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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翼鳥可以飛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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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裡的專一﹐是可能還是不可能?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能夠實現的理想還是不可能的痴人說夢?
看看現在的兩性關系和日漸上升的離婚率、家暴案…,似乎是「不可能」較可能、痴人說夢的成份多一點。但為何﹐在熙熙攘攘、吵吵鬧鬧、大難來時各自飛的怨偶中﹐仍有一些有情人能在彼此深深的凝視中﹐和對方從開始走到最後?
有人花心的藉口是「新鮮感」或「調劑」﹐變心的藉口是「尋找更好的人」﹐卻沒想到最需要‘保鮮’(腐敗的個性和行為)、成長和變得更好的﹐是他自己。而且﹐如果只有外表的吸引,再熱烈的愛情久了﹐也會變得索然無味,變心也成了遲早的事。因為再漂亮的人,看久了﹐也就不過是兩個眼睛一個鼻子和嘴巴(所以一些男人婚外情的對象﹐有時和他的妻子比起來根本就差了一條街﹐卻因勝在有‘新鮮感’﹐所以才‘勝出’)。
為何會這樣?這和人身心靈的構造有關 —— 人的眼喜新厭舊﹐但人的心卻念舊長情;引爆愛情的﹐很多時是人的眼,但維繫愛情的﹐卻是人的心;每個人都有眼﹐看得出美丑﹐但卻不是每個人都有‘心’(真心、內涵、靈魂…)。
不斷更換伴侶的人,如果在內心深處﹐仍渴望尋找到真愛或一個真正的伴侶,就如在沙漠求水、海裡撈月的人一樣 —— 用錯的方法、往錯的方向﹐去尋找自己想要的。最終只會帶來失望、絕望或更大的不滿足,像口渴的人喝鹽水一樣,只會越喝越渴。到最後不是放棄,就是更用力的用錯的方法、往錯的方向去追尋。到最後,也許會渴到連‘毒藥’(一夜情、婚外情、畸戀…)也照喝下去,等于玩火自焚。
而靠不斷更換伴侶來獲取新鮮感的人,其實也同時不斷的失去和重新開始,永遠沒有真正的安全感和親蜜感。而且他換新伴侶所得到的新鮮感﹐也永遠快不過他需要不斷尋找新對象的渴求(‘變種’的「不安全感」),沒有一個新伴侶對他來說是夠‘新鮮’的…
但相愛又相守的伴侶﹐卻能靠着彼此不斷的成長來維持新鮮感,同時又能擁有穩定感情所帶來的親蜜感、安全感和越來越好的溝通與互相了解。所以有內涵、彼此真心相愛、不斷成長的伴侶,常能情人眼裡出西施﹐甚至越看越有味道。
最重要的是﹐我們能給所愛的那個人最好的禮物,其實就是一個更好、更懂得愛也更懂得被愛的自己。這樣的自己,受益的不只是對方,也是自己 —— 這就是愛情中所謂的「雙贏」(愛情裡並沒有所謂的勝與敗、征服與被征服 —— 那是劣質情愛才有的情況)。
珍惜的心、珍惜的手、珍惜的眼,是我們最大的財富,因為它們可以讓我們看到我們有多富有。
珍惜的心:為所擁有的感恩
珍惜的手:把握手中的幸福
珍惜的眼:無論對方外表如何改變﹐都能在改變中仍看到對方那最初的容顏
沒有它們,我們只會看到自己有多貧窮﹐無論擁有多少,都只看到自己的不足和沒有擁有的;不是在于還能擁有多少(多少個情人、多少段戀情…),而是在于珍惜你已擁有的 —— 眼前的這個人、這一段感情。
我們可以有遠大的理想﹐同時又有感恩的心;理想可以讓我們飛得很遠很遠,而感恩的心可以讓我們看到自己從哪裡開始、飛了多遠、擁有多少。在愛情裡也是如此 —— 把每一次戀愛都當成最後一次,就會懂得付出;把每一次相處都當成最後一天,就能學會珍惜 —— 比翼鳥﹐其實可以飛很遠很遠…
原文網址:http://blog.udn.com/fyjen/124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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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2009 08: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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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 打個哈欠 所謂文如其人 散文不是隨便寫寫就好了 小説語言可以通俗 可散文卻不行 因爲散文象徵你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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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4-2009 01: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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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无邪 于 22-4-2009 08:52 PM 发表 
哦哦 打個哈欠 所謂文如其人 散文不是隨便寫寫就好了 小説語言可以通俗 可散文卻不行 因爲散文象徵你的人
我相信絕對有比我更精彩的文章﹐
祇是不知為何你不去閱讀那些你認為精彩的而來閱讀我這些你認為“無聊”的文章﹐
並且還很奇怪的讀了不少﹐甚至還寫了蠻多回應的? ^^
所以﹐我想應該不是我文章的問題﹐應該是你沒睡好。
而沒睡好﹐視力、腦力、判斷力、語言能力等通通都會出現問題。
所以我想你還是先去睡個好覺再來閱讀文章、說話、做事…﹐會比較好一點。 ^^
另外﹐你說『所謂文如其人 散文不是隨便寫寫就好了 小説語言可以通俗 可散文卻不行 因爲散文象徵你的人』﹐但請原諒我沒聽說過這樣的話﹐不知是哪位大文豪說的?
如果是那些連說幾句話都說不好的人﹐那大家就不必放在心上了﹐因為根本是瞎子教人看路、和尚教人梳頭﹐笑話而已。 ^^
但我倒是聽過和認同「文如其人」這句話。
而從你短短幾句話都說不好看來﹐這句話的確是至理名言。
沒錯﹐的確是文如其人。 ^^
