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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间音乐版权公司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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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在此想和大家分享一些知识版权- 音乐播放版权(PUBLICPERFORMANCE)的动态。相信大家对音乐播放版权这个法令已经在也不陌生。在马来西亚,被公认向大众征音乐播放版权费的公司为,PPM ( PUBLIC PERFORMANCE MALAYSIA), MACP ( MUSIC AUTHORS COPRYRIGHT PROTECTIONBERHAD), PRISM ( PERFORMER & ARTISTEST RIGHTS MALAYSIA). 什么是音乐播放版权?换句话说,任何一个商家,团体,在公众场所播放音乐,影片(有声段的)就得以还以上公司的播放版权法令。身为一个奉公守法的公民,我们应该响应政府的号召,遵守法令。而我们身为一个消费者,然而有权利了解这些所谓的版权公司的操作,
才作决定缴费这些版权费。毕竟,这也是一笔很崇大的费用。小弟,在这里,也给大众分享某间版权公司的手段,还有一些贴士如何去解决该公司的手段。 以上的版权公司,都是个别代表着各会员然后在COPYRIGHTACT OF 1987 SECTION 131(B) 向大众征收版权费。PPM – 出版社,唱片公司等等,MACP – 音乐制作人, PRISM – 演唱者,歌星。 我本身是经营业生活娱乐中心业者,这么多年来看到这些所谓的音乐播放版权都已经非常的熟悉了。我本身是非常的支持PPM与PRISM, 而MACP我从来就不听,
不闻,不问!
大家一定是会觉得,我不是奉公守法的业者或者我在攻击该公司。我接下来的分享你们就会明白为何这家公司是我个人完全不会尊敬的版权公司。我个人觉得,PPM是一个非常专业的版权公司。他们行政也是非常有系统的。在我过去和他们的交流,他们的组织,是非常有策划性的。公司备有,前线员工-负责客户的BILLING, INVOICE ,
叶备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法律DEPARTMENT. 除此以外,PPM 的LISENCEE OFFICER 也是非常的专业。
把客户(也就是业者)都服务得很好。对我而言,我们所保护的法令是我们业者必须遵守的法令。也就是唱片版权,还有复制(REPRODUCTION
COPRYGHT . 我个人还了PPM的版权费接近第七个年头,
从来就没看过有任何价格调整.
他们的价格表也是非常的透明度,价钱始终如一。
我打个比方说:酒廊的价钱就是RM 1,200.00 而每一台电视就是马币150.00, 这样的价钱,都是业者负担的起价钱。 除此以外,PPM 的行政人员,也是在版权界资深的人士!CEO - MR.TAN , 还有他们的高级行政经理, MR. LAO 都是在版权界经验非常丰富的而且知名度非常高的人士。他们从来都没有架子而且还是经常和我们(业者)都有互动。PPM 处理手续时非常透明的。而这家版权公司的口碑都是在全马尤其是在东马是赞不绝口。曾经何时,
我们业者曾经向PPM 行政要了他们会员名册,他们毫不犹豫给了我们只是向我们征收了一些手续费。PPM处里法律的事情,也是干净利落,
任何一个商家没有还版权费,他们都绝对不会手软,都会向当局采取行动。 而MACP ?
当我们向他们要的时候?
我还记得,当时他们的高级市场经理大声地回应我们,我们身为版权公司,没有这个必要给你们,而你们(业者)绝对没有这个权力来要这些文件。若你们不还,我们就要抓你(CRIMINALOFFENCE)
我心里在想,
我们身为一个消费者,难道没这个权利?
