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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吸血鬼)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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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吸血鬼爵位解释
总体来说国外的吸血鬼与中国的僵尸类似,不同的是中国判断一只僵尸的强弱是根据其存活的时间,例如万年僵尸比千年僵尸至少厉害10倍吧.国外的吸血鬼则是通过吸血鬼的爵位来断定.在这里呢,又牵扯到了国外皇室的关系,因为吸血鬼有纯种和变异两种,简单来讲纯种就是皇室成员,变异就是被纯种咬过的.
因为吸血鬼的源发地在欧洲,但欧洲每个国家皇室等级,爵位,称号都不相同.所以在这里我仅列出英格兰的皇室爵位.相信对于玩家起名字,建立公会,设定头衔会有所帮助.
以下顺序由低到高,爵位根据性别不同也有所不同,称呼分为口语与书面语两种:
爵士
Knight 口语名首加 Sir 书面语名首加 Sir
Lady 口语名首加 Madam 书面语名首加 Lady
准男爵
Baronet 口语名首加 Sir 书面语名尾加 Bt.
Baronetess 口语名首加 Madam 书面语名尾加 Btess.
男爵
Baron 口语名首加 Sir 书面语名首加 The Rt Hon The Lord
Baroness 口语名首加 Madam 书面语名首加 The Rt Hon The Lady
子爵
Viscount 口语名首加 Viscount 书面语名首加 The Rt Hon The Viscount
Viscountess 口语名首加 Viscountess 书面语名首加 The Rt Hon The Viscountess
伯爵
Earl 口语名首加 Earl 书面语名首加 The Rt Hon The Earl
Countess 口语名首加 Countess 书面语名首加 The Rt Hon The Countess
侯爵
Marquess 口语名首加 Lord 书面语名首加 The Most Hon The Marquess
Marchioness 口语名首加 Lady 书面语名首加 The Most Hon The Marchioness
公爵
Duke 口语名首加 Lord 书面语名首加 Your/His Grace
Duchess 口语名首加 Lady 书面语名首加 Your/Her Gra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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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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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的时代
十八世纪时吸血鬼的黄金时期,1710年瘟疫再度流行,东普鲁士深受其害,当局为了消除人民的恐惧,或者说他们也和民众看法一致------瘟疫的罪魁祸首是吸血鬼,当局采用了许多骇人听闻的手段,比如把一座公墓里的坟墓全部打开,看看哪些人的尸体没有腐烂,好,它就是吸血鬼,最著名的案例有以下两个:
一个名叫Pierre Plogowitz的农民在1725年死后变成了吸血鬼,在kilova这个村庄里兴风作浪,致死八人。另一个名叫Arnold Paole,它被控造成Medwegya村的大量人口牲畜死亡,这两个案子都轰动一时,第一个案的报告今天存放在维也纳档案馆,其中有一个词 “vanpir”是第一次在文献里出现,这就是吸血鬼名称的由来。第二个案子的影响要大的多当局与1731年12月开始着手调查,由军医 Fluckinger作笔录,并交给Heiduques连队的几位军官和医生签名后以《见闻与发现》为题呈送贝尔格莱德法庭,并于1732年正式发表印行,该书的影响甚至传到了凡尔赛,法王路易十五要求黎赛留公爵(Richelieu)把案件的正式结果写成详细的报告呈给他,之所以如此轰动,欧洲的媒体功不可没,其中《拾穗者》杂志在1732年3月3日的那一期中出现了vampyre,这是法语中第一次出现吸血鬼这个词。
全欧洲都被这两个案子吸引了,许多人借机出版了大量的小册子,实际上,从前也有相关的著作,其中不乏一些逻辑清晰,论证严谨的作品,比如1679年出版于莱比锡的《死者咀嚼现象之历史与哲学》,作者Philip Rohr,该书把在坟墓中咀嚼的现象解释为魔鬼附身,这一观点在当时得到许多人支持,1728年,莱恩夫特也在莱比锡出版了一本《随意在坟墓里咀嚼的尸体》对Rohr大加驳斥。及至这两件案子发生后,较为著名的有1732年Christian Stock的《论吸血的尸体》和1732年Johann Heinrich Zopf的《论塞尔维亚的吸血鬼》。鉴于这些小册子大多以耸人听闻而招徕读者,于是一些宗教理论家就出来纷纷撰文立说,以正视听,以注解圣经而闻名且身为 Senones修道院院长的Dom Augustin Calmet神父写了一本驳斥这些小册子的书,名字极其冗长:《论匈牙利、摩尔达维亚等地的附体鬼魂、被开除教籍的人、吸血鬼或活尸》,但由于该书中列举了大量相关例子,所以几乎可以当作一本轶闻录来看,比较著名的还有意大利佛罗伦萨主教Davanzati所写的《论吸血鬼》以及教皇Benoit XIV(本笃十四)在他的著作《天主赐福和圣人列福》中在第四卷中谈到了吸血鬼并持否定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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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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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古拉伯爵Earl Dracula
