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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新坛的常想不思BZ严厉公正执行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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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0-2009 09: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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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正式接手处理这个问题
我会向版主了解事情, 也同时检查你和该网友的帖子,
过后再进行处理.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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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09 11: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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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09 12: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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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7-10-2009 12: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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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09 12: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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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我与版主的讨论 和检查了双方面的帖子与回复.
我发现, 双方的言论, 确实严重违反规则,
双方吵架 / 人身攻击等的言论, 在这论坛是不被允许的.
所以我正式禁言双方三个月, 让彼此冷静一下,
希望大家三个月后, 可以和平讨论.
如果在这三个月里,任何一方继续开分身捣乱或吵架,
我将会永久性禁言他分身与主身份.
大家在论坛上, 并非有什么十冤九仇, 我个人觉得并不需要人身攻击对方.
如果对方的言论, 你不赞同, 那就一起讨论, 一起根据论点辩论. 但绝对不是吵架或人身攻击.
希望大家经过这次的禁言, 可以改变以后自己的言论.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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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09 12: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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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750二号 于 7-10-2009 11:24 AM 发表
也想询问 超级版主,在用X 代替发表上面的言论是否能接受。
如果被允许,有网友骂管理层不公而说
等他的家X都被强X.打X就知道 。。
你对这句话有和感想。谢谢。
关于你的问题,
我的回复是:
在用X 代替发表上面的言论是不被接受的,
我已经禁言了双方三个月, 希望他们可以把这次的禁言事件做为一个警惕,
避免重犯,
重犯者将会被永久性禁言.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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