至于法律行动?MACP 就可爱多多了,大哥的夜点不需要还。老实的夜点业主,就给他们狮子开大口。普通的连锁店,稍微老实一点的,肯定被开的天价。在KL,
吧生谷流域,
就用光头买来人大哥来去征收版权费,南马就更够力,
现代神雕侠侣传,
一男一女各自带了两个马来人大兄去恐吓店主征收版权费。北马更加不用说了。在东马,就更吓人咯,聘用了当地黑道,去向业主征收版权费。我在想,这样叫做版权公司吗?这和大耳窿去逼债有什么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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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0 05: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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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anticopyright
一直以来,我对版权公司的心态都是来者不拒的。一直到好几年前,出门了好一阵子,macp 竟然跑到我店铺来说,要抓我。。。 说我没有renew ,结果我在完全没有被通知的情况之下,我夜店的音响系统全给搬走了。从那一天开始,我对macp 完全没有好感。因为他们处理 今天有点忙,明天再继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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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10 10: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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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 我都是安分守己,而且,也不是一个喜欢惹麻烦的生意人。对我而言,这些版权费只是买一个安心,所以几乎全部的版权费我都缴还! 一直到几年前,我突然间没收到invoice, 就好心的打电话去吉隆坡 – macp 总部询问。 怎知道 , 我还记得当时一个女人,什么名字,好像是siu lan 似的,说话很不友善,说他们已经很早就把invoice 寄出来给我。 而我若要还版权费,必须多交付150 块为lod charges. 当时我听了很火,就不理会了。因为我当时告诉他们,我根本就没收到invoice, 而且多付150 块是非常的不合理。
不到四个月,我的夜店竟然被贸商部给突检了。结果,音乐器材还被充公。我还记得当时的情形,当时带队的,就是那位高级市场经理还有连同那可爱的矮仔律师。我还是带着很友善的态度去找他们理论,希望能够得到解决的方案。他们给我的条件很简单,刑事发案就不能够取消,因为已经出了搜查令还有那是贸工部的权利。然后可以私底下解决名事法案,但是要求我赔偿马币三万块还有必须偿还未来三年的版权费。我听了觉得,自己好像有点笨, 这不是贿赂了吗?怎么可能,需要赔偿三万块去解决明事法案而且我的音乐器材还得别充公?这是什么道理?刑事逃不了,明事还得赔偿,那可不是落井下石吗?
结果,我选择不要赔偿,也作了决定聘请律师给我到法庭讨个公道。经过两年的审讯, 我当时被判无罪。原因呢?是因为控方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控诉我。我能够赢了这场官司决非是因为侥幸,那是因为我和律师都有努力的去做功课。在此,我想公开macp 一直以来所犯的错。 在此我想特别声明,我并非有此想法去针对其他的版权公司,而只是这一家版权公司罢了。
大家都以为,macp在马来西亚控诉了不少家公司,肯定赢了不少官司。那你们就大错特错了。确实上, macp 倒是输了不少官司。为什么?其中一个原因,macp 这么大的公司,竟然没有一个真正的法律部门,他们连最基本的的会员名册都没有。不是他们不愿意给,而是这些资料,他们还得以托ppm 提供。你们说可爱不可爱? 他们的政策是怎么样的?若你是在吧生辖流谷从商的话,那你就会被一位光头的macp 代表拜访。他肯定会告诉你什么是macp, 我觉得不需要他解释, 大家都知道了。然后,他就会告诉你,他们是代表谁来征收版权费。然后,就会告诉你,不合作,不还版权费的后果 – 什么被罚款不少过马币五万块,坐牢或两者兼施。除此以外,版权拥有人,将会提控业者每一首歌马币两千块。这些都不需要他来告诉你。在柔佛,你更够力你会看到一个个子长得蛮高的女人,带着两个马来人,来和你“谈判“。 够力吗?不然,你就会看到那个女人带着一群贸销部官员到你的店铺然后给你警告信。在东马,据了解,那里是说当地的黑道的名字,自然而然就有人会还钱。不过很肯定地告诉你,若是大哥级人物属下的店铺,或者有关联的生意,肯定看不到他们的踪影。接下来,就给了你一个天价的quotation.
