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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明的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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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09 03: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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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網址:http://blog.udn.com/fyjen/125476

報章雜志上﹐我們不時都可以看到一些人中了老千或騙子圈套的新聞。有些人甚至是「受害者」﹐有着被騙的親身經歷。而在這些騙子和騙局當中﹐我們得出一個結論 —— 讓你知道他在騙你的不是最高明的騙子。賣了你而你還不知道被他賣﹐還替對方數錢(賣你的錢)﹐千恩萬謝的送對方出去﹐還從此奉對方為‘大恩人’、永遠都不知道對方是賣你的人﹐才是最高明的騙子。

只是﹐電影有「金酸莓獎」﹐而得到這個獎的人﹐都莫不希望自己不是‘得獎者’。所以得到「最高明騙子」這個‘殊榮’的人﹐應該也沒甚麼好高興﹐卻有許多可悲哀的﹐因為他永遠不能以真面目示人﹐永遠活得不見天日﹐心裡永遠不安而惶惶然﹔他也永遠居無定所﹐因為他不能在同一個地方待太久﹐尤其是被揭穿時﹐更是要漏夜潛逃、東躲西藏。而且他也不能有知心朋友或知己﹐因為他永遠擔心誰會出賣他和揭穿他的真面目…

所以這樣的人﹐或遲或早﹐心理多少都會被扭曲﹐患上或輕或重的人格分裂﹐因為「最高明騙子」是連自己的人生和自我人格都出賣的人。只是﹐這樣的人﹐就算騙得全世界﹐卻輸了自己﹔騙得了所有人﹐卻永遠騙不了自己。如果他連自己也騙了﹐那是更悲哀的 —— 因為他已離「崩潰」和「顛狂」不遠了。

可見任何人做任何事﹐都是離不開因果報應的﹐我們種什麼就收什麼。也許剛開始時﹐稻苗和雜草看起來沒有兩樣﹐甚至雜草可能更綠更壯。但隨着它們的成長﹐差別也會越來越明顯。到最後﹐稻米就是稻米﹐雜草就是雜草﹐騙不了人﹐因為稻米能生產米糧﹐而雜草卻仍是雜草 —— 有消耗沒貢獻。追根究底﹐就是因為一開始被種下的﹐本來就是不同的東西。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一個人賺的是「良心錢」還是「虧心錢」﹐也是有差別的﹐雖然兩者都是「錢」。從字面上看﹐也知道它們的差別﹐不是那個「錢」﹐而是「良心」或「虧心」。就如稻苗和雜草的例子一樣﹐剛開始﹐「良心錢」和「虧心錢」的差別也許不大﹐賺「虧心錢」的人看起來也許還比賺「良心錢」的人風光甚至‘高尚’(如以慈善為名斂財)。

但時間久了﹐騙的人越多、謊言越說越多越扯越大、虧心事做越多、虧心錢賺越多…﹐許多‘無形的東西’也就開始發芽、茁壯、成長…﹐到最後﹐‘果子’長出來了 —— 是善報是惡報﹐是現眼報、現世報還是‘最後才報’﹐都逃不過所謂的「因果報應」。而且﹐都說是「虧心事」、「虧心錢」﹐當然是做越多賺越多就越‘虧心’(良心不安)。

小謊話扯一次、小騙局行一次﹐也許還能回頭是岸﹐因為還離‘岸’不遠﹐海浪也只淹過腳趾頭。但小謊話不斷、大謊話接着來﹐連說謊的人自己都忘了哪個版本是哪個版本…﹐通天騙局一個接一個﹐不只騙人錢財還騙人感情甚至害人性命… 回頭看看﹐連海岸線都看不見了﹐更遑論‘岸’… 再看看腳下 —— 是沙﹗難道還在岸上﹖—— 天啊!原來是站在海底下的海沙上!—— 這時﹐被勝利和騙局得逞的自滿所沖昏的頭腦才清醒過來﹐但已太遲了—— 回頭不見岸﹑海浪淹過頭﹐結局只有一個… 也許﹐那時是一個騙子唯一會希望他是被騙被作弄的人的時候﹐一切只是上天開的玩笑或是一場夢。只可惜不是…

就如得「金酸莓獎」的演員﹐雖然‘得獎’﹐卻是比沒得獎的演員是更差的演員一樣﹐最高明的騙子雖然高明﹐但比最高明的騙子更高明的﹐是堂堂正正、抬頭挺胸做人的人﹔什麼學位、頭銜、名譽、地位、財富…都是虛空。做人像個人﹐就夠了。

◎ 後續相關文章:愛情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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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5-2009 10: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骗人的最高境界就是不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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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1-5-2009 11: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邪幽魂 于 29-5-2009 10:02 PM 发表
骗人的最高境界就是不骗人?




請看清楚文章再下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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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1-5-2009 03: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也請版主「句子Sentence」看清楚我的文章再扣我此帖的分(一扣就扣了20分)。

而且﹐我相信你扣我帖子的分﹐也不是如你所說的原因﹐因為你並沒有將我其他那些被你以莫須有的罪名放到「主題暫存區」的帖子扣分﹐但這個有被扣分的帖子(也是我其中一篇的原創文章)﹐卻獨獨被你移來作為轉貼和分享之用的「討論分享區」這裡﹐單是分版就分錯了﹐而且﹐恐怕還是要讓大家看到我的帖子被扣分吧?

