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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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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09 12: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伤人没罪?严重伤人也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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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09 12: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留下眼镜 于 15-1-2009 10:50 PM 发表
由他去,给他入监狱,给全部年青人一个教训。

不惩罚他的话,改天叶新田会被刺。


趕快回去火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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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09 12: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猫仙人 的帖子

何必以馬甲示衆?自唱自和那麽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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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09 12: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对付十恶不赦的人,对于初犯者会轻判的,

杀人又如何等同于打人?(楼上的例子不是很好,可以换过别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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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1-2009 09: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同學們……”
禮堂臺上,蒼老的嗓子念出預先寫好的稿子。
臺上臺下,與會成員穿戴袍子正襟危坐。
鎂光閃閃,無冕皇帝努力嗅出隱藏的火藥味。

(緩·步··臺)


“哎呀!”

忽地一拳,青衣人瞬間消失。
留下愕然的群眾。

  聲

    、


      譴


        責


          聲


            、從禮堂喧嘩到媒體……


戰火沒有消失,
只是換了新的媒材……



一連數日,大家都在熱烈討論拳擊事件。有者譴責暴力、有者大聲叫好。對錯、應否、何人……你我他都在詮釋這一拳頭。

打人對錯,已非我所欲探討的范圍。我比較在意的是,我們怎麼做?

許多同學在譴責行兇的校友,因為那已經影響了學校的名聲,自己的臉面。但拳頭已經揮了,無論那位校友是入獄還是沒事,但自己的路還是要自己走,對不對?

這事件對學校的名聲造成怎樣的影響,相信大家也心里有數。學校的評價再怎麼負面,總不至於到谷底。畢竟一個人的拳頭,不能代表全校的人品,更不能說是學校教育的失敗。就好象我們的畢業生當選議員,也不能代表全校同學都會“為民請命”,更不能說學校教育很成功。學校的教導如何,有賴許多畢業生以及在籍學生的打造。

這次的事件,對本校來說是個危機,也是個轉機。如果大家有留意,這次事件也上了其他語文的報章。令許多不熟悉華教的華人以及友族同胞都認識了DJZ開辦的學院。當然,他們的第一印象就是揮拳。相較以往,本校的名聲僅在華教圈子,許多人不認識本校。可是這事件,新紀元的名聲已攤開在大家眼前。外界對本校的認識,相信還是來自我們的畢業生以及在籍學生。如果本校畢業生,在籍學生的表現差勁,拳擊事件只是附加的負面分數。但如果我們的表現令外人贊賞,這刑事案件卻又能影響我們幾何?


在校友方面,除了當選的幾位議員,我們尚有優秀校友在各自領域努力的發光發熱。隨手拈來,中文系的邢學長就出版了至少一本文集,中文系同學想必認識;商學系魏學長(在下好友)在公司成績非凡,短短數年已是經理級人物。其他表現優秀的校友,族繁不及備載。只是他們的表現都限於該領域,未為全國人民所熟悉。相信給予時日,他們有更上一層的表現。


在籍學生,因為半年有余的風波沖擊,想必對華教有更進一層的認識。并非只是嚷嚷這風波如何讓自己沒臉,或者選擇退學轉校,即可與問題無關。要如何應對風波所帶來的影響,是同學們必須學會的功課。除了思考華教的內外危機以及盲點所在,對自己的學業投以十足心力,也是對得起自己對得起學校的方式。

(對於林學弟,我寄以祝福。這事情或多或少都給其人生一定沖擊,相信這事情會給他不一樣的人生體驗。)

[ 本帖最后由 明越 于 15-1-2009 09:25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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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09: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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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10: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他去,给他入监狱,给全部年青人一个教训。

不惩罚他的话,改天叶新田会被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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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11: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留下眼镜 于 15-1-2009 10:50 PM 发表
由他去,给他入监狱,给全部年青人一个教训。

不惩罚他的话,改天叶新田会被刺。


你回去抓你的鱼,请勿到这里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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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009 1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留下眼镜 于 15-1-2009 10:50 PM 发表
由他去,给他入监狱,给全部年青人一个教训。

不惩罚他的话,改天叶新田会被刺。

嗯,说得好!
难道法律定来干嘛呢?!
此青年应接受教训,一句“对不起”就能解决事件吗?
正如难道杀了人,一句“对不起”就能算吗?
此事件闹得如此局面,林肯智是否要承担责任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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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09 12: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留下眼镜 于 15-1-2009 10:50 PM 发表
由他去,给他入监狱,给全部年青人一个教训。

不惩罚他的话,改天叶新田会被刺。




他如果厚颜留着不走,继续搞风搞雨。。。迟早被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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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09 05: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留下眼镜 于 15-1-2009 10:50 PM 发表
由他去,给他入监狱,给全部年青人一个教训。

不惩罚他的话,改天叶新田会被刺。



walao.......你以为叶博士是国家领导咩?自古以来只有伟大的领导级人物会被刺而已,叶博士还没有到达那个境界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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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09 06: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定福庄 于 16-1-2009 05:44 PM 发表



walao.......你以为叶博士是国家领导咩?自古以来只有伟大的领导级人物会被刺而已,叶博士还没有到达那个境界吧?哈哈哈~

他的例子当然不对,但也从中带出了一个讯息:姑息养奸的话,以后有类似纷争的时候,他们会以这次的案件作为前科,合理化以后所发生的暴行!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我国法律漏洞有几多,那毕竟还是法律。法外情,不是华社诸公所能决定和干涉的,包括沈慕羽。请把权力交还给法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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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09 07: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tte3948 于 16-1-2009 06:46 PM 发表

他的例子当然不对,但也从中带出了一个讯息:姑息养奸的话,以后有类似纷争的时候,他们会以这次的案件作为前科,合理化以后所发生的暴行!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我国法律漏洞有几多,那毕竟还是法律。法外情 ...