接下来,他们肯定会要你的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这不是什么大事情,只是他们要你们的correspondence address, 要给你寄信了。这些信的内容,比你欠信用卡债信的内容还要恐怖。 我还记得:nb1, nb2 , nb3 接下来就是律师信了。胆子小的人,看到了这些,肯定会怕的裤子都湿了所以乖乖的还钱了。至于那些稍微有点固执的业者,麻烦来了。Macp 是时候杀一儆百了。Random pick 的时间到了。他们会详细地考虑, 哪一间夜店的杀伤力是最弱( 注明:macp 只是会突击夜店罢了。尤其是备有karaoke 设备的)。为什么?迟点在给您们知道。
目标选好了,macp 代表到时候可忙了。他们要去收集证据了。他们会带一个recorder, 到你们的店铺,然后扮顾客的样子,去你店铺录你店铺里播放的歌。(注明:他们只会录本地创作的歌曲)因为外国的歌曲,他们的资源有限, 而且需要很长的时间来process. 因为这些证据都不能超过半年。老兄:这已经是个tips. 接下来,他们就会结帐, 然后跟你们要收据。这就是证明他们到了你的店铺。你们不觉得奇怪吗?有多少个顾客光顾夜店然后给你要收据?哈哈哈哈。。。 通常都会录四到五首歌。录好了,他们的工作还没有完毕。接下来,就要准备statutary of decleration, evidence report, 然后complain letter… 够力吧?不要奇怪,当时我被抓的时候,都看得很清楚这些文件。这些文件,他们也是从ppm 参考的。
到了贸销部, 当然要先给钱给 head of Raid. 然后就开工了。:某某间夜店被版权公司突检。 音乐器材被充公等字眼就会在当地的报章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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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10 11: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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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10 12: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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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10 04: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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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macp 只能够针对夜店采取行动?答案很简单罢了。 因为,他们(贸销部)突检夜店的时候,他门必须确保他们能够找到在sd里的歌曲。除此以外,当贸销部进入您的店铺的时候,他们也要确保被录取的歌曲正在播放着。当他们进入的时候,他们肯定会控制整个control room. 因为他们怕你们把全部data 给delete 了。 这是针对于服务器(server) . 若给data base 都给delete 了, 贸销部到时候就很头痛了。这个时候,你就要叫你的律师来了。 因为macp 肯定要贸销部去吧你的音乐器材给拆掉,还有你的服务器。你肯定会紧张,因为价值不菲。 被搬到贸销部,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因为,他们可有把柄了!
对于以上的方案,业主其实可以考虑不要把自己的main server 放在premise里。这样一来,他们就没有其他的办法得逞。 以上这个步骤,只能够apply 在macp, 千万可别和ppm 硬碰硬, 吃亏的肯定是你。至于retailers , 你们就大大可以放心了。Macp 不能在你们身上做什么东西?只是会拼命的寄信给你罢了。 律师信也出。他们说什么civil action, 嘴巴讲罢了。我朋友,开发郎开了快进第八个年头了。前前后后也收到至少七八封律师信,什么警告信至少几十封, 从lawraj 到wong & partners, 到最后还不是没什么大不了? 好好的想一想, 在座的retaillers 朋友,若你们到目前为止还是还着macp 的话,不妨你花一点时间,到附近的商店走走看看自己的左邻右舍又没有还macp ? 我很肯定地告诉你,很多发廊都没换,macp 也不能做什么? 你们究竟怕些什么呢?macp 连一个最基本的法律部门都没有。那些信件也没人去update.换句话说,钱他们会收,工就不会做。 那些信件只不过是个用具。
还有什么贸销部的警告信啦, 让我告诉你们,那些所谓政府的信件, 都是macp 通过管道,拿了贸销部的letter head , 然后他们自己打的。 这个信件你们可要收好,这是很好的把柄,分分钟可以告回他们诽谤。到时候, 他们就很吃力了。若没人理会,可以到反贪污据走一趟, 保证你会有收获。 除此以外:我们一直以来都是有个概念,贸销部检举我们的商店那是因为他们的权力所在,然后决定是在于他们。这个概念是错误的。任何一个关于到版权范围的东西,贸销不是不能自作主张, 私自行动的。贸销部只是执行法令 (enforce), 在没有complainer , 贸销部是不能行动的(criminal) . 至于civil offence, 那时在于copyright owner 本身要控诉你赔偿 也就是所谓的civil action. 很多业主担心这个尤其是karaoke owner, 他们在想 – 我的服务器里的歌曲时超过五万首歌那不是至少都要超过几千万?实际上的确是这样的,就在我之前所说的,他们能够charge 你什么歌曲?把自己的服务器管理好好的,不要那么的露眼, 人家摆放的时候,全都给delete掉, 要不把真个harddisk, 都拿走,他们还能够做什么?
