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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FEP某位挺马华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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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010 11: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加坡、新山)因為向新加坡警員說了一句“為何要這麼做?成為敵人?你應該放過我,我們可以成為朋友。下回你到馬來西亞,我會照顧你,還有好處”,馬華邊佳蘭聯合支會副主席林德春被新加坡法庭判坐牢6個月加罰款。

或自動喪失馬華黨籍

不僅如此,56歲的林德春還可能因為這起事件而自動喪失馬華黨籍。

不過,馬華柔佛州聯委會紀律委員會主席拿督龍莆天表示,林德春在新加坡被判刑是否將影響他個人黨籍,需交由會長理事會裁定。

龍莆天受詢時指出,州紀律委會員的職責是調查事件的來龍去脈,待報告呈交中央後,最終定奪的權力是在會長理事會。

林德春被控於2007年10月31日下午5時30分左右,在兀蘭路非法U轉,逆道駕駛50公尺進入油站,還差點撞上電單車。

在此處巡邏的交警白文祥叫他下車,向他解釋危險駕駛會被罰款或坐牢,駕照也可能被吊銷。

林德春向交警求情,但對方表示會採取制裁行動,且通知總部和上司;在等警車帶被告回警署時,交警為了表示友好,主動跟被告聊天。

被告對交警說,他在馬來西亞有幾個種植園,並認識幾個高官,突然,他以華語告訴交警以上一句話。當時,被告用雙手示意,交警認為被告是要賄賂他,告訴被告這是犯法的,被告就不再提行賄的事。

兩人也停止交談,等警車的到來。交警後來通知上司,貪污調查局隨後採取行動。

被告承認危險駕駛罪,被判罰款2500新元,駕照被吊銷6個月。他原本不承認企圖賄賂罪,但在審訊期間突然認罪,在去年7月被判罰款1萬5000新元(約馬幣3萬6000令吉)。控方只針對企圖賄賂罪上訴。


要求農曆年後服刑

林德春通過律師要求過了農曆新年才服刑,法官准他從2月1日起服刑,讓他以3萬新元保釋。

根據初庭判詞,被告的妻兒都在新加坡,在新加坡擁有吊秤車出租生意,但長期在大馬照料生意;林德春負責居民福利,樂善好施,常捐錢給廟會和孤兒院。


法官:絕不容忍賄警罪行

新加坡高庭法官維克拉惹說,法庭絕不容忍企圖賄賂警員的罪行,並且將嚴厲看待,這樣才能維護新加坡社會支柱之一的警察部隊的誠信。

他發出明確且一致的判刑準則,即企圖賄賂警員或使警員偏離職務都會被判坐牢。若“成交”,行賄和受賄雙方將受嚴懲。

維克拉惹法官是在週二(1月6日)審理一起上訴案時,推翻初庭的罰款判決,改判企圖賄賂交警的商人林德春(56歲)坐牢六週後,發出上述重要信息。

初庭法官認為是交警主動跟商人談話,商人才會說出具賄賂含義的話,判商人罰款了事;但主控官李維源副檢察司指初庭判刑嚴重不足,而這類罪名應被判坐牢,因此向高庭上訴。

維克拉惹法官指出,初庭法官不能因為交警主動交談,就作出“商人的罪行或賄賂意圖就會減少”的結論。

他指初庭法官過度重視交警主動談話的因素,以及交警拒絕受賄後,被告沒有再提賄賂的事,實為誤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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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010 11: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甚么鸟?

文不对题

删帖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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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2010 12: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你屁事啊
滚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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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2010 12: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你屁事啊
滚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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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积分 -23 收起 理由
蓝梭罗 -23 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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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010 12: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FEP被骗进来,sh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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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010 12: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FEP被骗进来,shit。。。。
--me-- 发表于 28-1-2010 12:02 AM


对咯

写作表达能力超烂的大学生

丢尽FEP的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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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010 12: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btw,按报告前灌多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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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2010 12: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你事
滚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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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2010 12: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明是男生
还没架子
真是恶心
别以五十步,笑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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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2010 12: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学生就这么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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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010 12: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错了

不应该在论坛吵架

请版主扣我和楼主各一百分以示惩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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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010 08: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onqueen 于 28-1-2010 08:47 PM 编辑

挺“美嘉子”

想请问下Lz,这跟国大有什么关系??
还真是被你的"FEP"骗进来了~真没良心!!:@:@:@

lz自己不对,还要在那边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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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2010 09: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lionqueen,没人要你进来,是你自动送上门,还敢恶人先告状,真是可耻,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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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010 09: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觉这个帖的目的是,是骗人进来,发表了一些lz不爱听的意见后,被lz骂个狗血淋头的帖。难道lz今天“有什么事而不开心”吗??不然我真是不明白lz发帖的目的~

麻烦版主来为我们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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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2010 09: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你无理取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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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010 10: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的帖子。还在主题那儿写原创。还要看lz在那儿沾沾自喜看着别人上当。无聊到~

这种人不是幼稚,就是白目。

然后看到我的回复,lz在意兼生气的话,就是小人。因为小人不能接受别人批评。

如果能接受是自己的错的话,我就说你是君子啊~君子啊~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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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010 10: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起初叫人“滚开”,过后又说被骗进来的人“可耻”,后来又讲给意见的人“无理取闹”??

我真是笨,不明白lz开帖的目的,请问问下各位大大,请教下各位大大,这帖和国大有什么关系?难道就只是开给FEP的讲师看吗 ?

开帖不是为了讨论某个课题或一些有意义的事吗?还是楼主开错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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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2010 10: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andyson

我可不像你利用某候选人名开贴
真是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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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010 10: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2_79:}我按报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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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010 10: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按报告了
H2O3 发表于 28-1-2010 10:37 PM


{:2_67:}{:2_67:}很好很好!!我也按了~哈哈哈~真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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