身為版主﹐如果公器私用﹐甚至因著個人的因素(如:妒忌、不滿…)而濫用職權﹐將會員的帖子亂移和扣分﹐那是很糟糕的一件事。

看來﹐文學廣場為甚麼會有如「無邪 / 無邪幽靈」這般不斷騷擾和攻擊人的惡質網友﹐我想我現在知道是甚麼原因了。

希望你再看清楚我的文章並思考你的決定是不是正確的﹐如果不是﹐丟臉的不會是我﹐因為公道自在人心﹐大家都有眼睛的﹔也別以為你可以隻手遮天的在檯面下做一些事﹐因為紙是包不住火的﹐所以那些似是而非的藉口﹐就不用說太多了。

如果你還是維持原判﹐那大家就會知道許多事為何會如此了。

希望你晚上睡得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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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01: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貓貓貓 的帖子

你有好多帖子都在重復發也……而且都是同一個帖,發了這個版塊再發去另一個版塊……發去不同論壇就算了,卻全部都是發在同一個論壇……
可能你只是想着同一篇帖,發在不同地方給不同的網友看,但那也僅限於不同的論壇。
(我一直以爲‘不可重復發帖’,就算沒有明文規定,也該是默認的版規呢,看來果然還是我太天真了。)

另,爲什麽版主要‘妒忌’、‘不滿’你呢?
扣分是針對全面性的問題,而不是獨獨針對一篇帖子而已。

要責怪別人之前,先好好想想自己是否觸犯了論壇版規,當然,如果你從來不看版規,也可以當我沒說過這句話。
其實文學廣場已經算是管得最鬆散的版塊了,但也不是沒人在看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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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12: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过猫猫猫发表的数篇文章,多数都即不是小说、也不是散文、更不是诗词,只能说是一些分享个人处世态度的文章。
除了明显讨论健康和瘦身的帖子可以找得到更适合的版块发表,其他文章在这个论坛似乎没有适当的地方了,因此,被移动至主题暂存区是最佳的做法。
然而,佳礼其实还是有提供让会员发表这些无法分类的文章的地方的,那就是“个人空间”。
佳礼主页会列出最新更新的“个人空间”主题,所以只要主题吸引人,就会有读者点进去看的。
至于版主采取扣分处分的具体原因为何,抑或应该与否,我不便回应,毕竟故事小说区以外不属于我的管理范围。
但我想说的是,会有所谓的“恶质”会员出现,不应该归咎于该恶质会员以外的任何人或任何制度。
一个人的所作所为,最应该去负责的,终究是自己本身而已。
就算旁人管得再严厉,处分再果断,有意骚扰他人的会员还是会义无反顾(毕竟申请账号不是什么困难事)。
若被骚扰的会员极力反驳和投诉骚扰者,所造成的后果和反效果也都只是反驳者的个人责任。
若冀望版主或更高的管理层出手处理,可否想过,同一时间,管理层收到的投诉是来自双方的。
管理层若选择去管,就得做出是非判断,最后终究还是会有不满的一方。
管理层若不管,有时候或许还是更好的做法。
比起争吵更激烈、更无意义的其他版块,文广近期发生的争端尚属轻微,个人认为完全就没有管理层介入的必要。
只是,当管理层收到了会员的投诉(双方的投诉),就不得不采取行动(除了删帖、扣分、警告、冻结账户,还能有什么行动?)。
最后管理层的审判为何,追根究底,是所有骚扰者/被骚扰者/管理者的个人责任。
若硬是要归咎整个大环境(指整个文广),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就无需冀望有附和与支持之人了。
若说许多隐性版规其实是默认的常识,那么我想加多一点——自由的言论伴随着必须自己承担后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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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2009 01: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yzicfish 于 1-6-2009 01:09 AM 发表
你有好多帖子都在重復發也……而且都是同一個帖,發了這個版塊再發去另一個版塊……發去不同論壇就算了,卻全部都是發在同一個論壇……
可能你只是想着同一篇帖,發在不同地方給不同的網友看,但那也僅限於不同的論壇。
(我一直以爲‘不可重復發帖’,就算沒有明文規定,也該是默認的版規呢,看來果然還是我太天真了。)

另,爲什麽版主要‘妒忌’、‘不滿’你呢?
扣分是針對全面性的問題,而不是獨獨針對一篇帖子而已。

要責怪別人之前,先好好想想自己是否觸犯了論壇版規,當然,如果你從來不看版規,也可以當我沒說過這句話。
其實文學廣場已經算是管得最鬆散的版塊了,但也不是沒人在看哪。


不知你說我「在同一論壇重複發帖」的指責從何而來?難道文學廣場的版主和實習版主都是沒弄清楚事實就下定論甚至採取行動的嗎???
就如另一個實習版主「不再嗥月」之前也是莫名其妙的說我沒有貼出全文而是用連接的﹐但事實是我每貼文必是貼出全文(但我有作出說明了﹐希望他會明白﹐也希望他是不小心弄錯了)。

就如我發帖﹐我也通常都祇發在一個版塊。
而會發相同的帖子在第二個版塊和論壇的(所以絕對不是相同的版塊和論壇)也祇有幾篇﹐並且是祇有在兩種情況之下 ——

第一種情況﹐就是如你所說的﹐要讓不同論壇的讀者看到﹐例子就是《英國超級星光大道》的帖子﹐我是將它貼在「文學論壇」和專門討論音樂的「音樂歌廳」而已。

第二種情況﹐是根據另一個實習版主「不再嗥月」給我的建議﹐因為他告訴我:「文學廣場」的「討論分享」雖說是討論分享﹐但卻是比較偏重在文學類的討論分享﹐而他也將一些我可以分享健康、養生、環保等資訊的版塊和論壇的連接告知我了﹐所以我就將那些和文學無關的帖子重貼在相關的版塊和論壇了。至於原本的帖子為甚麼沒刪﹐是因為它們許多都有「無邪」專到我版下騷擾和挑釁的事證。所以﹐我雖然有將那些算是證據的帖子存證了﹐但我並沒有刪﹐就是這個原因。