Retaillers 你们就可放心了,他们不知道你们播的是什么歌?criminal action 已经不通了, 更何况是civil action? 你们也必须搞清楚,macp 与翻版(infringement ) 是没有关系。这是不一样的法令。所以他们是不能够一法令漏洞来抓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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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010 04: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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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快醒醒, 你们还是惧怕光头大哥,现代神雕侠侣传, 东马的黑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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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10 01: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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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nticopyright 于 7-7-2010 02:11 PM 编辑
BISTRO, DISCOTHEQUE 的业主,继续作你们的生意,不需要去理会MACP 的啦。为什么? 你们都没有卡拉OK 设备,他们怎么去录音?除此以外,你们所播放的歌曲都是重新REMIX了。他们更拿去找RESOURCES LE . 你们必须切记:他们要抓你,必须要现场录音,而且行动当天,他们还得以在现场录音多一次。 而且,他们进入你们的店铺,音乐必须播放着。
至于EVENT ORGANIZER, 你觉得,MACP 真的能够针对你们吗?让我告诉你,虽然现代神雕侠侣超爱带着两位马来大兄来恐吓你们。可是他们是拿你们没办法的。试问一下,他们知道你们举办活动要播放的音乐吗?你们举办活动的当天,他们是肯定会到场的。他们肯定会跟你说,你们一定要申请EVENT PERMIT, 一天的费用为好几百元。 若不是的话,他们将会控诉你。如果你没有当场申请,不到一个星期,你肯定会收到警告信,说什么若不合作你们肯定会被控诉。或者你们也会收到夺命追魂电话或两者兼施。你们试深一层的想一想,他们连你们要播放的歌都不知情,请问他们怎么对你们采取行动? 就算他们要对你们采取行动,那区区几天的EVENT,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划算去抓你们? 别忘了,要抓人,贸销部可是要看到钱 才会工作的。
就算他们真的要针对你们, 我还是老话一句, 他们还是要到现场录音。 这些程序都需要花很多时间,等到准备好了,你们的EVENT已经做完了。注:外国歌曲,他们需要很长时间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资源。那得还要看PPM的脸色。若你们的EVENT 是在 酒店举行的,你们就稍微有点麻烦。因为酒店协会和他们都有协议的。就是酒店当局必须给他们资料馆于任何一个在某个酒店举行的EVENT . 不过,若你们把压力施压于酒店当局,而酒店为了生意额也不可能去开罪与你们, 到最后都还是没事的。喂, 醒醒, 这里是马来西亚,不是新加坡。 只要你们的EVENT 有和当地的政府申请PERMIT , 就没事了。宁可花那些无畏的钱,倒不如把这些钱花在自己的员工上,EVENT 完毕后,请他们吃一餐丰富的,不是更值得?若你们依然还是保持着一个想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那你们就中了他们的圈套。往往就是很多人就是抱着这样的念头。你们想想?一个EVENT 就好几百块甚至几千块,一整年的无畏花费是多少?
至于演唱会的主办当局,搂住就不能给你们建设性的建议了。都说了是演唱会,这些MACP 肯定知道所要演唱的歌曲。他们会去买你们得票然后到现场录音。不奇怪,你们也知道,办一场演唱会,你们要还给MACP的数目不菲, 这肯定值得这么做。我唯一能建议的:或许你们可以采取律令的方式来针对此事。最简单的方式,你们可以去确定,这些播放歌曲的作曲于作词人,是不是有拿到所谓的ROYALTIES? 这件事情,你们可以请教你们的法律顾问。
MACP, 经常都举办讲座会, 开场白肯定是,WE ARE NON PROFIT ORGANIZATION. 我们向外界征收版权费,是为了保护版权拥有者的利益,所以征收的版权费,都会皈依版权拥有者。但是,真正的版权皈依真的是全部都给与版权用拥有者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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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10 03: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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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会公开macp 给与他们的代理的commission, 到时候,你们就明白这间公司到底是non profit organizer 还是profit maker? 真正的创作人拿到的royalties 根本所剩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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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10 03: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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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会公开macp 给与他们的代理的commission, 到时候,你们就明白这间公司到底是non profit organizer 还是profit maker? 真正的创作人拿到的royalties 根本所剩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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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10 03: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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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即将公开macp 给与他们的代理的commissions, 还有他们回馈给与某些公会的commissions, 看了,你自己去半段这家版权公司是否 non profit organization 还是profit maker? 