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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 『奸詐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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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mate 送手机,,,megamate 送手机,,,昨天看到报纸有打广告,,,,MEGAMATE 电脑店,五月7号到31号,,在怡保的四间分店,每天都会
送20部手机给首20名客人,先到先得,不用买任何东西,只要你来参观我们的店,就送你。。。。。
结果......去到的时候.......
我问他们是不是有手机送,,他们就说有啊,但是你要先签了这个CELCOM的台先,我们才会送给你,,
我就问他们:你们在广告上不是说明不用买任何东西,没条件就送的吗??
他们就说:是不用买东西啊,只要你签这个台就可以了。。。:@ :@ :@
气死我了。送不起就不要送嘛,用这种手法骗人,浪费我们的时间。。以后谁还会光顾你们。。。
请问一下。。。。(((他有犯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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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2009 09: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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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旁有写 term and condition。。看到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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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9 10: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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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犯法。
就算是普通买卖,也算是合约。
在合约法里面,广告是属于Invitation to treat (案:carlisle v carbolic smoke ball)
而你到了店面,要买一件物品算是offer。
然后店家接受,才算是acceptance。
你最多能够说的是misrepresentation,不过也是很牵强。
法律来说不能够做什么。但是你可以向贸消部投诉。
在合约法里,Invitation to treat没有任何的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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