「我看见伯爵,他躺在地上的箱子里。当箱子从车上扔下去的时候,有些木头碎片飞到了他的身上。伯爵脸色惨白,犹如一尊蜡像。他两眼通红,露出我很熟悉的复仇目光,可怕至极。我注视着他时,他瞥见了夕阳,充满恨意的眼神中竟现出一丝胜利的光芒。这时候,乔纳森大刀的寒光一闪而过。我惊叫一声,看着刀砍断了伯爵的脖子。莫里斯的利刃也同时刺中了伯爵的心脏。这是一个奇迹!没错,就在我们眼前发生。转瞬间,伯爵的身体整个化成灰烬消失了。」---------史托克《德古拉》第27章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残存至今最有影响力的歌德式小说,就是史托克集大成的吸血鬼之作德古拉。(所谓「歌德式小说」是指偏离当时伦理教化的主流、爱好虚幻、异国风情、神秘等与世脱离的主题,并逐渐变成以「现在」(现实)作为背景,以表达人们对死亡世界的恐惧。)故事概述一名英国年轻律师在他的公司承办一起委托置产案,委托者是住在偏远的川索凡尼亚(Transylvania)的德古拉伯爵。他受托代替伯爵在英国购屋,并奉公司之命远赴川索凡尼亚洽商。他发现这个伯爵竟然是个长有獠牙、手掌有毛、并有驾驭野狼的能力、行动如蝙蝠的吸血鬼。德古拉伯爵以委托律师在英国购得一座荒废的旧古堡为开始,正式入侵伦敦。它先蛊惑美女露西,接着又魅惑美女米那,在许多人遭受到他的毒手后,终于被一位荷兰教授兼医师领导的一群青年律师和医师消灭,被吸了血即将变成女吸血鬼的米那也因此而幸免于难。在《德古拉》一书中的主角德古拉,在历史上是真有其人,他的全名(依罗马尼亚语发音)是弗拉德.则别斯.塔古拉(Vlad Tepes Dracula)。1431年生于今罗马尼亚的西基刷剌(Sighisoara)城。其父弗拉德.塔古勒(Vlad Dracul)当时被纳为"龙骑士"组织的成员,受罗马尼亚地区希其蒙(Sigisuund)国王任命为川索凡尼亚的总督军。据罗马尼亚语来分析? quot;塔古勒"来自"龙"的意思,表示被纳入龙骑士的尊荣,"德古拉"则是"龙之子"。后来罗马尼亚人将此字与"恶魔"做连结,是受当时在罗马尼亚境内的德国南部萨克森人用语影响。这些萨克森人到罗马尼亚境内躲避饥荒,行为不检,被德古拉施以极严厉的刑罚,故私下都如此称呼。当时龙骑士组织具有神圣的地位,由今德国境内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所创,目的在效忠教庭,使天主教徒免于土耳其的迫害。德古拉因其父的骁勇善战而获此名号,亦因此成为为多瑙河盼瓦拉其亚(Walachia)公国的公爵『弗拉德四世』(Vlad IV)。他的两个绰号除德古拉(龙之子)之外是帖普(Tapes:施以木桩之刑的人)。
据史书记载,1442年间弗拉德与其年幼的弟弟因政治因素被送往鄂图曼土耳其的首都君士坦丁堡作为人质,就这样待了六年。这段期间内,不仅是周遭充满敌意的环境,还相继传来其父与兄长被叛变贵族暗杀的消息。十七岁时他在土耳其苏丹的支持下,率军打回瓦拉其亚并夺回政权,上台之后第一件事便是整肃异己,手段苛酷,又用各种严刑峻法对待罪犯整饬国家,最有名的就是穿刺刑。弗拉德曾在多瑙河盼多次打败数倍于罗马尼亚军团的土耳其大军,解救自己的国家,成为罗马尼亚的民族英雄。在与人交战的时候,善用『奇袭战法』、『彻底的杀戮和掠夺』。真正令土耳其人感到恐惧的是1462年的战役,此战中弗拉德被盟友背叛退逃至首府,当土耳其大军追抵城下时,赫然见到开战时被俘虏的两万多名士兵,都被剥光了衣服示众,并被活活的穿插于长达一公里的木桩上环绕着城池。从嘴部或臀部刺进的棒子四处林立,乌鸦和秃鹰不断的啄食这些死尸,使周围弥漫着浓烈的腐臭味,仍然向前直进的土耳其军队,目睹这令人毛骨悚然的情景,莫不为之心胆俱裂,了无战斗意志只得撤离。对于在弗拉德公爵面前不愿脱帽的土耳其使者,他命令道:「既然不愿脱帽,那就让他永远脱不下来。」于是这名使者自头上帽顶处被打入铁钉。诸如此类的故事,阻退了强大的土耳其军队使得诸基督教国家免于回教国家的侵略。同时德古拉公爵见血发狂之名以不胫而走,因此『吸血鬼』的称号传遍欧洲。他最后死于布加勒斯特近郊战场,1476年冬,以己身微小军力在无外援之情形下与鄂图曼土耳其帝国大军战至最后一兵一卒。土耳其军队后来将德古拉的形体四分五裂,首级被远送至君士坦丁堡。在罗马尼亚境内的斯那可夫修道院中所供奉的只是德古拉的灵魂。它守护着罗马尼亚。弗拉德的暴虐行为,替当时的许多编年史家增加丰富的素材,把他写成一个传奇人物。现在,他的名字已与吸血鬼分不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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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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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的主要特徵
从18世纪开始,吸血鬼有了叁个特徵:一、吸血鬼是一个“附体的鬼魂”,而不是在空中游荡的幽灵,也不是魔鬼;二、吸血鬼夜间从坟墓里出来吸活人的血,以便延续还魂后的生命;叁、吸血鬼残害过的人,死后也会变成吸血鬼。
传说中的吸血鬼登上银幕后,形象有了少许改变,有些特点夸大了,有些则简化了。电影里,吸血鬼在镜子里没有映像,这不是吸血鬼共通的特徵。只有在属於日耳曼文化的某些地区,人们相信吸血鬼没有影子,所以也没有映像,因为映像和影子都是灵魂的象征,而僵尸是没有灵魂的。此外,银幕上吸血鬼的牙齿又长又尖,其实是小说家杜撰出来的形象,电影工作者为突显影像效果就采用了。“捕食性动物”不必接触到人,就能致人於死地;吸血鬼不同,它们通常不咬受害者,而从皮肤的毛孔来吸血。电影里,蝙蝠总是吸血鬼的化
身,原因可能是法国博物学家布封(Buffon)1761年时,把拉丁美洲一些吸牛血的翼手类动物chiroptera,又称蝙蝠)命名为吸血鬼。事实上,传说中的吸血鬼,能够变成蜘蛛或蝴蝶等各种动物,也能变成雾气或麦
。很多人以为,大蒜是对付吸血鬼的万灵丹,其实不然,只有在罗马尼亚一带才有这种说法。不过,吸血鬼倒真的只能在夜间出来,鸡鸣之前必须回到坟墓里去。吸血鬼害怕圣水,因为圣水是生命之源;它也怕圣体和十字架。归根结柢,用木桩扎进吸血鬼的心脏,是结束它万恶生命的最好办法,但电影终究只是电影,这一招并不是次次见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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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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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认吸血鬼?