(我不會能刪卻不刪的﹐因為我若是將相同的文章不斷的貼到不同的版﹐祇是表現出我沒看清楚就亂貼文﹐甚至有灌水的嫌疑﹐而我本身﹐就很看不起這種人﹐所以你們根本是想太多﹐而且是錯判我了。)

所以﹐就請別含糊其詞的說得好像我把很多相同的帖子拼命貼到相同或不同的版塊和論壇。

至於妒忌和不滿的問題﹐我也沒有說是誰﹐我祇是說事實﹐因為我遇過不少這樣的人。
而且﹐是不是真的如此﹐也祇有當事人自己最清楚(但當事人承不承認﹐是另一回事了)﹐其他人無法置啄﹐要說也祇能代表他們自己說而已。

至於版規﹐我就正是因為看過﹐所以覺得荒謬﹐因為我並沒有那麼做﹐但你們卻因此定我的罪和判我刑。

連「句子Sentence」回覆我的短消息也說﹐他會移我的這個帖子和扣我這個帖子的分﹐是「全因帖子内有LINK到你的私人BLOG,仅此而已」(我沒有改動任何一個字)﹐所以我就問她「但我並沒有看到版規有說不能註明文章出處。而且﹐就算我真的是十惡不赦﹐你沒有先知會或警告就這麼做﹐可以說你並沒有盡到版主的責任﹐何況我並不是﹐尤其﹐我並不算很熟悉佳禮的情況(但我卻很肯定並沒有版規說帖子不能註明文章出處﹐尤其﹐有許多還是我的原創文章)。難道說我註明文章出處﹐就是打廣告???若是如此﹐那難道你是要所有的發帖者為了“避免廣告嫌疑”就枉顧著作權法而不註明文章出處???如果不是﹐請問我註明我文章的出處和註明別人的文章出處有甚麼不同﹐按照同樣的標準﹐註明別人的文章出處﹐難道不也是“打廣告”???但我如果要打廣告﹐我有更好的方法﹐不需用到這麼“沒效”的方法﹐所以請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之前﹐對於到我發的帖子搗亂的「無邪」﹐你不止沒有主動處理﹐甚至在我發了幾次短消息後﹐依然還是沒有處理﹐而且在不處理之外還要我忍氣吞聲(大概是因為被騷擾和攻擊的人不是你)﹐讓他在之後繼續騷擾和攻擊我﹐甚至還囂張到他處繼續騷擾和攻擊網友﹐由此可知你這個版主是將注意力放在甚麼地方了﹐難道文學版的版主竟然是個欺善怕惡之人???這件事﹐我希望你再詳加考慮後再作出正確的決定」。

之後﹐「句子Sentence」剛回覆我的短消息中就說「有注明文章出处的作品,就应该是放在‘讨论分享’。故事小说、小品散文等等都不需要注明出处,因为都是网友在论坛原创」。
但其他網友的作品是在論壇原創是他們的事﹐我的卻是在我的blog原創。另外﹐還有我那些被放到「主題暫時保管區」的帖子(大概有6篇那麼多)又怎麼說?在這方面﹐不止沒有對我說明原因更沒有通知我。
如果要因此硬說我所有的原創作品就必須放在「文學廣場」的「討論分享」版塊﹐我勉強可以接受。但若是如此﹐版主正確和公平的做法﹐難道不是應該「先告知當事人原因並通知當事人帖子的移動﹐然後再將相關的帖子全移到討論分享區」???

我如果是版主﹐以上就是我會使用的方法和採取的行動。
而你們如果是這樣沒弄清楚就下定論和採取行動(連很明顯的情況都弄錯)﹐也難怪會作出許多錯誤的決策和行動﹐更難怪連你都承認文學論壇的管理「鬆散」了﹐不然也不會讓那個「無邪」囂張了好一陣子﹐之後是因為他的行為真的是太誇張了﹐大家都看到並且有些看不過去的網友都出聲了﹐才不得不將他貶為「社區乞丐」﹐所以也並不是如「句子Sentence」剛所短消息給我說的“我已經將無邪貶成乞丐很久了”(但對於版主終於作出處理﹐我是感激的﹐但不代表我就必須因此忍受冤屈)。

當管理者﹐最忌諱的就是「濾出蠓蟲卻吞下駱駝」。但我也從來沒有說誰不能出錯﹐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是還在學習當中的。但考慮事情的角度是不是夠寬夠廣﹐出了錯是不是可以即時修正並且願意不斷學習﹐卻是每個人都必須自我要求的。

我是一個知錯能改的人﹐即使祇是因為不知或不小心所犯下的錯誤﹐你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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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01: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貓貓貓 的帖子

layzicfish所指的,想必就是你所说的那第一种情况,也就是《英国超级星光大道》的帖。虽然你解说了原因,不过事实上,依然还是重复法帖。佳礼没有明文规定,不过对公开论坛有点经验的网民自然都会知道这个默契。layzicfish也不是要定罪你,只是在提醒你,因为你也说了,你并不熟悉论坛的运作方式。我之前提议你尽量贴出全文,也不是在严厉苛责定罪于你,纯粹就只是告知你一些“没有明文规定”的默契而已。你的帖里面(拿果汁那个主题做例子吧),有贴出相关文章的网址(即你的部落格),那么,既然都是你自己写的,为何不直接贴出来呢?我这么建议,并不是觉得你贴出部落格网址不妥当,而只是站在其他会员的立场来提议,因为有一个非常非常显著的事实是:真的没有几个人愿意另外开一个网页呀…… 纯粹就只是想让你知道说,普遍论坛网民会怎么选择帖来阅读的习惯而已,没有定罪你的意思。