然后我也希望你们去判断这些所谓的真正创作人,透过这样的公司或团体得到回馈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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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7-2010 02: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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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此发表是想和广大的佳礼的用户分享此项帖子。 希望看到大家的留言与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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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7-2010 03: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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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大马公民的一分子,我们当然是要遵从法律。可是这些为了谋取自己的利益而善用法律漏洞的人伙版权公司,我们是不能纵容的。 MACP 的agent 是超好赚的。现代神雕侠侣的commission 是40% 。 是不是超好赚的呢? 北马agent 的commission 一律是40% 。 据闻,东马的agent 更好赚,50% 。 我朋友是当地的生意人,消息应该是非常可靠的。 我们以马币一千块的版权费来计算。四百元已经给了agent, 到了macp 的总部只剩下六百元,再扣了其他的 “ 费用”. 剩下的还会多吗?真正的ROYALTIES 到这些创作人得手上所剩无几。 我觉得到好处的还不是MACP 上上下下的高级官员? 他们员工的福利还不错呢。假期多,年终花红,产假, 国外旅游奖真的不是开玩笑的。 我们还版权费:原因是因为我们遵守法律,利用他人的知识产权,然而要还版权费,结果这些版权费,都给人利用了。AGENT 开大车住洋楼, MACP 高级官员分红笑嘻嘻, 员工去国外旅游。这是天理何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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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7-2010 04: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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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nticopyright 于 7-7-2010 04:45 PM 编辑
这样的做法,是一间真正的版权公司的所作所为吗?没错, 委托他人去收版权费当然要给佣金, 这当然是合情合理 – 所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而我们身为业者的:那可不是当了别人的奴隶? 我们的辛辛苦苦赚来的原来是给他们去享受,这是我个人不能接受的原理。 这也难怪,曾几何时我们听闻 allahyaham Tan Sri P. Ramlee的孩子,承续父亲当年的作品,结果还是靠检回收物品来维持生活。 我觉得这都是这些所谓的版权公司里的害群之马独吞了这些所谓的版权费,而导致艺人还是创作人的收入有限。至于这些和macp 有联盟的商会,还是工会等,回馈也是相当的不错。MAH ( MALAYSIA ASSOCIATION OF HOTEL) 的律师,PANGGOH, 也是猪笼入水。 他们律师代表的佣金是版权费的总数的20%.
值得一提的是:MBHA ( MALAYSIAN BUDGET HOTEL ASSOCIATION), 会员一分钱也不给MACP. MACP 这么多年来,一直在针对MBHA , 还大声高唱要抓拿MBHA 的会员, 可是一间都没抓。 不是不抓,而是他们没法子去抓。所以,酒店业者请注:你们的GUEST ROOM 只是一台电视,电视节目里播的音乐成分会多吗?除此以外,他们(电视台)播放的音乐是重复性的吗?如果你是遇上了MACP, 他们肯定地会警告你,还是恐吓你。 若你们之前有看到我所提起的论坛, 他们是根本就拿你们没办法。至于你们的LOBBY 所播放的音乐,请问他们有法子去 录歌吗?在接下来你们的餐厅,如果你们的餐厅是没有 KARAOKE 设备的,还有什么好怕的? 连MBHA 都不怕他们,你有什么好怕的?
我觉得,很多星级酒店每一年都要花崇大的版权费给与macp 那是因为, MAH 的施压。 他们不更新版权费,会导致他们的酒店印象, 星级都会被MAH 取消。而MAH 自己本身,从MACP获利不少。当然 MACP 肯定是当前的获益者。 除此以外,PPK ( 马来西亚商业广场协会)从中也获益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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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7-2010 04: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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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我们北马很多同行的朋友,他们也一致的说,很多娱乐中心,macp 是没机会甚至没拜访过。只要北京稍微有点势力的夜店,macp 的sticker,是根本看不到。 据说,很多年前,macp 到了北马展开了检举行动。 尤其是当时的karaoke jamban 炸红子鸡的年代。 检举了北马一位黑帮老大,结果一群macp的代表还有贸销部的官员被关在他的大厦里,到最后东西没有搬。 黑帮老大的生意还是越做越大。而且据说,北马的很多夜店,macp 的执照费是贱卖。除此以外,discotheque 根本就不理会他们(macp). 不至于我们巴生谷这一带,价钱真的是不菲。(执照费,是我接下来的话题).
南马同样类似的问题,很多的夜店都不还macp 执照费。可爱的是, 南马的现代神雕侠侣,比较会做表面功夫。经常带着几位脸色凶恶的马来大兄去找业主谈判,往往有些业主为了避免麻烦,都选择性的申请了macp 执照。南马的业主,你们也该醒了,这对神雕侠侣的做法,你们随时可以报警说他们恐吓。不过值得一 提的是, 稍微有名气的黑道的夜店,肯定是看不到他们(现代神雕侠侣)的踪影。现代神雕侠侣的确是有点本事,和贸销部有打交道,甚至还带着贸销部的官员去恐吓当地的业主,这也难怪当地的业主的心态。 请你们好好地想一想, 贸销不是没有这个权力,带着贸销部的官员去警告业主。你们可以把此事提层与反贪污局。现代神雕侠侣经常都挂在嘴边说,我们南马很多的业主都有申请macp 执照,因为他们很怕我们,所以我们这里根部不需要采取检举行动。
曾经有位东马不便透露名字的- 砂拉越一位法律界的朋友。 他经常都和我们有交流。好几年前,至我被抓后, 我和一群同行的业主曾经请教了他关于版权的话题。他告诉了我们,东马的夜店,至少60%以上都是没有macp 执照。还不是一样做生意? 他自己本身也有酒廊,可是这些版权公司,都是拿他没办法。当时他的酒廊,还是用光碟来播放音乐,macp 也曾经到了他的夜店要采取检举。 可是都还是失败。为什么?因为,他们都是使用正版的光碟。除此以外,他的夜店,根本就不播放本地创作歌曲。再加上,他的员工当时很断定他们的夜店曾经被macp 的员工或代表在当场录歌。自从那件事情后,他们也额外的警惕。一直到他的夜店给卖了, 已经开了快五个年头,一分钱也没有还给macp.