从18世纪关於吸血鬼迷信的论着,以及19世纪相关的调查中,我们大致可以得出吸血鬼的主要特徵。不过,在欧洲不同的国家里仍有许多变种吸血鬼。一般来说,吸血鬼埋进坟墓几个星期後,体不会变硬,也没有腐烂。另一个特点是它的毛发生长异常,乱蓬蓬的眉毛连成一片,手掌也长出毛来。罗马尼亚的吸血鬼往往有一根长毛的短尾巴,遇到热气就会变粗,据说有了这尾巴,吸血鬼就有超自然的能力。在吸血鬼迷信甚嚣尘上的时候,为了辨别罪魁祸首,人们牵来一匹毛色纯黑或纯白的公马,让它奔驰在墓地上。这匹马从未交过尾,驾驭它的人也要是个童男。如果坟墓里有吸血鬼,马就会直立起来。坟墓附近的地面上若有小洞口,也是墓里有吸血鬼的证据,因为吸血鬼会化成雾气从这些洞口里出来。吸血鬼和女人结合後生下来的人,能一眼就认出吸血鬼。这种人在塞尔维亚叫作“旺比里奇”(vampiritch,或 vampirovitch),在波希米亚和匈牙利两地,它们则叫“当比莱斯”(dhampir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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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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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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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资料认为吸血鬼害怕的东西有很多,比如吸血鬼怕大蒜,圣水和木桩。这些传闻大多是不正确的。吸血鬼最害怕的东西是阳光。部分异能强大的吸血鬼可以对阳光具有微弱的抵抗力,但是没有任何吸血鬼能经受阳光的照晒。另外,高温对吸血鬼也有一定的克制作用,因此,吸血鬼通常都在夜间行动,因为白天的日光和高温都会严重的影响他们的思维和能力。此外,吸血鬼完全不怕大蒜和圣水。如果有人拥有极端强烈的宗教信仰,有可能用十字架暂时抑制吸血鬼,但是吸血鬼绝不会因此而致死。同样的,木桩对吸血鬼也毫无作用,但如果能用木桩钉住吸血鬼的心脏,可以令其暂时麻痹直到拔除为止。 实际上,吸血鬼本身并不是邪恶的,在一个人被初拥之后,他通常还会保留着自己的人性。这些人会认为他们可以和从前一样,自由的行动和生活。但是同时,他开始害怕阳光,害怕高温。无法在白天出门。他会感觉到自己对鲜血的强烈渴望。他会发现自己必须靠吸取周围人的血液生活。这些思想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完全无法控制。逐渐的,他的思想行为方式就会得到改变。一个吸血鬼在最初会试图对抗自己的行为,但是本性最后会占据上风,他会逐渐习惯新的生活方式。最后,他彻底明白了自己已经不是常 人 他通常会远离繁华的地带,孤独的生活,不与任何人接触。由于他们本身的体质,他们不会衰老,他们会活在世界上目睹周围世界的变化,目睹他从前的亲人和朋友相继死去。而他只能日复一日的用鲜血和生命作为自己的食品。周围的人类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一些弱小的生物罢了,他们已经完全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尊重和爱护人类了。他们藐视人类,而且生出强烈的嫉妒心,最后,他们变成了恶 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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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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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的辈分阶级
在血族的世界中,辈份便代表地位以及能力的高低。当然,由于血族不会衰老,所以实际活过的年纪和看起来的年纪没有关系。
Childe是还未被介绍给亲王认可的吸血鬼,他们也未被自己的尊长(Sire)所释放。通常Childe是被当作儿童般被尊长照顾带养
Neonate是刚被引介给亲王的新进血族成员,但还未在血族社会中闯出名号。他们是最年轻的血族,当代的Neonate通常是第十叁代之后。
Anarch有些叛逆性极强的新进成员会成为叛乱之徒。他们会因为叛乱的作为,而受到长老们的注意。但是他们不可能进入正式政治运作之中
Ancilla新进成员经过五十至一百年后,只要奉守诫律传统,便可能受到长老们的关注。他们虽然还很年轻,但是已经具有相当的能力。这是进阶至长老的中间阶段
Elder长老们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他们拥有强大的能力,多半已在血族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掌握了相当的 权力
Methuselah这是传说中的血族,他们活了一两千年之久,算是第四或第五代的血族。据说他们的身体在长年的岁月中,产生很大的变化。然而很少人确定他们是否存在,毕竟经过如此漫长的岁月,就算是不死之躯,也可能因为疯狂或厌世而毁灭。如果真有存活至今者,也必然不问世事,不会加入任何组织。而且,无庸置疑地,他们绝对拥有十分强大的异能
Antediluvian他们是最古早的吸血鬼,并且可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一般传说他们是该隐的孙子(第叁代吸血鬼),没有人知道这是否只是传说,但可以确定的是,如果他们真的存在,而且介入了当代血族的事务,那么他们一定不会让事情善罢甘休。因为自古以来,便传说这些古老吸血鬼之间一直进行着千年圣战(Jyhad),所有的后代血族在他们眼中都只是傀儡。他们只要说一个字,就可能造成整个血族间天翻地覆。在卡玛利拉习俗中, “Antediluvian”甚至是一个禁制的字眼
实际上,在欧洲,从历史开始的时候,吸血鬼的传说也同时蔓延。成千上万的人们相信这一传说并在黑暗里因为这个传说而颤抖。
传说被基督教开除基督教教籍的人,自杀者,暴死者,巫师,早夭的孩子,以及所有死后没有进行基督教葬礼的人,都可能成为传说中的吸血鬼。
而那些出生时嘴里遍有牙齿的人,头顶上有胎膜的人,瞳仁颜色极深或瞳仁颜色极浅的人,长着红棕色头发的人,身上有红斑的人以及被认为,类似与出卖耶稣的犹大相类似的人,以及,而所谓的吸血鬼的后代。他们被认为是注定会成为吸血鬼的。
吸血鬼最早的起源据称是圣经中的该隐。根据圣经记载,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後来到荒野,并且生了许多孩子。其中该隐是老大,同时也是世上第3位人类。他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共同生活。有次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弟弟奉上的是丰盛的肉食,而该隐的青菜萝卜自然招来上帝不满。该隐由此谋杀了弟弟,翌日上帝问该隐他弟弟哪里去了,他辩称不知。上帝怒道:“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暴行,你却说不知。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该隐於是向上帝求饶,但是上帝说:「不,我不会杀你,而且我知道你以後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与众不同的记号,这样你就会让别人知道你不该被杀----只是尽量折磨你罢
在千年潜藏的吸血鬼传说中,该隐所受的天谴便是终生必需靠吸食活人鲜血,并且永生不死,世世代代受此诅咒的折磨。而且上帝让他的记号变成人人都可见而诛之,这是和圣经上不一样的地方。
书中後来又把他和撒旦的情人莉莉丝(Lilith,最早出现于苏美尔神话,犹太教旧约里亚当的第一个妻子,因不满上帝而离开伊甸园)配成一对,说莉莉丝是法力高强的女巫,并教导该隐如何利用鲜血产生力量以供己用。正因如此,也有人认为莉莉丝才是真正的第一位吸血鬼。
在孤独的驱使下,该隐创造了第2代的吸血鬼。
而它们有13个后代。这第3代正是诺亚大洪水的幸存者,它们建立了13个大氏族,后来叛变并灭了第2代吸血鬼。古代的第3代号称拥有能与神相比的力量。
而数千年後的今日,吸血鬼的血脉已经到达第13至第15代了。在中世纪以前,吸血鬼成员由於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争权。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所确知吸血鬼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补杀。虽然吸血鬼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吸血鬼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於是吸血鬼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
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吸血鬼氏族(约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进行结盟,于是产生了 Camarilla (密党) 盟派。这是由七个氏族所组成的盟派 ,也是至今较大的盟派。密党创立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 (Six Traditions ),要求盟派中的後世吸血鬼永远遵行。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就是规定吸血鬼必须隐匿於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吸血鬼生存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的由
密党之外的另一个盟派是魔党(The Sabbat)。虽然每个氏族都可以加入魔党,但主要是由两个氏族所控制。魔党是卡玛利拉的宿敌,他们不承认避世的教条,他们以恐惧、武力和威胁作为统治方式,传说魔党会将新加入的吸血鬼活埋,造成其恐惧,并再以仪式和血系 (Blood Bound)加以控制。魔党还将人类视为低等动物,随意驱使残杀。密党成员通常称呼撒霸特为「黑暗之手 」。
另外,未加入密党或魔党的其余四个氏族,则通常在两个盟派的斗争中保持中立或见机行事。
上帝耶酥被第十三个徒弟——犹大,用金钱出卖,死在十字架上,临终时向他的信徒们发出最后的神喻,在不久的将来他将再度复活,引导信徒们走向光明。
犹大被叛上帝所得到的一袋银币中栖息着一只恶魔,那是由人类内心世界的罪恶所不断积累而成,犹大在躲避信徒的路程上不知不觉走进了树林,他在树下休息时,忍不住打开了钱袋,他邪恶的心唤醒了恶魔,恶魔飞出钱袋,看到犹大狼狈不堪的样子,觉的十分可笑,便问犹大:你后悔 吗
满腹不满的犹大对恶魔说:我好后悔没有将那些愚蠢的信徒杀掉,才会让我现在如此悲惨。
恶魔一听非常高兴:你愿不愿和我定立一个契约呢?