这边再给你一个建议:如果你觉得“个人空间”不适合你的话,你可以将所有发布在小品散文的帖集中起来,类似一种合集的存在。如此一来,对于你的文章有兴趣的网民,也可以很方便地一览你的一系列作品。至于要不要删除多出来的帖,就是你自己的选择了,无可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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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2009 01: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不再嗥月 于 1-6-2009 12:53 PM 发表
我看过猫猫猫发表的数篇文章,多数都即不是小说、也不是散文、更不是诗词,只能说是一些分享个人处世态度的文章。
除了明显讨论健康和瘦身的帖子可以找得到更适合的版块发表,其他文章在这个论坛似乎没有适当的地方了,因此,被移动至主题暂存区是最佳的做法。
然而,佳礼其实还是有提供让会员发表这些无法分类的文章的地方的,那就是“个人空间”。
佳礼主页会列出最新更新的“个人空间”主题,所以只要主题吸引人,就会有读者点进去看的。
至于版主采取扣分处分的具体原因为何,抑或应该与否,我不便回应,毕竟故事小说区以外不属于我的管理范围。
但我想说的是,会有所谓的“恶质”会员出现,不应该归咎于该恶质会员以外的任何人或任何制度。
一个人的所作所为,最应该去负责的,终究是自己本身而已。
就算旁人管得再严厉,处分再果断,有意骚扰他人的会员还是会义无反顾(毕竟申请账号不是什么困难事)。
若被骚扰的会员极力反驳和投诉骚扰者,所造成的后果和反效果也都只是反驳者的个人责任。
若冀望版主或更高的管理层出手处理,可否想过,同一时间,管理层收到的投诉是来自双方的。
管理层若选择去管,就得做出是非判断,最后终究还是会有不满的一方。
管理层若不管,有时候或许还是更好的做法。
比起争吵更激烈、更无意义的其他版块,文广近期发生的争端尚属轻微,个人认为完全就没有管理层介入的必要。
只是,当管理层收到了会员的投诉(双方的投诉),就不得不采取行动(除了删帖、扣分、警告、冻结账户,还能有什么行动?)。
最后管理层的审判为何,追根究底,是所有骚扰者/被骚扰者/管理者的个人责任。
若硬是要归咎整个大环境(指整个文广),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就无需冀望有附和与支持之人了。
若说许多隐性版规其实是默认的常识,那么我想加多一点——自由的言论伴随着必须自己承担后果的责任。


你要說我的作品不屬於文學這個區塊﹐我認了﹐因為這本來就是很主觀的事﹐所以如果要以文學的狹義來說﹐我的作品的確不能算是文學作品。

至於移帖的事﹐我已經說過了﹐不再贅述。
但你說將文章發表到個人空間的事﹐我其實考慮過﹐但因為它的系統太慢又比較複雜﹐而且要在個人空間貼文還要重新登入一次﹐字體如果不另外調整就很小…等等等等﹐可以說並沒有很好的規劃(很明顯佳禮重視「論壇」過於「個人空間」)﹐這種情況下﹐會在個人空間貼文和看文的人自然沒有幾個﹐並不是你說好就是好、會有人看就是會有人看的。

而關於會有惡質會員出現的事﹐我本來就沒有怪罪任何人﹐也明白網路管理者的職務之繁雜﹐尤其如果要將份內的事做好的話。所以﹐我絕對會站在管理者的立場替對方著想﹐並給與對方時間﹐而且如果不需要去麻煩管理者﹐我絕對是會自己處理的﹐一如我所做的。

但身為管理者﹐難道不也應該站在使用者的立場想﹐並且將該做的事做好?而我的要求﹐就祇是這個而已﹐並沒有多嚴苛﹐甚至是待人寬、律己嚴﹐我一向是這樣的人。

而我也知道管理者會收到的投訴常會是來自雙方的﹐但不能因此就誰說甚麼就相信甚麼﹐必須要去將事情弄清楚和下正確的判斷(不然難道管理者是當爽的?)。這當然會導致某方或雙方的不滿﹐但是非對錯並非是由此判定的﹐而是由管理者作出的判斷本身是不是正確和公平來決定的。
如果裁決是不正確和不公平的﹐即使雙方沒常識到不懂得替自己爭取和說話﹐也不能因此就說那個裁決是正確和公平的﹔但如果是根據事實和正確的決定而作出的裁決﹐即使雙方的當事人都不滿意﹐管理者卻可以問心無愧了。

至於要採取甚麼行動﹐如我所說的﹐就必須依據事實來作出正確和公平的判斷。

以上﹐就是我的想法。

[ 本帖最后由 貓貓貓 于 1-6-2009 03:3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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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2009 03: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不再嗥月 于 1-6-2009 01:25 PM 发表
layzicfish所指的,想必就是你所说的那第一种情况,也就是《英国超级星光大道》的帖。虽然你解说了原因,不过事实上,依然还是重复法帖。佳礼没有明文规定,不过对公开论坛有点经验的网民自然都会知道这个默契。layzicfish也不是要定罪你,只是在提醒你,因为你也说了,你并不熟悉论坛的运作方式。我之前提议你尽量贴出全文,也不是在严厉苛责定罪于你,纯粹就只是告知你一些“没有明文规定”的默契而已。你的帖里面(拿果汁那个主题做例子吧),有贴出相关文章的网址(即你的部落格),那么,既然都是你自己写的,为何不直接贴出来呢?我这么建议,并不是觉得你贴出部落格网址不妥当,而只是站在其他会员的立场来提议,因为有一个非常非常显著的事实是:真的没有几个人愿意另外开一个网页呀…… 纯粹就只是想让你知道说,普遍论坛网民会怎么选择帖来阅读的习惯而已,没有定罪你的意思。

这边再给你一个建议:如果你觉得“个人空间”不适合你的话,你可以将所有发布在小品散文的帖集中起来,类似一种合集的存在。如此一来,对于你的文章有兴趣的网民,也可以很方便地一览你的一系列作品。至于要不要删除多出来的帖,就是你自己的选择了,无可无不可。


如果說我在佳禮這個論壇重複貼帖而且是那篇《英國超級星光大道》的帖子﹐也才一篇而已﹐並且我總共也才貼到「小品散文」(因為是我的原創)和「音樂歌廳」(因為和音樂有關)而已﹐何來 layzicfish 所說“去不同版重貼很多的帖子”???