[ 本帖最后由 貓貓貓 于 5-5-2009 12:38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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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2009 09: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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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猫猫。文如其人。很多人都知道。后来那些话,是我小小的阐发。抱歉哦。我希望你能原谅我一时失言。呵呵。你很强了啦。能够写很多文章。不过要受过适度的刺激,文章才会猛进。希望我的意见不会伤害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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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6-4-2009 03: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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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无邪 于 24-4-2009 09:29 PM 发表 
猫猫猫。文如其人。很多人都知道。后来那些话,是我小小的阐发。抱歉哦。我希望你能原谅我一时失言。呵呵。你很强了啦。能够写很多文章。不过要受过适度的刺激,文章才会猛进。希望我的意见不会伤害你。
沒問題﹐我本來就不像一些愛針對別人的人﹐而我同樣也祇是針對你的回帖告訴你一些事的道理而已。
但我並沒有很強﹐多也不代表好﹐這是事實﹔比我強的人何止千萬﹐但我不會因此見不得別人好﹐希望你也如此。
刺激也的確是需要的﹐就是那些我所謂「正面和善意的批評和指教」﹐而它們絕對不會是傷害而是成長的養份和動力。至於其他的﹐我不會去在乎也不會放在心上﹐所以我是不會因此而受傷的﹐你多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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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9 08: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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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你的文章好像中学生写的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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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9-4-2009 03: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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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09 09: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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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说过,小孩是最大的,办神的事情要成熟,不过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要像小孩那样不攻心计。ok?我不知道你赞美我还是讽刺我。我也不想知道。也许你说话才是没有根据呢。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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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5-2009 05: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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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无邪 于 30-4-2009 09:40 PM 发表 
耶稣说过,小孩是最大的,办神的事情要成熟,不过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要像小孩那样不攻心计。ok?我不知道你赞美我还是讽刺我。我也不想知道。也许你说话才是没有根据呢。哈哈
你想繼續語無倫次就繼續吧﹐對於語無倫次的人﹐我沒甚麼好回覆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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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9 08: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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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谁都知道你是基督徒啦。是你要透露的。所以我才凡事都从圣经真理的角度来开导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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