犹大很小心的问恶魔:是怎样的一个契约呢?
恶魔伸出手:只要你有杀了那些上帝信徒的心,我就能帮你完成你的心愿。
犹大问:没有其他的条件?
恶魔笑着说:没有其他了。
犹大立刻同意了。
犹大在大树下用自己的血在剥掉树皮的树杆上写下与恶魔的契约。
就在快写完的时候天空传来深深的叹息,恶魔和犹大抬头才发现他们的上方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一个圣洁威严的天使。
天使手持着光之剑,庄严的说:“犹大你背叛了上帝之子,将受到上帝的惩罚。你将终生……”天使还未说完,一支利箭穿透了天使的胸膛,那是恶魔放的暗箭,从天上落下的天使被恶魔得到,恶魔马上将天使的血吸干,然后恶魔得到了天使的美丽容颜和不死的生命,得意忘形的恶魔对犹大说:我已经不需要你了,我有了天使的生命力。
犹大发现上当,便诅咒说:我不会让你那么得意,你想得到天使的一切——力量,生命,美丽,但你忘了我和你有一份还未写完的约。
恶魔发现不对想上前阻止,但刚吸下天使的血,无力运动。犹大看出恶魔被限制,连忙在契约上写下:
你有强过人类无数倍的力量,但必须日日吸食鲜血才能过活。
你有美丽绝伦的容颜,但只要你吸了血就会变回原来丑陋的样子。
你有不老不死的生命,但只要用染有我的血的树桩钉入你的心脏,你就会死亡。
你的力量,生命,美丽来自黑暗,当你出现在光明中,就是一切化为乌有之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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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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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不收的几种人
1、没有贵族血统的人,往往没有贵族血统的人没有教养素质太差。但是也不排除个人修为交好的平民的加入。
2、是贵族血统但是由于近亲结合的产儿,这类人的智商太低,比如像美国现任总统就很难加入这个行列。
3、不讲究形象的人,由于一旦成为吸血鬼将是不死之身,所以外表和个人卫生是十分重要的。
4、玩弄食物的人、我们吸血的目的不是为了杀生,更不是蔑视生命,就是为了活着,吸血的时候不可贪得无厌,不要像饿牢里出来的囚犯,通常情况下不要杀害人类,除非那人应该去死或者要求去死。但是在带走他们灵魂时一定要让他们快乐。
5、争夺权力和财富的人、记住成为了吸血鬼后时间是永恒的,地位、名利、金钱都是过往云烟,如果贪图地位你就死在哪个权力宝座上吧,如果你留恋金钱那你就让他们和你一起埋葬吧!
6、见异思迁的人,对感情不专一的人。他们会为了一时的性欢做出有害与族群的事,会让很多不地道的人进入吸血鬼的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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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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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等级:翅膀和双眼
一代血族之首拥有紫色翅膀.紫色的双眼和一对紫色双角
二代血族拥有黄金翅膀.黄金双眼和一只黄金角。
三代血族拥有纯银翅膀.纯银双眼和一只纯银角。
四代血族拥有血红翅膀.血红双眼和一只血红角。
五代血族拥有海蓝翅膀.海蓝双眼和一只海蓝角。
六代血族拥有深绿翅膀.深绿双眼和一只深绿角。
七代血族拥有橘黄翅膀.和双眼。
八代血族拥有棕色翅膀和双眼。
九代血族拥有死灰翅膀和双眼。
十代以下血族全是黑色翅膀和双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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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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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重要人物
德.莱斯男爵:他是圣女贞德的战友,贞德被俘以后,男爵退隐于马什库勒和蒂福日的领地埋头研究炼金术,希望借血来发现点金术的秘密,他大约把300名以上的儿童折磨致死,但他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吸血鬼。
德古拉伯爵
他是15世纪时拉瓦几亚公国的督军,本名是弗拉德四世,他有两个绰号:TAPES(施木桩刑的人),DRACULA(魔鬼或龙的别名),他曾击退了来自奥斯曼帝国的入侵者,成为民族英雄,但他残暴冷酷,曾将成千上万的战俘用尖木桩钉死,许多编年史都将他描述为暴君,“即使是历史上最嗜血的古罗马暴君:尼禄,戴克里先也没有如此残酷和难以计数的刑罚”最重要的是,400年后,英国作家斯托克写成《德库拉》(中文译本名为《惊情四百年》),他才得以大放异彩,并随着斯托克小说被一再改编、搬上银幕、舞台、电视而成为吸血鬼的代名词。
弗拉德四世,绘画,维也纳Kunsthistorisches博物馆藏
弗拉德施木桩刑,木刻,1500年斯特拉斯堡
特普弗拉德,木刻,约1550年纽伦堡
巴托里伯爵夫人(绘画,19世纪,布达佩斯,Andras Dabasi国立博物馆、历史画廊)
这位夫人是那达斯地伯爵的遗孀,由于伯爵常年在外征战,伯爵夫人无聊之间,在仆人托尔科的怂恿下,学习妖术,在1600年伯爵去世以后更加肆无忌惮,经常挟持附近村庄里的少女,并加以折磨,据相关编年史记载,伯爵夫人在喝受害者的血时非常快乐,甚至把血装满浴盆用来沐浴,使自己永葆青春。其奶妈尤奥,管家乌依瓦里,女巫达尔维拉亦有参与此事。1610年12月30日,她的表兄图尔索伯爵率兵攻克城堡救出一些受害者,伯爵夫人被判终生监禁,共犯一律处以极刑,城堡也受人诅咒并荒芜。
“魔鬼进入她的身体,她黑色的大眼睛将魔鬼隐藏在阴暗的深处,面容因魔鬼德毒素而苍白,嘴像一条游动的小蛇般扭曲,饱满的前额……下巴……有一条无力的曲线,意味着神经错乱,犯下特殊罪孽。”————潘罗斯《血腥伯爵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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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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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密拉Carmilla
