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闻:
为什么我会这样建议,因为我们在杭州时,应该是该市有发生命案。
所以所有的旅店宾馆都被公共安全局安装上LCD显示器,播放嫌犯/匪徒的脸特征以及简介。
就连我们游客都可以轻易知道。
火车上,火车内部的警察会拿着特殊PDA,扫描每个人。(比马来西亚的先进)。
而我想,我们现在的报纸。每每刊登被逮捕的嫌犯,
就连身上都能够削出子弹枪支铁剪刀剑。
但他们脸上还是打上马赛克!
这点我觉得,我们媒体很无智!
到底是 我们百姓的人命及社会安全重要,
还是匪徒的肖像权重要?
公布匪徒照片会 "污辱" 匪徒?!
就是上报纸的嫌犯,
我认为
应该把嫌犯被警方逮捕时
匪徒的陋相完全加大
刊登在各个报纸上!
如果这样公布匪徒照片 = 污辱?
公共社会安全 媒体报纸又代表什么?
警方很多时候都是 把匪徒关关几天 几个月 就放人。
到时匪徒继续干案,媒体之前的马赛克,
我们百姓就连匪徒的长相都不知道!
那么报纸媒体
就是坚决帮助匪徒庇护!
就是庇护匪徒的一分子!
在这里我想请问
星洲日报
国际时报
诗华日报
联合日报
Eastern Time
Borneo Post
你们在处理
匪徒 / 嫌犯
的照片时
你们编辑部是维护匪徒
"不让匪徒受到污辱"
还是先考虑到社会
公共人民的安全意识?
让人民知道多一点!
等到有一天匪徒走到你们身边
都没有人知道那个就是匪徒
因匪徒是受媒体马赛克保护
[ 本帖最后由 superDog 于 19-4-2008 03:33 PM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