對﹐「沒有明文規定」﹐這就是問題所在。
而我雖然加入佳禮有一陣子了﹐但我開始到佳禮貼文﹐卻是最近的事。
所以﹐如果是隱性的規定﹐就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尤其是還不熟悉狀況的人。
而在這種既不知道你們的隱性版規也沒有被告知(甚至就算我十惡不赦好了﹐連個警告都沒有)的情況下就對我下判甚至是下重判﹐不是很不公平、很莫名其妙嗎?

還有﹐你說我那篇果汁的帖子有一個連接是我自己網誌的連接﹐應該要貼出全文﹐我也的確可以按著你的要求這麼做﹐但這篇帖子和這個連接﹐在我的網誌﹐本就是如此呈現的﹐你卻要我來到佳禮就特別將所有和我網誌有關的連接全都改以全文貼出﹐這樣不是很奇怪嗎?就好像怕人因此知道我的網誌而到我的網誌去或是怕我網誌的瀏覽率因此提高似的。

還有﹐有誰不是一文一帖的?
我所看到的規定﹐祇說「同一主題不可另開新帖」﹐但難道我的作品說的都是同一主題嗎?

你們如果不希望某人的帖子因為數量比較多而受到較多的注目﹐大可以明文規定一個人一天、一個禮拜或一個月內祇能發多少帖子。
就如討論分享版就有規定一個人一天不可發超過兩個帖子﹐我就有看到並且遵守這個規定。
甚至﹐小品散文版雖然沒有類似的規定(我本身沒有看到)﹐我依然比照討論分享的版規﹐也沒有一天貼超過兩個帖子。
但如果因為別人沒有常發帖﹐就說我按著規定甚至自我限定下發的帖子還是“太多了”﹐甚至規定我不能像其他人那樣一文一帖﹐那就真的是很不合理、很莫名其妙了。

而且﹐就算一個事實或現象是如此﹐但如果它是有需要被修正或改善的﹐就不應順隨著這個事實或現象。
就如人都有惰性﹐但難道就可以因此不運動、不注意健康?難道可以因為有很多人吸菸﹐到最後就說吸菸是好的、是有益健康的??


所以﹐雖然我有看過並遵守版規(甚至是嚴格遵守)﹐但祇因為我不知道這些所謂的隱性規定﹐更沒有被告知或警告(就算我十惡不赦好了)﹐也沒有通知我一些文章被移到主題暫時保管區﹐就因此扣我分、移我的帖和將我許多的帖子都隔離到無人能看的「主題暫時保管區」﹐是不是太說不過去了?

佳禮並沒有明文規定說會員不能顯示自己網誌和文章的連接﹐若是如此﹐就不會讓會員在填個人資料方面讓有網誌和個人空間的會員填上自己的網誌和個人空間了﹐更別提許多會員還將自己的網誌和個人空間的網址放在簽名檔當中。
所以﹐請問我的網誌和文章連接有甚麼見不得人的﹐為甚麼就因此扣我的分和移我的帖子﹐有許多篇甚至還被放到會員無法看到和閱讀的「主題暫時保管區」???

所以﹐請撤銷對我帖子的扣分(或加回被扣的分數)﹔而版主如果要因為我的帖子有註明文章出處所以就規定我必須移到討論分享區﹐雖然理由牽強﹐但我同意﹐就請版主恢復我在主題暫時保管區的帖子並將所有有註明文章出處的帖子都移到討論分享區﹐我不會有異議。
而往後﹐我如果要將作品貼到小品散文區﹐我就不會註明文章出處的連接﹔我如果要註明文章出處﹐我就會將作品貼到討論分享區。
並且﹐如果我在同樣的事上再犯規﹐就不是不知者不罪了﹐到時版主如果對我採取扣分或移帖的行動﹐我同樣不會有任何異議。而我說話算話﹐所以你們大可放心。

我真的希望可以在佳禮得到公平的對待﹐尤其是來自版主和實習版主的﹐因為你們比會員更代表著佳禮。
言盡於此﹐謝謝。

[ 本帖最后由 貓貓貓 于 1-6-2009 03:3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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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04: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貓貓貓 的帖子

我覺得你激動了。

在同一個論壇重復發帖,就是同樣内容的帖,你在Cari論壇裏發了兩次。
這不是你發不同版塊,就等於不同論壇的。
沒搞清楚就隨便指責人的是誰,我覺得不用我說就已經很明白了。

就算你要說,自己並不熟悉論壇的操作方式,但你也可以先好好詢問,而非一開始就抱着自己是受害者的心態,隨意指責質疑別人。

我也告訴過你了,文學廣場已經是管得最鬆散的一個版塊了,所以版主也只是移動/扣分你被報告的幾篇,而非全部移動。
這也是考慮到你只是想着純粹分享,而非惡意重復發帖。
如果認真一點搜索帖子的話,你要被移動的又何止這幾篇?