J.雪利登.拉.芬努(J.Sheridan Le Fanu)在1871年出版的中篇小说,主角卡恩司坦伯爵夫人,又名卡密拉,俨然就是巴托里伯爵夫人的化身。故事中的卡密拉是外表如同年轻女子的吸血鬼,美丽、高瘦纤细,优雅而慵懒。肤色灿亮,有黑色的大眼睛,棕黑的头发,音色甜美喜欢说话。她与澳大利亚史提瑞亚区一位英国老军人的女儿--劳拉建立起友谊,夜里则化身为黑猫似的怪物袭击劳拉。
李丽丝Lilith
乃犹太民间传说中的夜之女王,Lilith字面上即" belonging to the night "。在神话中传为唯一神作亚当时同时创造的第一位女子,同时亦传为该隐的母亲,因为亚当所嫌弃而躲到红海。在天使们相劝无效之后神对李丽丝无视神权威的态度感到震怒,而罚李丽丝每天都为亚当生一百个孩子,李丽丝受不了这种折磨跳红海而死。之后神才又造了夏娃。李丽丝之后就和萨麦尔(撒但)共谋陷害亚当。李丽丝和萨麦尔一同堕天后反而不同于亚当,得到了永生并和恶魔们继续繁衍后代。恶魔学中她乃司星期五的女恶魔。她被形容成不会衰老的美女。满头乌黑的长发并具有大蛇的尾巴,见到她的男性无一不被迷倒,而李丽丝则吸收男人的生气以长生不老。也许是这样而被形容成古时不老的吸血鬼。在希伯来人眼里,吸血的李丽丝违反了绝对的禁忌,因为摩西律法禁止吃活物的血:「所以,我对以色列的孩子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以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人,都会受到惩罚。」(《利未记》,第17章,10至14节)。
这段故事旧约中并没有记载,也许是民间传说,但在『以赛亚书』34章14节中却是有记着这位"夜之魔女"以鹞鹰的形态出现。其字源" lili "应该来自于美索不达米亚恶魔学中的" ardat lili ",原为巴比伦的女妖,犹太神秘教将这位"荡妇"引入经典后读成 " lilith "。犹太神秘教认为所有的恶魔都是注定要死的,而李丽丝和另两名有名的女妖(Naamah和Agrat bat Mahlat)却是一直残害男性直到救世主出现来铲除邪恶。另有说其为古代闪族相传的一位女妖,常出现在荒凉的地区袭击儿童。不知在何世纪又被认为是吸血鬼。
鲁斯凡爵士Lord Ruthven
1817年由英国诗人拜伦的秘书兼私人医生波李道利以拜伦未完成的吸血鬼故事作为大纲所写成的中篇小说,其主人翁鲁斯凡爵士的性格作风均与拜伦本人神似。鲁斯凡生长于伦敦,生性冷酷面貌俊美,是个随便勾引良家妇女的浪荡子,拥有蛊惑女子的危险魔力,往往令最纯洁的贞女堕落至最无耻的境地。
安普莎Empusas与茉门Mormo
为希腊神话冥府女神赫克缇(Hecate)的侍女。安普莎是一个长着铜脚的恶魔,可以随时化身为漂亮的少女,诱惑睡梦中的男人。茉门是著名的女吸血鬼之一,在民间就是那种大人常拿来吓小孩用的女妖,后世在有关茉门的著作中,将她和拉密亚视为同一人。
拉密亚Lamia
在古希腊神话中,是埃及王贝罗斯(Belos)的女儿,她的几个孩子被众神之父宙斯的妻子希拉杀死。拉密亚为了报仇,于是变成怪物,吞食儿童或者吸他们的血。在一些民间传说中,拉密亚是一种会诱惑男性的恶灵。她和安普莎及茉门有形象上的重复。在之后的著作中,拉密亚被用作为"女吸血鬼"的代名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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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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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激氏族Artica
如果说吸血鬼族是被上帝遗忘的那么阿提卡族可以被称为勉强被上帝所记忆的,他们曾经在第三代吸血鬼时期分支一部分出来接受了神圣的洗礼,保留了能力,为上帝服务,并致力于神圣的责任.他们都拥有很坚定的信仰,拥有所有血族的所有能力甚至超越原本的好几倍.但在对血族本身来说阿提卡族的吸血鬼是一个异类,他们对血的渴望不算强烈,他们不靠血液也可以生存,基本可以靠理性压抑住,饥饿时人类的食物也可以食用,只是会比较虚弱.他们对阳光的排斥程度也不大,能力强的白天可以随意走动,所以,他们能更好的融入人类社会中,对银免疫.但就上面说的3点来说,他们对人类的威胁性可能比血族成员要更加的严重.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他们在第三代吸血鬼时期就接受光明,成为宗族中的异类,他们伤害的大部分都是吸血鬼,而保护的大部分则是人类.阿提卡族在一些宗教记典中被引用为上帝之手,是与基督为同一个层次的,大部分都是本身既是吸血鬼而又是很强大的吸血鬼猎人,因为他们大部分都保留了第三代的能力.如范.海辛,霍克,布拉德(Blade).但做为这样偏激的氏族是不能十全十美的,秩序与混乱总是同时存在的.他们自身也有缺陷,首先,最重要的一点,他们没有永恒的生命,虽然寿命很长,大概3000-5000年左右.但到后来还是会衰弱而死.但这样对他们本身来说也许还是好处大于坏处.永恒的生命所带来的只有无尽的烦恼,而他们的烦恼却可以随着死亡而结束.Artica族中每个族人都可以称的上合格的吸血鬼猎人,每一个都拥有与众不同的异能,大致可分为1."战斗型"这类通常力量和速度占很大的优势,对武器的精通天赋很高.2."智慧性"头脑很好用,分析能力,洞察力和记忆力强3."异能型"拥有大部分血族所拥有的异能,如变形,透视等等.4."综合型"是整个Artica族中数量最少的,但也可以说是Artica族中能力最可怕的,因为他们能同时拥有以上2种甚至是三种的能力,虽然能力没有纯一个类型的强.这种类型的通常在宗族里扮演的是长老或亲王的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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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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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城堡物归原主(组图)
网上找到的。。。
如有虚假敬请原谅!!
