-2010 1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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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anticopyright
谢谢你的解答。。
就是不能离婚。。那个中国妹,好像换了名字变马来西亚人了。。。真得很不值,自己省吃俭用,那个中国妹就好吃好住。。到最后,还要分她一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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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0 0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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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情, 我还是 奉劝楼主您请教一下律师, 律师肯定能够帮你解决这个问题。 不过据我所知, 若要申请离婚, 肯定是要抓获拥有对方通奸的证据。 我相信你应该明白我所要表达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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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0-7-2010 09: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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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anticopyright
我知道那个孩子就是最好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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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7-2010 01: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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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都知道什么是对你有利的证据,你该知道怎么做。祝你好运。也希望你有个快乐的人生。虽然在婚姻失败,可是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比婚姻更值得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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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1-7-2010 09: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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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anticopyright
谢谢你的答案。。。但是主角不是我。。。我还没有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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