我並沒有含糊其詞,而是你一開始就搞錯了‘重復發帖’的意思。
是,你確實是有考量到内容,才發去相關版塊,但你發了超過一個版塊,就是重復發帖了。

至於版規﹐我就正是因為看過﹐所以覺得荒謬﹐因為我並沒有那麼做﹐但你們卻因此定我的罪和判我刑。


我不知道你指的是哪一條版規。

如果純粹是‘重復發帖’的話,那麽論壇管理層也只是基於考量到論壇資源的問題——因爲同樣的帖,如果在論壇重復發的話,都會佔用更多的空間,屆時整理起來也相當麻煩,並且也會拖累會員們登入論壇的速度。

如果是其他的話,那麽我就先不予置評吧。
但我只能以一個旁觀者的身份,和你說一個很簡單的道理:你去一個新的地方做客,當地人熱情招待你,告訴你你可以當作是自己的家,但有些規則需要你配合遵守一下,有那麽困難嗎?
還是,你更偏向告訴他們,我覺得你們的規則很荒謬,麻煩你們配合我改一下規則可以嗎?

**********************

另,文學廣場我也只不過幫忙打理一個小小的‘故事小説’空間,所以對於其他版主怎麽處理,我也只能說,每個版主都有自己處理事情的辦法。

你的blog原創要放在這裡,我是覺得基本上沒有問題,畢竟你符合了‘原創’這個精神。

所以看到你的帖子被移動到‘討論分享’時,我挺意外的,因爲我也以爲你的創作是屬於‘原創’的範圍。

我只是覺得‘重復發帖’這件事挺沒有必要的而已。


以上,也僅僅是我的個人看法和立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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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05: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老实话。这里的文……很恐怖。
竟然没有一个 表情 之类的,全是密密麻麻的文字。

说真的。我本不想再上来发言。
但看到这个帖子,随后突然被搬到这里来,况且更扣分了,我也很好奇。
本想问问版主,然而最后还是少管闲事。

这个原创作品的帖子,被搬来这里,我觉得再怎么说也说不过去的。更别说其他被删除?还是被移除的帖子。我以为或许版主看走眼,以为那个【原文出处】:是指转载文。

我想大家都忘了论坛最初的用意。难道不是提供管道促成交流的吗?把全文与键连放出来,并没有什么错。我只是说句公道话。

版主的纵容的确引来不必要的麻烦,而这些麻烦总让人厌倦。我不知是版主还是超级版主最终采取了行动,我会更希望版主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给予警告或制止。又或删除一些灌水的帖子,留着那些挑畔性的帖子,的确沾污了创作的雅致,甚至混浊了文学论坛应有的风气。

原创的作品竟然因为在部落发表过,而放了键连而被删除或扣分?反而是那些还在灌水的帖子,却不删。而灌水的家伙依然逍遥自在随处招摇。我实在搞不清版主的用意。

楼主其实也没必要作出一些情绪化的指责。

句子版主也给我留过句子,句子也不客气,我甚至也觉得有挑畔成分。以我个人,无法判断版主是否忽略了管理的职务,但在会员投报时出言反讽却是不争的事实,这也是我对句子版主失望,甚至对文学版块失望的理由之一。

希望实习版主们学习好的榜样,明辨是非。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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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9 05: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总要放大一些偏激的指责,却无视良性的建议呢?
“个人空间”和“合集主题”本就是个可行的方案,如果猫猫猫觉得不适合的话,希望有看到这个主题的会员们如有很多不晓得如何分类的文章要分享,可选择这两种方法之一。

针对句子版主在没有通知和警告之下便删除主题,事实上,我个人希望句子版主能够予以解说。在此讨论分享区,我以一个普通会员的身份如此要求。

——————————————————————
话说……
论坛要升级,从昨晚31号(8点左右)开始到未来的24小时内所发布的帖子,将不会保留……

[ 本帖最后由 不再嗥月 于 1-6-2009 06:0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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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009 08: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不再嗥月 的帖子

为什么总要放大一些偏激的指责,却无视良性的建议呢?


我想关键性的问题,不是你的方案可行与否,而是一文一贴,分享自己原创的散文,本来就没有错。为何得另外以寻求途径或方案解决呢?

“个人空间”和论坛的功能是不一样的。要在个人空间發表何须来论坛呢?论坛的功能的最初的意义何在?
“合集主题”也只是一种善意的鼓励,好言的劝告,并没有明文规定,一直来并没有强硬执行。若句子把这当成藉口,而不肯承认移帖扣分,是一个错误,是说不过去的。可见,这并非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

以上這兩点,说明了所谓”解决方案“,和上述的句子,和政府往往要求人民退而求其次的“更好解决的方案” ,其实是异曲同工的。那些并没有解决人民自由發表意见、自由结社、穿黑衣的自由、罢食的自由等……

如果说解决方案是准备给”政府“有下台的阶梯,我还能理解。除却无谓的指责,我是鼓励楼主争取自己在论坛应有的尊严与自由。

[ 本帖最后由 灰色 于 2-6-2009 08:54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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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009 11: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貓貓貓 的帖子

我觉得关键问题应该是,为什么猫猫猫会想要一篇文章一个新主题呢?为何所有文章不以合集的方式存在呢?(我们当然只能从好的一面去想去看你的行为 )难道猫猫猫觉得,一篇文章,一个新主题,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可以的话,请猫猫猫解释一下

单是这个问题。就让人没法理喻。在个人空间里的文章,或者其它论坛的文章,虽说是你的原创,可怎么你发表那边过后,又在这里发表呢?分享当然容许。但是同一个论坛不同板块却发表同一篇文章,却教人摸不着头绪,究竟你在想什么,你想干什么。你说过,你在报馆工作过,可你怎么却做出,一篇文章投几个报馆的举动呢?抑或同一篇文章,同时投在同一个报馆不同板块里?这种举动又会让人怎么想呢?