【来源:新京报】
因罗马尼亚吸血鬼伯爵闻名,收归国有58年后转交原皇室远亲

布朗城堡及吸血鬼德古拉伯爵的原型弗拉德·德古拉王子。
因吸血鬼伯爵德古拉而闻名的罗马尼亚布朗城堡在被收归国有58年后,26日被罗马尼亚政府物归原主。接收这一价值约2500万美元的古堡是远在美国纽约的一个原奥匈帝国皇室哈布斯堡家族的远亲。
这座城堡在1948年被罗马尼亚政府收归国有前属于自17世纪便统治罗马尼亚的哈布斯堡家族。罗马尼亚政府在上世纪80年代晚期曾对该城堡进行了大规模的整修并将其改造成为一个博物馆对旅游者开放。这座始建于14世纪的城堡因多部以吸血鬼为主题的小说、电影都将其作为创作原型而变得格外知名,目前已成为罗马尼亚最重要的旅游景点之一。
而此次从罗马尼亚政府手中不费一分钱接收这座吸血鬼城堡的多米尼克·冯·哈布斯堡目前在纽约当建筑师。在这城堡被收归国有多年后,他远在欧洲的远房亲戚,哈布斯堡家族的依莲纳公主决定将这一城堡的继承权传给他。16日,多米尼克终于如愿以偿,获得了城堡的所有权。
转交仪式在城堡中视野极好的露台上举行。根据罗马尼亚政府与多米尼克达成的协议,虽然是物归原主,但城堡的新主人在未来三年内不得对这座目前作为博物馆开放的城堡做任何改动。
罗马尼亚今年早些时候通过一项法律,规定所有曾被收归国有的财产都必须归还其原来的主人,并将建立一个“财产基金”用于对被收归国有的财产的破坏进行赔偿。
布朗城堡位于罗马尼亚中西部,因是传说中吸血鬼的聚集地也被称为德古拉城堡。
这里原是匈牙利国王于1377年开始兴建的,本是用来抵御土耳其人的防御工事。
(卓见)
“吸血伯爵”德古拉

1897年,爱尔兰作家史托克写了一部名为《德古拉》的吸血鬼小说,其中虚构人物吸血鬼德古拉伯爵是以罗马尼亚著名的弗拉德·德古拉(VladDracula)王子为蓝本,而地点则是以特兰西瓦尼亚的布朗城堡为背景。
弗拉德·德古拉王子,绰号弗拉德·特佩斯,是罗马尼亚历史上最著名的人物之一。
德古拉,意为恶魔之子或龙之子,为他带来这个外号的原因是他惯用严酷刑罚。弗拉德习惯把犯人毫不留情地钉死在削尖的木桩上,而且他动不动就用刑,不管是抓到的外国间谍,还是国内的窃贼、贪官,就是教士背后嘀咕人也要受严刑。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人们眼中,弗拉德的形象也变成了一个白天睡在棺材里,晚上出来活动,专咬人脖子的吸血鬼,他居住的布朗城堡也就变成了吸血鬼的老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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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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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尼亚吸血鬼古堡易主 产权被归还其后裔(图)

路透社28日消息,相传曾囚禁“吸血鬼”德古拉伯爵的拜恩古堡(Bran Castle)26日易主,罗马尼亚政府把这个为罗马尼亚赚进大把钞票的观光景点归还给哈布斯堡王朝的后裔多米尼克 哈布斯堡。
拜恩古堡位于罗马尼亚特兰西瓦尼亚(Transylvania)古城布拉索夫的南郊,建于1382年,1920年至1948年初,哈布斯堡王室的玛丽王后居住于此,而共产党接掌罗马尼亚政权后,将玛丽王后和其家属扫地出门,多米尼克原本和他祖母玛丽王后住在古堡内,也随着祖母流亡国外,最后定居美国。
至于拜恩古堡为何会与“吸血鬼”德古拉扯上关系,这要从爱尔兰作家史脱克(Bram Stoker)1897年出版的小说《德古拉伯爵》说起,书中的德古拉系真有其人(全名为VladTepes Dracula),乃是十五世纪瓦拉几亚公国的王子,作风残忍,动辄将俘虏绑在木桩上,并以尖桩刺穿其上身,从而赢得“尖桩穿心客”的恶名。史脱克遂将此人当成其书中主人翁的原型。
《德古拉伯爵》出版后洛阳纸贵,拜恩古堡也跟着声名大噪,但原因却是众说纷纭,一说是德古拉1482年从土耳其远征回国时,曾在此住上数晚,另一说是德古拉当年曾被囚禁在古堡的地下密室,还有一说是拜恩古堡其实与德古拉无关,只是这座古堡从外型到堡内的密室设计,都符合史脱克书中的描述,因此被误传就是《德古拉伯爵》一书中的古堡。
拜恩古堡当年被罗马尼亚共产政府接管后变成博物馆,这些年来为政府赚进不少钞票,但因古堡产权有争议,罗国政府为避免外界批评,决定把古堡归还多米尼克.哈布斯堡。现年六十八岁的多米尼克说,古堡将维持博物馆的形态继续经营。
[责编:李政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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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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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圣战
创世纪
混沌初开之时,天地连成一线,无岸无崖、无以分辨。由是诸神因太荒而现,没有名号、没有特质、没有命运。
有一位神,自山岩而生,所辖神宫,以“乐园”自诩,后世谓之“伊甸”。
神为自己创造仆众,名之曰“人”。那时的人没有自由意志,世界平静,神的预想左右一切。其他神冥心向往之,纷纷效尤。
后来泥藻所生之神幻化为蛇潜入乐园。神迁怒于人,将人逐出伊甸,另造“天使”曰夜戍守,使人永世不得重归故里。人来到一无所有的荒原上,不得不为自己寻找栖身之所,并四处狩猎以伺后代。他们对创造了自己的神心怀敬畏,残存着为神招回膝下的一线希望。
不久,第一个人类家庭出现,亚当、夏娃是父母,两个儿子,大的叫该隐,小的叫亚伯。
血族的诞生
亚伯较之该隐聪颖十分,深得神的宠爱。一天,泥藻之神幻化为行尸将亚伯扼死。该隐放牧归来,见到这一惨状,立刻告之于神。神质疑该隐的说辞:“这世界上还没有死人,何来行尸?”该隐口拙,辩解不清,于是被神驱逐至腐疫丛林(今非洲西部)。神说:“你犯了罪。我罚你不生不死,永受煎熬。我要给你一个记号,令人类唾弃你,仇视你,隔绝你于种群之外。”