当然,我一直都是认同把判决的权力“交还”予我们的司法机构。

我之所以用“交还”,因为我察觉有些人很喜欢霸占着这个原本就不属于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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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09 08: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他去,给他入监狱,给全部年青人一个教训。"

你讲出了叶XX的心声,他知道了会很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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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1-2009 09: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對於學弟的遭遇,我覺得同情。
我也了解大家聲援林學弟的心情。
從表面來看,
林學弟僅僅為一20出頭的年輕人,亦非皇親貴族。
被揍一拳的葉主席畢竟是見過風風雨雨的老人,
從地位、財力、知識來看,
比林學弟超越不知多少。
他要怎樣去處理傷害他的人,
接受道歉也好,堅持提告也罷,
非常容易且對自己都有好處。
反而林學弟,他沒有一樣是可以超越葉主席的(除了年輕魄力)。
在這樣的情況下,
不管是鋃鐺入獄,還是獲得葉主席的諒解,
拳擊一事自此如影隨形,不易擺脫。
所以,他是絕對處于劣勢的。
這也難怪許多人都希望葉主席高抬貴手,
畢竟一個年輕人對葉主席沒多大的殺傷力。

說到這里,許多朋友都會說難道我們就容許私刑容許暴力?
我的看法是不,畢竟傷害他人為社會所不容。
從社會的輿論就足以看出群眾的底線,以及教育、文化。
我比較在意的是,
當我們對一個年輕人如此苛責的時候,
我們是否也以如此標準對待他人?
同樣是傷害他人者,
我們是否都給予寬恕、或者給予相等的指責?
說原諒容易,說反對暴力也容易,
可是我們真的那樣做嗎?
如果受到傷害的是自家人,是否可以說一聲原諒即可?
如果揮拳的是自己的親人,是否人前人後都說我反對暴力?
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才是考驗的時候。
要怎麼面對受害人,或者加害人,
不是簡單的原諒、嚴厲的譴責即可啊!
我們要做的,是後續的工作。
(彌補裂痕,平息風波,振興新院)
那才是對雙方,對自己都影響深重的事!

[ 本帖最后由 明越 于 16-1-2009 09:2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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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09 09: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明越 的帖子

不如反过来说,若嫌犯不是新院毕业生的话,那些同情他的人的标准会一样吗?
社会上还有更多比林姓同学更有打人的理由的嫌犯,怎不见有新院生或华社去探讨那些嫌犯犯罪的因果?
就因为他是新院生,所以标准就不一样?若没有不一样,那怎不去声援那些更应该声援的对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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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1-2009 10: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tte3948 于 16-1-2009 09:52 PM 发表
不如反过来说,若嫌犯不是新院毕业生的话,那些同情他的人的标准会一样吗?
社会上还有更多比林姓同学更有打人的理由的嫌犯,怎不见有新院生或华社去探讨那些嫌犯犯罪的因果?
就因为他是新院生,所以标准就不一样 ...


這就是問題所在,
大家都把林學弟的事情放大來看。
可是如果面對其他類似事件,
我們是否依然以此刻標準論斷?
嚴聲譴責者,當揮拳者與自己非常親近時,是否依然狠下心來?
高呼原諒者,當受害者是自己親人時,是否輕易原諒揮拳者?
這值得我們再三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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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09 10: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tte3948 于 16-1-2009 09:52 PM 发表
不如反过来说,若嫌犯不是新院毕业生的话,那些同情他的人的标准会一样吗?
社会上还有更多比林姓同学更有打人的理由的嫌犯,怎不见有新院生或华社去探讨那些嫌犯犯罪的因果?
就因为他是新院生,所以标准就不一样 ...



人永远都是有双重标准的啦!所以还是那一句话,这个时候理性比什么都重要。

如果林同学连这样来打人都不能算有罪,那么以后的世界还得了啊?是不是以后的人就可以拿枪去餐厅扫射了咯?当被扫射身亡的受害人家属哭哭啼啼的时候,我们也可以叫他不要采取法律行动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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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09 11: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明越 于 16-1-2009 10:06 PM 发表


這就是問題所在,
大家都把林學弟的事情放大來看。
可是如果面對其他類似事件,
我們是否依然以此刻標準論斷?
嚴聲譴責者,當揮拳者與自己非常親近時,是否依然狠下心來?
高呼原諒者,當受害者是自己親人 ...

嗯。。不错。所以,为了以示公允,不妨碍司法为准。让嫌犯接受审讯了再说。希望维护他的朋友们不要再说他只是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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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09 07: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觉得,真正要维护林学弟的做法是,劝告他亲自打电话给潘永忠或者莫顺宗,说他想道歉,可否安排。

另外一个做法最好,也最能让大家看到诚意的就是:把道歉的信函发到国内各个中文报馆,网络媒体,或者电台。

问题是,到今天也都是孙老师在说学生要道歉,学生想道歉。学生自己究竟愿不愿意,要不要,想不想,也全都是孙老师在说,学生一点反应都没有,也没有采取道歉的行动,学生家长更是。

因此,想道歉的话可以用媒体把道歉信息传达出去,一方面不需要苦了孙老师一直为学生做道歉声明,另一方面也让大家看到林学弟的诚意。

[ 本帖最后由 定福庄 于 17-1-2009 01:45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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