我也不敢说能够从你文章里面得到什么启发。我看完你的文章,满肚子都是负面的思绪而已。也许就如你所说,文章或许是很主观的东西吧。。。。。。 当然我也很希望读到一些很有启发的文章。虽然我以前曾经在你的园地乱说话。不过我还是把你的文章给读了进去。

版主仅仅扣你几十分而已。又没把你的文章删掉。我觉得扣分并非表示否定你的文章。而是一种警告的方式。要你汲取此次教训。以后不要重蹈覆辙好了。就好像,老师一再警告你,不要这样做,可你不听,考试的时候,不能考满分,那只能扣几十分了,再来,你固执,态度不好,总平均里的上课表现分,也该扣几十分,你说,谁对,谁错?这没有说谁对谁错的。这只是一个游戏规则而已。你好过无邪了。他被打入丐帮。永无翻身之地。超级版主也不理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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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009 12: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无邪幽魂 的帖子

就如我發帖﹐我也通常都祇發在一個版塊。
而會發相同的帖子在第二個版塊和論壇的(所以絕對不是相同的版塊和論壇)也祇有幾篇﹐並且是祇有在兩種情況之下 ——

第一種情況﹐就是如你所說的﹐要讓不同論壇的讀者看到﹐例子就是《英國超級星光大道》的帖子﹐我是將它貼在「文學論壇」和專門討論音樂的「音樂歌廳」而已。

第二種情況﹐是根據另一個實習版主「不再嗥月」給我的建議﹐因為他告訴我:「文學廣場」的「討論分享」雖說是討論分享﹐但卻是比較偏重在文學類的討論分享 ﹐而他也將一些我可以分享健康、養生、環保等資訊的版塊和論壇的連接告知我了﹐所以我就將那些和文學無關的帖子重貼在相關的版塊和論壇了。至於原本的帖子為甚麼沒刪﹐是因為它們許多都有「無邪」專到我版下騷擾和挑釁的事證。所以﹐我雖然有將那些算是證據的帖子存證了﹐但我並沒有刪﹐就是這個原因。

(我不會能刪卻不刪的﹐因為我若是將相同的文章不斷的貼到不同的版﹐祇是表現出我沒看清楚就亂貼文﹐甚至有灌水的嫌疑﹐而我本身﹐就很看不起這種人﹐所以你們根本是想太多﹐而且是錯判我了。)


麻烦楼上先读完楼主的解释。人家不删重复的帖还不是为了存證你那挑畔性侮辱攻击性的帖子。亏你还好意思…… 单单是这个问题,就让人没法理喻。
说到启发,你的文不是更加无益吗? 拜托,不要再制造笑料。我们会忍俊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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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摆在眼前。只要搜寻帖子,就能发现楼主重复的也只有2帖。一是什么英國星光大道的傳奇,另一个是蘿蔔(汁)vs 蘋果(汁)。这个我读过,不再实习版主的确曾给予建议换去不同版位。

然而事实是我们可以见到,总共有8个帖的最后留言,是无邪这无聊家伙的挑畔杰作,另外有两个是无邪幽魂。而这仅仅是最后留言的数目,到底这个白撞没有建设的家伙,在她多少帖里留下多少挑畔与找茬的帖呢?
到底版主纵容了这代号多久,我无从得知。后来,也不是猫的投报,而让版主采取行动。而分身的做法,是容许的吗?这一点我一直好奇,想问版主。

说到不可理喻。版主的不理世事的态度,以及无邪的举动,这一些就不是更足以让人觉得不可理喻,甚至不可思议的吗?

说到你第一段关于必要与否,我同样可以问你,你发言是必要的吗?为什么你要发言呢?你哪一些无谓的言论,有必要”放“出来吗?
这是同样的道理。
关键的问题并不是为何要发言,或一帖一文,而是发言是被禁止的吗?一文一帖是被禁止的吗?答案是否决的。

禁锢别人的自由,然后问你为何要罢食呢?你为何要穿黑衣吗?你为何要公平民主呢?你为何要自由呢?你为何要三权分立呢?你为何要反对呢?有这必要吗?这是固步自封的另一种迷思。质问及质疑别人为何应该拥有的自由、权利,仅是一种诡辩、混淆视听的方式,这全然不代表合理。反而应该问的是:为何不能穿黑衣呢?不能罢食呢?不能自由聚会呢?不能争取自由、权利、公正呢?

若一文一贴是被禁止了。那正确的问题是:
为何不能拥有一文一帖的自由呢?

[ 本帖最后由 灰色 于 2-6-2009 01:2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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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009 01: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解决方案是为了准备台阶吗?要这样想我也没辙了。
基本上论坛的一些限制,比如不可重复发帖,和鼓励减少一文一贴,主旨想必不至于严重到要限制言论自由,只不过是很简单的节省空间,方便浏览而已。
这点,layzicfish也有提到,可是这个解释,始终就是被无视。
好吧,如果要说“来论坛发言还要顾及技术问题?”,那我也没辙了。我不是要撑论坛撑到底,但我从第一次被某版块某版主提醒把短时间内回复的帖子整合之后,就默默地认可节省论坛负担是所有会员的义务…………
由于猫猫猫的部分文章的确找不到适合的版块(好吧,要说“堂堂大马最大的中文论坛却没有全面的版块”我也没辙),所以,退而求其次到“个人空间”去发表,真的那么委屈?如果这么说的话,那么部落个也变成一种很委屈的存在了。
基于句版并没有做出任何公开解释,我看我也说到这里为止就好了。

ps: 无邪幽魂,我想也不需要明言我如此提醒你的原因了,请你尽量不要再把问题扩大。


——————————————

ps:到个人空间发表是第二个选择,所以可以说是退而求其次,该退的时候就退,到底有什么问题?