该隐孤独的徘徊在密林深处,既想念父母,又想念死去的兄弟。这时泥藻之神又幻化为女人来到该隐身边,与他做爱,教会他如何依靠吸食活物的血以获取神力。女人将自己的血喂给该隐喝,该隐喝了她的血,顿时觉得力大无穷、能知未竟之事、可视不查之途。女人流干了鲜血,忽然坠身于火光之中,将该隐灼伤。该隐明白自己的弱点是惧怕火焰,因此昼伏夜出,再也不见太阳。该隐就是第一代血族。
血族将祖先该隐得到启示的一天划为血启元年。约在公元前一万七千年至一万九千年之间。
女人消失以后,该隐朝思暮想而不得,于是便依着女人的形象,取羊的五样脏器创造五条生命。他们就是第二代血族。此后该隐与孩子们一起远涉重洋,至丰泽平原(今亚洲与欧洲交界处)寻找父母。岂料他乡方一曰,人间逾千年。亚当夏娃已逝,他们的子孙果然如神所愿,视该隐为魔物,皆欲取其性命而后快。该隐悄然离去。遗下五个孩子三个为人类所杀。剩下两个隐姓埋名育有后代十三人(后世称为“血宿”)。他们就是第三代血族,血族传说的核心,末曰的祸首。
千年圣战与末曰预言
十三血宿争勇斗狠,为了提高神力而大肆屠戮生灵。其中之一天赋异禀,不怕太阳,懂得暂停时间。他将父母杀死,并吸食他们的血,发现血族的血可使凡人永生,使血族登圣。这十三血宿由此反目,连年征战不休。(血族称这场战争为“千年圣战”)战争的受害者,多半是人类。
神眼见造物遭受灭顶之灾,遂以洪水夷平大地,仅使一个忠实的信徒挪亚逃进方舟,人类方得延续。
洪水虽未取血宿性命,但却使之身受重创,不得不转入休眠。为了继续圣战,十三血宿各拥一族(第四到第六代),每一氏族皆继承了创造者的特质,因而各不相同。出乎意料的是,氏族沉迷安逸,彼此结盟,将先祖抛之脑后。重伤未愈的十三血宿气恼难当,发誓在重临天下之时将背叛者铲除净尽。
手拭双亲的血宿(血族戏称为“阿波罗”)说:“当我觉醒之时,世间再没有黑夜,烈曰高悬,化凡人为蒸气,化血族为松粉。神将收回的,只有一片焦土。”
崇拜者
神君临火焰山,对先知亚伯拉翰说出了自己的名字:万军之神耶和华。
耶和华说:“你不可吃活物的血,因为那血就是他的生命。”它使人类世代与血族为敌,至死方休。
约三十年后,泥藻之神从血族先知拉摩拉(第六代)腹中破体而出,血族领袖当即跪拜迎候。神道:“我是灵力之神芙芝,掌控万物心智。我是血族唯一真神,不信我的血族,将身陷恐惧万劫不复。”
血族发现除去生育行为之外,喝过自己血液的人类亦可化为本族,获得永生。但血液对血族尤其珍贵,未免遭到数量庞大的人类的围剿,血族刻意否认自己的存在。与此同时,永生的许诺,也使得大量人类自愿的充当血族的战士、食品和奴隶。
圣战的延续
十二世纪前后,血族的一支蜕为魔族。魔族同样以鲜血为食,但他们血统污浊,相貌丑陋、神力怪异。他们的血液如毒浓般无法给人以神力与永生,举凡被他们嘶咬过的人类立刻变为行尸。行尸没有任何意志,完全听凭创造者的摆布,与它的创造者结为一体,共享生命。魔族背叛了芙芝的宗教,受到芙芝的诅咒,永坠恐惧感的深渊不得超脱。因此,魔族转而崇拜血宿阿波罗和火焰。它们深信,只有“焚炉末曰”的到来,方可使灵魂得到解脱。
魔族自诞生之曰起便将血族与人类卷入了无休止的混战之中。他们认为,履行“圣战”的承诺是使血宿提前复苏的唯一方法。在魔族看来,“圣战”囊括了一切的历史事件。即便是一个人类的心理斗争,也是“千年圣战”的组成部分。
血族对血宿的传说又恨又怕。虽说他们表面上否定血宿的存在,心里却对末曰传说的临近坚信不移。为了使种族永远延续下去,宏观及微观的准备工作一刻也不曾松懈。对魔族发动清洗,被认为是巩固权利和树立威望的重要步骤。这场波澜壮阔的战争一直延续到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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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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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之身
吸血鬼并不称呼自己为vampires,而通常自称为 Kindred(血族).一个凡人要成为血族的一员,首先要经过"初拥"( The Embrace)的历程.也就是说,他必须先被一名血族成员吸尽身上的血,然后马上接受该血族反喂食身上的血(即使只有几滴),才可变成为新生的血族.初拥往往带来非常强烈的感受,夹杂著惊惧与狂喜的情绪,这经验会使该血族永难忘怀.
一旦成为血族的一员,便获得"不死之身",或者说是一名"活死人".血族是异于人类的生物,身体组织发生全然的变化.血族的牙齿可以任意抽长,虽然大部份的时候为了掩饰身份会隐藏起来.当血族吸血之后,只要舔噬牺牲者的伤口,就可令伤口愈合以掩盖痕迹.血族的心脏停止跳动,体内的血液以扩散的方式流动,由于微血管已不再饱含血液,因此血族的皮肤特别苍白.有时候,甚至会在哭泣时流出血泪.血族可利用体内的血来治愈自己,当受到伤害时,体内的血液会集中到伤处,伤口附近泛出紫红色,很快即能痊愈.
血族不用进食,但需要不断吸取鲜血.当血族感到饥饿时,会对鲜血产生强烈的渴望,这种欲望的强烈程度,不是凡人能够领会的.虽然凡人也会有各种吁求,但和血族的饥渴比起来,那根本不算什么.血族对鲜血的饥渴欲望,凌驾于饮食,繁殖,野心等欲望之上,是一切欲望的总和.吸血会为血族带来美妙的感受,就像吸毒一样,血族通常会痛苦却又无法克制地上瘾.
血族的体内宛如居住著一头野兽,当饥渴的欲望爆发,便可能无法自制地陷入狂暴.尚未完全沦入兽性的血族,常常因此而挣扎不已.许多新的血族成员试图在人性与兽性之间找到平衡点,有些血族甚至相信终有可以还原成人类的途径.然而血族之身已成事实,大部份的血族成员只能眼睁睁地看著自己逐渐堕落,终于成为丧心病狂的野兽."身为怪物,却又拼命制止自己更像怪物"这正是多数新进血族内心深处的矛盾冲突.救赎的可能极其渺茫,但是却又似乎并非完全没有希望.
"最终的死亡"也许是另一条出路.血族还是会死,生命的原始来源——太阳——能使血族彻底毁灭,死亡的血族会在瞬间化为飞灰.面对阳光的恐惧,常也会使血族无法自制地狂暴走避.
