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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庇的车主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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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ichad 于 14-12-2009 05:58 PM 编辑
最近,亚庇已经有车主收到DPKK发出的信件,催促车主缴清过去到现在Parking fee.
他告诉我总数是RM9XXX, 他说如果不计算逾期罚款的话,原有付费应该是RM2XXX.
该信件要他在还清这笔款项,而且已定下日期要他出现在法庭。
我想问问是否还有其他网友车主也收到这类信件。
也想听听大家对这事件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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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09 06: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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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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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09 07: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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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4-12-2009 07: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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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lihuang_ren
他打算怎么处理这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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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09 08: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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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4-12-2009 09: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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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p!gl@dy
你失望? 没有收到发单炸弹还不好吗?
如果收到了下一步就要上法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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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09 09: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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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赦免期还清了,不知道还会不会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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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09 11: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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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09 12: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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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12-2009 04: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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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09 08: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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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觉得你可能停车费有RM2XXX?他们根本就是乱乱开价的,什么都是他们讲完。就是因为他们比阿窿还厉害所以很多人不还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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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09 08: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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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p!gl@dy
你失望? 没有收到发单炸弹还不好吗?
如果收到了下一步就要上法庭了.
richad 发表于 14-12-2009 09:53 PM 
感觉鱼肉在砧板上, 随时喜欢就送粒炸弹出來..还要任他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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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09 09: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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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前几天收到哦。。。 但是不是DBKK的啦。
信写"Bukit Aman P. D. R. M."哈哈~
之前有几张summon没还,然后还road tax没问题,就以为可以ignore,哪里知道pdrm来信warning我交付所有summon
气死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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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09 09: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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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richad
是这样的咯。。。 如果你是在DBKK的parking area上班的,一整天都rm10+了咯。。。 如果你没还, 慢慢accumulated后的数字就惊人了~ 有朋友试过要还rm4xxx。 还有提供分期付款tiam。 DBKK很缺钱用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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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09 09: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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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前彭亨州法庭的裁决地方政府没有提控人民的权利。