[ 本帖最后由 不再嗥月 于 2-6-2009 01:2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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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009 01: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不再嗥月 的帖子

其实佳礼对于散文的定义的确需要句子版主出来阐释。
据我所知,除了籍文抒情外,议论、论述见解也是散文的一种方式。
退而求其次到“个人空间”去发表,确实是引人诟病的说法。尤其是由版主的身份而言。
这样倒不如……

说到节省帖子。我实在觉得这样更说不过去。对于该删除的灌水帖却留着不删,即使楼主已经私下通知。希望句子版主也许可以回复一下,给予灌水的定义,以及他令人生疑的立场。

一文一帖的,显然不止是她。若版主真的有意清理版位的”门户“,我倒会拭目以待。

补充:不再,我可以理解鼓励不以一文一贴发帖的理由。然而,那是没有强逼性、善意的鼓励,并不足以至成为被扣分,或被移除的理由。毕竟说到尾,不这样做,也没什么犯规,只是方面读者阅读以及管理而已。论坛的最初目的是交流,与其劝人放在个人空间,那何必来佳礼论坛,外面那么多部落格。毕竟论坛真正的用途是会员交流,而非迁就管理。这跟政府与人民是一样的。

[ 本帖最后由 灰色 于 2-6-2009 01:2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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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2009 01: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layzicfish 的帖子

被人冤枉、受了冤屈﹐當然會激動﹐但我還是按照事實和道理作出理性發言。

而我如果並不瞭解情況﹐又要如何發問?更不可能知道要問些甚麼問題(由此可見你可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而且是非觀念和判斷力都有問題)。

而我並沒有說我一來到論壇或某個版塊﹐相關版主就要來給我說明一些明文規定的版規和隱而不見的隱性版規。我要求的祇是版主至少應該要警告﹐對於屢勸不聽的才對其採取行動。

還是你們怕會員會去到我的網誌看到我一些沒有發在佳禮這裡的一些新文章﹐就如我網誌最新的文章???但我相信﹐事實如何﹐你們自己最清楚﹐不用在這裡再多說甚麼了﹔如果一個人自己心中有不可告人之事﹐你認為這個人會承認嗎?所以﹐我想我再問也是多餘的﹔如果沒有﹐那問心無愧就夠了﹐我就是如此。

而我的發言﹐也不是針對兩位實習版主﹐因為扣我分和移我帖的並不是你們﹐就如你們自己也說:你們雖然不明白也覺得蠻驚訝的﹐但畢竟你們沒有過問的權力﹐我奇怪的祇是:為何身為當事人的句子版主自己不出來說話﹐卻是由並非執行者和當事人的你們出來說話(可別對我說句子沒看到﹐從所發生的事﹐可以知道他巡我的帖子巡得可勤了﹔就算他沒看到﹐你們看到也應該會跟他說和通知他)。
還有另一位版主NetLover﹐我更是從頭到腳沒有見過他﹐包括當初因為無邪的事短消息給他幾次﹐他也沒有回覆我﹐更沒有採取行動(根據句子的說法﹐無邪被貶成乞丐﹐是他採取的行動)。

也謝謝「灰色」的發言﹐而「灰色」有權代表他自己說出他的想法﹐並且是根據道理和事實理性發言﹐所以我不會認為他是要放大指責或把問題擴大。

最後﹐我想說的事:我被扣分和移帖的事﹐我已作出說明了﹐如果對方還是要維持原判﹐那個扣分和移帖的恥辱﹐不是在我身上而是在扣我分和移我帖的人身上﹐因為公道自在人心﹔犯錯不可恥﹐知錯不改才可恥。

而我之後若要在文學廣場貼文﹐我就按照版主扣分和移版的理由以及我所承諾過的貼文﹐看看版主是不是又會找出“新的理由”來扣我的分和移我的帖﹐或是還會不會有“新招式”出現﹐大家就會知道事實為何了。

並且﹐關於這件事﹐我往後也不想再發言了(但其他想發言的人可以繼續發言﹐除了那個無邪之外)﹐因為願意講道理的﹐自然會願意聽道理﹐不然﹐說再多都是多餘的。我的想法和申訴甚至是一些良性的建議﹐我都已經說得很清楚了。至於別人要不要接受﹐是別人的事了(可見:也不是說出良性的建議﹐別人就會接受的)。

也難怪有人說最骯髒的地方﹐反而是一些別人以為是最乾淨的地方﹐就比如:文學界、教育界和宗教界(我曾是報館編輯和老師﹐我爸爸曾是校長﹐我也是基督徒﹐所以我可以說是蠻清楚的)。而我並不是說文學廣場髒﹐我祇是有所感嘆而已。

但我今天卻也因此有感而發、得到了一些靈感﹐所以不能說是毫無收穫——
無立法﹐要如何執法?
不知法﹐要如何守法?
不知者﹐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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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009 03: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貓貓貓 的帖子

其实我并非在为谁说话。
我只是觉得有些事情,是看不过眼的。
同样的,我对于你一些语气性的指责,也同样看不眼。比如什么妒忌之类的,”所谓按照事實和道理作出理性發言。“ 是充满争议的。

放大指責或把問題擴大,我相信不再所指的不是说我。
不了解情况,为了争口气。而作出各种偏见的指责,是很容易产生误解的,
若是那么做,就和你批判的版主没什么分别,因为很可能句子版主也没搞清楚状况,被一些情绪以及偏见蒙蔽,而作出判断。
我同样也是对版主以及那家伙有微言,(不止微言)也不否认也充满了偏见。

针对你的『不瞭解情況﹐又要如何發問?更不可能知道要問些甚麼問題(由此可見你可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而且是非觀念和判斷力都有問題)。』

在下确实不苟同。未必是不知者无罪。
但不了解情况的当儿,希望句子版主可以出来厘清事实。免得我们在盲人摸象。
懒惰鱼说的重复帖,的确有这规则。虽然你只是重复了那两篇,移除扣分的也并非那两篇。既然入你所说。扣你分的并非她们。何必纠缠在口角语气用事的争辩中。你这也何尝不是只是扩大问题,放大指責?而且也不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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