简而言之,成为血族之身,不只是身理上被转变,心理上,精神上都将同时遭到扭转,随之而来的是永恒的挣扎,这不是血族自己能控制的变化.换言之,成为血族,即是悲剧的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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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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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的权力游戏
任何悲剧都有起源,而和人类所写的历史一样,血族也有自己的历史,虽然绝
大部份都属於传说。
血族最早的起源据称是圣经中的该隐,他因为犯下杀害亲兄弟的重罪,遭到神
的放逐,随後因为神秘的际遇,使他转化成为第一代血族。该隐有十叁个孙子
,据说这十叁名第叁代的血族,正是当代十叁个氏族 (clan) 的源头。数千年
後的今日,血族的血脉已经到达第十叁至第十五代了。
在中世纪以前,血族成员由於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
主,甚至互相争权并造成一般人的恐惧。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
判所确知血族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补杀。虽然血族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
血族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於是血族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
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血族氏族(约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进行结
盟,於是产生了 Camarilla (卡玛利拉) 盟派。这是由七个氏族所组成的盟派
,也是至今较大的盟派。卡玛利拉创立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 (Six
Traditions ),要求盟派中的後世血族永远遵行。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
就是规定血族必须隐匿於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血族生存
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的由来。
卡玛利拉的政治运作并不单纯。主要由 Ventrue氏族进行各氏族之间的整合,
七个氏族的长老会定期召开的高层会议 (Inner Circle),会议中选出各氏族
的大法官 (Justica)。大法官可说是卡玛利拉的最高权威,大多由辈份较高者
担任(这表示他们都有强大的异能),他们负责裁断并惩处所有危及卡玛利拉
生存的行为,原则上他们是整个卡玛利拉的统治者(当然,他们管不到参与高
层会议的长老)。大法官有时并不自己裁断事情,而会邀请地方重要血族人士
,召开秘密会议 (Conclave) 以投票方式裁决事务。同时,无庸置疑地,大法
官通常都有自己的眼线。在这整套政治运作过程当中,通常充满了高峰之间的
政治斗争和阴谋,而年轻的血族则多半在其中扮演卒子的角色。
卡玛利拉之外的另一个盟派是魔宴(The Sabbat)。虽然每个氏族都可以加入
魔宴,但主要是由两个氏族所控制。魔宴是卡玛利拉的宿敌,他们不承认避世
的教条,他们以恐惧、武力和威胁作为统治方式,传说魔宴会将新加入的血族
活埋,造成其恐惧,并再以仪式和血系 (Blood Bound)加以控制。魔宴还将人
类视为低等动物,随意驱使残杀。卡玛利拉成员通常称呼撒霸特为「黑暗之手
」。
另外,未加入卡玛利拉或魔宴的其馀四个氏族,则通常在两个盟派的斗争中保
持中立或见机行事。
在卡玛利拉盟派之下,血族成员还划分出地方的势力。一般而言,血族会以城
市作为集中地,因为都市中非常适宜觅食。原则上,都市人口每达十万人便有
一名血族(例如台北市可以有二十名),这样的比例很适合血族潜藏。
每个都市中会有一个血族亲王 (Prince) ,这个称谓和王室没有关系,而且也
不一定是男性。亲王是该城市中所有血族的领袖,一般称呼为某某城市亲王,
例如 Prince of New York。
卡玛利拉在成立之初,并未设置「亲王」的职务。但由於 1743 年伦敦市发生
血族内部叛徒的叛乱暴动,严重地破坏了避世的诫律,因此从此便在每个城市
设立一名负责管辖者,以杜绝叛乱。
亲王通常也是由辈份较高者担任,他的主要工作就是维护辖地的诫律传统。他
是辖地中唯一拥有繁衍血族後代的权力者,辖下的血族若要创造新的後代,必
须经过他认可。亲王会受到辖地中的元老会所辅佐,元老会成员一方面提供建
言,一方面也默默监督亲王的权力,通常只要亲王能维护千年潜藏的传统,元
老会便会给予支持。不过当然,能参与元老会的长老必都是老谋深算之徒。
另外,只要有外地的血族进入辖地,便须接受亲王的管制。亲王可以以保持避
世为由,针对某些或全部辖地中的血族下达限制禁食的命令。虽然亲王不能任
意杀害血族成员,但仍有些亲王会滥权雇用血族猎人。最後,亲王很有机会在
卡玛利拉的政治结构中晋升自己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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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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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的承认
1484年,多明我会的两个修士Jakob Sprenger和Heinrich Kramer编写的《巫术之密》被教皇英诺森特八世(InnocentVIII)批准出版,该书主要研究的是鬼魂,与睡梦中男人性交的女魔鬼,以及奸污睡梦中妇女的魔鬼。由于该书有教皇的背书,等于教会承认有魔鬼,但如我们前文所述,这些东西在当时和吸血鬼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这样,各种妖魔鬼怪就蓬勃发展起来了。
人们甚至相信,昔日瘟疫时期在坟墓中自我咀嚼的死人又从远方置人死命的魔力,就连马丁路德也听一个名叫Georg Rohrer的牧师讲,1552年,在普鲁士和西里西亚兴起一项习俗,就是在死者嘴里放一枚石块或硬币以防止死者咀嚼,居民们称这些死人为“吸血鬼之初”,(Nachzehrer),而加尔文和拉瓦特等人则认为炼狱里没有灵魂存在,只能用巫术来解释死人何以会复活,1581年,拉瓦特甚至出版了一本关于夜间幽灵和鬼魂的论著,提出假设:显灵的并不是复活的死人,而是变成死人模样的魔鬼。对神秘学颇有研究的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一世在1597年发表的论文《恶魔研究》中也持这一观点,此后僵尸是魔鬼的帮凶这一观点算是有了学术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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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008 11: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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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时期
所以
我对以色列的孩子说
无论什么活物的血
你们都不可以吃
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它的生命
凡吃了血的人都会受到惩罚
——————《旧约.利未记》
熟悉圣经的人一定会立刻想起圣餐仪式,一小块无酵面饼代表基督的身体,一杯葡萄酒(在中国一般是水)是基督的血。在希伯来人的观念中,血是神圣的,因为在圣经中规定血是献给耶和华的祭品,也就是说,是神的东西,尘世间的人无权享用;同时,血又是不洁和灾难的象征,夏娃屈从于魔鬼的诱惑,失去了伊甸园,所以月经就被视为上帝惩罚的伤口,是一切不洁的根源,是与罪恶相伴相生的。这是一种极复杂的情感,在《新约》中,耶稣用自己的血拯救罪人,在最后的晚餐中,又提到这血有赎罪的功效,这就使得一些邪教借题发挥,以活人或鲜血来献祭,对此,历代教皇都作了反对,772年,查理曼大帝甚至专门颁布了名为《萨克森异教徒地区基督徒之权力》的法案,其中提到,凡是把异教信仰与圣餐中面包和葡萄酒视为基督身体和血的想法混为一谈者一律处死,但由于圣经中血的力量太强大了,所以亵渎神圣之事时有发生,有些巫医甚至开出处女的血作为延缓衰老的药方。
根据圣经记载,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後来到荒野,并且生了许多孩 子。其中该隐是老大,同时也是世上第叁位人类。他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共同生活。有次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由於弟弟畜牧之便,奉上的是丰盛的肉食,该隐的青菜萝卜便招来上帝不满。该隐愤而谋杀了弟弟,翌日上帝问该隐他弟弟哪里去了,他辩称不知。上帝怒道:「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暴行,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该隐於是向上帝求饶,但是上帝说:「不,我不会杀你,而且我知道你以後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与众不同的记号,这样你就会让别人知道你不该被杀----只是尽量折磨你罢了。」后世以此传言该隐就是第一个吸血鬼,作为吸血鬼存在的证据。
到了十四世纪,欧洲发生了大面积的瘟疫,为了避免受到传染,人们往往并不仔细辨别病人是否真的死去而就匆匆将他们掩埋,几天以后,由于某种原因人们打开坟墓,会发现尸体变了姿势,还沾有血迹,这不过是由于当时被掩埋者尚未死去,在棺材内醒来后挣扎所至,但在贫穷,闭塞,愚昧的东普鲁士,西里西亚,波希米亚等地却被传为吸血鬼,从而引发了持续几百年的吸血鬼迷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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