地方政府虽无权提控 市民嫌麻烦宁缴罚款
报导:潘慧娟、蔡耀梁、梁展维
若市议会无权提控违规泊车者,相信很多车主不会再置放泊车固本。
(怡保、安顺、江沙23日讯)尽管彭亨州淡马鲁高庭裁决,地方政府无权提控任何人,惟为避免麻烦,接获传票的怡保市民都选择承担自己的过错,缴付所接获的传票罚款!
彭亨州淡马鲁高庭基于宪法只赋予总检察长绝对的检控权力,最近裁决地方政府无权提控任何人,将对地方政府带来深远的影响,如公众接获的违例泊车、没有有效展示泊车票、露天焚烧或养狗执照逾期等原因而接获地方政府发出的传票,可以置之不理,地方政府也不能将他们控上法庭。
近打流动小贩公会主席陈禧荃今天受访时说,虽然彭亨州淡马鲁高庭裁决地方政府无权提控任何人,但怡保至今并没有先例,为避免麻烦,小贩仍会选择缴付接获的传票罚款。
建议以路税方式计算
他指出,虽说地方政府无权提控任何人,但若小贩没有缴付传票罚款,接获信函出庭时,小贩也得休业前往法庭,当天也没有收入。
他说,一般上小贩所接获的传票都是没有执照营业,希望怡保市政厅可放宽条例及更改现有小贩执照限期条例,即以路税方式计算,而非是年度来计算。
“目前的制度,无论小贩是在年头或年尾更新执照,都是更新今年的执照,这对年尾申请更新执照者不公平。我觉得跟随路税方式计算是最好不过,即从小贩申请日期开始,计算一年的限期。”
他指出,随着雨季来临,严重打击小贩的生意,希望怡保市政厅执法官员能体谅小贩处境。
房政部着手修令 ★拿督马汉顺(霹雳州行政议员)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已着手修改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976年城市与国家策划法令及2007年建筑物及共管产业(维修及管理)法令,让地方政府拥有提控权力,将没有缴付传票罚款者提控上法庭。
即使目前地方政府不能提控没有缴付传票罚款者,但若地方政府发函要求民众出庭,民众是需要出庭,否则法庭将会发出逮捕令。
如果地方政府经过总检察长提控不缴付传票罚款者,市民仍需缴付罚款,目前只是程序上少了一个步骤。
无论如何,霹雳州15个地方政府仍会一如往常般,向违规者发出传票。
寻解决方案 ★拿督郑可扬(霹雳州务大臣顾问)
高庭裁决淡马鲁市议会没权提控接获传票的民众,主要是没获得总检察长的提控同意。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及总检察长必须商讨出一个解决方案,以解决此问题。
犯错需承担 ★叶瑞泉(怡保德士协会主席)
德士司机都很奉公守法,很少接到地方政府发出的违规泊车传票,即使接获传票,都会清还传票罚款。
即使地方政府无权提控公众上庭,但不缴付传票也会带来许多麻烦,我们都会选择清还罚款,毕竟自己犯下错误,需要承担罚款,履行身为公民的责任。
会缴还罚款 ★周蔚醷(会计书记)
虽然我没有接获任何地方政府的传票,但若有违规接获传票,我会缴付接获的传票罚款,做个有公民意识的国民。
像无牙老虎 ★安顺市议员郭源全
这会对地方政府带来深远的影响,地方政府就好像是无牙老虎,市民不会再对违规而感到害怕,很多事情就会失去控制,出现混乱局面,市议会的收入也受影响,最终是人民损失。
必须尽早修改法令,让地方政府恢复原有的权力,以确保地方上的事务如常进行,大家守次序。
无论如何,市议会需进一步讨论此事。
市民将受害 ★安顺市民杨槟伦
地方政府若没有权力发出传票,就失去约束力,相信很多人民就会开始不理会市议会的传票,我行我素,造成很多事情都失控及混乱,最后是更多市民受到影响,甚至成为受害者。
地方政府必须修改法令,重新拥有执法及发出传票的权力,维护地方上的次序。
求深入探讨 ★江沙市议员蔡文景
暂时还不便发表,将会在接下来的常月会议提出来,要求江沙市议会深入探讨此事。
将影响收入 ★江沙市议员符用文
肯定100%影响市议会的收入,因为人人不再把市议会的执法单位放在眼里,市议会执法官员变成无牙老虎。
违规者不仅不激交泊车传票罚款,甚至连店租也拒还,市议会的收入怎会不受影响?
http://chinese.cari.com.my/news/ ... mp;art=1124lp01.t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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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09 03: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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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ichad 于 15-12-2009 04:56 PM 编辑
Parking票是有别于其他触犯当局条例的传票,两者不能困为一谈。前者是催费发票,是有写上付款数字;后者是没有写上付费数字的。
我们看回今天亚庇DPKK委任的所谓专业管理私人公司,从初期的民众齐哄反对声下接手泊车经营权。用我们的产业开门做生意。收入却进入他们的袋子。这就是所谓的私营化。
为什么要私营化?他们的理由是要为民众更周全的服务,说的更透彻一点,就是他们无能。
一个机构的人办事不力可以换人,但是他们却把整个产业拱手让人。如果国家也给这一班人管理的话,日后国家也要私营化了。议长变了董事长。
工作人员在泊车单每打一个洞,21天后自动跳到RM5.00, 他打十个洞,我们就要付RM50.00.他不需要把泊车单交到你手上。就好像"猪头"讲的,没有人要和阿窿做生意。
来到今天,民众是抗议而不还泊车费,DPKK不觉得有违所托,愧对于民。反而帮助私人公司向我们收费。
这里我们就要问:DPKK吃的是阿公(我们)的薪水,却怎么会帮私人公司追烂账?
我的公司也有许多烂账,DPKK何不帮我追一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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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09 03: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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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 alcllee
我曾经中过一次交警的saman,我到karamunsing交通部上诉,结果那张saman取消了。
不是每一位交警都熟悉交通条例的。有些真的是不知道的。他们要控你上法庭也要有你的犯规证据。如果你认为是无辜的,向他们要你的犯规证据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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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09 04: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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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個月將車子泊到Sadong Jaya
因為上course要從8.00到4.30
出來后 看到parking fee超過10塊錢
2天下來都20多塊了~~
真的貴到 吃力咧~~
但是 我到現在都沒有還過DBKK的parking fee
每次都就讓它隨風的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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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12-2009 05: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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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
本帖最后由 richad 于 15-12-2009 06:17 PM 编辑
根据日前彭亨州法庭的裁决地方政府没有提控人民的权利。
lee_sy85 发表于 15-12-2009 09:52 AM 
这个判决对市府当局肯定是不利的,市政府无权提控民众并不等于犯法者无罪。
过年过节我家灯笼高高挂,国庆佳节我家国旗门边放。
每一类人都懂得感恩,政府有恩于老百姓,老百姓肯定双倍奉还。
政府爱国家,人民才会爱国家;尊重国家;尊重法律。
公道自在人心,惠民政策谁会拒绝?当每一位老百姓都领会到政府的惠政,谁还会知法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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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09 05: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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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馬來西亞!!!!!!!!!!!
我愛我的國家!!!!!!!!!!!
但是不愛我的政府~~~~~~~~~~
rfr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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