他还说,他并非可以的刁难版权公司,而是他觉得这版权公司处理事情确实不妥当也没有透明度。当时他的确是给了一封书函与macp, 要他们给他一份macp 会员表,还有属于macp 机构之下受保护的歌曲。可是他等到今天,macp 还是没有给他。他也补充说,当时的macp 不知好歹,竟然在古晋检举了当地黑道人物的夜店。 结果,检举不成功,还给丢了脸。据说:那起事件过后,导致很多的夜店东主都一一不还macp 版权费。而且当地很多夜店的版权费,都是超便宜的。
还有很多商会都和macp 合作,施压他们的会员缴还macp 版权费。然后这些商会也从中得益, 都会从某个商会征收的版权费回馈给该商会。尤其是娱乐公会。 他们(macp)通常都会与娱乐公会妥协,也就是说,只要是公会的会员, 版权的收费也比较便宜。这位法律界的朋友透露,砂拉越好几个区的娱乐公会,所征收的版权费只有那区区的千出块马币。请问这样做会公平吗?而且,据说macp 同是也回馈了10% 的commissions给该公会。这样的做法,对其它工会与macp 有和约的会公平吗?这些都是事实, 若没有根据的东西,我们绝对不会在此公开此事。夜店只征收千多块的版权费,对我们西马一间夜店四五千块的收费,
请问这样对我们是公平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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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7-2010 01: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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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根据我们多年和东马朋友的联系,他们的macp 执照费 在 亚庇:pub, karaoke without room 是:RM 1,500.00 然后加一台电视 : RM150.00. 总费用为RM 1,650.00. 而karaoke –有厢房的RM 2,450.00. 这些事macp 给与他们当地公会的优待。除此以外, 在砂拉越:不管业者是什么pub 还是karaoke , 收费一律为RM 1,200.00. 而当地的公会也有收到macp 每一年给的回馈。 这样的价钱来做比价, 还有之前macp 向古晋当地采取行动的大哥级人物的夜店,收费好像每一间只有区区的八百块(RM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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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7-2010 01: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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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我们西马半岛的公会, 若您们和macp 有合作的话,你们可真的要多多和东马的公会学习咯。人家公会macp 还有给与回馈。的确是个可观的回馈。至少都加了你们公会的不菲的budget.从这些版权费用来做比较,这对我们半岛的业者肯定是非常的不公平。或许很多人都会这么想,半岛的人口比较密集,而且我们这里的生意也比较好。这是不对的想法,为什么我们半岛和东马的“版权费”有别,这简直就是macp 把我们当成菜头来砍。 以拉长补短的方式来对待我们。版权费不还, macp 能够对我们怎么样?若你们(业主)看了我之前在forum 里写的, 你们觉得还需要去偿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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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10 04: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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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p 的收费,每一年都是调整的。说什么根据消费指数来作指南。这根本不是一个公平的对待。我曾经有跟他们的高层接洽,他们就很不友善的告诉我,这就是他们的价钱,要不要还我自己来决定。 时间到,没看到钱,就sue我。这种非常不友善的态度,是不是版权公司应有的态度? 而我,和还了ppm 这么多年的钱, 始终价钱还是保持一样。 更没听过他们说要起价似的。
我曾经也和myipo, 也就是马来西亚消费者协会去询问为何macp的价钱每一年都是增长? 他们也不能给我一个很好的解释。 所以我个人觉得,macp 这些版权公司的幕后老板,就是滥用权力来操控版权为了自己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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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7-2010 12: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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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是说不用还版权费喽,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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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7-2010 04: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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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费确实是不需要还。 他们会利用法律漏洞。 我们一样也是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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